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懒丫头(梦回大唐之开元到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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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懒丫头(梦回大唐之开元到天宝)-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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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哥哥其实学问很好,只是因为……唉……不能参加科举,才在这客栈中勉强度日。”

  我指着墙上的那幅寒梅傲雪图,插嘴道:“客栈里的这些字画,都是沈大哥作的么?”

  “不错,都是哥哥作的。”

  “”万木冻欲折,孤根暖独回“,沈大哥如许才学,的确是被埋没了。”

  “愧不敢当!”沈宸的声音总是毫无征兆地在门口响起,吓得阿月从椅子上窜了起来,小脸煞白。

  “沈大哥,请你别责怪阿月姐姐。”我立即站起身护在阿月身前。

  “唉……又有什么好责怪的呢?都这么些年了,我也认了,姑娘想知道什么,还是让我来告诉你吧,许多事情,阿月并不太清楚。”

  我赶紧摇手:“不敢不敢,如果不方便说,就别开口好了。其实阿月姐姐还没开始说呢。”

  “不,让我一吐为快也好,阿月,去拿些酒来。”

  阿月去拿酒了,沈宸叹了口气,道:“小梅姑娘,阿月说得不错,你的确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让人总觉得奇迹就会发生……”

  “哪里哪里……”我嘿嘿一笑。

  “这家客栈是我外祖留下来的,我们兄妹以此糊口度日。我虽然姓沈,却并没有被纳入族谱。”

  “啊!”我吃了一惊。

  我知道,在古代宗族观念十分强烈,不能被纳入族谱,就不能参加祭祀、死后也不能葬入祖坟,可以说是奇耻大辱、家法中最大的惩罚。

  “所以,我哥他不能入学堂,不能应试科举。”阿月抱了一大坛酒,在门口接道。

  每人的杯子都满上了。我尝了一口,嗯,没想到这客栈饭菜不怎么样,酒倒是挺好喝的,度数不高,还有一股淡淡的清爽的香味,让人暑气顿消。

  “是的,而这一切,还得从我们的父母说起……”

  沈宸就着酒劲,给我讲起了这个豪门的恩恩怨怨,阿月在一旁补充。

  我们都不曾想到,这一番的秉烛夜谈,竟会间接促成了开元年间那个中国千年科举制度史上的一次重大变迁。

第五十二章 话说从头
这是一个长长的故事,话还得从武源(德清)沈氏家族的起源说起。

  沈氏源于西周文王第十子季载受封于沈,称沈子国(今河南平舆北)。公元前506年,为蔡国所灭,子孙以国为姓。秦末,季载后裔沈逞德才兼备,秦始皇欲征其为相,不就而辞徙江南。东汉初,沈逞第十二世孙沈戎官九江从事,累迁济阳太守,后光武帝刘秀嘉其功,封海昏候,戎不受,迁徙会稽郡乌程县余不乡(武康)定居,成为武康沈氏始祖。其死后,东汉永平元年(58年)葬之金鳌山。时有金鹅飞集,三鸣而去。童谣曰:“金鹅鸣,沈氏兴,代代出公卿。”遂更名其山曰金鹅。从此,子孙繁衍,辉映后世。

  沈氏定居德清以后,累世官宦,经过了三国东吴,东晋,南朝宋、齐、梁、陈间30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显赫的氏族集团。自东汉至隋代,沈姓名人基本上都出自吴兴武康(德清),以致产生了“满朝文武半朝康”的民谣。南朝著名的文学家沈约,宋朝科学家沈括,清朝文学家沈德潜,以及现代文学家沈雁冰(茅盾)都出自吴兴沈氏,“吴兴”正是其堂号。此是后话,暂且表过不提。

  沈氏当年一支到了武源(德清),一支留在了河南,沈佺期就是出自河南沈氏。沈宸的祖父沈济是武源沈氏中人,高宗时期四处游学,结识了尚未发迹的少年沈佺期,所谓红花白藕,本是一家,二人很快结为兄弟,沈济大了七八岁,是为兄长。沈宸的父亲沈谦,人生得聪明伶俐,很得大才子沈佺期的喜爱,后者常常刻意指点教导。沈谦年方弱冠,就诗书礼乐、琴棋书画、骑马射箭,样样精通,是远近闻名的少年才俊,提亲的人差点踏破门槛。沈济看在眼里,喜在心里。

  一日午后,沈济接到堂兄沈齐来信。信中先是一番夸奖,诸如“听闻吾侄,英才年少,不甚欣慰,他日光耀门楣,定是此子”云云。接着又写到,恰有一吴姓外甥女,年方十八,形容端丽、知书达理,他愿做一冰人,从中介绍,使才子佳人,共结连理,再添一段佳话。

