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颗杨梅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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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颗杨梅最红-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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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满月,可是在这一片霓虹闪耀之中,月亮仿佛失了光彩,躲在天空一角,轻易地就被人们遗忘了。
  奔波了一天,加上有些晕机,所以晚饭也没吃多少。
  严磊看出我有了疲态,说:“马上到酒店了,今天就不逛了,你回去早点休息。养好精神明天我带你去些景点玩儿。”
  “明天不是还要上班吗?”
  “请假就好,没关系的。”
  我忙说:“那不行,请假多不好。我又不是小孩儿了还要人带路的。明儿看着地图自己逛就行了。”
  “你第一次来,哪儿都不熟悉,万一走丢了怎么办。来这儿了我怎么也得把你照顾好不是。”
  “不可能走丢,你还是上班去。这马上周末了,到时候你再带我玩儿。”
  “没事儿,你就听我的。”
  我见劝不过,便说:“我今儿可累了,明儿可能得睡一上午呢。你要是等我我就不好意思睡了,休息不好的话肯定也逛不好的。所以你明儿就让我自生自灭一天行不,后天,后天周六了再陪我好不好。”
  他犹豫了会儿,终是答应了。
  把我安置好后,自己回了公司宿舍。
  惯性和惰性让我每次换了地方都会心中忐忑。
  洗漱一番后,我站在窗口往外看。不一样的地方,连月亮都不一样,像蒙了一层纱的夜明珠,暗淡许多。
  看着外面的车水马龙,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不夜城”。
  这样的城市,注定承载了太多人的故事,不在夜里宣泄,便无处安放。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9 章

  第二天我自然是又早早起来了的。
  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呼吸着陌生的空气,展现出自己最放松肆意的姿态。
  本来就不是有特别目的的出行,所以不用安排日程,不必赶着时间完成任务。只是随心所欲地四处游走。
  看着流光溢彩的城市,和衣着光鲜的人们擦肩而过,为一处美丽的景色驻足,因一栋造型奇特的大厦而感叹。
  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任由自己随意地去接近并认识这个城市。
  严磊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一家店里吃小笼包,赞叹着果真是“提如灯笼坐如莲”。
  听到电话响,一下子就把我从这一天的只剩下自我的世界里拉回了现实。我才意识到已经是傍晚了。
  他问我在哪儿。
  我说:“在吃东西。”
  “你一个人倒是挺悠闲自在的,让我很没成就感呐。”
  “从明天开始我就把你当跟班儿使唤了,让你充分感受一下什么事成就感!”心情好自然开得来玩笑。
  电话那头,他低笑了一声说:“本来想着带你去吃饭的,没想到你已经吃上了,还挺能照顾自己的。不错,让人省心。”
  “你下班了?”
  “快了。一会儿打算去哪儿?下班我找你。”
  “别,我就要回去了。你今儿赶紧养好精神,明儿还得带我逛呢。”
  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地方并没感受到初来乍到的局促。我竟是挺享受今天这样一个人的自在,不愿有人打扰。
  还好,严磊也没再坚持。
  大城市中古老与现代化冲撞出的美感,使它拥有了一种让人欲罢不能的魅力。它以多面展示于众人眼前,有如百变女郎,吸引人们靠近,不断地靠近,又琢磨不透。
  金融中心高楼大厦林立、步行街上异国风采尽显,现代文明打造的繁华在这里一一展示。
  转眼,老洋房中播放着的古老歌曲使整个城市更添一份风情,古典园林中小桥流水、亭台楼阁更使它多一分韵味。
  是一个让人流连忘返,念念不能忘的城市。
  只是再怎样被吸引,我还是想家了。那里是可以容我扎根的地方,而在这里,就如汪洋中随波逐流的树叶,平添一丝飘零感。
  很多时候,人们会在连自己都不知觉的时候迷失。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绕回原路就是了,毕竟沿途的风景已经留在了心里。
  那是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夺走的占有。
作者有话要说:  

