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的天菜(指富为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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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的天菜(指富为婚之一)-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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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祈筱涵一听,有些傻了。“开始什么?”
  
  “哭呀!快哭,尽情的大哭,改天我心情好放在网络上供大家观赏,你就哭出名了,全台湾……不不不,网络无国界,说不定你一夕暴红,全世界都认识你,一个超会哭的爱哭包,人家会来访问你为什么这么爱哭。”想跟她斗,还早得很,毛没长齐想飞天,难矣。
  
  “我……我不是爱哭包,我才不哭。”祈筱涵气得一脚踢开最心爱的红色小水桶,让它咚咚咚地滚下楼。
  
  “捡起来。”
  
  “什么?”她愣了一下。
  
  “把水桶捡起来放回原处。”苗秀芝可亲的微笑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令人心里发寒的严厉面孔。
  
  她可以接受小孩子闹脾气,却不能忍受他们摔东西,这是不珍惜东西又没有教养的表现。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不检!”祈筱涵噘着小嘴逞强,有几分天不怕地不怕的娇气。
  
  “不捡?”苗秀芝再次笑开,笑容却让人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我数到三你还没动,你会知道不听话的孩子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我真的好期待好期待。”
  
  “你……你想干什么?”她不自觉的后退,背抵住墙。
  
  “譬如把水桶套在你头上,小甜心玩过炮弹游戏没?就是将人像炮弹一样丢出去,我看庭院的草坪刚翻过,土相当松软,掉下去应该不会痛。”只会眼冒金星,全身骨头像被拆解又重组罢了,死不了人。
  
  “你敢--”祈筱涵面露慌色。
  
  “要不要试一试,我这个人有个毛病,就是不喜欢被威胁,尤其是不及三尺之躯的小人。”她扳着指关节,发出喀的一声。
  
  祈筱涵害怕地缩起脖子。“我要告诉爹地你欺负我,你不是好人,我……我不要你当我的保母!”
  
  苗秀芝笑着向前走了两步,湿透的衣物滴下无数水珠。“果然是爱告状的小坏蛋,唉!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一点点小事也要哭妈喊爸的,算了,我一个大人干么跟你这小朋友计较,大欺小胜之不武,我羞愧。”这段话稍微直白点就是:你再怎么人小鬼大也不是我的对手,再回去吃几年奶,不然一脚踩死你我一点儿成就感也没有。
  
  “你……你……”祈筱涵小嘴一张一阖,却说不出半句完整的话。
  
  “把水桶捡回来,不要再让我说一次,一、二……”她脚点地,口中数着数字。“三”字刚要落下,再不情愿祈筱涵迈开小短腿下楼,臭着脸拾起水桶。
  
  “乖,勇敢负责的小女孩才是英勇的公主,你的皇冠是星星串成的,月石为坠,星光夺目,月之女神祝福,你会是发光的公主。”她对于认错的好小孩绝不吝于赞美。
  
  “我是公主?!”祈筱涵微怔,迷惑的大眼中渐露光采。
  
  “是呀!你是公主,不过不是被关在高塔上等王子解救的公主,而是披着战甲、挥着长剑,骑在宝马上的屠龙公主,威风凛凛好不神气,将没用的王子踩在脚底下。”公主也可以是女王,只要她有信心。
  
  “很好,我想你可以胜任保母的工作,不用试用期,今日就上工,为期六个月的契约书之后会让秘书送到你手上。”全程旁观的祈煜翔这时才走出来,眼神透出激赏。这个保母太强了,不留下她绝对是一大损失。
  
  换了十二个保母后,他第一次看见谁的帐也不买的捣蛋鬼居然毫无还手的败了,还败得那么可怜,他不免佩服这新来的保母,她确实把孩子的心态拿捏得恰到好处。
  
  只是她的“公主论”有点教人不敢领教,颠覆了童话故事后,她还会教小孩子什么稀奇古怪的道理?!
  
