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两界的倒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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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两界的倒爷- 第6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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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这还不错。”霍元甲连连点头。



“不错什么?好么,敢情你们俩都闲着,就我一人忙活!”



“能者多劳能者多劳。”



“劲荪,如此重任,舍你其谁啊。”



“交友不慎!”



无论做什么买卖、事业,都得有个招牌。农劲荪提出这一点后,霍悠贤嘴巴一张,突突出一堆名字。这个简单啊,这个年代,招牌当然取些励志类的好,例如兴华、国魂、自强、国强、抵洋……太多了。最终,定名为——希望。



但还有个重要的问题,缺人才。搞工业,光有钱,没人不行啊。他农劲荪是见多识广,可也是个工业外行。



而霍悠贤也不在乎,他支了一招,差点把农劲荪气死。什么招?拆机器,拆着玩儿去吧,拆了装装了拆,早晚能鼓捣出几个明白人。坏了不要紧,他有钱,再买就是了。买了再拆,拆了再买,拆拆买买,买买拆拆,无穷溃也……



农劲荪当然不会答应这种“玩笑话”,他决定花钱赞助一批学生留洋,剩下的,宁可花大价钱从国外雇了。



霍悠贤对此不置可否,他觉得这套路跟以前自己看的架空历史小说差不多。当然他也不反对,因为从一开始,他基本上就打定了主意少掺合。那么是说他准备支持同盟会了?不全是。



事实上霍悠贤刚刚说的拆机器玩儿,可不是开玩笑,绝对的真心话!只是貌似没人相信他,恐怕也没人愿意这么败家。



今儿结实两位好友且准备投资后,霍悠贤便衍生出个想法,很简单的想法,却也是个……很狂的想法!狂到了极点!就俩字,砸钱!这个时代,不缺爱国的人,他的想法是,碰上一个算一个,想搞事业?行,我砸钱赞助!随便搞,想怎么搞就怎么搞,他决计不管!



以一己之力,赞助整个国家的工业建设,他也确实够狂,不过他有这个狂的实力。海底可以捞钱,即便捞光了也没关系,在二十一世纪他不愿意抢银行,那是因为会破坏世界经济,甚至造成大恐慌,而且他也觉得那太没有技术含量。但在这个平行空间,切,这是乱世!全世界的钱都是他的!世界经济?现在中国的经济就乱七八糟,大伙跟着一起乱吧。全人类的利益?开玩笑,当今世界,有哪个国家哪个民族是在为了全人类的利益?他霍悠贤就敢撂下狠话:“有这样的国家有这样的民族站出来我瞧瞧!真有我立马改弦易张去当小弟。没有,就别扯这里根楞!”



当然,不到真找不着钱的时候,他是不会动手抢劫各国银行、国库的。没别的,那不好玩。他还准备在战争爆发的时候到战场上修炼呢,什么?看到战争为什么不阻止?他阻止的了么?是,他有那实力,可这不是二十一世纪,这个时候他就是拿一国最高元首的命相要挟,又有什么用?没进入信息时代,就是绑架了总统,人家都不知道,总不能他霍悠贤满地球乱跑挨个通知吧。好,就算现在有那个条件,但是靠绑架要挟有用么?人都有野心,什么时候都有战争狂人,他霍悠贤有能力灭掉一个国家,却不能让所有人都听他的。当然,除非他不打算遵循自己的道德底线了,决定把全人类都变成他的奴隶。



不过最最重要的原因,是他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擅长什么不擅长什么,他也知道人类是种什么样的智慧生命。霍悠贤知道自己如果想圣人一样博爱到关注全人类的命运,结果只有一个,一百年白忙活了!很简单,没有两个人的想法是完全一样的,也没有两个人的利益是完全一样的,无论他怎么做,都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那么纷争,永远都存在。何必呢,本来霍悠贤也不是圣人,他也不想吃饱了撑的受那份罪,更何况受罪的结果还是白忙活。



话说回来,霍悠贤决定了乱砸钱,他也想到了后果。很有可能,这段岁月会变得更乱,不过他也没办法。准确的说,他没有任何计划。而乱世有乱世的好处,他坚信一句话,乱世出英雄!



