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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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物者-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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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顿好小破睡下,我和南美悄悄退出来,在便利店周围捕捉到登喜路男人留下的影像线索,追随其残片而去。

已经入夜了,周围静悄悄的。我和南美也不着急,慢悠悠走——当然说慢也不慢了,有一部车一直和我们不即不离,司机一开始没反应,后来就不看路了,转过头来盯着我们两个,要不是我赶上去拉了他一把,路边好几棵树今天就要被他撞到断根。

为了免于麻烦,我们加快了脚步,穿越中心区的时候爆发速度太快,又把一条主干道上的自动测速表给弄坏了……

跑了大半个小时,我出了一身汗,南美就一直在旁边骂骂咧咧:“猪头猪头,开车这么远,居然是来吃三明治。”一直到墨尔本远郊,终于看到一栋大房子孤零零立在夜色里,哥特式的高耸建筑,带有教堂一般的尖顶,窗户长而窄,青铜大门有我三个那么高,紧紧闭着。这种中世纪的欧式房子出现在墨尔本,实在令人想不通。南美仰头看看,喃喃道:“这就是水晶球里那栋啦。”大大咧咧迈步上前。我拖住她,指指身后五百米处的围墙和一块牌子:“人家说私人地方,不许擅入。”南美白我一眼:“我们刚刚跳进围墙就已经擅入了啦。好吧,我去办个手续。”

手续?她走回去,突然亮出小尾巴往牌子上扫了扫。我跟过去一看,上面的字句变成了:“幽雅气氛,精美茶点,欢迎光临,经营时间上午七点~下午九点。”

就进入房子的方式,我们进行了一场剪刀石头布的争霸赛,以决定是跳上二楼偷窥呢,还是大摇大摆登堂入室。所幸我在五盘三胜的最后决胜一局中做出英明选择,弃用爱将剪刀,毅然出布,将南美的石头包了个万劫不复,从而才可以维护我等人类的尊严,往二楼开始爬。

如潜龙如壁虎,我轻巧地溜上二楼,倒悬着贴在窗户上方,往屋子里望去——哎呀,怎么眼前花里胡哨的?再一看,原来是南美坐在窗台上面,还在咔咔有声地吃一个苹果,哪来的?

我拍她一下,南美皱着眉头对我说:“猪哥,你这么小心干什么……”话头被我打断:“苹果分我一半!”

不患贫,患不均。

房间里本来是一片漆黑,这时候,仿佛知道我们等待幕布拉开的心情,有人端着巨大的烛台慢慢走进来,接着听到一个女人苍老的声音说:“罗伯特先生,可以吃饭了。”

第三章

那个烛台被放到了窗户左近的一个柜子上,借助昏暗的光芒,可以看到房间里简单的陈设。中心是一张长餐台,铺着雪白的台布,一大簇怒放的大红圣心火鹤插在水晶瓶中,衬着摇曳的微光,更显得花色诡异迷人。一张样式古板的靠背餐椅摆在顶头,孤零零地等待用餐的人出现。此外就是分放四角的高而窄长的黑色木柜,简洁沉默,但是显然用料华贵,制工独特。四周的墙壁都装着落地的大幅帐幔,黑底金线编织出影影绰绰的人与兽,粗看似乎是描绘远古故事的画卷。帐幔后面衬着雪白的绸底,偶尔风来,便扬起一角。

那个放烛台的女人喊了一声之后,等得不耐烦了,走到门边再喊一声:“罗伯特先生,可以吃饭了。”这时候我们才看到这真的是个老女人,穿着一条朴素的蓝色长裙,头发庄严地盘起,即使从侧面看,都觉得她不是一个快乐和气的人,五官小而突出,有心事一般互相纠结着。

门外传来一个男人闷闷不乐的声音:“来了。里奇太太,你去做自己的事情吧。”

我对南美举起大拇指:“是他!”

果然是登喜路男人走进来,懒洋洋坐到那个位子上,眼睛发直。里奇太太匆匆忙忙出去了一趟,回来时就在桌子上铺开了餐具和食物。

说到吃,我是有资格发言的。辟尘有今天的厨艺成就,实在归功于我的不懈督促,简直做到了悬梁刺股、卧薪尝胆的发奋程度——当然不是我,是辟尘,我只负责监督。

所以当我看到登喜路男人面前放的东西时,脑子里顿时涌起对他人生的无限同情。

一片白面包,烤过头了,边缘卷起焦皮,整整齐齐摆在盘子里。几片卷心菜叶子,黄黄的,缩皮皱脸的,仔细摆成扇面,放在另一个盘子里面。还有一杯喝的,从颜色看多半就是水。此外便什么都没有了。不过餐具是好餐具,纯银,手工极为精致。对古董我没有发言权,旁边的老狐狸疯狂打手势告诉我,说那是真正中世纪的一流精品,从盘沿图签来看,是出自当时名匠之手的古物——要不是我把她拉住,南美一定跳下去抱了就走。

