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代]无效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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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无效年华-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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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线渐渐模糊起来,耳边的声音模糊起来,身上的温度也模糊起来。
  我想那么多人喜欢“醉生梦死”这个词是有道理的。只有喝醉的时候,我才能在梦里肆无忌惮地拥抱那个我想拥抱的人。
  ****
  明亮干净得不像是周崇光该有的房间里,一个身着西装的冰山般的男人正冷冷地站在沙发边上,而沙发上是把所有的心思全部放在眼前游戏的他的弟弟、这个房间的主人——周崇光。
  “这就是你费尽心思要保护的人?”宫洺一边说着,一边把一叠照片轻轻地、却很有力道地扔到了茶几上,平静的语气中带着压抑的怒意和悲哀。
  崇光并没有特意去看他的那一叠照片,只是听见他的话之后下意识往那个方向淡淡地瞥了一眼。
  那一叠照片的第一张上,一男一女正推着手推车在超市里购物。那个男的推着手推车,视线落在正在认真挑选商品的女生身上,目光中有着说不出的柔情。
  ——那是朝夕,所以她身边的那个男人就是上次接起了朝夕电话的那个何杨了吧。
  这么多天,他也终于弄清楚了何杨的来历——朝夕的初中、高中、大学同学,二人一同学习金融学,在朝夕的公司面临被收购的困境之下接手了朝夕的公司,凭借一己之力成功地稳住了那所公司的地位。
  即便是不了解经济方面的崇光,也可以想象到想要从宫洺手中夺回公司,其过程一定是无比艰难的。但何杨,他只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就办到了。听宫洺描述,何杨在商场上老辣的手段根本不像一个还没有完全毕业的大学生。
  相对于朝夕,何杨是宫洺面临着的收购林家的盛世集团公司最大的绊脚石。
  他也记起来那一次在医院里碰见何杨的时候为什么会觉得他那么眼熟,那是因为崇光曾经在朝夕的相册里见过他——何杨的照片满满地装了一整本相册。
  所以,他输给何杨,是因为何杨代替他陪着朝夕度过了一段没有崇光参与的年华。所以他根本没有什么立场去指责何杨或者朝夕。
  要怪的话,就怪他没有在朝夕最美好的年华陪着她吧。
  崇光握着游戏手柄的手颤抖了一下,立刻恢复了原状,像原来一样把视线放在游戏上。他说不清是因为照片上的那一对男女刺痛了他,还是宫洺那一句“费尽心思想要保护的人”刺痛了他……又或者,两者兼有。
  宫洺看着眼前这个已经长大了的弟弟,那张英俊的脸孔曾经、现在、以后,会这样一直迷倒无数的少女。他应该是阳光的,应该是灿烂的,应该是时时刻刻带着笑意的,应该是在被采访时笑眯眯地谈着写作心得的。可是,自从林朝夕离开之后,崇光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整天颓然地打着游戏,好像只有在游戏世界里才能找到自己的精神寄托。即使外表看不出来,但宫洺完完全全可以感觉到。
  他一手栽培出来的人,竟然被林朝夕轻而易举地摧毁了。
  宫洺心里的情绪让他冰冷僵硬的表情看起来有些松动——他轻轻地坐在崇光的身边,声音像是怕吓到崇光一样轻柔:“我们好久没有一起过年了。”
  屏幕的光、头顶的灯光、窗外的火光,揉碎成了一把粉末洒进崇光湿漉漉的眼眶里,他眼中的光亮,一点一点地、极慢地,熄灭了下去。
  “我很想回到小时候,我、你、朝夕,三个人一起玩的日子。那个时候,你不会去想怎样才能弄到她的公司,不会去想怎样让我更加出名。”
  崇光平稳的嗓音响起。他转过头来面对着宫洺,一颗滚烫的泪珠在他精致的脸颊上流下来,滴在宫洺放在膝盖上的手的手背上,烫痛了宫洺的心。
  死亡一样的寂静包裹了这两个面对面的男人。
