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龙骄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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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龙骄雄-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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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够了吧。看着艾修鲁法特离开的背影,汤玛士想到。这个要求很过分,很少有年轻人能够承受如此的羞辱。

等他放弃之后,再把自己所写的,和贵族学院教科没有太大区别的兵给他一份。

想到自己所写的兵,汤玛士再次叹了口气。可惜自己呕心沥血的作品,但是却没有人能够看懂。不过也许很多年后,会有一个能够看懂的人出现,并掌握自己的智慧吧。

他坐下来,继续信。在他的桌子边上,堆着十几封密信。看完所有的信需要不少时候呢。

在他拿起最后一封信的时候,再一次听见脚步声。艾修鲁法特走进了帐篷。虽然他此刻衣裳有点凌乱,但是神色之间,并没有饱受羞辱的痛苦。而且,刚才似乎也没听见营地里有什么喧哗声啊。

“我完成您的吩咐了,汤玛士大人。”艾修鲁法特说道。

这句话让汤玛士一时愕然。不过他马上就恢复了常态。

“告诉我,你做了什么?”

“我先脱掉上衣,在营地走了一圈。让人以为我只是酒劲作而打赤膊而已。然后到营地的杂物间,向军需官借了五个大木桶和两匹驮马。我把四个桶按在两匹马的后背上,就和正常货物的一样。然后把最后一个桶去掉盖子和底部,套在身上。然后我来到两匹马的中间位置。这样别人看起来,我只是赶着两匹马运着某种物资而已。从正面后面,他们只能看到我身前的桶,从侧面,他们只能看到驮马。所以我就这样走了一圈,然后回房间换了衣服来找您。”

“哈哈……哈……”汤玛士突然大笑起来,良久方止。

“很好,这个弟子我收下了。”汤玛士从一边的架子上找出一本。“这是我写的兵。当然,基本上只是理论的东西。你先回去好好。至于具体教学……反正我们就要开战了,你又正好是我的副官,那么其他的东西,我就在战场上教你好了。”

而在此时,城堡高处的房间里,少女正在不安的看着老人走进房间。

穿着黑衣服的老人是她的外公,也是圣吉恩的国王。在灯光之下,老人皮肤上的瘤子显得格外狰狞。这些瘤子不止是长在手上,而是遍布全身。

“你今天做的很好。一个巧妙的布置,团结了内部。为我们的反攻打好了基础。战争方面你不用担心,汤玛士会把一切解决好的。现在你可以进行第二课了。这一课的内容就是看透人心。”

“汤玛士伯爵……真的……”

“当然会!如果论排兵布阵,指挥大军,这个世界上没人能比得过汤玛士!哼哼哼……汤玛士是一个高傲的男人,和你那个艾修鲁法特很相似。为了得到汤玛士的忠诚,当年我可是煞费苦心。记得,人有很多种,但是对君主来说,第一个要分清楚的就是有价值和没价值。通常有没有价值要看有没有才能。对于没价值的人,千万不可以浪费时间。但是对于有价值的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就算得不到手,也要尽可能的把他消灭掉。我举个例子,今天晚会上十来个骑士,你觉得除了汤玛士之外,哪个最有才能?”

第九节谋划

第九节谋划

“我想……应该是莱恩吧……。'guanm'”

“那是一块漂亮的铜皮!家世显赫,外表漂亮,会说讨人喜欢的话,还死皮赖脸的贴上汤玛士。如果太平盛世,把他贴在你的大门上会让大门显得更辉煌。但是你不要指望他可以抵挡敌人的猛击,力挽狂澜。也不要指望他能够变成你的利刃,砍杀你的敌人!在乱世之中,那小子不但没用,反而有害。因为他野心过大,迟早会对你造成麻烦。有机会的话,把他除掉也不错!”

“再说说,还看到谁比较有用?”

“……威廉戴利爵士……”

“那只是一块生铁而已。黑黝黝得不起眼,世界上到处都是,随处可见。难道你的眼光只有这个程度吗?我还以为你很有潜力的!”黑袍老人一边怒吼着,一边用手杖用力的戳着少女的身体。少女虽然痛的缩成一团却不敢逃避。

“难道你看不出来,那个艾修鲁法特才是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吗?如果说汤玛士是一块黄金,艾修鲁法特就是一颗珍珠!你可以临时抛弃黄金,因为他总是那么耀眼,你随时可以再找回来。但是如果你抛弃了珍珠,那他就会淹没在灰尘中,你再也找不回来了!”

