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我是罗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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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我是罗恩-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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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说,教授大人,您表错情了,咱胖恩同学压根不知道您那冷冷一瞥是啥意思。
  
  “点名!”低沉的声音不大,却轻易传遍了整个教室。显然斯内普也发现自己拿眼神做了无用功,决定开始上课。
  然后,跟原著里一样,教授大人找了救世主的麻烦,并且,不知是否为了迁怒,三个问题之后,又加了两个问题。
  哈利被问得很不服气,是,他是回答不出来,没有提前复习功课也是自己的错,但,有必要这么难为人吗?还以为离开了麻瓜世界,不会再有老师用这么冰冷这么看不起人的语气问他话了,明明其他课的教授们都那么和蔼。
  不远处,马尔福刺耳的笑声,渐渐跟达力他们的嘲笑重合在一起,心渐渐往下沉去。 
  有些过份了啊,罗恩坐在最后座,眼神闪了闪。
  这个斯内普教授,就用这种态度教了十一年学?难道听斯莱特林们说魔药学的课最难上,也最不好学呢。
  没有教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
  这种态度,喜欢学的也会放弃了。
  但是,看看狮子群中沮丧的哈利,垂下视线,小家伙这几天明显被周围人搞得有些头脑火热飘飘然,这桶冷水下去,也算好事吧。
  
  抄好笔记,就是分组试验,这节课的内容很简单,做治疗疥疮的药水。
  斯莱特林和格兰芬多今年的人数都是双数,于是也不存在跨学院组合,这点上,哈利小盆友显然相当有怨念,脑袋一扭一扭地望着蛇院某胖这边,最后和纳威组成了一组,罗恩给他瞧得十分不自在。
  “韦斯莱先生,我能和你一组吗?”礼貌的声音靠近,罗恩眼皮一跳,随即抬头微笑:“好啊,正好没人愿意跟我一组呢,多谢你了,霍普先生。”
  看往教室前方,马尔福与另一个肤色微黑的男孩一起,已经开始了合作。
  “我还以为你会跟马尔福先生一组呢。”
  拿起小银刀开始切材料,肉肉的手背手指跟细小的银刀,怎么看怎么不搭调。
  棕发男孩笑笑,也拿起另外一种材料开始料理,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道:“可是,我就是想跟你一组呢。”
  胖手顿了顿,抬起头,带点疑惑的表情:“啊?”
  “没事没事,就是觉得你很可爱的意思。” 
  更加疑惑:“啊?”
  看到罗恩这种反应,棕发男孩笑得仿佛更开心了,手上动作不停,眼睛却不时的瞄啊瞄地一个劲往胖恩脸上瞅,直到把小胖子看得招架不住低下头去。
  。。。。。。西索,记得最后是断了条腿,没被蚂蚁吸收掉啊,可这搭讪似的行为和没飚符号却似相识的语气,突然打了个小哆嗦。
  “不对哦,这个不是这么切的。”
  “呵呵,你的动作看起来有些生呢,韦斯莱先生,要不我来帮你,你只管记笔记怎样?”
  “韦斯莱先生,现在应该放粉碎的蛇毒牙,而不是鼻涕虫触角。”
  “韦斯莱先生BLBLBL。。。。。。” 
  。。。。。。青筋,突然觉得装傻是个严重的决定性错误。
  “啊对了,韦斯莱先生,你一定要记得哦,如果锅没端下来就放豪猪刺,就会。。。。。。”
  ——轰隆!
  “。。。。。。爆炸的。”旁若无人继续说话的霍普同学,半点没被那声巨响影响到的,熄火,端下坩埚,修长的手指捏起几根豪猪刺投进去,然后装瓶,抬头,露齿微笑。
  伴着,华丽丽的魔药教授的怒吼,纳威的哭声和小蛇小狮子们的尖叫背景。
  两人离案发现场很远,一滴都没波及到。 
  “好了,我们可以去交作业了。”
  罗小恩:“。。。。。。”
  黑线,这样的对手,果然很。。。。。。强大?




