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将求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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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将求妻-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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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亲为她准备的首饰,施粉描黛,染点绛唇,模样横生几分艳丽,神情却如往日一般清淡。
  从陆惊雷的旧居到他准备的新宅不过二百步,他却领着公孙筠秀在寨子里转了两圈。坐软轿,踢轿门,跨火盆,拜天地,入洞房。公孙筠秀躲在盖头里,由他引领,顺从地走完了整场仪式。唯独闹洞房这一步给省了,因为陆惊雷舍不得自家小娘子被那群粗犷的兄弟们戏弄。
  不让闹新娘子,新郎倌却是躲不了。祁风寨的小辈们卯足了劲,要将他们的少当家闹个够本。陆惊雷也知道自己是“自作孽不可活”,头上八个异姓兄弟,除了老七秦生之外都已婚娶,而他陆惊雷可是每回都闹得不留情面。如今终于轮到他了,大家自然要“有冤报冤,有仇报仇”。
  等陆惊雷一路“披荆斩棘”,好不容易回到洞房,已是半夜时分。公孙筠秀仍然老实地坐在床上,头上还盖着盖头,身子被掩埋在一堆艳缎红绸里,显得格外纤细瘦弱。
  陆惊雷拿起早就准备在一旁的马鞭,轻轻一挑,终于见到了那张隐了一天的小脸,不禁眼尾飞扬。
  胭脂绯绯,眸色如月,他的女人。
  公孙筠秀在盖头下闷了一天,肩酸头重,脖子都快断了。好不容易卸了负担,又被眼前这个醉眼迷离的莽人一把搂在怀里,箍得她差点喘不过气来。
  “娘子……”
  略嫌嘶哑的一声呼唤,带着混浊的酒气掠过公孙筠秀的脸庞。她心里一惊,本能地偏开头,陆惊雷的狼吻便落在了她的耳朵上。没有如愿尝到唇齿丁香,陆惊雷有些失落,不过很快就从善如流地在含住她饱满的耳垂,含吮拉扯仿佛饿汉遇上饕餮,高大的身躯渐渐压弯了公孙筠秀的腰肢,大有大快朵颐之势。
  “等、等等!”慌张地推开他的下巴,公孙筠孙羞得满脸通红,大声嚷嚷道:“我好饿!”
  陆惊雷与祁风寨的人们在屋外胡吃海喝,她这个新娘子却只能守在屋里干等。从午后到现在好几个时辰,她的确是滴水未进。
  陆惊雷无奈地望着她,两眼发红,好半天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揽着她走到屋内的小桌旁。那里摆了些酒菜,是专门备给小夫妻充饥的。大约是之前喝了不少,他的步子有些踉跄。
  一屁股坐在桌旁,陆惊雷将公孙筠秀扯到自己腿上牢牢抱住,咬着牙丢出两个字:“快吃。”
  挣脱不得,公孙筠秀只好拿起碗筷,老老实实地往嘴里塞东西。
  陆惊雷一开始眼都不眨地盯着她,见她小口咬着食物,唇瓣一开一合,舌尖隐约可见,顿时感觉身下一片燥热。生怕自己把控不住,他只好挪开视线,寻着别的东西转移注意。
  公孙筠秀专心地吃着,可每一次低头,都会忍不住扶一扶脑袋。原因无他,都怪头上那些繁复的金玉发饰。陆惊雷看到,索性动手帮她拆了起来。他平时很少留意这些女人玩意儿,不知轻重,簪子上精巧的缠丝都让他捏歪了。拆下来之后更是随手扔在饭桌上,仿佛不识其金玉身价,毫不心疼。其实,此刻在他眼里,这些东西哪怕价值连城,也不及公孙筠秀一头秀发来得贵重。
  这还是陆惊雷第一次见到公孙筠秀把头发披散下来的样子,发丝乌黑强韧,让她小小的脑袋足足膨胀了一圈。都说性子软的人,发也软。公孙筠秀的头发,倒是和她的性子不太相似。
  这么想着,陆惊雷掬了一束在手里,绕在指上,轻扯至唇边,露出一个略带痴傻的笑容。
  公孙筠秀看不见他的脸,也没有和他一样的荡漾心思,她心里盘算的完全是另一件事。
  按捺住心头的焦虑,她放下碗筷,轻轻说:“听说,在朗夷国有个习俗,新人成婚时要饮交杯酒。”
  陆惊雷仍是搂着她,有几分好奇:“我也听过。那个喝了就怎样?”
  “北泽没这习惯,我也不太清楚。大约就是祝福新人和谐美满吧!”说着,公孙筠秀拿起酒壶,把酒倒进一旁的空碗里。祁风寨的人喝酒向来豪迈,从来不用酒杯这种东西,所以无人为他们准备。
  差不多倒了小半壶,碗里的酒才算满。公孙筠秀小心翼翼地端起来,奉到陆惊雷面前,问:“夫君,可愿饮上一杯?”