黑袍老人停下来,喘了一口气。

“那小子绝对不平凡,高傲而自信,全身充满了力量!”他不再管地上的外孙女,而是开始喃喃自语。“他身上的那种力量……简直越了人类的范畴……如果能善加利用,可以用他制造出上的珍宝。但是一个不小心,他就会从手中溜走……”

……

尽管在很多记载中,灰犬骑士团或者叫灰犬军团是由一群土匪、强盗、流氓和逃犯组成的,不知廉耻,毫荣誉的军队,压根没有战斗力可言。但是实际上,除了从卡西洛斯收编的强盗土匪之外,灰犬骑士团的相当部分的力量是由帕罗人组成的,更有大量临时雇用的雇佣兵。而他们的装备虽然较其他帕罗军队更差,但也拥有大量的火qiang。这支军队不但凶猛,而且装备轻,度快。这也是为什么他们可以一路追得伊莉娜公主法落脚的原因。

在灰犬骑士团的高追击下,沿途的城市要塞,几乎都在毫防备的情况下被攻陷。往往是伊莉娜公主前脚进城,灰犬骑士团后脚就冲进了城门。

但是随着伊莉娜公主在山区正式组织起军队,灰犬骑士团停止了先前猛追的势头。在山区,他们遭到了汤玛士伯爵的伏击而受到一定的损失,已经失去了一鼓作气消灭伊莉娜的大好机会。

灰犬骑士团开始聚集起兵力,试图动一场战役来消灭目标。这当然是完全正确的选择,但是不幸的是,他们耽搁了太长时间。等到灰犬骑士团凑齐兵力的时候,伊莉娜公主已经得到这片边远山区领主的全面支持,从而拥有一支包括三五十名正式骑士的军队。

而统帅这支军队的,则是圣吉恩最富传奇色彩,拥有“战不胜”美名的老将汤玛士。

灰犬骑士团虽然拥有数量上的优势,但是老练的汤玛士把战场选择在了优势兵力难以展开的一个名山谷……

——摘录自《斯吉亚战争史》

……

“最新的情报来了!”汤玛士指着地图向着所有军官说道。“灰犬骑士团主力已经抵达这一带……总兵力不会低于五千人,其中有八名火qiang手和同样数目的骑兵,没有配备魔法师,也没有大炮。这个数意味着他们拼凑起了所有的兵力。一旦这一战我们能取胜,他们就只能龟缩起来防守,再也不能和我们野战了。”

汤玛士说话非常平静,好像他已经忘记自己全军总数不到四千人,骑士不过三多人。这是为了防止灰犬们的绕路突袭,一部分兵力必须被配备在各个路口以防万一。

“看起来,灰犬们也想和我们来个大决战以免拖延时间。我看我们不妨就满足他们的要求好了。大家回去,好好休息,整理武器盔甲。告诉所有士兵准备一份干粮,午餐可能在战场上吃了,甚至可能没时间吃了。明天上午出战,天黑之前我们一定要打败敌人。”

“大家回去准备吧。艾修鲁法特、里欧、莱恩,你们三个留一下。”

人群散去,现在大帐里只剩下四个人了。

“现在我们双方的兵力和配置都已经很清楚了,地形你们也都看过了。你们说说,这场战要怎么打?你先说,莱恩。”

“敌人数量优势,我方地形优势。所以基本思路就是防守反击。”莱恩立刻回答。

“很好,和教科一样,完全正确的思路。里欧,告诉我,要怎么个防守,怎么个反击?”

“灰犬骑士团是以土匪为主。”里欧想了一会后回答。“土匪的特点就是进攻凶猛,但是战斗意志不坚决。战斗力强,但是不能持久。所以在防守上,要设置相应的战地工事,凭借地形坚守,消耗敌人的体力和意志。我建议设置抵挡子的胸墙和壕沟。反击方面,我觉得留一支预备队,在敌人撤退的时候出击,一举击溃敌人。考虑到这里都是山,只有山谷中间是平地,没有战马纵横驰骋迂回的空间。敌人一定会让骑兵下马作战的,所以我们也可以让骑士下马作战。”

“艾修鲁法特,你看呢?”汤玛士问。

“我觉得……敌人也应该是这么想的。如果我是灰犬骑士团,我一定会用高额悬赏招募敢死队。从正面强行突破防御。毕竟就算有工事,防御能力也有限。很可能会被敢死队突破。如果敢死队未能突破,我就干脆不打了,撤离山区,等待援军。帕罗随时可能可以给灰犬增援,而山区领主们却已经全部集结在这里了。如果被灰犬骑士团封锁在这里,那么迟早会被消灭的。”

