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深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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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深案重- 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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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奇怪的污渍
    金樱藤说着,从金丝镶花网袋里掏出一封信,推到霍云帆的面前,霍云帆无法,只得拆开来看,信是用白云笺写的,无非是骂了一通章小言不要脸,然后又威胁她不许再缠着郑恒永,如若不然,叫她脑袋开花云云,信纸上还用红色的指甲油写了个大大的“死”字。

    霍云帆抬起头来,问金樱藤道:“我想金小姐冰雪聪明的人,早该知道这写信的人是谁了吧!”

    金樱藤干笑了一下,跟霍云帆这样的人打交道,需心机动心眼是很不明智的,金樱藤当然是明智的人,当即笑道:“霍先生您闻闻这指甲油,有一点淡淡的兰花香气,这是这一季巴黎新上市的‘薇兰’牌蔻丹,据我所知,没有浦江百货公司的贵宾资格,是买不到这种指甲油的,浦江能买到这种东西而又与小言有仇的女人,寥寥无几!”

    霍云帆微微一笑,心想金樱藤的指向很明确,摆明就是在说郑夫人简竹清的,这简竹清是浦江出了名爱打扮的,用“薇兰”蔻丹这样明显能标明身份的东西写恐吓信,说明她并不介意章小言知道这信是她写的。

    霍云帆自幼在浦江世家长大,对于这种妻妾演义中的俗套情节见得多了,至于里面多出的两颗子弹,也不过是想吓唬吓唬人而已。

    霍云帆把信还给金樱藤,淡笑道:“金小姐,章小姐人身受到威胁,我深表同情,不过依我看来,要解除这种威胁,倒也容易得很,如果章小姐以后跟郑次长一刀两断的话,我看不管是什么子弹,还是飞刀,都招呼不到章小姐的身上来!”

    周晓京站在一边,差点没绷住笑出来,这个霍云帆,也亏他有这些奇思妙想,金樱藤来找他的目的,无非是想要霍云帆出马,来保证章小言能够安全保险地继续做郑恒永的情人,有了神探霍朗这块牌子罩着,想必简竹清也不敢造次,可是霍云帆的脑子又没进水,才没兴趣给郑恒永的情人当保镖呢!

    说起来,金樱藤也是自找没趣,别说郑恒永是外交次长,就是算是民国大总统,只要霍五少爷不高兴,谁也别想让他改变心意!

    这时金樱藤脸上也禁不住有点失望了,她咬了一咬樱唇,低头沉思,一瞥眼间,就瞧见早晨沈四喜拿上来的那封信,信纸已经被霍云帆揉在手心里了,信封却还搁在办公桌上,金樱藤又低了低身子,细细瞧去,嘴里轻轻地“咦”了一声。

    霍云帆如今陷在周长祯的案子里,都快要急疯了,这时看到金樱藤盯着信封不动,面现惊异之色,连忙问道:“这信封有什么问题么,金小姐?”

    金樱藤缓缓地抬起头来,眼波如水,笑道:“这信是谁送来的?”

    霍云帆想了想,金樱藤以前在事务所工作的时候,在侦破案件方面也是颇有点天赋的,况且她不是浦江本地人,应该与浦江的世家之间没有什么牵扯,就算告诉他一点案件的信息也不妨事,因而说道:“这信是早上有人托一个孩子送过来的,信里的信息隐晦不明,但我根据推理派人去抓人,结果却扑了个空!”

    金樱藤点点头,道:“我虽然不知道那位写信的人是敌是友,却能看得出,这封信是从哪里寄出的!”

    霍云帆倏然站了起来,对于周长祯这件案子,哪怕有一丝半点的希望,他也是绝不会放弃的,急煎煎地问道:“是从哪里寄出的?”

    金樱藤微启朱唇,笑道:“霍先生,咱们终究曾是一同共事过的人,您有什么难处,我很愿意帮忙,不过现在我有难处,也想请霍先生帮一帮我才好。”霍云帆眉心轻皱,显然他在考量着二者的轻重,不过金樱藤是个善解人意的人,当然不肯令霍云帆没面子,于是还没等霍云帆开口,就微笑道,“霍先生如今很忙,我也不好过于搅扰您,您看这样好吗?我在这个案子上为您尽一尽绵薄之力,等您解决了眼前这一桩事,是否能陪我去见一见小言,听她说一说被人恐吓的经过,她是我的好朋友,我总不能看着她置身危难而不管!”