登喜路男人穿一件白色睡衣,愁眉苦脸地摸摸叉子,又摸摸刀子,还拿起刀子往自己脖子上比划了一下,看来对伙食的质量也不是很认同。糊弄了半天,他长叹口气,微弱地问了一句:“里奇太太,可以做点其他东西来吃吗?”老女人已经走到门边了,停下来严厉地说:“罗伯特先生,请不要让邪恶的美食玷污了你对上帝的忠诚。”

要是吃这种东西比较接近上帝的话,那南美一定是撒旦本人了。她是宁愿饿死都不吃二流食物的。

大约因为实在难以下咽的缘故,他这顿饭吃得真久,久到我和南美都睡着了。做完一个小小的春梦之后我醒来一伸懒腰,冷不丁掉了下去,顺手一拉,拉住老狐狸的七分裤裤带,她也跟着栽下来,双双在人家门前摔成一个大字。我走运一点,在空中及时折腰腾挪,以南美为垫子,做了一个成功的软着陆。她在底下一声惨叫,对我怒目而视:“猪,滚开。”

等我滚到一边去,她爬起来摸着自己的胸部愤愤不平地投诉我:“我刚去隆胸的,压坏了看你怎么赔!”我爬了几下,硬是没爬起来!

人家饭吃完了,整栋房子灯火全灭,这么早就睡,这家人还不是普通的落伍。看来罗伯特一定是被这个管家婆折磨坏了,才会把三明治当宝贝。

一无所得,我们只有悻悻回去,南美的胸部好像真的压坏了,扁扁的,视觉效果差了好多。她很生气,喃喃自语要去算帐,看来有人要倒大霉了。

分手之前,我想起一件事,问她:“那条悬神引呢?”

她说:“已经散形了,它不能离开宿主太久的。”

我刚“哦”了一声,眼前一花,她已经展开身法,走得十分急促。我追在后面吼:“干吗去?”

南美遥遥回答:“去拆美容院招牌!”

联想起她胸前突然瘪下去的惨状,我已经可以想像那位贸然操刀为南美整形的医生,下半辈子的生活将会如何之难看。

吹着口哨回到家,辟尘给我开门,它已经做完了屋内清洁,在院子里收集了大片重尘准备包在屋外。它说墨尔本确实挺干净的,空气里找不到什么金属微粒,只好拿水分子滥竽充数,看上去亮晶晶挺美观,就是不堪一击。硬件不过关,只好拿软件代替,所以它今天准备彻夜不睡,念念圣经,看能不能起点作用。我瞥了一眼起居室里的电脑,说:“你是想上网打游戏打通宵吧。”

每天晚上辟尘辛苦收集重尘包门闭户,起因是两年半前的一趟东京之行。小破半岁的时候,我需要回东京一趟,顺便带上了小破,下飞机还不到五秒钟,小破本来在我怀里睡得猪头狗脸的,蓦然间便睁开了眼。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展现出破魂族人的一面,那眼神如海水般湛蓝而神秘,四下一转,猛地向我身后那位日本男子身上一口咬去,那人惨叫一声,瘫软在地,被咬破的地方没有血,却流泻出白色浓浆一般的东西——是一只以杀生为修炼手段的白血山奴。小破兴致勃勃还要再接再厉,我及时甩开两条腿跑去叫了出租车一口气开出五十公里之外,总算让他叹口气,又睡着了。

说起来也不奇怪,日本是全世界非人集中程度最高的地方,而且越是残杀暴戾的东西,越喜欢来这里讨一席之地。每一年国家警视厅重案组的卷宗里,总会增加大量的离奇凶杀案,破无可破。其中有一宗,凶手在圣诞节期间两天之内,连续杀害三十九人,所有受害者尸首稀烂之余,头发都被连根拔起,不知所踪。警察查了三个多月,仍然一无所获。迫不得已联系上亚洲猎人联盟寻求援助,才知道作案者就是被小破咬过一口的白血山奴。它们居住在深山里,每年冬季都需要获取大量的野兽皮毛以布置所居山洞,用以取暖。近年来环境破坏严重,山林砍伐过度,野兽大幅度减少,它走投无路之下,潜入城市,以拔取人类的头发作为装修材料,才搞出如此大血案。机场的白雪山奴只是我们东京梦魇的开始而已,期间无论在酒店还是在地铁,在购物中心还是在街心公园,小破的状态始终如一,只能以“龙精虎猛”四字形容,眼里蓝光强烈到可以当聚焦灯用。经常看到他爬起来滚到窗台旁边,对着外面兴奋地长号,好似有人来走他亲戚一样。这时候我要是跟去看,往往可以看到一些不愿意看到的怪东西。

