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珠光宝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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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珠光宝妻- 第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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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没有拿给她看的,也是新近才得到的。前一阵子倒来得很勤,可是这几天又不大见人了,大概忙吧!”方紫香没有意识到严绾在套话,实话实说。

严绾又悄悄地瞥了一眼闫亦心,在心里同意了他的猜测。

闫亦心没有等到生日宴终场,就和康绣杏打了一个招呼,“绣杏,我先送严绾回去了。”

“真正的活动还没有开始呢!陪我开舞吧,好吗?”康绣杏伸出手来,试图拉住他。可是闫亦心却不露声色地退后了一步,笑容里有着显而易见的苍茫。

“不了,对于你们来说,我已经老了。”

“可是严绾也很年轻,她跟我是同年的!”康绣杏恨他用年龄作借口。

闫亦心一怔之后,才失笑,“是啊,其实她也很年轻。可是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却感觉不到自己有那么老。她给我的感觉,不像是只有十几岁的女孩。”

康绣杏泫然欲泣,“你……把姐姐忘了。她当时,那么的爱你,可是现在……”

闫亦心无奈地叹气,“如果她泉下有知,一定会为我走出感情的坟墓而高兴的。三年了,她不会希望我继续消沉下去。严绾是我生命里的一盏明灯,让我在黑暗里遇到了她。我想,这是你姐姐也乐见到的。”

“才不会呢!”康绣杏愤愤不平,“姐姐绝对不会允许有人抢走她在你身边的地位,严绾根本连替姐姐提鞋都不配!”“

闫亦心沉下了脸,“绣杏,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听到你诋毁严绾。否则,我不会再把你当作妹妹。”

康绣杏张了张嘴,似乎还想要反驳,却终于狠狠地紧抿了起来。

妹妹?她从来都不想用这个身份。可是唯其如此,才能留得住她和闫亦心之间的牵绊,所以她才甘愿当妹妹!

闫亦心看着她眼圈渐渐地红了,也觉得自己的话说得有些重。

“绣杏!”他刚要踏前一步,又生生顿住。他只是当她是妹妹,不能再这样无休止地误会下去了。不仅对严绾不公平,对康绣杏也不公平。

他叹息着摇了摇头,“绣杏,谢谢你的宴会,我要走了。”

康绣杏没有回答,可是闫亦心还是转身离开。她狠狠地瞪着严绾的背影,指甲在掌心里,掐出了一个月牙型的印记。

第一百三十六章 非卖品

严绾把含苞的玫瑰花型的托帕石交到周朴手上的时候,脸上的惊叹,让她感到由衷的满足。也许一个设计师,最心满意足的,就是这个时候。

“严绾,你是太天才了,把玫瑰这种俗气的花型,都运用得恰到好处!”周朴喜滋滋地戴上了收敛,严绾替她系上项链。

周朴“哗”一下拉开抽屉,严绾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抽屉里琳琅满目的镜子,圆的,扁的,方形的,菱形的,尺寸从大到小,至少有十个规格以上。

看来,尽管是业内有名的女强人,私下还是有着女人柔美的一面。

“看看,怎么样?”周朴拿出一把长柄的镜子,“不错,很好看。下个礼拜我有同学聚会,不用带红蓝宝石,正好用上这套。”

“你皮肤白,戴什么颜色的首饰都好看。”严绾看着她志得意满的样子,忍不住失笑。

“首饰跟皮肤搭什么界?严绾,你也学会恭维人了。”周朴晃了晃耳垂上两朵含苞的玫瑰,“不过,玫瑰形状的首饰见得多了,可是没有这一款别致的。明明是含着苞的,可是边上的这片叶子,却呈开放的状态,有一种似开未开,办抱琵琶的诱惑。”

“我不是恭维,是说真话。对我们黄种人来说,黑发黑眼,最适宜戴暖色调的珠宝首饰,所以我们古代的贵妇人,特别钟爱金器和红色宝石,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有这种说法?”周朴惊讶的问。

“当然,因为暖色的博爱是,可以使黄种人的脸部色彩,更柔和。当然,还有浓绿色的宝石,也和黄色的皮肤相得益彰。所以翡翠在东南亚一带,尤其受人追捧。现在的老坑玻璃种,已经炒成了天价。”

“老坑玻璃种,就是常说的那个冰种嘛?”周朴问。

“对,差不多可以指那种。现在流行一种说法,内行看种,外行看颜,意思就是哪怕无色的玻璃种,都比种水不好的绿色翡翠要值得收藏。可是我们中国人玩玉,玩了几千年,为什么会追捧翡翠?还不是因为它靓丽的颜色吗?这种浓绿色,和我们的黄色皮肤十分相衬。像你的皮肤十分白,冷色系的宝石,也可以显得优雅秀丽。”

“嗯,你这么说,也有点道理。”周朴同意,“这套托帕石的颜色,也不算很深,但是透明度很好,更加显得玫瑰娇艳欲滴。你给它起名字了吗?”

