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吸毒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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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吸毒调查-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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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服用,不会对人体产生毒副作用,它最大的好处可以避免静脉注射,减少由于静脉注射造成的艾滋病,肝炎等传播。同时用美沙酮维持治疗,吸毒者因为有了美沙酮,就不会再去为了毒品去偷,去抢,既减少了社会犯罪,又维护了社会功能。
  美沙酮戒毒,实际上是一种替代和递减法的综合脱毒治疗方法,在国外使用得比较普遍。即在戒毒者进行脱毒治疗、消除戒断症状后,定期给戒毒者以限量的美沙酮进行维持,防止和减轻戒毒者对毒品的强烈觅求。因此,美沙酮戒毒是一种“以小毒攻大毒”的保守疗法。优点是戒毒者的戒断症状平缓,不痛苦;缺点是费用昂贵、周期。
  西药脱毒较好,但对吸毒者康复较难。中医药则可在康复期发挥较好的作用。如能在康复期对吸毒者进行全面调理,消除吸毒者的变态行为和人格障碍,这无疑将有助于大大增大当戒毒的成效。  
  中医对阿片毒瘾的病因病机提出了不少见解,如“气血津液受损说”、“脏腑瘾说”、“三焦受瘾说”等,也曾应用过多种中医戒毒方法,在实践中也有一定的成效,但缺乏一个被人们普遍接受的基本理论体系,并且中医药的保密历来是中医药发展的一个障碍。
  

从戒毒草到戒毒药(3)
从中医药辨证分析,戒断症状多属阴阳两虚或气阴两虚,而以阳虚或气虚为主要表现,因此有助于阳虚或气虚的药物应是首选药物。有些病例虽然表现为明显的阳虚证,但“阴中求阳”仍是值得考虑选择的原则。恢复期还应注意加用行气活血药,以改善生活质量,减轻肌痛等。同时,应重视整体治疗,祛邪以治标,扶正以治本。戒毒后全身气血的继续调补,可能是减少复吸率、彻底戒毒的重要环节。  
  戒毒者在选择戒毒药物时,应考虑如下几方面的因素:  
  首先,药物是否经过国家医药部门的审批。只有通过国家医药部门正式审批手续的药物才具有可靠性。目前,国内号称可以用于戒毒的药物很多,但有不少药物并没有获得国家医药部门的审评通过,就这一点而言,戒毒者在选择戒毒药物时,应选择有国家医药部门正式批号的、可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脱瘾治疗、且其自身无依赖性的药品。 
  其次,疗效是否确实。疗效是指对戒断证状的控制速度和控制程度,对症状的控制速度越快,控制得越是全面。该药物的优越性越明显。一般说来,凡是经过国家医药部门正式审批的药物,其疗效基本上是可靠的。对于其他药物,在选用时就要持谨慎的态度。  
  再者,自身是否容易成瘾或副作用是否严重。有些戒毒药物(如美沙酮),虽然可以有效地控制戒断症状,但其自身属于麻醉品,有较强的成瘾性,因此,除非政府批准的,管理完善的治疗机构,否则不应该用它进行戒毒治疗,而非阿片类药物盐酸苯氨咪唑啉则没有成瘾性。副作用也是考察戒毒药物优劣的因素之一。一般说来,副作用越严重,服药后就愈难以耐受,对最终疗效也往往有不良影响。不过,对于国家认可的产品,只要在服用时严格遵照医嘱,就有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不良反应。对于苯氨咪唑啉等非阿片类药物而言。虽然服药当时有一定副作用。但最终的脱毒效果较为满意。 
  最后,还要考虑价格是否昂贵。价格过于昂贵,戒毒者或家人往往难以承受,一个疗程的药物动不动就上千元,会影响患者对药物的接受程度。  
  一般来说,对药物的作用要一分为二地看,既不要过分夸大,又不能一味贬低。在选择用药方面,应向有经验的专科医生咨询,在他们的指导下,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用,再配合以其他综合性措施,就有希望彻底与毒品告别。
  总之,人类和毒品的斗争将长期进行下去;这是严酷的现实。从总体看;人类未必能消灭毒品;但毒品肯定消灭不了人类。人类中有良知的;能抵制毒品的始终是大多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最终将决定于人类的文明水平和自觉努力。
  

