《雍倾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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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倾天下-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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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倾天下  /  朝舞雪


【内容简介】

她是天真无忧的莫小妍,每天过着简单却平静的生活,一场意外的事故,使她来到三百年前的陌生时代。  
征伐的血腥,夺嫡的惨烈,康乾盛世的背后,究竟暗藏着多少心酸?  
  
以为就此平淡一生,命运却在关键时刻,给她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  
  
世人眼中的雍正,阴鸷残忍、猜忌狭隘。  
她眼中的胤禛,义薄云天,气魄盖世。  
可是,不爱的,爱过的,都不及他给的伤害深刻、铭心。  
  
她,可以为他尝尽耻辱。  
他,亦可以为她放弃生命。  
她,不能为他背信忘义。  
他,亦不能为她袖手天下。  
她,愿用炙爱温暖他冰冷的心。  
他,亦愿用柔情抚慰她寂寥的情。  
她,痛恨他的冷酷无心。  
他,亦痛恨她的至情至性。  
  
“欲以一腔柔情,为博红颜一笑。”  
然,利欲当前,他的手,还会与她紧紧相携吗?  
谁负了谁,谁伤了谁,谁欠了谁,早已分不清楚。  
相掬以湿,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  



[时空的交错:第一章 前面的话]
  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公元1678年—公元1735年),满族,清圣祖玄烨第四子,是清朝入关后第三位皇帝,1722—1735年在位,年号雍正,死后葬于清西陵之泰陵,谥号敬天昌运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宽仁信毅睿圣大孝至诚宪皇帝,庙号世宗。

  主要功绩:

  整顿吏治。

  摊丁入亩。

  创立军机处,推广奏折制度。

  改土归流。

  清世宗勤于政务,大力清除康熙统治后期的各种积弊,取得一定成效,对清代历史发展有一定贡献。但他统治严酷,猜忌多疑,刻薄寡恩,这是他性格的弱点,从而容易得罪很多官僚阶级。同时,也正是因为他的严厉统治和超乎寻常的努力当中大清帝国逐渐走向鼎盛,也才为康乾盛世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他在位短短的13年所做出的改革,比他父亲(康熙)所做出的改革还要多。可以说雍正是一个改革型的皇帝。

  论曰:圣祖政尚宽仁,世宗以严明继之。论者比於汉之文、景。独孔怀之谊,疑於未笃。然淮南暴伉,有自取之咎,不尽出於文帝之寡恩也。帝研求治道,尤患下吏之疲困。有近臣言州县所入多,宜釐剔。斥之曰:“尔未为州县,恶知州县之难?”至哉言乎,可谓知政要矣!

  关于雍正的继位,众说纷纭,主要有三种说法:遗诏继位说、改诏篡位说和无诏夺位说。

  在我看来,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雍正勤慎敬业,忧国忧民。千秋功罪任凭说,九州方圆在民心。看待一个历史性的人物,不能以片面的功过论成败。雍正大帝——清康熙四子胤禛,当得起明君二字。

  看过《步步惊心》,《怡殇》,《梦回大清》,非常喜欢这些文字,也非常喜欢这段历史,也最喜欢雍正爷四四了。

  虽然熟悉这段历史,但细节之处难免严格遵守,望大家可以心照不宣。这只是一个故事,并非历史。

  呵呵,说了这么多废话,现在开始进入正题。

  
[时空的交错:第二章 我的转生]


  “讨厌!”我已经听见列车驶动前的嗡鸣声,可是这该死的高跟鞋卡在列车与站台的缝隙中,怎么拔也拔不出来。

  “你快点行不行啊!”后面的人已经开始不耐烦。

  “就好了。”我的脸一阵冷一阵热,脑子里面只剩下嗡嗡作响的声音。

  “挤什么挤啊!”后面的女人一声大喝,接着一股大力,将我推向了车厢内。

  “天呐。”我长长地呼了一口气,为自己终于能摆脱那只高跟鞋的钳制而感到庆幸。但是在下一秒钟,我几乎是苦笑不得地看着我的右脚。

  只穿了一只鞋的滑稽样,只怕没几个人能感受。我只能跛着脚,找了一处空位坐下。

  身体疲乏得就像是要散开一样,我靠在椅背上,闭起双眼。这一个月以来,我每天就像陀螺一样,不停在转,没有一点空闲时间,晚上不过十二点,绝对不会睡觉。今天早上一觉睡过头,于是匆匆忙忙赶到地铁站,连早饭也没有吃,谁知在上车的时候,鞋跟竟然卡进上车的踏板缝隙里,这种如同小行星撞击地球的小概率事件,怎么就会发生在我的身上呢。