  ——TBC——

  …41…

  宫洺没有过多的停留,在和崇光将近对视了二十分钟之后一言不发地站起身走了出去,那个挺拔的背影看起来有些寂寞。
  崇光放下游戏手柄,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手腕不颤抖才敢拿起桌子上那一叠照片。除去他刚刚略略瞥过的第一张,接下来几张里面,虽然二人没有过多亲昵的动作,但也就是那一份仿佛天生具有的默契感让崇光觉得心里发堵——尤其是他在看见最后一张照片的时候。
  朝夕乖顺地窝在何杨的怀里,长长的黑发挡住了朝夕的所有表情。她的手覆在何杨的背上,而何杨也以守护却霸道的姿态紧紧地圈住了她。那样的一对璧人,任凭谁看了都会衷心祝福他们的。
  崇光他嘴角勾起一个莫名其妙的笑,身体放松摊在沙发上,不再把身体蜷缩。现在的他看起来疲惫无比,而不是原来那一只总爱蜷缩着身子为自己疗伤的小兽了。他直直地盯着天花板,有些发怔,各式各样的场景在他眼前闪过,使得他眼睛酸涩得要命。
  直到这一天,崇光也还能回忆起朝夕离开那一天所看见的事情。
  在朝夕毫不留情的背影消失在他的视线范围之后,他摔了茶几上的所有茶杯,摔了自己最最钟爱的游戏手柄。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杂乱冰冷的地板上,小朝夕小心翼翼地走过来,踩着小脚爬到他的身上,温柔地舔了舔他的脸颊,喉咙里发出阵阵低声的呜咽,仿佛是在为他哭泣。
  “朝夕。”他摸了摸小朝夕的脑袋,喃喃开口,不知道是在唤小朝夕还是刚刚离开了他世界的女孩。
  也不知道这样究竟坐了多久,豆大的雨点开始打在窗上。原本只是细小的雨丝,可到后来竟然大了起来。崇光听见淅淅沥沥的雨声逐渐变得杂乱无章,机械地转头望着透明的玻璃。三秒之后,他恍然大悟地突然站起身抓起衣架上的外套冲了出去。
  朝夕出去的时候没有带伞!她如果现在在街上会感冒的!
  冰冷的雨打在身上好像冰雹落在身上那样刺痛,崇光满不在乎地在脸上抹了一把,试图把他脸上的水珠全部抹掉。而雨不停,他脸上的水珠也是越来越多。不多久,那一场雨就把他整个人都淋湿了。
  街上的行人都被这一场雨弄得狼狈无比,谁也没有心思去仔细看抱着外套不让外套淋湿的怪人崇光。他心中不祥的预感越来越盛,可他站在街角却不知道自己该往哪个方向去,只好凭着自己的感觉一路找过去。
  他不敢开口叫朝夕的名字。
  那样骄傲的朝夕,那样冷漠却又温柔的朝夕,是不可能在这样的情况下听见他的声音后自己走出来的,相反,她一定会躲得更远。
  咬了咬唇,崇光心中掠过一丝后悔,心中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就像是发酵的面团一点一点膨胀扩大,塞满了他的整个心脏。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朝夕,你回来好不好,我再也不会欺骗你了。
  他在心里默默地祈祷着,又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狠狠地把手心里冰冷的雨水甩到地上。眼皮一抬,一个模糊的身影一步一步朝他走来。崇光眼前一亮,加快速度跑到那人的眼前。而在看清眼前的情景之后,他呆愣在原地无法动弹。
  何杨和崇光一样浑身湿透,冰冷的眸子不带一丝温度,嘴唇被冻得有些发白,可身上那种好像王者一样与生俱来的霸气让崇光根本无法直视。视线下移,他的怀里抱着紧闭着双目脸色苍白的朝夕,她的手死死地抓住胸前的衣服,极度没有安全感。
  何杨在崇光的面前停下,斜睨着他,没有开口。崇光站在他的面前就像他面对着宫洺一样,是个还没有长大的孩子,倔强的眸子死死地锁着没有任何表示的何杨。
  二人对视的时候,身边所有的一切:行人、街道、落下的雨,似乎在他们眼里都成了模糊的景物,彼此的眼中都只有彼此。
  最终还是崇光先开了口:“把朝夕还给我。”语调执拗地像是个小孩子。
  “还给你?”何杨慢慢地重复了一遍,仿佛听见了天底下最大的笑话一般嗤笑一声,冰冷的眸子里带了些讽刺的意味,“周崇光,你以为你是谁?”
  ——你以为你是谁?
  只是这一句话就让崇光如同被雷劈了一般呆愣在原地。何杨说的没错,他是谁,他又凭什么去关系朝夕、说“还给我”这样任性的话?他只是个伤害了朝夕的混蛋!