这西洋景看了我三天,事情没办完,我就落荒而逃回到墨尔本,小破也恢复常态,整天牙牙学语、口水多过茶。我找来狄半仙一问才知道,为什么江左非要我住这里。原来墨尔本环境独特,乃是全球非人活动最少的地方。

即使如此,被我添油加醋描述一番之后,辟尘开始担起心来,生怕万一有过于强大的异物找上门,与我们的日常生活不大相宜。因此当即给自己多派发了一个职务:保安,负责天天把门看得紧紧的。

我最佩服辟尘的就是这一点,但凡决心要做什么事,都一意孤行做到底,不要说九头牛拉不回来,就是九台东风大卡车上来也白搭。尽管我们生活得其实波澜不惊,最多是访客们滥用轻功引起邻居围观,辟尘还是一心一意天天织防护罩,并且跟织毛衣一样,讲究一下针法啊花样啊,使其外观出现一点审美上的变化。有时候被小破几下吧唧哄高兴了,更是飞奔到里约热内卢去收集重金属原材料,把家里每个单间都包起来,害得我起夜之时,还要先发出一招大力金刚掌,把半身内力都损耗完毕,才能蹲到马桶。

直到这个晚上,事实证明,持之以恒果然是会被褒奖的。

凌晨三点,我被一阵叮叮叮的声音惊醒。我悄悄起身,走下去查看。屋子里安静祥和,毫无异状,声音来自屋外。

将客厅的窗帘拉开,含有水分子的重尘罩在夜色中微微透光。草地沐浴露水,蓬勃舒展着,散发出植物特有的清新味道。

没有人。

真的没有人。

不过,人的手倒是有一只的。

这只手宽大修长,皮肤平滑,指甲干净,无名指上甚至还戴着一只白金戒指,镶着一颗足有五克拉的钻石,切割、光面、成色都一流,令人过目难忘。它用食指和中指在地上走来走去,偶尔拇指和小指抱在一起,仿佛陷入沉思之中。围绕着整个房子,它不断试探着看能不能找到入口。虽说没有眼睛鼻子,它还是不时张望四周,绝对是一只有自主意识、有远大理想、有坚定目标的独立之手!

它在外面搞侦察工作搞得不亦乐乎,我就有点怀疑自己最近精神是不是过于衰弱了。难道我在做梦?那在梦中辟尘晚上烤好的面包还是很好吃呢——不错,我已经搬了一把椅子坐在窗边看,顺便吃吃小奶酥面包,喝喝果汁。

折腾了一两个小时,五点了,隔壁老头很快就要起床慢跑。要是他见到一只手光秃秃地在这里溜达,不知有何感想?那位手兄弟也不太耐烦了,再转两圈,就摊开五根手指,活像叹口气的样子,转过身垂头丧气地走了。

我把最后一只小奶酥面包填进嘴里,赶紧去给南美打电话——科技发达就是好,找人也好,找狐狸也好,都是几个号码的事情。要是呆在蛮荒之地,动不动要用千里传音,说两句话满身汗不说,通讯效果又气煞人。

她声音清醒得很,我问她有没有找美容院的晦气,她说那还用讲,使出了最传统的丢瓦砸锅那一招,不但把人家仪器打个粉碎,而且美容院的手术室里全部是狗屎。这座城市卫生很不错,居民素质也高,无论是人是狗,都很少有随地大小便的,不知道她去哪里找了那么多来。

谈到正事,我告诉她刚才门口有一只手,就是一只手,试图非法入室,至于是要抢劫还是要偷窥,目前还没有搞清楚。南美不问青红皂白,张口就骂我看好戏不叫她,我说你那个时候不是在辛苦收集狗屎吗,打断你怎么好意思?

她消了消气,问我:“谁的手,你认识吗?”

这一言提醒了梦中人啊,我回头想想,越想越觉得这只手眼熟——与其说这只手眼熟,不如说那只戒指眼熟,我好像在哪里见过这颗钻石的啊?

对了!登喜路男人!登喜路男人,他手上的戒指!

我认识那只戒指的经过是这样的:

有一次便利店来了个新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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