  呵呵一笑,我决定运用我超级无敌的阿Q精神,自我安慰一下。今天下班后,去公司附近的彩票中心买一注彩票,说不定就让我这狗屎运给撞到了。

  列车晃晃悠悠地行驶着,我的思绪却好像飘到了另一个时空。“为何不信守承诺,为何要欺骗于我,你说,你说……”

  太阳穴突突直跳,我霍然睁开双眼,茫然四顾。每一个人都那么专注于自己的事情,好像没有人对我说过话,难道是因为我最近精神太过紧张,从而造成幻听了?

  可怜我才24岁的青春年华啊,竟然就这样生生被人剥夺!我望着玻璃窗上的那张苍白面孔,心脏大力跳动了几下。我怎么恍然看到了另一张与自己截然不同的容颜?天!我不仅出现了幻听,还出现了幻觉!

  我,24岁的莫小妍,不惜远离亲人朋友,来到这座繁华的大都市,每天穿梭于城市的各个街道,只为求得一份收入稳定的工作,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在一家电影公司谋到了一份广告策划的工作。这一干就是两年,如今的我,迎来了生命中重要的一年,我的本命年。不好不坏,怎么说也混迹为社会中的白领阶层,本想为自己庆祝一番的,可因为实在太忙,这个计划便被我搁置一旁,暂不考虑了。

  听到报站,我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神色自如地随人流走出车站。

  走到公司大楼外,我成了瞩目的焦点,每个人都盯着我的脚看,害我恨不得找一个地洞钻进去。

  “快点快点。”我在心里不停默念,可那电梯就会跟我作对,竟然在八楼停下,然后一路直上。我气得牙痒痒,可又没有办法。周围的人越来越多,都对着我指指点点,我真的快要崩溃。

  “叮”一声,我一回头,看见一部电梯打开,我想也没想,一步冲了进去。

  咦?怎么没有人来乘坐,奇怪了。

   我探头向外张望,电梯都要合上了,那些人还没有看见吗?这时,一支黑乎乎的棍子突然从门缝伸进来,我吓得退后一步。

  一转眼,看见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正拄着拐棍一步步向电梯里挪动。原来刚才伸进电梯门缝的物件,就是她手中那根黑漆漆的拐杖。

  仿佛有一个世纪那么长,老太太终于挪进了电梯。当电梯门合上的瞬间,我心里猛地一个激灵。

  前几日听同事阿欣说,这幢办公大楼最里面的那部电梯,经常会出现故障。一个月前才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一名办公职员正要从电梯里出来,电梯却突然下滑,那名可怜的职员被夹伤了双腿,从此瘫痪。于是,那部电梯因此一事,便光荣“退伍”了,大家无论再忙,都不会去乘坐那部电梯。刚才一时情急,随便找了一部电梯便进去,此刻想起来,顿觉毛骨悚然,我现在乘坐的不就是那部事故电梯吗!

  天!我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四部电梯乘坐哪一部不好,偏偏坐进了这部!可笑的是竟然还有人和我一样,偏要寻找刺激。我侧首去看那个老太太,发现她面色平静,嘴角还噙着一丝微笑。我越看越害怕,突然她朝我看过来,一双浑浊的老眼却显得精光十足。本来心中已经够恐惧了,身边还有这么一个古怪老太,我那可怜的心脏正承受着双重压力。快点吧,快点到吧!

  盯着液晶显示屏上的数字,我感到阵阵发冷。12……13……14……马上就到了,只要到19,就到19。

  “姑娘……”老太太突然开口,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时,一阵晕眩铺天盖地而来,我张口欲呼,声音却似卡在了喉头,发不出一点声音。接着,天地一片黑暗。

  我在黑暗中飘浮了许久,见到前方好像有一丝红光,便没有意识地朝那个方向跑去。不知跑了多久,我感到浑身的力气就要耗尽时,不知从哪里突然散发出一片刺眼的光芒,我被亮光晃得睁不开眼睛。待那一片强光退去,我才迷迷糊糊地睁开了双眼。

  “唔……好痛……”身上每一个地方都在不停叫嚣着,仿佛被人生生撕开,又强行拼接回去。

  我忍住剧痛,将眼睛睁到最大,眼前却依然黑沉沉一片。莫名的恐惧袭上心头,我抬起胳膊,在空中挥舞着,然而还没等我展开双臂,手就撞在了一处坚硬的地方。

  我挪了挪身子,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疑惑地伸手探索,了解到这是一个长方形的木盒……等等!木盒?我瞬间明白了自己所处的地方,这明明就是一副棺材!