  ☆、第 20 章

  严磊尽心尽力地陪了我两天。在我看来,宾主尽欢相处愉快。
  我说要回家时,他不大能理解。毕竟这么大的城市,没有人千里迢迢来观赏,却只花两三天的时间。
  我说,本来就是出来散心的,现在身心轻松,目的达到了。
  他见我坚持,便抢着帮我订了第二天的车票。
  我说:“明天你就安心上班,我这两天对这儿的交通也算混了个半熟,自己走到火车站还是不成问题的。”
  “这次别劝我,我已经请好假了,明儿去送你。”
  难得被人照顾,我有些小感动。而且这两天也买了一些特产要带回家的,我自己一个人背确实有些困难,所以不再推辞。
  晚饭后,我们并肩在街上走着。
  严磊打破了沉默:“你妹妹婚礼热闹吗?”
  “嗯,毕竟是村子里,乡里乡亲的都熟识,大家都会来给捧个场。”
  “我们村子也是,家家户户都能攀得上亲戚。”
  “是啊,不像这里,同一个城市,可能见一次就再也见不到了。”这样的城市,不管住多久都仍旧透着一股陌生。也难怪葛成能走得那样干脆,最亲密的人离开了,在这样个地方还有什么不舍的。
  这样想着,不由话题又冷了下来。
  隔了一会儿,听严磊问:“福玲,你回去后有考虑过我之前说的吗?”
  我呆了一会儿,抬头看他。
  不是没意识到这次来需要给个答复,只是潜意识里把这个问题忽略了。
  再次看到他眼中透着的认真的神情,我没有任何想法地点了头。
  当他欣喜地有些不确定地抱住我时,我才想到自己给出了个什么样的承诺。
  我想,可能是这夜景太醉人了。直到严磊送我回去又离开,我都没有要反悔的意思。
  夜色迷离。
  第二天我却没能如期返程。
  入夜时,福欢打电话问我什么时候回家。我说明天就回。
  她惊呼一声,却不是兴奋的语调。
  我问她怎么了。她说,小舅也要去家里了,让我等两天和小舅一起。
  我想着,怎么着也是自己家里的客人,等等便等等吧,算是提前招待了。于是答应了。
  严磊知道我会再待两天,自然开心。
  新凑成的情侣总是喜欢腻在一起。但我却没有这种感觉。心想,多处一阵子可能就进入状态了。
  本来就已经没有什么继续玩儿的心情了,所以接下来的日子我都是漫无目的地四处游走,等到吃饭的时间就到严磊工作的地方等他一起吃法。
  当然,这样也是为了让他安心工作。实习期间就老请假总是不好。
  我喜欢走路。用脚步丈量脚下的土地时总会安下心来。所以这两天过得也很享受。
作者有话要说:  

  ☆、第 21 章

  转眼到了真正要走的日子。
  因为有小舅一起,严磊总算是放心让我一个人离开了。只是在临走的时候叮嘱我有事就给他打电话。
  我说,记住了。
  福欢给了我小舅的电话,说:“两头都说好的,你们就在检票口等。到时候找不到了就打电话。”
  不是什么节假日,人流量不算多。
  我特意提前了些去,看着比较空旷的候车室,心想人应该不难找到。何况座位都是挨着的,上车肯定能找到,便也没想打这个电话。
  有时候,命运的转弯总是在那些普普通通的日子里,在我们不经意间发生的。
  然后,看着我们惊慌失措地乱了脚步,那躲在暗处悄悄安排了一切的人只是安然地看着。
  仿佛一场慌乱就是一场戏,冲走了漫长岁月里的索然无趣。
  此时此地的我正处在这样一种慌乱无措之中。
  而我,感激在冥冥之中安排了这场慌乱的主宰。
  晟昱。
  那个在我十岁那年突然闯入我的生命又很快消失了的,让我渴望追索了十二年,一直纠缠于我梦中的男人,他再一次毫无预兆地出现了。
  丝毫没有防备。
  我看到了那个男人,他站在那儿,带了光似的。
  容貌有所变化,神情也略显沧桑,浑身散发着成熟的气息。
  可我就是知道那是他。
  周遭仿佛变成了一个礼堂,他在舞台之上,我遥立在观众席后。所有的人、物都成了背景,那人就是聚光灯的所在。
  一如那年夏日,杨梅树下初见,美好如斯。
  我呆呆地看着,满脑子想的居然只是:我要给严磊打电话,我要告诉他我反悔了。
  那人一步步走近。
  “你是不是福欢?”
  我呢喃出声:“晟昱。”
  我一直相信爱情,相信两情相悦,相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只是在一个人漫长的等待中,渐渐不相信了自己。
  不相信自己会被上天眷顾,不想信爱情可以降临在我的世界。
  我以为,自此一生终了会平淡无奇,在爱和被爱中选择被人爱的爱情,过着简简单单、无波澜、无激情、无患得患失、无歇斯底里的日子。
  只是,这些都在我再次遇见那个人之后,烟消云散。
  不再有怀疑、迷茫和犹豫不决。
  我幸运地遇见了,又再次等到了。
  至于以后,谁还管它。
  爱情原来一直存在,一见钟情也并不是人们终极文艺的幻想。
  若遇见那个对的人,爱情,一眼就能确定。
  【完】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

