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代]无效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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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无效年华-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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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他寂寞的原因是否和我一样,不过从他身上我却感觉到了和我一样的心境。我想帮他。”
  从她所写的和何杨所口述的来看,这段日记里提到的“他”就是何杨本人没错。原本我还奇怪林朝夕这样一个心高气傲的女生居然会搭理一个有心理疾病的陌生同学——虽然这是她的本职工作,但她完全可以敷衍了事,但是她没有。
  并且,让我惊讶的是林朝夕在日记里提到的“我从小就没有妈妈”这一句。林朝夕在学校里形象可概括为:综合学霸和富二代的高傲女生。可是没有人看见她光鲜亮丽背后的惨淡。或许有一得必有一失,林朝夕有令人羡慕的家世(具体家里有钱到什么程度现在还不清楚),但也许她内心最渴望的只不过是一个健全的家庭,每天回家面对着热腾腾的饭菜,偶尔考试考砸了被爸妈训斥的日子。
  事实是她每天由家里车子接送,回家后会有人帮她准备好一切。期末考结束,她把成绩单递给她爸爸的时候,她爸爸从一大堆文件里抬起头,淡淡地微笑:“朝夕考得真好,继续加油。”然后又把头埋入永无止境的数据里。她生日的时候,蛋糕、礼物,该有的一样都没有缺,唯一不在的就是她的父母。
  我浅浅地叹了一口气。
  我没有体验过林朝夕那样的感觉。所谓的“根本没有什么感同身受,针不扎你身上你永远不知道有多痛”就是这样。更何况我的家庭生活和林朝夕的差得太远,也就更不可能说什么感同身受了。所以我根本没什么资格对林朝夕的经历感到悲哀。
  虽然以前偶尔也会幻想自己被钱砸晕、看哪个老师不爽一沓钱甩他脸上、买什么东西都不会顾忌老妈回家的啰嗦的日子,但想想如果这样的生活要以我的爸妈来换……你丫还是去死吧!
  钱可以买来很多东西,可是绝对买不到真心对你好的人。
  很多人觉得钱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恶的东西——多少人因为钱出卖自己的本性?有女生为了钱愿意做五十岁老头的小三甚至小四,有男的为了钱愿意被富婆包养,政府官员为了钱愿意走上贪污的不归路,没有一技之长的青年为了钱愿意干小偷小抢不正当的事,亲戚朋友因为一些钱的事闹僵闹得老死不相往来,商家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坑害顾客……仔细想想何必呢,钱这种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偏偏这个社会离了钱还真没办法活下去。
  可是钱真的是万恶之源了么?如果全世界都取消“货币”这种东西,世界是不是就不需要警察这种东西了?
  最本质的原因其实是欲|望,金钱这种东西只是激发了人们的欲|望,罢了。《小时代》原著里,顾延盛就是因为太贪心导致顾里被宫洺抓到公司有巨大财产亏空的把柄,顾源的妈妈叶传萍也是因为看不上顾里的家世而反对他俩交往……
  思忖间,顾里对顾源说的话突然闯入我的脑海:“你之所以能够这样无所谓地说钱不重要,那是因为你从来没有过过没有钱的日子。”顾里是何其精明强悍的女人,恐怕林朝夕再努力,也不会变成顾里那样的女人,从她在何杨和崇光二人之间摇摆不定就可以看出来。
  林朝夕和顾里其实有点像,外表冷漠,内心炽热。唯一不同的大概是顾里那颗心是纯不锈钢的,而林朝夕的心是用了一种叫“多情”的粘胶把不锈钢的材料粘了起来。
  神游了极其之远的思绪忽然被肚子传来的“咕噜”声打断,我捂着肚子趴在桌子上,嘴里发出一声类似于动物的哀鸣。
  妈的!给何杨写了外卖的号码,给崇光煮了粥,就是没给我自己准备好午饭!TUT谁敢比我更苦逼?!刚才看日记忘记了时间,肚子一响我才记起来自己的胃里从早上开始就什么都没吃过。
  何杨、崇光,你们俩真是我的克星!我在心里默默地比了个中指,然后苦逼地跑去翻床头柜。
  那是我平时的储粮,本来的用途是我的夜宵,不过此时是特殊时期,只好将就将就自己了。翻了点自己平时喜欢的小零嘴,正仰头喝果汁之际,眼角的余光突然瞥到压在枕头底下却露出了一个角的手机。
  我迟疑了一下,眼前突然显现何杨带笑的脸庞,鬼使神差般地拿起手机。按亮屏幕,一条陌生号码的短讯出现在我眼前,简简单单一句:“我是何杨。”
  他还真是乖,居然听了我的话没有打电话而是发短信。我也说不上心里是什么滋味,手指微动,几秒之后,“收到”二字已然已经发送成功。
  我如同完成了一个大任务一般地松了口气,坐回电脑面前,把何杨的号码添加到联系人那一栏。添加完毕后我才发现原来我的联系人只有崇光和何杨两个人。唉,想想我以前那些基友和我的爸妈……算了,等我完成游戏不就可以回去了么?
