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克·奥巴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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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克·奥巴马-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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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冒失鲁莽,”他说,“我知道自己并未花过很多时间认真学习华盛顿政治家的工作方式。但我在那里已工作很久,所以深知华盛顿现有的工作方式必须要改变。”
  奥巴马希望通过演说鼓舞支持者响应号召来致力于服务社会。“在这次竞选中,我们的目的是要重新强调公民的意义,”他讲到,“让我们万众一心,团结奋进,争取竞选的成功。”在演说中,他认为政治家可以分成两个阵营,一类是老政治家,这其中包括他很多竞选对手在内,而另一类就是包括自己在内的所谓“新生代”的年轻政治家。并表示,现在该是新生代的政治家报效祖国的时候了。
  奥巴马谈良知
  在巴拉克?奥巴马的畅销自传《我父亲的梦想——种族和继承》结尾,他写道,美国法律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从中我们了解到这个民族一直在与其良知进行着辩论:
  我们的社区是什么,这个社区究竟可以通过怎样的方式实现自由?我们能尽的义务有哪些?如何把权力变成正义,把情感转化为爱?在法律书里我找到令自己满意的答案——像布朗诉教育局案这类的案例中,为了私利和贪欲而放弃良知的情况比比皆是。但是,在美国的法律中,当听到来自各层面的声音和意见,我又深受鼓舞,深信只要我们仍然敢于提出这些问题,那么把我们维系在一起的良知最终还是会占上风。
  聚集在旧州议会大厦前的很多人对奥巴马的背景以及他在参议院的投票记录都一无所知。他们来听这场演说也并非因为赞同奥巴马所在的政党,或是他在重大问题上的政治立场,抑或是他对于国家的个人眼光和见解。大家来到这里仅仅是因为奥巴马代表着他们渴望的一切——让这个曾违背民意发动伊拉克战争的国家政治能有所改变,相信这个国家、国民的生活在未来会更加美好,还希望能拥有一个完全不同的政治领袖。他们来到这里就是因为奥巴马所说的那种“无畏的希望”。
  掀起波澜
  2004年7月27日巴拉克?奥巴马在民主党全国大会上做了题为《无畏的希望》的演讲,这让他生平第一次走入公众的视线。为了让选民支持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约翰?凯利,奥巴马做了上述基调演说,并且向公众讲起了自己的身世。他讲道,自己的父亲曾在肯尼亚一个小村庄里放羊,后来依靠奖学金到美国留学。祖父过去一直在别人家里当佣人和厨子。还有外祖父是在珍珠港事件后应征入伍,并效力于巴顿将军麾下的部队。他还说起了自己的母亲,她出生在堪萨斯州,为谋求更好的生计,一家人举家搬到美国西部。
  “在林肯呼吁结束分裂、团结一致的旧议会大厦前,希望和梦想仍在延续,正因为如此,我今天站在你们面前,宣布竞选美国总统。”
  ——奥巴马激情洋溢地说
  “我今天能站在这里,”奥巴马告诉观众,“要深深感谢我所继承的这些不同的文化和传统,我意识到父母的梦想正在我的女儿身上传递和继续。站在这里,我知道自己的经历充其量不过是众多美国故事中的一点一滴;我知道,应该感激那些在我之前踏上这片土地的人们;我更知道,这世上除美国之外,再没有什么地方能让我的故事成为可能。”
  他的演说高潮迭起,异彩纷呈。会上他提出反对通过竞选标语或者宣传广告来把选民划分为不同的群体:“美国人没有所谓自由和保守之分,世间只存在一个美利坚合众国。更没有所谓美国白人黑人之分,拉丁裔和亚裔之分,有的只是美利坚合众国一国的国民。”
  “他们说这永远不会发生,
  他们说我好高骛远,
  他们说这个国家陷入分裂,团结只是幻想……
