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阔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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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阔天高-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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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大富今年秋收后买下来的一千五百多亩荒地。

    这几年他们不断地买进下等田,然后陆续施加氮磷钾肥,按照作物轮作的方法来种田,每年调换种植不同科的作物,豆科有根瘤可以培肥土壤,葱蒜类有一定的杀菌作用,水稻田可以抵制旱地杂草,这般轮作,改良了土壤结构,提高了肥力,还减少了病虫害。又因为莫钟书按照佃田的比例给佃农提供仔猪,佃农们的粪肥也就充足。二柱和阿贵替莫钟书去做例行巡查时,遇上佃农施肥,还常悄悄地往他们的粪桶里加点糖,虽然莫钟书至今不敢肯定这能不能真的引来蚯蚓,但这种种措施叠加起来成效显著,他的庄稼长得就是比旁人家的好。

    再加上莫钟书还记得一丁半点的经济概念,用做期货的指导思想来决定种什么。这时候的农民,也有头脑活络的,不只一味地种粮,也种些经济作物,不幸的是,这些人的思想大多落后市场半拍,往往是看今年什么最赚钱,明年就一哄而上都种那一样,却忘了物以稀为贵这一浅显的道理。大家都种一样作物,一到收获季节,这一样上市的多了,价格自然就暴跌。反而是去年价贱的,今年种的人少了,价钱倒又升了上来。莫钟书就专挑上一年最不值钱的东西种,反而踏准了市场节奏,年年都赚得盆满钵满。

    因为这两点,大富对莫钟书佩服到五体投地,以为什么样的土地到了五少爷手里都能长出金豆豆来。

    而莫钟书也因为大富踏实勤恳,种地也有经验,这些年来把他的几块土地打理得妥妥当当,对他十分信任,每次收获后只让大富挑选合适的田地买进,极少过问。

    事实证明,过度信任绝对不是个好事儿。

    大富听说有人出手大片的荒地,全部手续齐备,均价每亩只须几钱银子,忙不迭地买下来。他深信莫钟书有办法把荒地变成良田。

    莫钟书却根本没料到素来精明能干的大富会做出这么不靠谱的事情。大富来向他汇报的时候,他还夸了大富一番,兴冲冲地跟着大富去看地的时候才傻了眼。可这时生米已经煮成熟饭毫无转圜的余地了。

    这是一片不知道荒废了多少年代的荒地,坑洼不平的地面上乱七八糟地长满了一丛丛的杂草,那草高的差不多有成人高,矮的也和他的膝盖齐平了。

    荒地东边连着一座小不算坡度很平莫钟书走过去,站到小山顶上,俯瞰下面的荒地。

    大富早就在荒地上等着,莫钟书到来后他就一直亦步亦趋地跟在身后。他自觉犯了大错,这些天总有些小心翼翼的。其实在莫钟书心里,大部分的责任都在自己身上,疏忽大意,没有正确履行领导者的职责,假如他能提前过问一两句,大富就不会自作主张了。不过这些话莫种书从没说出口,大富也需要教训,趁着这个机会让他反省一番,吃一堑长一智,主仆俩一起长进才好。

    这片荒地倒也不是全长了草,最西边就有一片寸草不生的,在阳光下闪耀着白花花的光芒,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盐碱地了。

    莫钟书只听说过盐碱地可以改良,至于如何改良却是毫无概念。他对于一无所知的事物的处理办法,就是彻底放弃,上次来这儿的时候,他就已经决定这一百多亩的盐碱地不要了,打算叫人挖了塘养鱼养虾养鸭养鹅。

    困扰着他的问题是另外那一千四百亩该如何处置,总不能一千五百多亩都挖了吧?挖一千五百亩的大人工湖,需要多少财力?他现在还负担不起。再者杂草丛生,即证明这地还能种得活东西的。可是地面坑洼不平,中间有小沟壑和小土坡,荒草灌木乱长一气,要拾掇成田亩的难度还真不小,更别说土壤质量什么了。