  什么人会被放进棺材?答案只有一个,死人!难道我已经死了吗?因为那部可恨的电梯?我才24岁啊,美好的年华才刚刚开始,怎么就英年早逝了呢!

  下一秒,我又觉得似乎哪里不太对劲,都已经21世纪了,况且还是在上海这样的国际大都市,难道现在还流行土葬?现在的我还有意识,还能感觉到痛,分明还是个大活人嘛。要是我没死,却被他们稀里糊涂给活埋了,那才死得冤枉呢。

  寒意陡升,四肢发麻。心脏急速的跳动声将我从浑沌中惊醒,我抬起几乎僵硬地手臂,拼命捶打着棺盖,并用微弱的声音呼喊着:“救命,我还活着,我没有死……”

  隐约听到一个妇人哭泣着大喊:“我好像听到青冉的呼喊了,快,快打开棺木!”

  “福晋,千万不可,这是不吉利的!”是一个恭谦的男子声音。

  “不,我听到了,我的女儿不会死的!快点打开!”

  纷繁杂乱的声音渐渐变小,我有些昏昏沉沉。不知过了多久,眼前陡然大亮,我眯着眼睛,逐一扫过眼前的每一个面庞、每一个表情,有欣喜的,惊惧的,伤感的,惊讶的,只是他们的装扮怎么都那么奇怪,像在拍古装片一样。

  眼皮越来越沉,在意识清明的最后一个瞬间,我听到一声尖利的呼喊,划破云霄。

  “天啊!诈尸了!”

  
[时空的交错:第三章 失忆]
  躺在床上,我呆呆望着头顶的紫檀木床梁,繁复的簪花雕刻与镶嵌,覆以苏绣的大红绫罗床幔,以及暗红的古琴轸穗流苏,所有的一切都彰显出古色古香的韵味,千百种念头从我脑海中闪过,就是不能相信眼前的一切,要是说我因一场事故莫名其妙穿越到古代来,那可真是千古一奇,听所未听,闻所未闻。

  虽然我打死不肯承认穿越这一事实,但是潜意识中已经接受了这场突如其来的巨变。从这几日的所见来推断,我似乎来到了三百多年前的清朝。

  记得来到这个时空所看到的第一个景象,竟是满目霜白,好像天地间只剩下这一种颜色。想想真是觉得离奇,我死亡的地点与重生的地点何其相似,都是一个小小的箱子,而现在的我,竟是一个从棺材里爬出的死人,难怪让人误以为是诈尸。

  也不知是我莫小妍运气太差,还是运气太好,要死不活地来了场时空大穿梭,真是比做梦还来得刺激。可是,我已经在这张床上躺了三天,直到现在还浑身无力,再这么下去,我非得憋闷死不可。

  实在是有些忍不住,我用手撑着床沿,想要坐起身来,正在此刻,有人推门而入。

  “格格,不可以!”一个青绿色身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快跑到我的床边,将我扶住。

  刚才被她那一声喊,惊得我差点滚下床去,幸好及时扶了一把,否则我不知又要躺上几天了。

  我转头一瞧,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姑娘,不过十一二岁的年纪,脸上带着羞怯的神情,一双大眼清澈见底,我不禁赞叹,还真是一个水灵的丫头呢。

  “格格,您身子未愈,还是安心静养的好。”小丫头扶着我,替我拉拢身上的被子。

  “不用。”我轻轻挥开她的手,直起身子靠在床头,忽觉咯的背后生疼,不觉蹙起了眉头。身边的小丫头见状,立马寻了一个软垫塞在我背后。我感觉舒服多了,朝小丫头报以一个感谢的微笑。

  小丫头先是一愣,继而慌忙低下头,“格格还有什么吩咐,奴婢一并去办。”

  我不觉失笑,这个小丫头好像怕我怕的紧呢。“你叫什么名字?”

  “啊?”小丫头抬起头,一脸错愕,“格格是在问奴婢?”

  “这屋子里就你我二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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