  酒香四溢,却不及公孙筠秀那声“夫君”来得醉人。陆惊雷就着她的手,将唇凑上去,视线锁住她的面庞,一口一口饮尽碗中美酒。胸中甜美让他忽略了酒中苦涩,醺醺然,他瞧见她的笑容。从无到有,淡如微尘,带着勉强和隐忧。
  “竹……”
  从来没有见她笑过,陆惊雷摸了摸她的脸,小心翼翼地靠近。鼻尖擦过她的皮肤,嗅吸着脂粉甜腻的香味儿,不似她,却又是她。暖意自胸中荡漾开来,痒痒的,撩动经络,拂过百骸,让他久久的,久久的,不愿离开。
  忽地抱起公孙筠秀,不顾她的惊慌,陆惊雷只想快些将人丢到身后鲜红的鸳鸯锦被上。呼吸不可控制的急促起来,手脚却突然变得酸软。在男人最需要雄风的一刻,陆惊雷突然感觉身上涌起一股异样。不同于之前的情动潮涌,而是实实在在的异样。
  倏忽,公孙筠秀跳出了他的怀抱,他一伸手,什么也没抓住,眼睁睁地看着她的发尾扫过自己的手背。他想站起来,却直直跪跌在地,腹痛如绞,呼吸急促。
  “快,去叫大哥……我好像中毒了……”
  陆惊雷说得急切,公孙筠秀却只是直直地看着他,就像盯着一条危险的毒蛇。有什么,豁然呈于眼前。
  “是你下的毒?!”
  说话间,陆惊雷不敢停顿,立刻将手指伸进嘴里,抠住喉咙,企图把吞下的东西全都吐出来。
  公孙筠秀一不做二不休,取下墙上的七弦琴,用力挥向他。只听“砰”地一声闷响,琴身裂成了两断,陆惊雷也不堪重击,倒在了自己吐出的秽物里。
  公孙筠秀镇定地放下手里的半截残琴,用衣袖擦去额角滑落的冷汗,马不停蹄地吹熄了房中的花烛。
  仲夏长夜,月光皎洁,投在窗上,拉出长长的棱影。                        
作者有话要说:  

  ☆、逃亡

  一袭红衣,一头乱发,公孙筠秀鬼魅一般出了屋子,远远听到呕吐声音不断,想是祁风寨的还有人也和陆惊雷一样毒发了。她摒住呼吸,一路躲躲藏藏,确定没人发现,便像发了疯似的一路狂奔而去。
  脚下的山道她已经走过数回,虽然夜里的森林与白天不太相同,但只要方向不错,她总能去到想去的终点。不停留,不回头,她不想给自己任何时间去反思之前的作为。
  薄薄的绣花鞋挡不住硌人的山石,无情的枝蔓勾破了她的衣裳,她不管不顾,因为她明白“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道理。
  呼——呼——
  终于见到那棵挺拔的银杏树,公孙筠秀气喘吁吁地走过去,倚树歇了一小会儿,才慢慢走到悬崖的边缘。
  月色正好,照得远处山峦起伏如画。崖下深潭映着月影星相,仿如另一片天空。
  公孙筠秀出神地看着,静止的身躯融在夜色里,几乎化作一尊石像。就像急于证明她还拥有知觉,山风狠狠地吹拂她的长发,摇摆她艳红的裙裾,不遗余力晃动山中树木,直晃得沙沙作响。终于,她有了动作,先是轻轻退了几步,而后一个冲刺,纵身跃下。
  眨眼之间,恍如隔世。
  巨大水花击碎了潭中明月,公孙筠秀连自己的尖叫都来不及听完,就被冰冷的潭水完全吞噬。即使到了水里,下坠的趋势仍未改变,明明触到流水,却还是无所凭依。压在身上的力量越来越重,越来越沉,无形的双手拖拽着她,将她拉向黑暗未知的深处,悄无声息地熄灭生命灯盏。
  片刻之后,潭面重回平静,月影摇摇晃晃地恢复了原样,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哗——
  忽地一阵波澜,再度撞碎了月光,一道黑影破水而出,紧接着寂静的山谷里便响起了公孙筠秀费力的笑声,虽然带着几许凄楚的哭腔,但仍是笑着。
  在鬼门关里转了一圈,她杀了回来。贪婪地吮吸着四周清冷的空气,她在水中央停了许久,直到蓄足力气,才奋力游向岸边。
  宽大的嫁衣在落水之后成了累赘,被她遗弃在深潭之中。爬出水的时候,身上的中衣仍然重似千斤。若不是再也无衣蔽体,她真想连这件也一起扒了。
  不敢多做停留,公孙筠秀一缓过劲来,便借着北边的紫微星辨清了位置,一身水淋淋地上了路。她牢牢记着陆惊雷对她说过的话,一直往东,就是芮城。
  原以为这趟逃亡之旅最艰难的关卡已经闯了过去,谁知那不过只是序幕。山林深遂,崎路难行,白天都走得吃力,何况是夜晚。
  公孙筠秀深一脚浅一脚,不知道走了多久,四周景象仍是无甚改变,她的体力却渐渐不支了。湿衣裹体,一点一点争抢身上的温暖,四周若有似无的动静更是让她草木皆兵,饱受惊吓。
  一心出逃的公孙筠秀瞻前不顾后,身上不仅没有防身的东西,火种、食物更是样样皆无。相比陆惊雷的魔掌,葬身山中野兽肚腹,亦或迷路饿死,实在都好不到哪里去。越想越怕,她有些悔不当初。早知如此,还不如直接在祁庄了结了自己,何必来受这场折磨?