  但是在这个1月的晚上,
  在这个决定历史的时刻,
  我们做到了。”
  ——政坛“新手”奥巴马的胜利可谓意料之外、情理之中,被媒体评价为以“新鲜感”成功打败希拉里的“经验谈”。他在艾奥瓦州的初选中获胜庆祝晚会上如是说。
  在他滔滔不绝的几小时演说过程中,人们已经开始窃窃私语,纷纷认为奥巴马完全有能力参加总统竞选。三个月之后,他不负众望,以70%的选票当选美国参议员。仅仅两年半之后,在伊利诺伊州的斯普林菲尔德,他站在公众面前郑重宣布他将竞选美国总统。
  奥巴马并不是第一个竞选美国总统的非裔候选人。他的2008总统选举却非常引人注目,这是有原因的。尽管奥巴马政治经验并不丰富,他却能在众多资深候选人中脱颖而出。同时,政治经验的不足也给他提供了独特的优势——这使他能提出“新生代”政治家的口号,并倡导在国家政治中寻求改变。
  

第二章 家族渊源(1)
说起巴拉克?奥巴马,要从夏威夷讲起。1961年8月4日,小奥巴马出生在火奴鲁鲁。母亲安?邓汉姆来自堪萨斯州,而父亲却是一个肯尼亚的学生,名叫老巴拉克?奥巴马。小奥巴马的全名为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就是取自父亲。在斯瓦西里语中,巴拉克是“上天福佑”的意思。奥巴马对父亲素来知之甚少,也只有透过这个名字他对父亲才能隐约有些了解。在他的自传《我父亲的梦想》中,奥巴马写道:“很久以前,我就对自己的童年和那时的故事心怀疑窦。”这种怀疑来自于他童年曲折的经历和他心中多年未解的疑团。
  “我的父亲与我身边的人完全不同——他的皮肤像沥青一样黑,我的母亲却像牛奶一样白——我对这一点印象深刻。”
  ——在《我父亲的梦想》中,奥巴马描述了自己在母亲的白种美国中产家庭成长的经历,它对于自己缺失的黑人父亲的信息多来自于家庭故事和照片。在青年时,奥巴马因为自己的多种族背景,很难取得社会认同。他回忆自己当年吸食大麻和古柯碱,以“将‘我是谁’的问题挤出脑袋”。
  在奥巴马出生的两年前,夏威夷才正式成为美国的一个州。在当时夏威夷的欧胡岛上,随处可见驻地的美国军队,就是在这里,奥巴马开始蹒跚学步。尽管夏威夷处处体现着美国的“熔炉”特点,但在那个年代,白人妇女和黑人约会都是凤毛麟角,若能喜结连理,那就几乎更是天方夜谭了。
  奥巴马的母亲全名为斯坦利?安?邓汉姆,因为她父亲一直就盼子心切,所以就给她取了这个男孩子的名字。那时安对于传统的世俗观念毫不在意。当她还是夏威夷大学的一名18岁大学生时,就生下了奥巴马。用奥巴马自己的话说,母亲是个“善于可以发现奇迹,并总能处处使得生活妙趣横生”的女人。然而,当丈夫将她和两岁的儿子抛在身后,一意孤行去哈佛研究生院求学时,她快乐的天性遭受到沉重的一击。
  在那之后,老巴拉克?奥巴马只回过夏威夷一次。那时,儿子已经10岁。在和家人一起度过短短的一个月之后,老巴拉克又回到了肯尼亚。而这短短的几周给奥巴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从此,他开始认真思考一些严肃的问题,比如他的身世,家族的历史,还有自己将来要做怎样的人等等。当然,那是在很多年以后,当奥巴马置身前往肯尼亚,开始一点一滴破解父亲的身世之谜,并亲自试图去了解那个神秘的肯尼亚国度时,他才为心中的疑团找到了答案。
  肯尼亚寻根
  为了寻根,奥巴马来到了东非的肯尼亚。奥巴马知道,他的家族卢奥族在肯尼亚首屈一指。在父亲回夏威夷探家后不久,10岁的奥巴马就向小伙伴们宣扬,说父亲是个王子,在祖父去世后就开始统治整个部落。他还告诉小伙伴父亲是个勇士,奥巴马这个名字就是“喷火的长矛”的意思。
  然而,奥巴马讲的故事仅仅是借助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凭空编造出来的,当然其中还有些许他对肯尼亚历史的一知半解。比如其中“喷火的长矛”,实际上原本是属于肯尼亚的第一位总统宙姆?肯雅塔的雅号。后来等奥巴马长大了些,去图书馆查卢奥族的资料,才失望的发现原来现实与他充满罗曼蒂克的想象相去甚远——卢奥族的人世代是以养牛为生,在小土屋里度日,平时也仅仅依靠玉米粉和山药这类东西果腹。