第十一章 回忆

  
  一节魔药课轰轰烈烈的结束了,除了被纳威的爆炸药水炸去医疗翼的,残余的小蛇和小狮子们一下课就飞快逃离了教室。
  罗恩动作也相当迅速,他坐的是最后一排。
  不过,他躲的不是斯内普教授,而是身后那个紧追自己不舍的人。
  “嘿,你走那么快干什么?距离吃饭还有段时间呢,要不要先回趟宿舍?”
  加快脚步,迅速逃样的回了宿舍。
  真是,从不知道,蚁王是这个样子的,漫画呀漫画,你真是害人不浅。
  
  晚饭是让家养小精灵送来的,经过了一整节的魔药课,怕麻烦的某人短时间内实在不想看到某张似笑非笑的脸,上课时装挫已经装得想吐了,他可不想连饭都吃不安生。
  吃完饭,写完作业,室友也回来了,于是,就又到了最难过的空闲时间了。众所周知,夜猫子最怕的,就是晚上睡不着时,大把的时间无法打发。 
  为什么城堡里不能用电脑啊,罗恩肉肉的胖脸上满是苦恼。挥挥魔杖,将凳子变成一把舒服的摇摇椅,无视室友惊诧的目光,躺上去,无聊的摇啊摇。可惜了,有个灯泡在,其实具化现才是更快的。
  唉,还有七年,这日子该如何打发!
  双胞胎哥哥们曾提议夜游,但想想吧,宅男的本色就是懒,年轻人那种激情还是罢鸟,老人家就该像他这样,吃完饭坐在躺椅上摇摇,然后想想人生才是正常。
  
  不过,说到人生,人生不会有下一次——这句话对他来说就是屁。
  记得看过《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里面主角们的愿望是什么?
  ——能够安安稳稳地睡在棺材里,再也不会醒来。
  而他,棺材都不需要,只希望下次死了之后不要再醒来。
  
  他过够了!
  第一次重生,欣喜,人生可以重来是多少人梦想的,他得到了。
  第二次重生,意外,明明已经很好的过了一辈子,没有遗憾。
  第三次重生,叹气,唯一庆幸今次不清楚未来。
  
  上帝也会恶作剧,梅林也会失手打翻魔药瓶。。。。。。才总是弄乱了他的路吧。
  
  其实,比起火影,他更适合在猎人里的生活。
  他是个冷情的人,那个第一世的现实世界里,记忆早已模糊,有一丝却仍没忘记,自己是没有朋友的,跟家人也不亲,平时除了上课吃饭就只窝在宿舍里看书看电脑。
  当然,所谓的黑客技术也是那时候练得的。
  后来,幻影旅团的蜘蛛脑也比不过他。
  木叶村是个温暖的地方,在这里,他有朋友,有爱自己的家人,每天都开心的笑,斗志满满。于是,经常想,能来火影真好。
  做做任务,跟朋友喝喝小酒,用新鲜的目光看着书里的人物过着真实的每一天。看着三代孙子都长大成人了还精神满满,看到鸣人终于即将接任第六代火影,还有看到站在他身后的佐助,鹿丸,小樱和其他小强们个有个的风采。
  于是,就觉得这次活得,比起冷冷清清的上辈子,这个啧啧。
  
  然后,死掉了,再睁眼,从基裘肚子里滑出来了。
  成了揍敌客家的二公子。
  再然后,一年,两年,三年。。。。。。十几年过去了,这时候再往回看,突然沮丧地发现,去掉了繁闹的外衣,他这种小人物,最适合的,竟是以为早已经抛掉了的冷清日子。
  火影,只在梦里生存,丁次,是个过渡,真实度百分百的过渡。
  虽然很不情愿,最终发现,他也不过是个虚伪的人。
  叹~~~
  但是感情作不了假,他也付出了。。。。。。好吧,他承认,他就是那万中才有一的双重或多重人格。而哪个人格都不是虚假的,丁次,也是真实的。
  只是。。。。。。只是,不管几个人格,都比不上主人格。
  一个人呆着——才是他最喜欢的生活方式。
  
  也需要热闹,也需要有人在身边陪,但热闹过了,身边没人时,他才会彻底放松下来,回复到最原始的心态。
  。。。。。。第一世太习惯寂寞的缘故吧。
  耳边恍然响起鹿丸曾经的话:“丁次,其实你不必太在意的,作你自己就好了。”
  木叶小强里最聪明的家伙。
  最早看透自己真面目的人。
  对不起。。。。。。
  
  杀手世家的生活相当不错。
  他活得舒心,肆意。
  偶尔向家里提供下杀人情报,偶尔□下弟弟们,其他时候就都可以做自己喜欢的宅男事宜。
  上网挣钱不比杀人少,对此,伊耳谜那张面瘫脸上,总能被自己找出点不宜被人察觉的嫉妒,然后下次出去就会更恶狠狠的压榨西索。
  