  第三章
  
  “不是三个月吗?”苗秀芝困惑的问。
  
  她原本打算做完这三个月,手头宽裕了就休息一阵子,之后再找找看有没有好一点的工作,最好待遇高、离家近,没有色欲熏心的单亲爸爸近身骚扰。
  
  当然原雇主能继续雇用她也不错,毕竟高薪的工作又是自己的本业,能不挪窝就不挪窝,再加上她对调教祈小妹妹的兴致颇高,那可是一块璞玉,好好琢磨将来前途必定不可限量。
  
  不过这不是她能决定的,要看雇主的意思,她不会强求。
  
  “我相信李秘书挑人的眼光,她对你赞誉有加。”祈煜翔站在窗边的阴影处,教人看不清楚他脸上神情。
  
  相信李魔头的眼光?新雇主的笑话说得真好。“不是你观察我对孩子的教养态度后,确定了我确实有降服令千金的本事才有延长期限的决定?”她凉凉反问。
  
  他不自在的咳了一声,由暗处走向明处。“她是我大哥的女儿,我希望她住在我这边的期间能得到妥善照顾,再完好无缺的送还她的父母。”
  
  “爹地^”觉得受了委屈的祈筱涵不高兴的冲向他,两只小胳臂缠抱住他的大腿。
  
  她想投诉,也有小小的不甘心,更怕唯一的依靠放手,爸爸妈妈“不要”她,她要自己找出路,赖上有吃有喝,又对她有求必应的小叔叔,喊他爹地是第一步“侵占”计划。
  
  祈煜翔其实也很无奈。他的兄嫂祈煜风与陆羽香是一对对古文物有着狂热的考古学家,小有名气的他们常常跟着考古队伍东奔西跑,连生了孩子也背在背上当行李带着走。
  
  可是当女儿渐渐长大,开始会跑会跳,会问一万个为什么,两夫妻惊觉到再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刚好女儿也到了该受教育的年纪,加上台湾的幼儿园师资卓越,有双语教学和娃娃车接送,两人商量了一夜便把女儿带回国,将孩子扔给他。
  
  看着兄嫂扬长而去的背影,苦笑不已的他哪有拒绝的余地,只能承担下来,谁叫他是人家的弟弟,侄女的亲叔叔,这份重大责任不接下说不过去。
  
  “祈筱涵,刚要你乖一点,一转身又把我的话抛在脑后,非要罚你才会乖吗?”他已经懒得纠正她的称谓,反正他心如明镜,不会搞错自家小孩。
  
  祈筱涵可怜兮兮的抬头,眼眶嗔泪。“爹地,我不要这个保母,她欺负我,说要把我丢出去。”
  
  “那是因为你调皮弄得她一身湿,你知不知道穿着湿衣服会感冒,延误医治会导致肺炎,严重点还会肺积水死掉。”他故意把话说重吓她。
  
  “我……我……”她一听,咬着手指,小脸微白,怕真把人害死了,偷偷朝身上犹在滴水的保母瞄去一眼。
  
  “去跟保母道歉,说你再也不敢胡来了。”祈煜翔轻推了小侄女一下,板着脸说。
  
  “我不要。”祈筱涵摇头摇得坚定。她是有些心虚,但是她绝对不道歉。
  
  “祈筱涵,你若不道歉,晚上没有你爱吃的红烧肉了。”他的神情很严肃,说出口的惩罚却有些好笑。
  
  “我要吃红烧肉,要吃要吃,我要吃……爹地大坏蛋,你想饿死可爱的小涵涵……”
  
  说着说着,她眼眶盈满泪水,似有决堤之势。
  
  “祈筱涵你……你……”祈煜翔想大声怕吓到孩子,想打又打不下手,神情十分慌张。
  
  看着叔侄俩一来一往,苗秀芝同情的摇摇头,在这场战争中,大人明显是落败一方,而且败得惨兮兮,因为他心软,没外表来得凶狠。
  
  不是她厉害到一眼就能看出雇主的个性,而是眼前的男人对她来说算是熟人,开始时没认出来,可是似曾相识的轮廓和五官让她产生疑惑。
  
  感谢她超强的记忆力,稍微一想就记起他是谁,虽然长高、变壮、声音低沉,多了成年男子的味道外,长相变得不多,只是大了一号,胳臂比她粗而已。
  
  难怪好端端地作起幼年时期的梦,原来是再见童年玩伴呀!
  