    莫钟书找了块干净的石头,坐了下来,一手支在膝盖上,手掌托着下巴,盯着下面的荒地沉思。大富见他这样,便知他又在思考,不敢打扰,只和二柱远远站在后面。

    莫钟书在山上皱眉苦思,方睿和李长义却发现了草丛里有一窝野兔,两人跑去追野兔玩了。

    莫钟书望着逃远了缩成一个小白点的兔子,眼前似有灵光闪过。他想起了澳洲那一场持续了百余年的“人兔之战”,自然就想到了澳洲那些一望无际的牧场。上辈子他给自己做的人生规划里,退休之后就是弄一个牧场,放羊、牧马、挤奶、割草,生活简单纯粹,蓝天上白云一朵朵,绿草地上牛羊一群群,多么惬意美好。可惜他早早就被一场街头意外结束了生命,那个牧场梦便只在他的日记本上留下寥寥几笔。

    在这儿建个牧场倒是个好主意!土地不平整没关系,牛羊们又不会在上面跳芭蕾舞。杂草灌木太多,那就先一把火烧掉,再种上优质牧草。牧草?记得苜蓿和黑麦草都是优质牧草,让二柱去种子店看看有卖的没。只是不知道自己的钱袋子里到底还剩多少钱,够不够折腾的,实在不行,就只能卖地了。

    莫钟书一拍脑袋,站了起来。

    大富见他这动作,眼睛霎时就亮了,上前欢喜地问,“五少爷可是想到好法子了?”

    莫钟书笑起来:“你怎么知道的?”

    二柱在一旁也跟着笑:“五少爷每次想到什么问题的解决办法的时候,就会拍拍自己的脑袋。”

    莫钟书想了想,这习惯似乎也是从上辈子带来的,无意识中就表现出来了,身边这几个人倒是善于观察。

    “你们两个都快成了我肚子里的蛔虫了。那先猜猜我下一步要干什么?”

    两人大力地摇头。

    “我现在还有多少钱可以用?”

    大富的眼神又黯淡下来了:“还有八百来两。”莫钟书这些年的习惯是手中不留余钱的,除掉下一年的种子钱,其余的全部叫他拿去买田。他本来打算着,一半钱买荒地,剩下的一半开荒,没想到情况比预想的糟太多了。

    这个数目确实太少了些。接下来要花钱的事太多了。莫钟书叹气:“你放出风声去,咱们最先买的那块地,就是老太太庄子旁边的那三十亩,要价六百两。”那块地最近两年的产出,一点也不输于良田,他要良田的价也合情合理。

    他顿了顿,又道:“这是底价,少一个子儿也不卖。”世间多的是落井下石趁火打劫之徒,可不能让人趁他莫钟书急需用钱之际来占便宜,如果卖不了,他宁可再想别的办法筹钱。
正文 第26章 山长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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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钟书伸腿踢了踢脚下的山地:“大富,你去打听一下,这山是谁家的?愿不愿意卖了,要是价钱合适,咱们买过来一起收拾了。”

    大富道:“这山就是荒地卖主家的啊,当时他就想把这荒山也一起卖给我们,要价八十两。我见这山矮了点,山上只有一些低矮的灌木,也不出产什么,就没有要。”

    莫钟书忍不住摇头,这个大富,七百多两的大头一声不吭就往外掏,却在这几十两上抠门上了。这山山势平缓,要是种上牧草,牛羊一样也能吃,但海拔高度估摸着约有三十米吧,站在山上,下面牧场的情况就尽收眼底了。

    将来万一他的心愿不能实现,就在这山上盖个小屋安度余生,有天上的云朵和脚下的牛羊为伴,也算是了结上辈子的一个梦了。花上几百两银子换得一处称心如意的居所,而且还是有山近水的“豪宅”。想到这儿,莫钟书禁不住满面笑容,这笔买卖自己还是赚大了。

    方睿抱着一只毛绒绒的小白兔回来,心满意足地展示给莫钟书看。

    莫钟书眯了眯眼睛,这是否也算得一条财路?兔子的繁殖速度极快,要不然也不会让澳洲人那么头疼了,但那是因为澳洲人不吃兔子,中国人却视之为美味佳肴,如果把它们圈养起来,生钱的速度可不慢。

    莫钟书看向方睿,他正愁没钱买羊羔牛犊呢,小破孩倒一下子就帮他找到了替代物种,他手中的兔子也似乎变了颜色,金光闪闪。

    方睿不自在地抬起袖子擦了一把脸,问李长义:“我脸上有什么吗?怎么觉得那小子的目光特别耍俊�

    莫钟书干笑一声,移开了目光。

    大富的办事效率极高,几天后莫钟书再去荒地,一千四百亩的野草已经全烧干净了,到处都是黑黑黄黄的灰烬,空旷广阔的土地让他看着就心情舒畅。原先草丛中藏着的几窝野兔,烧荒的时候逃出来,被早有准备的二柱和阿贵抓了个正着,大富把它们送到一户养过兔子的佃农家去,让他们照料好了,言明这是五少爷交代的,养得好的话,明年就给他家减两成租子。