  家里头,他是最喜欢伊尔谜的,在这位猫眼大哥身边感觉特安全,不用像在火影里总是去操他人的心,在这里,大了七岁的伊尔谜,作为长子,理所当然的把他纳在自己的护翼下。
  这是某人除了长辈以外,每一次,被如斯照顾。
  在奇牙和亚路嘉还没出生的时间里,整整五年,伊尔谜的所有关爱都放在了他身上,那五年,真的很幸福。
  幸福得都让他怀疑自己有恋兄情节了,啊这里插一句,某人的情商堪称低到了海拔负N度,几辈子都没开窍。
  后来家里的小蹦豆们陆续降世,幸福被分摊,未免也有些失落和嫉妒,虽然后来除了奇牙外亚路嘉和柯特对他的亲近弥补了许多。
  而到了现在,上面有五个哥哥啊五个哥哥!真好。而且,家人的理解,世道的和平(比起猎人和火影),更让他能安心过着安安静静的生活。
  他很知足。
  。。。。。。
  
  突然一个激灵,罗恩从回忆里惊醒,转环四周,寝室里不知什么时候室友已在床上睡熟,罗恩从摇椅上起身,肥胖的身体灵巧的像只猫,毫无声息。
  推门而去,背后,地上,没了魔力支持的摇摇椅静悄悄地变回普通的凳子。
  一路向上,出了地窖,一楼,二楼。。。。。。
  有人,在呼唤他,叫的名字是——
  “糜稽!糜稽!” 
  




第十二章 伊尔谜初现

  那种感觉,该怎么说呢?——就像人生豁然开朗了!
  嗯这样的比喻也许不太被理解,但事实确实是,眼前一亮,细眼一下子睁得老圆,平时积存的无聊突然变得无关紧要,一股强大的波动填满了空虚的心灵。
  刚才回忆时还想着他呢。
  穿着女身的揍敌客家长子,幽灵状态下的大哥伊耳谜。 
  现在的位置——二楼的一个女厕所,据说这里有幽灵,很少有人来的一个地儿。
  幽灵就飘在他面前,相貌平平,戴着眼镜,身材普通,见了他这个本不该进来的男性大活人,开口却是“糜稽?” 
  那平静的口气,看似天真实则天然呆的表情,说疑问句时喜欢歪歪脑袋的动作,无疑不表明此人的身份——“大哥?”
  幽灵却不该愣的愣住了:“。。。。。。是我。” 
  然后——“你最喜欢的?”
  罗恩:“电脑,你喜欢的?”
  “戒尼,你最擅长的?”
  “黑客,你最擅长的?”
  “杀人,你最常做的?”
  “制造小型炸弹,你最常做的?”
  “杀人,你最讨厌的?”
  “。。。。。。你!”
  幽灵笑了:“看来是你,糜稽!”
  罗恩却叹了口气:“啊,看来你也是真的,大哥。”
  
  西索躺在脚边不远处,怪笑道:“哎呀,黄金苹果没了呢,小伊~~~哦,你哭了么~~”
  胡说,他怎么可能会哭!
  眼泪这种东西,这种东西。。。。。。
  “大哥,怎么不叫上我?”
  “。。。。。。”
  “没什么理由吗,真是。。。。。。最讨厌你了,大哥!”
  那时,糜稽侧对着自己,将蚁王即将抓透自己胸口的手爪挡住时,这么问着说着。声音一如既往的平静,却为什么自己听起来那么冰冷呢?
  
  糜稽是我二弟,在后来经历了奇牙,亚路嘉,柯特三个小鬼之后,我才后知后觉地知道,小婴儿时候的他是多乖多好带。
  揍敌客家的小孩都很早熟,尤其是他。
  那年我七岁,抱着小小的他,说实话,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弟弟——这个名词带给还小时的我的概念,不过是家里的又一工具,只不过顺序是在我之下。捏捏他,胖胖的,软软的,想像不出四岁时也要一样开始训练,六岁时也要一样被踢出家门历练。
  我们是杀手,是工具,不是人。
  
  但我也是开心的,对于整整七年,父母长辈们加在我身上的,凭什么只有我一个承受!
  手里的婴儿突然大哭起来,原来我不知不觉中抱疼了他。父亲看了我一眼,眼里有着我所看不懂的,忽然全身发冷,好像心底那点阴暗已全被他看穿。
  然后听到一句冷冷的叮嘱:“伊尔迷,他就交给你带!”
  
  于是之后,喂奶,换尿布,看着佣人们围着糜稽转,看着他们说二少爷多乖巧多可爱。
  喂喂,你们都没看见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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