谁是英雄?那得拉出来溜溜,出一堆奸雄没关系,他看着,看哪个最顺眼,那么便帮其统一华夏。再不行自己培养一个出来也成,至少他那个徒弟就是人选之一。



那么乱了,肯定会死很多人,可还是哪句话,霍悠贤改变不了死人这一点。不是因为变革一定会死人的原因,而是因为他霍悠贤,终归,不是神。他可以让一些人不死,但不可能让每个人都不死,他可以华夏的未来好起来,但不可能是一蹴而就。就如同这寻找代言人,他要是自己可以做到最好,还找别人干嘛?再说他的理想始终没变,当皇帝的老板,才是他最喜欢的。



当然,满清的皇帝他还看不上眼,原因太多了,数都数不过来,那就不用数,直接落选。



……



未来的时空中,江依恋忽然从床上坐了起来,推了推霍达:“老公!我梦到咱儿子了!”



霍达叹了口气,将老婆搂在怀里,自打儿子失踪这段时间,江依恋可没少哭:“不用担心的,儿子不会出事的。看看咪咪,什么事都没有,要知道咱儿子和儿媳妇的生命是联系在一起的,只要咪咪没事,儿子就没事。”



“不是啦!”江依恋眨巴眨巴眼睛:“我梦到咱儿子挺开心的,还和霍元甲一起喝酒呢,还有个叫农劲荪的。”



“啊?霍元甲?农劲荪?”霍达沉默半晌:“老婆,天还没亮,你再睡会儿,继续做梦,看看咱儿子还碰上谁了。”



“哦,好主意。”



霍达擦了擦汗,暗骂:“小兔崽子!看把你妈折腾的,等你回来了我打烂你屁股!哎,他是我儿子,骂他不等于骂我么……靠!”



……



接下来的半个月,霍悠贤就住在霍元甲家里,两人成天不干别的,出去吃喝拉撒睡等生活需要,剩下的,就是掐架。哦,准确的说,那叫切磋。



霍元甲是武术大师不假,却不见得比亚马逊女战士更高明,但是,至少在武术方面,比霍悠贤高明。这就足够了,短短半个月,霍悠贤的进步着实不小,至少能经常击中霍元甲了。当然,他是不敢用全力的,否则就出人命了。相应的,霍元甲的进步也非常大,毕竟面对的是一个“凶狠”的陪练,至少在招式风格上是这样的。



而霍元甲,终究还是跟霍悠贤学了内功。没办法,霍悠贤这家伙没完没了的讲大道理,甚至将他霍元甲学不学内功上升到了国家民族的利益的层面上。不过有些话霍悠贤说的也有道理,就比如说交换,同样是绝活儿,不能因为两者不是一个等级的就不公平,毕竟就是买东西还有个涨价降价的时候呢,哪来的绝对公平的交换?所以大可不必觉得自己占了别人便宜。



当然,霍元甲想不想学?想学,一开始就想学,而且做梦都想学!但是想学就一定跟人家换么?要是那样,他就不是霍元甲了。这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事,这是人品问题。不过这半个月来,尽管他没弄明白霍悠贤到底为什么非要死皮赖脸的让自己学会内功,可有一点,霍元甲被感动了。他完全可以感受出来,霍悠贤是真心实意对自己好,这样的好朋友,哪找去?再推辞,那就枉费朋友的一番心意了。



可他哪里知道,霍悠贤可没把他当朋友,是把他当偶像来着。尽管霍悠贤现在比霍元甲厉害成百上千倍,可偶像就是偶像,这不会因为实力而改变。何况霍悠贤不但不觉得自己吃亏,反倒占了大便宜,没别的,他这个姓霍的终于学会了霍家拳。



而霍元甲答应后没多久,便冷汗都被吓出来了,无他,霍悠贤一时高兴说走嘴了:“老天啊,你可算答应了,再不答应,我可是准备拍你裸照来威胁了。”



这半个月农劲荪是忙坏了,开始还好些,后来就很少见到人影了。鉴于农劲荪劳苦功高,霍悠贤也让他学会了内功,农劲荪不同于霍元甲,对学内功并没觉得太在意,但有一点,他不想花时间。可霍悠贤声明了,立竿见影五分钟见效,实行三包。加上霍元甲的证明,所以有一个内功高手诞生了。其实农劲荪学了内功,也算不得高手,空有力量而已。不过好处也很多,起码工作起来劲头十足,二十四小时连轴转,也不是很疲劳。何况不是高手,给他踹一脚的后果也比被外家高手惨的多。



魔法霍悠贤倒是没教,不过要是他们用魔晶石自己摸索出来,他也不反对。可惜没有,两位都把这种紫色宝石当成武林秘宝了,没想的太玄幻。而相应的,因为没有因为魔法分散精力,内力修为噌噌的长!那叫一个快!不过因为学会了内功,霍元甲很快买了新宅子。内功和买宅子有必然关系么?当然有,谁让霍元甲好武成性见猎心喜,自己家都快被他拆了。



且说这一日仨哥们儿又聚在一起喝酒,农劲荪主要是吐苦水,累的,当然他是痛并快乐着,自打霍悠贤甩下一笔投资后,他的生活算是大变样了,忙的脚打后脑勺,不过作为一个爱国商人,他很开心。有什么比碰上个赞助救国的金主更爽的呢?