  “娘……”
  终于忍不住掉下泪来,公孙筠秀无助地跪倒在地。
  从小,她的娘亲费尽心思培养她,教她琴棋书画,教她知书达礼,教她洁身自爱,教她宁折不弯的道理。她敬她、重她,习惯遵从她的每一句话。她临终时逼她发誓,要她好好活着。即使痛不欲生,恨不能随她去了,她还是忍了下来,听话地活着,不敢有丝毫违背。
  忆起幼年,娘亲常常捏着她的耳垂说:这里多肉是福,我的小筠儿呀,必定一生福泽满满,平安顺遂。可如今的情形,她的娘亲何曾想到?她不欲苟且,却又受缚于母命,生也不是,死也不是,落得这般田地,内心深处禁不住生出几许怨恨,直想张嘴咆哮,却怎样都发不出声音。
  泪花好似过路短雨,落下几滴便没了踪迹。直跪到两膝刺痛,公孙筠秀才从地上爬起来。收拾了自怜自艾的心情,她便重新辨准位置,继续地往东边走去。
  若是有人在旁,见此情形,多半会对她恢复之神速感到错愕。其实,公孙筠秀的性子早已被母亲调|教得韧性极强,软弱是不被容忍的,即使到了崩溃的边缘,她咬碎银牙,也就挺了过来。若不是这样,她也不可能毒倒陆惊雷,更不可能想到跳崖求生这种极端的手段。
  在山中跌撞了一晚,黑夜终于安静退去,一点点将天空还给白昼。
  公孙筠秀胸中几欲熄灭的希望之火,被即将到来的光明重新点燃。她越走越快,沉甸甸的两腿复又轻盈起来,身上的湿衣也被体温捂得半干,虽不暖和却也不再刺骨。参天的林木在不知不觉中变得稀疏,阳光落进阴暗未知的角落,带走了恐惧与惊疑。抬头看天际,叶隙间透出的微蓝颜色,是言说不尽的可人舒心。
  一切都在变得好起来。
  公孙筠秀深吸一口气,不想却被晨曦里的凉寒呛入口鼻,引得大咳不止。声响传得高远,惊起几窝鸟雀,兵慌马乱地扑翅疾逃,弄出的动静反倒吓着了始作俑的公孙筠秀。
  双臂抱胸倚着一棵大树站了良久,直到林子再度恢复之前的宁寂,她才拢住心神,继续自己的逃亡之旅。而就在此时,隐约的马蹄声擦过她的耳际,由远及近,听得她一阵狂喜,如同久旱之地遭逢甘霖。
  也许是官道,有马匹正在官道上飞驰!
  压抑住呼救的念头,公孙筠秀拼尽全身气力,迅速又不失谨慎地奔向蹄声的方向。地势渐倾,动作中平衡不易,她一身疲惫,早已经不起这般冲动,忽地两腿一软,整个人便往前栽去。
  说时迟那时快,一只有力的手掌铁钳似地扣住她的右臂,硬生生将她捞了回来。公孙筠秀吓出一身冷汗,可来不及感谢自己的救命恩人就恨不得前一刻已经跌断了脖子,只因救她的竟是陆惊雷的“六哥”——李克勇。
  救我——
  撕心裂肺的呼救被掩住口鼻的大手阻断在公孙筠秀的嘴里。她癫狂一般猛烈挣扎,也无法摆脱李克勇的钳制。
  哒哒哒哒——
  马蹄声又近了。
  “唔——”
  眼角余光瞥到马匹,骑在马上的都是祁风寨的悍匪,个个黑口黑面。滚滚热泪终于浇熄了心头奄奄一息的火焰,公孙筠秀哽咽着,声弱如蝇。
  少了陆惊雷的惜香怜玉,公孙筠秀第一次真切地尝到了俘虏该有的待遇。李克勇不但用一根粗麻绳将她捆得不能动弹,还拿巾子堵住她的嘴巴,丢在马背上驮回了祁风寨。
  一夜的艰辛逃亡,转眼又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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