  吴姓,是当地另一大族,当真是门当户对。沈济看罢大喜,立即吩咐收拾行李,带着沈谦即刻出发,返回祖籍。

  一切本来该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从此直上青云。却不想,因了这家迎宾客栈,才子佳人的命运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巨大改变。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午后,风尘仆仆的沈氏父子二人,好不容易赶到了武源,眼看宗祠在望,所谓近乡情更怯,二人就先在迎宾客栈下马,休息整顿一番。那时的迎宾客栈可不像现在这样门前冷落鞍马稀,而是远近闻名、生意兴隆、财源滚滚,客栈的主人正是沈宸的外祖父。提起迎宾客栈,谁不知道那里有全武源城最好的青梅酒?谁不知道酿酒的是一个百灵鸟般的可人儿?

  父子二人休息一番后,立即见到了沈齐。兄弟二人多年不见,见面自是一番客套亲热,随后就说起了沈谦的婚事。经过一番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之礼,这门婚事算是万事俱备,只欠最后一礼——入洞房了。

第五十三章 联姻之喜
枝头黄莺恰恰啼,正是绿肥红瘦时。

  天还不亮,武源吴家的老老少少已经像绿荫枝头的莺儿一样喜气洋洋地吵吵闹闹着。因为今天是家中最受宠爱的小女儿真真出嫁的日子。

  修竹掩映的闺阁内,瑞兽香云轻袅,绮楼绣幕低垂。菱花镜前,端坐着一位红衣女子,星眸熠熠,面含微笑,任由一群丫鬟仆妇们帮着梳妆打扮、涂脂抹粉。

  母亲刚刚亲手给她挽起了妇人髻,插上了金步摇,挂着泪珠含笑着出去了。看着母亲出门时的表情,她想起了母亲昨晚从箱底翻出的小书上的图画和告诉她的那些话,觉得脸上发烫,不禁朝镜中望去。

  镜中人云鬓高耸,杏眼桃腮,白皙的瓜子脸上,樱桃小嘴不点而红,如果,双眉再稍稍浓一些就……

  丫鬟琪儿拿着眉笔,就要往她脸上画去。

  “等等。”真真开口了,“别画了,这样就好。”说完脸上一红。

  “小姐?”琪儿疑惑地看着她。小姐以前最爱画眉了,还说这是什么点睛之笔,一般人化妆光顾着画眼睛,却不知道恰到好处的眉型,才是让双眼顾盼生姿的关键。

  “我说不画就不画了。”她的脸上更红了,看来胭脂根本用不上。原来,昨天沈家那边送来了他写的催妆诗——“传闻烛下调红粉,明镜台前别作春,不须满面浑妆却,留着双眉待画人。”

  是啊,画什么呢,留着双眉待画人!

  母亲端来了汤圆,让与众兄弟姊妹分着吃了,大家又是祝福又是不舍,弄得她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一张小脸又花了,不得不回房重新补妆。

  太阳升起来了,府门外响起了吹吹打打的喜乐声,迎亲的人已经来了。今天的他一定更好看了吧,不知红红的喜服穿在他那修长的身上,会是怎样的风采?想到这里,真真的脸上不禁又是一红。今天一早,她是怎么啦?

  她对着镜子打量起身上的红衣,不错,腰身纤巧合度,水袖飘逸如云。衣服是她亲手缝制的,领口袖口上用金丝彩线绣成的彩蝶恋花图,玲珑剔透,栩栩如生,一个月前她就开始绣了,昨天才做好。

  两个月前,出门在外好久不见的舅父来到她家,见到亭亭玉立的她,先是微微一怔,接着抚掌大笑,说是要给她介绍一门极好的亲事,来个亲上加亲,喜上加喜。随后,舅父和父母商量起了她的婚事,她立即害羞地避了进去,但还是忍不住躲在屏风后面偷听。

  听舅父说,对方是他的堂侄,年方二十,文采*,一表人才,配她正是男才女貌,天生一对。只是他那堂侄现在正随着他的父亲游学在外,如果她的父母同意的话,他就马上写信把他们召回。舅父一向对她这个小外甥女疼爱有加,父母也一向相信他的眼光,所以舅父当场就要来了笔墨纸砚,写好了书信,让人寄出。

  一个月前,男方果然带了丰厚的彩礼来下聘了,她和琪儿躲在屏风后面,打量起舅父身后的陌生青年男子。他面容英俊,长身玉立,儒衫飘飘,只是一双眼睛,飘渺空远,似乎有些魂不守舍,不过也更增添了他如诗般的气质。他开口了,谈吐风雅、礼貌周全,引经据典、出口成章,诗词歌赋,即席而就。

  得夫如此,夫复何求!