  我喜欢过很多人。
  小学时候借给我橡皮的同桌,初中时那个穿白裙子,束马尾的漂亮女生,高中时总是考班里第一名的好学生。
  还有,大学时那个一点都不起眼的女孩子。
  我一直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对福玲产生这种名叫喜欢的情感。甚至在对她表白时也是找了一堆除喜欢之外的借口。什么都从山里走出来的,家离得近,脾气相似等等。
  我都不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想出来的这么些,鬼话。
  最后我才明白,这一次的喜欢和以往都不同。
  那个女孩儿,不管她做什么我都觉得特别,她的一个小动作我都觉得可爱。别人说起她从来不会想起优秀这个词,在别人眼中属于优秀的我在她面前却总是自卑。
  可就算低到了尘埃中,也未必能开出花来。
  我没想到她真的会来S市。
  我去接她,在拥挤的地铁上,看着那个停在我胸口前的毛茸茸的脑袋,心里一阵满足。
  福玲不让我陪,我只以为是她懂事,不愿影响我工作。
  那时我还不明白,不缠人的女孩儿不是真的不想有人陪,她只是不喜欢你而已。
  但当时的我只是在满心欢喜地想着怎样去再次表白。
  可在我还没想好时,她竟然要回家了。
  我有些慌张,总觉得这次错过就再不会有机会了。
  意料之外的,她竟点头答应。
  我欣喜地手足无措,有些颤抖地伸手抱她,又觉得太过着急了,想马上收回手,可行动并不听从指挥。
  连自己都觉得不真实的欢喜必然持续不久。但我没想到竟然这样短。
  那天福玲独自去火车站坐车。
  我在公司听到电话响时就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
  “对不起,严磊对不起,我要反悔了,我不要和你在一起了。我终于见到他了,我不想再让他找不到,我……”
  我焦急地说:“好好,都听你的,你不要哭。”
  她继续断断续续地说着:“你知道吗,我等了十二年,等得我都绝望了,我以为再没可能,也没有希望再遇见。谁知道老天居然眷顾我了。我不知道怎么办,我喜欢他那么久,可他或许已经把我忘记了,完全不记得了。我和他差距也大,我……我现在很乱,真的很乱。怎么办……”
  很奇妙,她这样不着边际的话我居然听懂了。
  我听懂了她的彷徨无助,听懂了她以为无望却突然见到曙光般的欣喜若狂。她可能压抑太久,只是想找个树洞而已。
  而我居然还在庆幸那个树洞刚好是我。
  后来,我们仍是朋友。
  我不相信前男女朋友之间的纯友谊。我承认我对她还有非分之想。
  可是她不像我。
  我感觉得到她心里因为另一个我从不知道的人而产生的巨大空洞,除那人无人可补。我不想她抱憾终身,也不想她对我有任何愧疚之意。那样她会不快乐。我要她快乐,每天都能开开心心的。
  而我,我还会喜欢其他名字不是“福玲”的人,不是么?
  她说,谢谢我当时对她的宽容。
  我说,是因为你太会哭了,那样绝望和无助,让我觉得你的难过远大于我的,让我不忍心责备罢了。
  其实,不过是不想她为难。而且我一直感觉得到,她并不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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