  我在心里安慰了一下自己,把手机放在手边继续我的任务。
  之后几篇日记的内容大概都是在讲林朝夕和那个不知名的“他”在网上聊天的事情以及林朝夕自己的心情,但值得注意的是,她写到何杨的次数越来越多,篇幅也越来越长,从原来的一句两句一笔带过变成了一段一段的,到后来甚至演变成了一整篇日记写到的都是何杨,尽管那时林朝夕还不知道他是谁。时间跨度大概是一个学期的样子。
  我边看边暗暗咂舌,这他妈的勾搭速度也太快了点吧。虽然知道这两位现在还只是惺惺相惜的纯洁友谊,但我一联想到后来他俩的故事我还是有扶额的冲动。
  手机不适时地“滴滴”振动起来,我心中一紧,打开看,果然是何杨发来的信息:“饭吃了么?”
  刚想回一句“我正在吃零食”,又记起他和林朝夕那个尴尬的关系,觉得这种回答不大适合朋友之间交流,于是改成:“吃了。你呢?”
  “刚吃完,你推荐的那家外卖店味道不错,我吃了不少,就是吃饭不方便,只能用勺子。”短信一分钟后回复。
  我盯着屏幕上的话有些心虚,毕竟答应给他准备三餐的是我,结果我只甩给他一个号码也就算了,他吃完了还不帮他收拾。他要是这条短信是在向我抱怨也就罢了,偏偏他还很大度地只字不提,这不故意想让我愧疚尴尬么!
  “嗯,喜欢你就多吃点。”发完我才发现这好像是某个广告的台词啊我去……
  我不知道的是,何杨在收到这条短信的时候,表情一愣,然后嘴角泛开一个苦笑。他伸出操作的大拇指,轻轻遮住了“就多吃点”这几个字。
  他盯着手机屏幕,神情像是在看自己最最心爱的女人。唇瓣轻启,他喃喃道:“喜欢你……呵,多希望你哪天亲口对我说出这句话啊……”
  当然,在他房间里所发生的一切我都不知道。
  也不知道是被回过去的话雷到了还是别的什么,我等了足有五六分钟也不见有手机有动静,松了一口气的同时我内心又隐隐地失落。
  又是几分钟过去了,手机依然没有动静。我郁闷地开始边啃薯片,边继续看林朝夕的日记。
  “我今天约他出来了。
  我这是疯了么?居然约一个没见过面的网友出来见面。可是就是说不清原因,就是想见见他。见到他之后呢?继续若无其事地在网上聊天还是发展为现实中的朋友?万一网上的他和现实中的他不一样怎么办?如果见了面之后,他知道我就是那个又冷又傲的林朝夕不愿意和我继续聊天怎么办……天呐林朝夕你一定是疯了吧!
  他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答应了。虽然这样,但我却能感觉到他内心和我有同样的顾虑。我们果然是一类人。
  我们约好这学期的期末考之后见面,在学校后山的小树林里,老天,希望我做的这个决定不会让我失去一个朋友。”
  ……我还能说什么。我能说我的眼珠子快从眼眶里蹦跶出来了么?事情似乎正在延着我无法估计的轨迹策马奔腾啊。
  何杨在医院讲的时候有提到这一段,但他没告诉我是林朝夕约他的啊!我一直以为依照他俩一冷一闷骚的性格应该是何杨对朝夕有意思然后把朝夕约出来再然后朝夕百般推脱最后同意了吧啦吧啦……
  果然还是我的思想太不正常了吧,还是说我的思想太龌龊?我严肃地沉思起来。
  “之后的聊天一直很正常,我们都刻意不去提起那个约定,但是我们都清楚对方是不可能忘记那个约定,就像我们学会了从一数到九之后就没有忘记一样。因为那个约定,令人生厌的期末考居然也变得让我期待了起来,我这是怎么了?这正常么?”