  人家说三岁看大,小时候他就是个耳根子软的乖小孩,人家说什么就做什么,尽管知晓是错的,还是傻气的错下去,性子软好拿捏,根本是颗软柿子,硬不起来。
  
  本以为长大了会稍有改进,没想到仍是外硬内软的性子,连个五岁的小孩都能骑在他头上撒野,真是叫人无言以对。
  
  “祈先生,你要教训侄女可以先等会儿吗?我这衣服湿得能拧出一公升水,麻烦先拿件干爽的衣衫让我换上,我可不想死于肺积水。”她敢打赌,他听到这话一定会有所反应。
  
  果不其然,她刚说要换衣服,面冷如霜的祈煜翔忽地一怔,耳根微微泛红。
  
  “我这里没有女人的衣物,你有没有带替换衣服……”看到她两手空空,他话到一半就打住了,脸上出现短暂尴尬,深幽如墨的目光赶紧从她的身上挪开。
  
  只不过他虽然很快的移开视线,可是她玲珑有致的身材已经烙在眼底,腰身纤细,双腿长且匀称,臀部浑圆,胸前起伏的丘陵着实有料。
  
  这、这天使与魔鬼的交战,到底该不该看?身为品性端正的雇主,他的思绪实在不应在保母的身材上打转。
  
  “拿件你的白衬衫,我将就点,快去。”苗秀芝的口气多了指使,多年前的习惯难改。
  
  差三岁的两人有过一段纯纯的美好时光,祈煜翔一直到上小学那一年才发现他们不是同年级,他念小一时苗秀芝刚升中班,一个在小学上课,一个则在小学附设的幼儿园,好在离得不远,下了课还是能玩在一起,因此他们也不在意,照样玩得开心。
  
  不过等到苗秀芝背上书包要当小一新生时,升上三年级的祈煜翔又要转学了,当初他只是来乡下养病的,现在病好了自然要回到原来的家,一场不大不小的欢送会过后,南北各一方。
  
  时间是感情的杀手,两小无猜渐行渐远,在彼此的心中彷佛天空划过的一道彩虹,存在过,但不长久。
  
  祈煜翔甚至早就不记得有这么一个“女朋友”,在他的情史里,初恋是大学学妹,后来移情别恋富二代的公子哥儿,从此再也没有连络,各过各的生活。
  
  “喔好,我去拿。”走到一半他忽然觉得不对,他怎么应得这么顺口,好像保母才是女主人,他是帮佣。“咳!男女有别,你总不好穿男人的衣服,不如……”
  
  “一个大男人比女人还婆婆妈妈,我都没嫌你有汗臭味了,你是在扭捏什么,不就是一件衣服,你穿或是我穿还能变成两件不成。”为了一件衣服感冒太不划算。
  
  “可是……”他拧起眉,神色变得严峻。
  
  不笑的他十足凶样,不知他真性情的人一瞧见,十之八九会退避三舍,绝对不会主动招惹。
  
  他这不怒而威的凶狠长相在房地产这行着实占了不少便宜,土地的取得和房屋的销售时常有不明人士介入,一旦涉及庞大的利益,道上混的哪会不出来说几句话。
  
  而他的尊容让想来分一杯羹的人多少有所顾虑,再加上他的崛起过程太神秘,让这些人望之却步,踢不动的铁板还是不要轻易尝试,万一大鱼吃小鱼,小弟没干上大哥先被吞了。
  
  很少有人见到他的脸不心生畏惧,即使和他交集最多的李文雅也不敢常捋虎须’
  
  顶多调侃两句便赶紧开溜,绝不去赌一时的运气,没人想成为火山爆发下的灰烬,死无全尸。
  
  但是眼前的人不仅敢直视他的脸,还全无一丝惧色,他微微一怔。
  
  “还可是什么,祈先生眼睛没瞎的话应该看得见我整身湿,你要是狠心放我病死在这里,记得要支出我的丧葬费,初一、十五我也会来问候你一声。”变成孤魂野鬼缠死他。
  
  黑溜溜的长发一甩,几滴水珠飞向装酷的祈煜翔,他伸手一抹,先是瞪了瞪始作俑者祈筱涵,怪她的恶作剧不成反害己,又用无奈的眼神瞟了眼神色自若的苗秀芝。
  
  不得不说是自作自受,他承认他也是帮凶之一,小侄女吵着要气球时,他二话不说就买了,即便猜到她会拿来用在什么地方,却不发一语,置身一旁作壁上观。
  
  一方面是想考验保母的应变能力,看她在遇到小孩淘气时会做何处理,毕竟筱涵打一出生就受万千宠爱,他也不想她受到任何损伤。
  
  另一方面也方便他观察保母的人品和行事作风,不会说一套、做一套,在他面前是爱小孩、疼小孩的称职保母,他一转身却又掐又捏地拿小孩当出气包,辜负他的信任和下重本给的高薪,他不能原谅心口不一的两面人。
  
  当初他的女友就是这样,嘴里说着爱他爱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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