严绾失笑:“你定做的,名字当然由你起。““嗯,那就叫含羞欲语吧……多贴切这几朵玫瑰呀!“周朴把首饰摘下来,放在首饰盒的黑色绒面上,“你再替我设计一套吧,我觉得你的设计很和我的胃口。宝石的选用,你就随意,我不多约束你了。”

“你已经有两套中档宝石的首饰了,再设计套 ,也未免太浪费。女人一过三十,这些宝石就只能在私人聚会的时候戴,大部分的长河还是要用钻石和红蓝宝石、祖母绿异类比较名贵的宝石。”

“所以啊,我要趁着三十岁之前,戴边所有的宝石。”周朴笑嘻嘻说着,最终挑了一堆耳坠戴上,“不急,你慢慢设计,有什么好的灵感,随便就给我弄一件,我也不急着用。”

严绾雅然,宝石对于周朴来说,就像她买一件日用品似的,说起来都毫不经意。即使贵为陆太太,她的拥堵也是有限额的,哪里像周朴自己挣自己花,理直气壮?不过,据严绾替她估算,就算她是周氏的高级管理人员,凭她花钱如流水般的速度,恐怕还是入不敷出的。

“你说,再选择些什么宝石呢?我看你的紫晶茄子,就很好看。以前我一直以为水晶上不了台面,可是你这个就很好。你下次替我拿一件过来,有时候配衣服也不错。”

“不好意思,这件吊坠是非卖品,总共只有两件,已经被我送出去了一件。你可以选择闫氏近前一阵子出来的紫茄吊坠。”严绾歉然摇摇头。

“你的这件不是闫氏出品?”周朴听出一点言外之意,急忙问。

“这件啊,严氏出品,别无分号。”严绾笑嘻嘻地说,“从第一道工序开始,大部分的工作都是由我自己完成的。其实创意还是那件首饰,只不过把底部和冠部稍作修改而已,是配这块紫晶透明浓艳的色调。”

“好啊,原来你把好的东西,全部留给自己呢!我不管,以后你要做什么东西,按葫芦画瓢也得给我来一样。”周朴凑近她的脖子,仔细地放在掌心里转了两圈,“你的皮肤也很白,带着种颜色才好看。”

严绾还没来得及谦虚两句,周朴已经自顾自地说:“当然,我的皮肤也很白,所以戴上也很好看。你这个送我吧,价钱任你开!”

严绾哭笑不得,看着周朴垂涎的样子,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你也不知道见识过多少世界名宝石了,这时居然来稀罕我的水晶!”

“谁让你把水晶也设计得那么好看!”周朴把她的坠子戴到脖子上看,“看,也很好看呢!”

“这一件不能给你,对于我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严绾认真地说,“但是,以后我有了新的创意,一定胡先给你过目。如果你喜欢,我就做给你。”

“特别的意义?”周朴好奇地扬了扬眉毛,严绾觉得她的眼睛像是要把自己看穿了似的,正觉得难以为情,她却恍然地说:“明白了,这是你的处女座,要留作纪念!没关系,你以后再帮我设计各种新颖的玩意儿!”

严绾很爽快地答应了下来:“下次,我替你用坦桑石设计一款戒指吧,那个颜色很特别的,而且如今的产地只有坦桑尼亚才有,如果日后矿源枯竭,这种宝石的身价,也许就能和蓝宝石相提并论呢!”

“行。嗯,我上次听你说了碧玺,想要一套碧玺的首饰。至于颜色……倒不用苛求,反正你也说了,我戴什么颜色都好看!”

严绾笑着点头:“行,替你找一块好的西瓜碧玺,设计成胸针和手镯都很漂亮。当然,要名副其实的,绿色的边很窄,大部分都是艳红色的才漂亮。如果料不大的话,可以给你设计一对耳坠,我发现见过你这么多次,耳坠从来没有重过。”

“那当然,我喜欢耳坠和耳环这一类的东西。”周朴用手托起了自己的一副祖母绿耳坠,“虽然它比较名贵可是和这套托帕石的造型来看,我还是喜欢这套。”

“祖母绿本身的贵重和稀缺性,使它不可能遭受设计师这样的大刀阔斧,保重和简洁,是祖母绿和其他贵重宝石的最重要设计原则。而且祖母绿的刻型,也是受到很大的限制。一般没有设计师会轻易放弃祖母绿型额七个,那是最能够保持祖母绿遭到损害的切割方法。”

“哦!”周朴失望地摇了摇头,“那你替我用其他宝石设计吧,像那些紫牙乌、蓝晶石、海蓝宝石之类的,都替我设计一副耳坠。”

“你的脸型很适合带耳饰,难怪你特别钟爱。”

周朴大笑:“还说不讨好呢,这话怎么我听着,就像是听某位男士追求我时候的套路呢?”