不过喝酒的时候不吐吐他心里不平衡,捎带着,也提了一下那二十多万两黄金快花光了。二十多万两是不少,但是要做大事业,买地皮建厂房,上下打点,跟洋人订购机器,高价雇佣人才……花钱如流水啊,那叫一个快。



“没事,明儿,我就把钱拿来。对了劲荪大哥,最近京城里有什么新闻么?”霍悠贤想起了头一天来的时候抽了光绪一嘴巴,心说现在怎么着也得有点动静吧。



农劲荪闻言嘿嘿一笑:“别说,还真有新闻。也不知道那位老佛爷又整什么妖蛾子,张榜寻找降妖高人,不管是道士、和尚还是尼姑,连洋和尚也要,据说重重有赏,而且不管结果如何,都不绝不降罪。并且来者有份,都有赏钱。哈哈,你们是不知道。我听说现在北京城里那叫一热闹,满街都是光头的,要不就是牛鼻子,带十字架的洋和尚也不少,连跳大神的都去了。哦,也少不了白莲教的,乱着呢。呵呵,悠贤,就你这脑袋,穿上和尚袍,也能去弄俩钱儿花。不过你是大财主,当然也不会在乎钱,关键是能到紫禁城里逛逛。”



霍悠贤顺嘴道:“好啊,赶明儿我也去转转,看看那位老佛爷整什么妖蛾子。”



“诶诶,我开玩笑的,去那是非之地干嘛。皇宫里那是好玩的?说是不降罪,可自古就有伴君如伴虎之说,再说了……”农劲荪坏笑道:“你小子长的太俊,万一让哪个格格相中了,那不成小白脸了。”



农劲荪倒不是夸张,这年代的人普遍已经养不良,霍悠贤本就生的高大,以前倒是有点小帅,可自从进入异界后,重重洗礼外加大补,无论相貌气质,放在二十一世纪都是回头率超高的那种,何况是在清末。加之在亡灵世界不断死亡修练后,气质中更凸显一种迷人的危险味道。别的且不说,即便他霍悠贤相貌普通,可有一样,人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他那对眸子,太特别了,有种常人没有的精亮,一对眼睛的神光,便及其吸引人。以貌取人的时候还是很多的,要说霍悠贤能初次见面便让农劲荪、霍元甲生出结交之心,不能不说,相貌气质起的作用也是原因之一。同性之间因为相貌吸引便是同性恋么?扯淡。



霍元甲赞同的点点头:“没错,我听说京城里有些贝勒贝子喜欢兔爷。”



“嘿!我说元甲大哥你还有完没完了,不就说了一嘴要拍你裸照么,我再说一遍!我喜欢女人!再说兔爷,跟你翻脸啊!”



“哈哈哈。”见霍悠贤急了,霍农二人不禁大笑。



霍元甲笑道:“不用急不用急,嗯,悠贤也老大不小了,放心,赶明儿哥哥给你说上一房媳妇。劲荪,你结交的人多,不妨留意一下哪家的大家闺秀未出阁。”



“嗯嗯,是地是地。悠贤不小了,早该成亲了。”



霍悠贤赶忙道:“别别别,两位哥哥绕了我吧。我可没兴趣娶个小脚女人,再说了,我有老婆了,还两个呢。”



“得了,你又不是第一次说,你都说了,早年定的亲,现在都找不到了。”



“那我也不急,慢慢找呗。总之,我就是找不到,也绝对不找裹小脚的。”



霍元甲倒是点头赞道:“有道理,悠贤是武林中人,看来是喜欢女中豪杰。不过……不太好找啊。”



“打住打住,赶紧换个话题。”



农劲荪笑笑:“成,对了,悠贤你手里玩儿的是鸡蛋吧?怎么不玩儿核桃?玩儿弹子,核桃才显品味。哥哥我见过一套上好的老红核桃,三十年以上的,晶莹透亮!那叫一漂亮,赶明儿给你弄来,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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