  他记得——
  “周崇光,给我少吃点冰淇淋会死啊!”朝夕双手叉腰,一双美目怒瞪着他,却不知道她所有的形象都在这样的行为里消失殆尽;
  “你怎么能写出那么戳人家泪点的小说呢……”她靠在崇光的肩头,电脑屏幕上的《朵朵》文稿下标着“END”的字样,眼睛通红的她褪去一身霸气,惹人怜爱;
  “喜欢,好喜欢……”她躲在他的怀里喃喃地却又开心无比地对他说着。
  ……
  他不是什么很厉害的人,他或许不能给朝夕所有她想要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还剩多少时间可以陪伴在朝夕的身边。
  但是——他对朝夕那种无法割舍的感情都是真的,从来不曾作假!
  所以崇光面对何杨丝毫不退却,反而仰起了头:“她是我的家人。”一直,一直,都是他最重要的家人之一,一直都是他最不愿意伤害的人之一。
  何杨冷冷地回复:“她的家人早就被你哥哥宫洺害死了,她不可能和你们做家人。”
  他的话像是一把匕首在崇光的心口狠狠划了一刀,但崇光还是努力稳住自己的身体,忽略掉胃里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咬着牙说道:“我是她的家人,所以一定会会好好保护她。”
  “如果你真的做得到,”何杨勾起一个弧度,看了一眼怀里安安静静的朝夕,“她此刻也不会因为淋雨晕倒而躺在我的怀里。”
  崇光的声音好像是喉咙被掐住了一样,连出声都如此困难:“以后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你能为了朝夕放弃宫洺,放弃你那个明星作家的身份吗?”何杨的表情恢复成淡淡的、毫无波澜的,瞥见崇光犹豫的神色后继续说,“你不能。那么你就没办法保证你可以保护好朝夕。”
  “现在,和以后,希望你不要刻意出现在朝夕面前了。因为你带给她的只有伤害。”
  崇光呆怔在原地,原本抬起想要去接朝夕的手也颓然地放下了。何杨抱着朝夕,往右一步绕开低头沉默的崇光,与他擦肩而过,一声似是叹息的话语从何杨的唇间漏出:
  “后会无期。”
  崇光回过头,默默地看着何杨的背影,以及躺在何杨怀里已经看不见了脸的朝夕,手中的外套掉在了湿漉漉的地上。哗哗的雨洗刷着他的身体,心中却比死去还要冷。
  “后会……无期……”他脸上挂着悲伤的微笑,明明知道朝夕看不见却还是忍不住对着远去的何杨的背影轻轻地挥了挥手。
  后会无期,这是崇光对朝夕的最后的疼爱。
  何杨高挺的背影逐渐消失在雨帘里。模糊的视线让崇光分不清眼里的究竟是泪水还是雨水。
  胃部一阵剧烈的疼痛,把崇光从回忆的漩涡里拉了出来。他一手捂着嘴,一手按住胃。此刻的他竟然是连冲到厕所去的力气都没有了。
  医生曾经告诉过他,他的胃癌扩散比较快,如果不采取治疗很可能会发展为中期,那时再采用药物治疗就不及现在的效果好了。原本,有朝夕在身边,他一定会很配合地采取治疗。但一旦二人之间那层窗户纸捅破之后,崇光觉得,治疗这种东西,根本没有意义。
  与其治好了胃癌在世上孤独地活下去,还不如带着和朝夕所有的美好回忆无憾地死去。
  ****
  和何杨一起生活的日子异常平静。他起得比我早,会帮我买好早餐之后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去上班,偶然忙的时候也会加班到很晚才回来。我觉得心中有愧,但能做的就只有做好晚饭等何杨回来,剩下的时间看看电视或者一个人去商场瞎逛。
  这样的米虫生活太平静了,平静得让我忍不住想起和崇光一起的日子。崇光会每天变着法子逗我玩,平静之中带着那么一丝丝的快乐。而和何杨一起的时候,那种快乐就是最最纯净的白开水,淡而无味,细水流长。
  那应该是夫妻之间标准的相处模式。
  我不讨厌这样的模式,只是另外有人受不了。那个人我们都认识,但也许你猜不到——就是在我身体里只有我能看得见的林朝夕。
  每次看见她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的公司怎么样了”。
  我完全能够理解她的心情,公司是自己的父亲留给自己唯一的东西,自己没用弄丢了,如果是我的话,估计也会死不瞑目、天天想夜夜盼吧。不过她似乎不满意此刻何杨保持着《M。E》和盛世的平衡状态,因为宫家的公司存在了那个漏洞,足以让他们家破人亡。而盛世不用担心,那笔钱的去向林朝夕在她父亲去世之前就已经知道了。
  我估计何杨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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