    霍云帆很清楚,什么“好朋友”之类,不过是金樱藤的鬼话而已,只要霍云帆出面听章小言诉说被恐吓的内情这件事传将出去,郑夫人简竹清很快就会知道,神探霍朗插手这件事了,当然也就不敢做什么过分的事,说到底,金樱藤不过是希望霍云帆能变成老虎,好让章小言这只小狐狸精狐假虎威而已。

    霍云帆这里呢,只要能够破得了周长祯的案子,消弥掉霍周两家的恩怨,如愿以偿地娶到他梦寐以求的周晓京,别说是让他当老虎,就是让他扮小白兔都行,于是他不过微微迟疑了一下,就答应了金藤的要求。

    金樱藤十分欢喜,笑道:“那么我先谢谢霍先生了!霍先生,周小姐,你们来看信封上的这块污渍是什么?”

    霍云帆和周晓京都凑过去看,霍云帆其实一早就发现信封上有块污渍,不过并没有在意,因为送信者托街头流浪的小孩子给送信,那些小孩子一天到晚上高爬低,送信的过程中沾上些手印污渍之类,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可是金樱藤既指出来了,霍云帆就知道其中另有关窍,问道:“这块污渍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异常之处啊!”

    金樱藤笑道:“看起来是没什么,可是霍先生您细瞧,这上面沾了一点点的肉丝儿!”

    霍云帆道:“这肉丝儿怎么样呢?”

    金樱藤道:“这不是一般的肉,而是蛇肉!这封信上的污渍应当是在蛇羹店沾上的!”

    蛇羹店!霍云帆走南闯北的,应然知道蛇羹,可是这道菜仿佛在岭南一带更流行,浦江人并不喜欢吃蛇肉,他竟不知道浦江还有开蛇羹店的。

    金樱藤笑道:“其实我也是偶然间才了解的,那天郑次长请我去郊区的美华街吃蛇羹,我才知道那里开了浦江的第一家也是唯一的一家蛇羹店!”

    霍云帆道:“第一家?美华街——陆家!”

    聪明人是不需要想太久的,金樱藤一点,霍云帆就想明白了,美华街是浦江市郊一条比较繁华的街道,离绿羽山不远,而那一带唯一的大家族,就是陆家!

    那么这封信竟多半与陆家人有关了!

    霍云帆当即把信封交给负责痕迹检验的小于,也等不及结果出来,立刻就带着周晓京再探陆家。

    深秋的清风吹动周晓京的软软裙裾,衣角上绣着的几片梅花飘飘欲飞。

    周晓京道:“你说是陆家有什么人会去送那封莫明其妙的信呢?”

    霍云帆望着远处淡淡的一带黛色山峦,透了一口气,说道:“不清楚,陆家的水实在太深,上次的案子是这样,这次仍旧是这样!”

    周晓京道:“那么咱们先不去陆家,先去蛇羹店打听打听如何?”

    霍云帆望着她,微微一笑,道:“是个好主意,先把铺垫工作做一做也好!”

    两人就一起来到了美华街,这时已近黄昏,美华街也开始热闹起来,水果市,菜市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卖各色小吃的商贩们也开始使力吆喝,几个小孩子在追逐打闹,手里还握着半个苹果或是一支水果棒冰。

    霍云帆和周晓京走到街道中段的时段,果然就看见一块崭新的黑漆嵌蚌的硕大招牌上书着:万源蛇羹店。

    应该就是这里了。

    蛇羹这一种小吃因为刚刚在浦江发展,还没有流行开来,因此虽然是晚饭时间,但是顾客并不多,尽管这里占据了整条街面最佳的铺面,可是跟周围的兴隆热闹比起来,还是显得冷清寥落。

    霍云帆和周晓京踏进店里时,偌大的店堂里只坐着两个人在吃蛇羹,两人一边吃一边皱着眉头,仿佛很不高兴的样子,一个对另一个说:“没想到浦江市郊还这样繁华,一到晚饭的点儿,生煎馒头店里连个座位都找不着了!”

    这人外地口音,瞧打扮像个客商,看起来是人到浦江,是想尝尝生煎馒头,因为没有占到位子才不得不来这里吃蛇羹的。

    那板恍若无闻,一个人坐在柜台里面昏昏欲睡,看起来,就是这两人吃完了蛇羹不付账就走掉,老板也不会觉察,霍云帆和周晓京走过去,敲一敲黑漆油亮的柜台,叫道:“老板!老板!”