    二柱已经把莫钟书要的几样牧草种子买回来了,还听店家介绍,要了几样莫钟书没提到的种子,计划间杂着洒到地里去。(全文字小说更新最快)现在就等老天下一场大雨把地浇透了好播种。

    那三十亩地也顺利卖出去了。那田这些年的产出都是有目共睹的,大富只在村里透了句话,就有人带着银子来找他,商讨几句就办妥一切手续。莫钟书担心的问题并没有发生。

    莫钟书满心欢喜,将来要是所有田地都能这么顺利地变现,他心底那个梦就有经济基础了。

    他拿出一沓图纸交给大富,指着西边的盐碱地说:“我打算在这儿挖个大湖,面积就这么大,”他指着那寸草不生的区域划了一个圈,“不用挖得很深,大约六七尺就可以了。”湖水如果太浅,冬季湖面一结冰,就会把鱼冻死,但如果深挖又太花力气,先大致定个深度,不行的话明年再接着挖了。“湖挖好后,旁边再。。”这些天他把这荒地的规划又细细斟酌一番,已成竹在胸。

    无论是鱼塘还是牧场,一旦有了产出就容易招人眼红,难保就没有见财眼开者上门来行那不问自取的勾当。他干脆把牲口棚也建在湖边,让看管牧场的人也住在这儿,看谁敢从他眼皮子底下强抢。

    他现在银根紧张,房子也不盖好的,先盖几间土坯房,凑合着对付几年,等手里有闲钱了,再换青砖大瓦房。

    说完这些,莫钟书又习惯性地两手一摊:“别的你看着办吧。”

    莫钟书的心头大石放下,便安心回到书院去。

    到了下午,莫钟书和方睿李长义又溜下山去,在山谷里乱逛。他们发现一只山鸡,一番围追堵截之后,猫逗老鼠般玩闹一阵,最后把鸡抓在手里,方睿提议拿到山下小酒店去加工。

    三人走到半途,莫钟书忽然想起“叫化鸡”的传说来,就止住脚步,兴致勃勃地道:“不去村里了,我来给你们做个叫化鸡,如何?”

    李长义很高兴:“好啊,我还是头一次听说叫化鸡,是什么味道的?”

    方睿嗤笑一声:“叫化鸡,就是叫化子吃的鸡呗,能有什么好的?”

    莫钟书没理他,走到山溪边,让李长义把鸡杀了掏开内脏,他自己找点水来和了一滩泥巴,打发方睿去捡些枯枝树叶来生火。李长义正想拔鸡毛,莫钟书止住他,把泥巴往还带着毛的鸡身上涂抹,涂了厚厚一层才罢手。他将鸡放入火中煨烤,等到泥巴都干了裂开一道道龟壳般的裂纹,他才取出来,轻轻一敲上面的泥壳,鸡毛便随着泥块脱落,一股浓郁的肉香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方睿嘴馋,马上就扑上来扯下一条鸡腿,狼吞虎咽起来。

    莫钟书拦住他:“刚才是谁说叫化子吃的东西不会有好味道的?”

    方睿口里嚼着鸡肉,含糊不清地说:“误会误会,我不是没当过叫化子吗?”

    莫钟书气结:“谁又当过叫化子了?”他说话的当儿,方睿已经丢开鸡腿骨又去掰下一只鸡翅膀。

    李长义忙把剩下的半只鸡拿在手中,拉着莫钟书走开几步,这才坐下来两人分吃。

    方睿三两下解决了他手上的鸡翅膀,又蹭了过来。

    李长义笑道:“瞧你这馋样,可是几天没过吃饭了?”

    莫钟书也抓住机会揶揄他:“就算没吃饭也不能如此啊,堂堂归德侯府的小侯爷居然跟人抢吃叫化鸡,这话传出去了你还要不要见人?”

    三人正在笑闹间,忽见三个人影向他们走过来。走在前面的两个男孩,一个十五六岁,一个十二三岁,俱是肥头大耳,身形臃肿,眼神呆滞,明显地不同于普通人。跟在他们后面的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倒是活泼灵动的样子。三人身上的衣物都光鲜齐整,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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