“哈哈哈……艾修鲁法特,我真的庆幸你不是敌人。确实如此,我最怕不是他们来开战,而是他们用优势兵力把我们堵在山区里面。不过,艾修鲁法特,你考虑一点却考虑不到第二点。那就是灰犬们必须和我们作战。这是他们的处境决定的。继续说。”

“而且我认为,虽然这里平地少,但骑士依然不需要下马步战。敌人的轻骑兵的优势是迂回,所以在这里没有用,但我们的骑士马术优良,可以正面冲击敌人的战阵。这里平地虽然少,给战马加却足够了。”

“你忘记他们的火qiang了吗?在火qiang面前,正面冲锋是极为不智的。”莱恩突然开口反驳。

“确实如此。好了,你们也回去吧。”汤玛士挥了挥手。

莱恩和里欧径直回去了,艾修鲁法特却转了个头,回到汤玛士的大帐里。他看到汤玛士正坐在椅子上,若有所思的看着帐篷顶端。

“汤玛士将军。”他叫了一声。汤玛士好像大梦初醒一样眨了眨眼睛。在现是艾修鲁法特之后,他出了一声苦笑。

“将军你怎么啦?”

“我只是在想明天的战事罢了。他们说我是敌的将军,其实我没有那么大的自信。我只是个平凡人而已。最多有点小聪明。”

“您已经想好用什么方法了吗?”

“我是灰犬骑士团的指挥官。我知道我的对手是谁。那是一个拥有不败威名,战术多变的谋略大师。”汤玛士没有回答,而是像是自言自语一样的说道。“是一个狡诈危险的对手。而这场战斗生在地形复杂的山区,正是适合设伏的好地形。之前,我已经遭到一次伏击并且损失惨重了。虽然现在我拥有兵力优势,但是我对地形不熟,而我对手比我早几天来到战场,早就把这里摸熟了。毫疑问,我的对手愿意以劣势兵力应战,肯定安排了什么陷阱。我将是进攻的一方,但是我会很小心,做好各种准备,以免中了敌人的计……到达战场后,我将把火qiang手布置在这里,保证他们的安全,同时又能有良好的射击角度……我将把步兵放在这里……我将在后方留下一支部队,以防止敌人迂回后方的突袭……我将让骑兵作为骑马步兵,随时支援任何一方的战场……”

“明天什么计策也不需要。”汤玛士突然露出笑容。“正面进攻。骑士布置在左翼。艾修鲁法特,由你率领。敌人一出现就立刻进攻!”

……

太阳升到了正中间的时候,灰犬骑士团的军旗终于出现在山谷对面。一个个方阵在军旗下进入战场。

“全军准备进攻!”在中军大旗下,汤玛士穿着银白色的耀眼盔甲,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威廉戴尔,你率领民兵,带队伍大步前进,一旦骑士与敌人接战,就可以动冲锋。里欧你去率领弓箭手,要跑步前进,抵达箭程后用最快的度射出三箭后就可以立刻后退。艾修鲁法特,率领骑士们先出击,不必犹豫!莱恩,你马上到预备队那里去,让所有见习骑士都脱掉除了头盔、胸甲之外的所有盔甲,马甲也是。”

骑士的队列慢慢移动,开始向敌人接近。

这片山谷虽然不是特别大,但对于不到三名骑士而言,还是足够大的了。地形虽然不平整,但山区的骑士们早就习惯了在这种崎岖不平的地面上纵马奔驰。骑士们开始缓步前进,逐渐加,变成小跑,然后变成奔驰。

站在汤玛士所处的高处,他能看到小小的骑士方阵正慢慢接近庞大的敌人大军。虽然他知道骑士们现在正在快奔驰,但是因为距离远了,度看起来显得很慢。而在他们对面,灰犬骑士团正在迅的展开队形。

而弓箭手和民兵的度更是缓慢。让人不自觉的产生一种错觉——等到民兵们冲到敌人面前的时候,大概黄花菜都凉了吧。现在,骑士们是孤军深入,独自攻击敌人的大军。

汤玛士神情自若的微笑着,他的笑容给了身边所有人很大的自信。但是只有最仔细的人才现,汤玛士的手正不自觉的握紧了缰绳。握得那么紧,好像要把缰绳拗断一样。

第十节畏惧

第十节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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