    老板猛然醒过来,看到来了一对衣着光鲜的客人,顿时笑容满面,站起来将两人引到告窗的一个好位置上,又抽出毛巾替二人拍打桌椅上的灰尘,其实倒不是老板客套,而是这桌椅大约许久没有坐过,的确浮上了一层薄尘,周晓京心想,照这样的经营法,只怕用不了多久,这家店就会关门大吉吧!

    老板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笑道:“先生小姐请稍等,我们的蛇羹准备的时间长一点,二位先喝碗茶!”
第143章 惊人的发现
    霍云帆和周晓京都明白,越是生意清淡的店铺,食材越是会准备不周,客人等待的时间也会越长,幸而两个人也不是真心来吃蛇羹的,而且这店里闲杂人越少,反而越有利于他们向老板打听情形。

    于是霍云帆和气地笑道:“好说好说,那就先倒两碗茶来吧!”

    老板答应一声走到后堂去了,这时那两位外地客商也已经吃完了蛇羹,悻悻地丫起来付了账,走掉了。整间店里就只剩下了霍云帆和周晓京,两人心照不宣,却都暗自窃喜,这里没了闲人,问起话来就更方便了,又转念一想,怪不得那个给霍云帆送信的人要选择到这里来写信,如果不是晚饭时分,想必店铺里会几个时辰都没人打搅,可真是个保密的好地方。

    不过这老板也真有定力,生意都清淡到这个地步了,也不想想法子改变一下现状,周晓京凑近霍云帆耳边,悄悄笑道:“你瞧这老板两手白嫩,真不像经历过什么风霜的,怪道会把一爿店经营成这样的情形!”

    霍云帆点点头,有一些富裕家庭的第二代在没有任何历练就出来创业的时候,往往就会出现这种情况,这位老板只怕也是这样,而且他的生意这样清淡,却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闲闲散散,毫不忧虑。

    说话的工夫,老板已经端了两碗明前龙井过来,霍云帆喝了一口,心想,这间蛇羹店这样冷清,老板却倒是大手笔得很,一般像这样小店,就是生意兴隆的店里,别说明前龙井了,能沏一杯上好的菊花茶都算难得了。

    霍云帆掏出两块银元,放在桌上,这些钱吃两顿蛇羹都足矣了,霍云帆却只当小费,老板也是诧异,笑道:“这也太多了,小店的蛇羹物美价廉,只消一块银元就足够了!”

    霍云帆笑道:“老板不必客气,实不相瞒,我来这里,其实是有件事想向您打听,只要老板肯帮忙,这点钱也算不得什么!”

    这位老板却很有定力,也不忙着去接过银元,只闲闲地笑道:“不知先生要我帮什么样的忙?”

    霍云帆道:“今天早晨有没有人来你店里写信?如果老板有印象,还请如实相告!”

    老板恍然道:“哦,先生问这件事啊,嗯,是有一位太太来这里向我借过笔墨写了一封信!”

    霍云帆和周晓京相视一眼,齐声道:“太太?她长什么样子?”

    老板略一思索,便答道:“三十多岁的年纪,身量苗条,鹅蛋脸,长得很好看,穿着一身珠灰色的夹衫夹裤,看样子倒像是哪家大户人家做事的女佣!”

    “是陶妈!”周晓京脱口而出,忽然想起一事,问道,“那个女人的眉心里是不是长了一颗朱砂痣?”

    老板拊掌道:“是啊!没错!”

    周晓京再无怀疑,看来那个给霍云帆送信的人就是陶妈无疑,她兴奋地望着霍云帆,霍云帆微微颔首,道:“我还有一个猜测,那个给咱们送信的孩子兴许就是陶妈的儿子,你还记得吗?四喜说,信是方原在街口接到的,如果是普通的流浪孩子,怎么会认得方原是咱们明镜事务所的人!”

    周晓京点点头,道:“无论如何,咱们先去陆家,别惊动了旁人,先探探这个陶妈的底细再说!”

    太阳收敛起刺眼的光芒,变成一个金灿灿的光盘。那万里无云的天空,蓝蓝的,像一个明净的天湖。慢慢地,颜色越来越浓,像是湖水在不断加深。堂皇的陆家老宅,在夕阳映照下,涂上了一层金黄色,显得格外瑰丽。

    周晓京和霍云帆有意不惊动任何人,只悄悄地走陆家后院的角门,角门上只有一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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