  尽管对于父亲和部落的渊源一无所知,长大成人后的奥巴马抵达肯尼亚的第一印象仍感觉像是回到了家,一种强烈的归属感油然而生。在机场,一名机场工作人员一看到他的姓氏,就向他表示出对于父亲的去世而深感难过。奥巴马在《我父亲的梦想》一书中写道:“在我的生命中,第一次感到一种欣慰,感到这个名字带给我的社会认同感,这个名字在别人的记忆中承载着整个历史。”
  在肯尼亚,奥巴马和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们还有其他的亲戚住在一起。在这里他了解到,与他的身世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宗族根源就在这个位于肯尼亚西部一个叫仰格欧玛村的小农场里。奥巴马的父亲和祖父都埋葬在这里,墓地旁边的锡制屋顶的房子里至今还住着奥巴马家族的其他成员。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二章 家族渊源(2)
“我的父母给我起了个非洲名字,巴拉克,意思是祝福,他们相信在这个宽容的国家,这个名字不会成为通向成功的障碍。”
  ——奥巴马在一次演讲中特意强调了他的非洲血统。奥巴马本身的经历就是对“美国梦”最好的注解。作为白人家庭长大的黑人孩子,融合了非裔、亚裔和白人家庭的多元文化背景,奥巴马复杂的身世是他的魅力之源。奥巴马是一位学会适应不同世界的实用主义者,他的传奇经历使他善于弥合分歧,团结支持者。选战策略家指出,奥巴马形象清新,是民主党近年来少见的“人气之王”,他很容易就能跨越鸿沟,人们喜欢亲近他,和他在一起。
  在肯尼亚,奥巴马了解到祖父侯赛因?欧尼仰柯出生于1895年。那一年,英国开始在肯尼亚大兴土木——印度洋上的莫巴萨市到维多利亚湖东岸修建的铁路长近千公里。奥巴马的继祖母告诉他,当年他的祖父是第一个敢于吃螃蟹的人,率先和来到当地的白人交往。后来他开始热衷于西式服装,甚至学会用英语识文断字。他为英国人干活,被派到坦干伊喀,后来又去了纳罗比。因为非洲人不允许乘坐境内火车,奥巴马的祖父只好徒步前进,两周后才最终到达纳罗比,一路上不但经历了重重艰难险阻,而且还得应对猛兽的侵扰,他曾成功地对付过豹子、蛇甚至水牛的疯狂进攻。
  欧尼仰柯的工作是给那些有钱的英国人作仆人,不仅负责膳食安排,而且还看家护院。他辛辛苦苦攒了些积蓄,买了地和牛,搭建了小土屋,建起了自己的家园。左邻右舍却和他西化的生活习惯格格不入。他坚持让客人要先脱掉鞋子或洗干净脚才可以进屋。他要坐在蚊帐里,坐在桌子旁的椅子上手拿刀叉用餐。奥巴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们讲,他们把祖父叫作“怪老头”,因为他总是强迫大家坐在桌旁吃饭,还要把食物盛在瓷器里。如果有谁不小心说错话或是用错刀叉,那就避免不了被祖父用小棍一顿抽打。他总是洗澡,衣服也要天天都换洗。依照穆斯林的习俗,欧尼仰柯娶了好几位妻子。他的第一个妻子阿库姆就是老巴拉克的母亲。
  二战期间,欧尼仰柯给一个英国上校作厨子,离开家整整三年。在50岁时,他决定不再为英国人效劳,应该落叶归根,解甲归田,回去干种地的老本行。后来他卖了牛,一心一意的种起了庄稼和草药。
  欧尼仰柯对他的妻子们非打即骂,毫不客气,妻子阿库姆实在忍无可忍,最后丢下了儿女离家出走。奥巴马听别人说他父亲小时候也曾离家出走尝试着去找妈妈。他和妹妹趁着一天深夜偷偷溜出家门,徒步走了整整两个星期,沿路乞讨,夜晚就在野地里挨过,后来得济于一位妇女的收留,不但给他们吃的东西,还把他们送回了家。
  很多人都记得奥巴马的父亲当年是个淘气、顽皮又聪明的男孩。他的父亲教他学会字母和数字,所以学校的课程对他来说易如反掌。他很少上课,只是自学课本,然后在考试前几天去参加小测验,结果成绩却总是名列前茅。
  追求独立
  老巴拉克十几岁的时候,全肯尼亚正在盛行独立运动,这个十几岁的男孩为此心潮澎湃,斗志昂扬。而他的父亲因为曾经亲眼目睹了英国军队的装备精良,对反英运动获胜不报任何希望。尽管如此,欧尼仰柯仍被误认为是革命运动的支持者,被送到隔离营关了整整六个月。等到他最终得以重返家园时,虚弱的病体再也没能完全康复。
  在父亲身陷囫囵之际,老巴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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