  我估摸着这两人真正的感情发展就是在这个学期两人在不知道对方身份的情况下进行的,大概朝夕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从何杨和她聊天之后,她的日记变得越来越生动。以前她的日记就只是在平板地陈述一个客观事实,而现在她明显带上了自己的主观情绪。唉,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啊……
  不过……
  艾玛,这可真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啊。原来林朝夕年纪小小就把自己的初恋给送出去了啊,哪像我,上了大学还他妈的没一个男朋友!
  ——TBC——

  …24…

  那篇日记与下一篇日记时间隔了半月有余,大概是那段时间林朝夕忙着复习和准备期末考。
  “那天天气很好,是很难得在夏天遇见的很舒服的晴天。我不知道这是老天爷故意的还是仅仅是个巧合。不得不承认的,我在考试的时候分了神,只因为按捺不住心中可以见到他的那份激动。可是我不该是这样的啊,我应该冷冷地勾起一个笑容,然后装作高高在上的样子说:‘有病。’
  我因为一个不知道对方记不记得的约定变成这样,我是不是真的该骂自己一句‘有病’?
  一切的顾虑,一切的疑惑,在我忐忑不安地来到树林里见到他的那一刻消失不见。
  ……怎么说呢,他看起来是个挺忧郁的男生。面容虽然不及杂志封面那些模特精致美好,但干净的衬衫和洗得发白的球鞋给他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他就那样坐在树下,任凭树缝里漏下来的阳光在他脸上流淌,像是最最璀璨的星光。他抬头望着天,眼中的紧张却没有逃过我的眼。
  深呼吸,我扭了扭自己的手,昂首走向他。
  他许是听见声音突然转过头来,视线触及我的那一刹那,紧张竟然转变为了不可置信,一副完全没想到会是我的表情。
  无言相对,最后还是由我打破了沉默:‘你好,我叫林朝夕。’
  ‘我知道,’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尴尬地咳嗽了一声,他才继续,‘我们以前……见过的。’
  大脑里好像某根绷紧了的弦突然断了,我难得糊涂地盯着他的脸,眨眨眼睛,努力回想着自己在哪里见过他。他头疼地捏了捏眉心,提醒道:‘上次我被整了递了封情书给你……’
  听他这么一说,我脑中才噼里啪啦闪过一些画面,这才发觉他的脸和记忆中已经模糊的脸重叠了起来。说过的话、有过的动作,竟在此刻渐渐清晰起来。
  ‘你看吧,我当时就说我相信你啊。’我只是微笑着回了这句话。
  心中好像隐隐地有些说不出的雀跃。原来我们很早就认识了,只是那个时候我们谁都没有在意。”
  我想瞎子估计都能看出这篇日记所发生的变化。
  首先,这篇日记采用了细致的描写手法,把他们说的话都清清楚楚地记录了下来,一改之前林朝夕写日记时事情一笔带过主要写心情的风格;其次,在这篇日记里她又很详细地记下了见到他的第一眼脑中刻下的模样和她心中所想。所谓的一切景语皆情语,从她的描写其实就已经可以看出很多东西了。
  看到这里我揉了揉发涩的双眼,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整理起了纷乱的思绪。
  就像众多小白言情的无聊情节一样,他们第一次相遇是因为一次偶然,而后上帝不甘心他们的故事就此完结,笑嘻嘻地又给他们安排了第二场美好的相遇。从何杨在医院里对于第二次的叙述来看,何杨在看见林朝夕的那一刻真的是吓了一大跳,不过想想既然网上都聊了那么久了,也就没什么好顾忌的了。
  两者结合起来看,虽然何杨的心思我并不是太了解,但我还是可以推断出——先动感情的人是林朝夕!而且比何杨要早得多。
  我一直以为先动情的人会是何杨呢,没想到外表冰冷的林朝夕却是先缴械投降的那个,这还真是世事难料,阿弥陀佛。所以说嘛,感情的事情,没有谁对谁错之分,爱上了就是爱上了,没感觉了就是没感觉了。
  好吧,我承认一开始我有点怀疑十几岁的林朝夕是否真的懂爱情这种东西,不过看看他们后来的表现……林朝夕和何杨都是极为早熟的人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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