  亲事很快就定下来了。她坐在房里,一针一线做起了嫁衣。众兄弟姊妹都为她高兴,琪儿还常常取笑她迫不及待。

  真真的确有些迫不及待,自那日以后,他的身影,他的嗓音,已经深深地刻在了她的脑海里。一个月好漫长啊,漫长的思念,就像手中长长的丝线,缠了又绕,绕了又缠……

  大喜的日子终于来了,她就要见到连日梦中的他了。一阵噼噼啪啪的鞭炮声响过,真真有些回过神来。房门外,一阵杂乱的脚步声,是他来了吗,是他来接她来了吗?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五十四章 良人何在
房门被推开,母亲进来了,神色稍微有些不自然,真真诧异地望向母亲。

  “孩子,”母亲微笑道,“你舅舅说新郎昨晚感染了风寒,今早还在发烧,所以,这会儿由你小表哥前来代为迎娶。”

  “那他要紧不?”真真满脸焦急。

  “傻孩子,应该不要紧吧,你舅舅说,应该不会耽误拜堂的。”看着女儿焦急的样子,她松了口气,原本她还担心一向娇宠惯了的小女儿会大发脾气,不肯上轿的。

  真真也松了口气,不过微微有些失望。刚才,她已经在心中作好了上阙,打算等着他对出了下阙才肯开门出去的。她知道他肯定是不消片刻就能对出的,这么做,只是为了让他在人前更出出风采罢了,也为了让他明白,他娶的女子也是饱读诗书、知书达理的。从今以后,夫妻二人,妆台画眉,几案磨墨,花前月下,吟诗作画,煮茶饮酒,弹琴下棋,学那鸳鸯,形影不离……

  她乖巧地随着司仪一遍遍的唱和,一遍遍地行礼,拜别了父母亲人,顶着红盖头,由哥哥抱上了花轿,在鞭炮唢呐的嘈杂热闹声中,向着夫家行去。

  “沈郎啊沈郎,你要早点好起来啊。”真真坐在轿中不停默念。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欢娱在今夕,燕婉及良时。

  良辰吉时到了,真真蒙着绣着鸳鸯戏水的红盖头,心儿扑通扑通乱跳,等待着良人出现,拜堂、成亲、入洞房……

  可是,她的良人呢?

  舅舅舅妈很尴尬地告诉她,当天的婚礼在新郎不到场的情况下不得不取消了,一旁,未来的公公不停地赔礼道歉,还说改日再重新补过。

  真真一把掀起盖头,泪水汹涌而出,早上化好的彩妆,已经斑斑点点,惨不忍睹,可是,这会儿,还在意什么呢?她飞奔着夺门而出……

  
  官道上,两匹骏马并辔而驰,马上二人,男子一身红衣,喜气洋洋,女子英姿飒爽,笑颜如花。

  他们就是逃婚的沈谦和迎宾客栈的祝丽儿。

  那一日,沈谦父子走进迎宾客栈,端了酒菜招呼客人的,正是客栈主人的唯一掌珠祝丽儿。不知是前世的注定,还是今生的孽缘,一向心高气傲、不把寻常女子放在眼里的沈谦,从第一眼见到了明媚娇艳的祝丽儿,一颗心就扑扑乱跳,等见过到堂伯父沈齐,也就是今日沈宸口中的武源第一名人时,还是魂不守舍。

  从第一眼见到她起,他的心就遗失在了那里。以后,他频频出入这家客栈,花钱如流水,攻势凶猛,凭着自己的才学风姿,如愿地追求到了祝丽儿。

  这些天来,他一边应付家里的繁文缛节、应付筹备婚礼的种种礼仪,一颗心却早就飞奔到了那迎宾客栈。那里有他的可人儿——祝丽儿等着他。她活泼俏皮,丰润健康,青春洋溢的脸上,总是写满了欢乐,让人的心情不知不觉也像这春光一样,变得明媚开朗。和她在一起,他感到少有的放松和舒适,多少年来身为名家子弟的压抑和背负一扫而空,他开始变得热情激昂。她就是月下老人赐给他的开心果,这一辈子,他认定她了!

  所以,关键时刻,他逃婚了,这是他这些年来,唯一照着自己的意愿做的事情,也是他干过的最疯狂的事情。

  前天开始,他俩就商量起了逃婚的具体细节。那首催妆诗的确是他昨天写的,不过,写的对象却是祝丽儿,他是在催促她准备好路上的一切用具,让她一切从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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