“我是说真的。”严绾在她停下笑声的时候,才无奈地说,“耳饰在套系里面,是最挑人的一种。如果佩戴得宜,自然变得容颜更加秀美。但是如果佩戴不当,则会成为修饰的败笔。”

“是吗?那你说说,我适合什么样的耳坠?”周朴狐疑地问。

“你的脸型有一点小小的丰满,所以尽量避免戴大而圆的扣式耳环,那会让你的脸显得更加丰满。其实你虽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本能的审美观,已经替你做出了选择。我从看到你以来,一直都捡你戴着垂物型的耳环,它们使你的脸部,在视觉上增加了一部分的长度,因而显得秀丽协调。”

“是吗?还有这种说法?”周朴将信将疑,“我一直不大喜欢那些圆形的耳饰,倒不是将就自己的脸型。”

“你固有的审美观,会让你避开这些装饰的误区。”严绾看了看腕表,“哎呀,跟你说话说得太投机,一晃就到了下班时间。我走了,别人还以为我是特意来蹭饭的呢!”

“蹭饭就蹭饭,我乐意让你蹭呢!”周朴不以为然地关了电脑,“走,我们找个地方去!上次被陆文俊和他的那个女伴搅得晚饭没吃舒服,今天补回。”

“别!”严绾急忙摇头,“我们公司有规定的,不能接受客户超出礼仪的款待。”

“这算什么破规定?”周朴不屑一顾,“再说,我请你吃顿饭,这还是超出礼仪了?又不是请你吃鲍鱼燕翅,只是一顿便饭而已。”

“对你来说,这当然只能算是一顿简餐。但是对于我们这种工薪阶层来说,那已经是奢侈的享受了。下次我请你把,当然拿到了公司的红包。”严绾坚决地摇摇头,对她摆摆手就告辞而去。

“恐怕还是舍不得闫氏的那一位吧……”周朴喃喃的说着,露出了微笑。

第一百三十七章 树敌

残阳披着霞光,染红了高矮不均的建筑物。不太宽阔的巷子里,被霞光披上一圈圈的影影幢幢。抬起头,确实狭窄的天空,很难得的显出一副天高云淡的早秋景色。

严绾凝神的时候,偶尔听到市中心的钟楼,发出一声晚祷般的梵音,远远地在天籁那头传过去。每一种心情,都会有一种微笑。因为闫亦心,严绾觉得自己的笑容,已经淡去了上一世的疏淡,而衍生出一种别样的甜蜜来。

纵然是夏天,但已经过了立秋的节气,早晚就显得不再那么的炎热。晚风吹来,还带着一种温润到骨子里的热浪,却已经带着清凉的底蕴。

“啊!”严绾耳边听到行人的一声惊呼,本能地往路边人家的台阶上跳上去。可是她的动作还是迟了一步。只觉得身子被一股冲力,甩上了台阶,撞在紧闭的门沿上。

一辆黑色的轿车,就带着发动机的轰鸣声,呼啸着撞在她刚才立足的地方。前轮已经碰到了台阶的边缘,却只是擦了一下就生生顿住。

严绾正觉得惊疑不定,汽车却又以雷霆般的速度朝着巷子的另一头开了过去。严绾的心跳得仿佛耳边只剩下了它的声音,耳朵里嗡嗡地不断叫嚣着,模糊的目光里,看到自己的身边已经涌上了一群人。

这时候,才感觉到右腿一阵剧痛,却已经支持不住浑身的重量,跌倒在台阶上。幸好身边不知道谁的手臂,扶住了她软到的身子。

“受伤了!”声音渐渐地从天外飘了过来,严绾觉得有点遥远。隔着耳膜,怎么听也不太真切的样子。

“要送医院的吧?呀,流血了。”又一个声音,在耳边砰然作响。

“严绾!”这个声音,听起来有几分熟悉,可是严绾逐渐涣散的神智,却怎么也想不出这个声音的主人,究竟是谁。

有人认识自己,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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