雪上加霜的中国式戒毒(1)
从世界范围看,各国搞戒毒都是赔钱的;钱由政府、慈善机构和患者本人的医疗保险金提供;并不需要病人付钱。只要病人自愿戒毒;政府就欢迎;并为此提供各种医疗康复服务。但这要以政府的经济实力做后盾。
  惟独中国搞戒毒;是赚钱的。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戒毒所如雨后春笋;纷纷冒出。尽管戒毒工作十分困难;但很多人还乐此不疲。出于社会责任感的献身精神固然是很多人的初衷;但通过戒毒可以赚钱;也不失为一种动力。遗憾的是,很多以盈利为目的的“戒毒所”、“戒毒药”;鱼目混珠;坑害百姓;使中国本已十分艰巨的戒毒工作雪上加霜,步履艰难。
  据了解,解放后30多年里,由于没有了毒品;学校里不上毒品预防课;医学院不设毒瘾病理这个专业,医院里也没有懂戒毒的医生和必要的药品。如今突然冒出那么多的吸毒者;这是政府所料不及的,同是也难以在短期内建立足够数量的正规戒毒所来收容这些瘾君子。于是,一些私人戒毒机构悄然而起;趁机发财。久而久之;有些戒毒机构事实上已演变成吸毒交流和毒品交易的场所;成为麻醉药品滥用的祸源。这类戒毒几乎自发自流;混乱不堪。
  据调查,相当比例的戒毒医疗机构,甚至于一些地方借戒毒的名义大发“戒毒财”,有的戒毒医疗机构容忍毒品买卖,成了名副其实的“贩毒所”,还有的戒毒所工作人员贪赃枉法,与吸、贩毒人员勾结,大肆进行贩毒活动,谋取不义之财。
  ●别让戒毒所变成“贩毒所”
  ――戒毒所毒品“秘密通道”
  在重庆渝中区有一家强制戒毒所,当戒毒医生对戒毒人员作定期体检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在强制戒毒所里有两个病室的戒毒人员越戒毒瘾越大。经调查,谜底终于揭开,原业戒毒所一个保安源源不断地将所外的毒品运进戒毒所,供瘾君子吸食。
  这个保安叫刘伟,今年19岁,在戒毒所工作期间,慢慢与被强制戒毒人员屈某、肖某等人混熟了。此后,屈某和肖某经常借他的手机打电话,联系海洛因和吸食工具。联系好以后,外面的人就把海洛因送到戒毒所大门外等地,这位保安则利用工作之便,将海洛因和针管等物藏在身上,运到戒毒所内,供屈某和肖某吸食。后来,与屈某、肖某同在一个病室接受强制戒毒的黎某又开始采用同样的方法,从刘伟处获得海洛因。此外,这个强制戒毒所许多戒毒人员吸食的毒品,都来源于刘伟这个“秘密通道”。每运送一次海洛因,刘伟可得200元至300元好处费。利令智昏,法网恢恢,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处罚。
  ――以戒毒的晃子兜售海洛因
  南川有位名叫张武的人,今年40岁,他打着戒毒的幌子,将一些“伤风感冒胶囊”倒空后,把3克海洛因装进去藏在身上,然后来到戒毒所,主动要求戒毒。在短短7天的戒毒期中,为同监室的肖加林、陈峰等15名戒毒人员提供了海洛因,并发展戒毒人员出所后向其购毒。后与鲜某交易毒品,当场被警方抓获。
  西
  ――生意红火的私人戒毒所
  任职于一家正规戒毒所的人士说,他们所里收的吸毒人员百分之六七十去过私人戒毒所。担心被关起来,担心劳教,担心让邻居、朋友知道,担心留下不良记录,都使得吸毒者想戒毒时首选取私人戒毒所。由于唯利是图,在私人戒毒所里吸毒、医生卖毒品给戒毒者是普遍的现象。
  在吸毒人员圈子里,浦东长岛路上一家私人戒毒所小有名气。这家戒毒所开办在一幢普通公房的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里。室内没有装修:水泥地、斑驳的墙、生锈的铁窗框……向南的一间房里放着三四张木板床,厅里堆着几箱药,卫生间里也杂七杂八地搁着药品、盐水瓶、针筒、卫生纸……这里的医生、护士都不穿白大褂。老板叶开渠高中毕业,原来是卖药的,经常与各地的戒毒所联系,出售戒毒药品。他听别的医生说过,也从书上看到有一种“昏迷疗法”能戒毒,慢慢地,他自己开始琢磨起用这种方法治病人。
  叶开渠没当过一天医生,但还是把戒毒所开起来。因为开一家诊所容易,只要摆上几张床,招几个人,钱就可以大把进来了。戒毒所的医生李桃只是一家中专医校的专业护理,护士孙海燕则是李桃的校友。再就是几个打杂的护理工了。  
  在戒毒所里,他们对每个戒毒者都使用“昏迷疗法”,就是在生理盐水中放入一种专门用来戒毒的药物,当然,主要是氯硝西潘之类的,然后让病人服用安眠药之类的药品,再配合吊盐水给病人戒毒,一个疗程大概十天左右。每次治疗收2000…4000元不等。两年时间一共收了80多个戒毒者,可谓财源滚滚。
  但就是这家生意兴隆的戒毒所出了人命。一位30岁名叫黄远林的戒毒者在这家戒毒所治疗时出现多种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出了人命案后,叶开渠又迅速将诊所转移至牟平路,直至被浦东警方取缔。
   。。

雪上加霜的中国式戒毒(2)
在治疗期间,叶开渠就曾把杜冷丁卖给黄远林,300元一盒,一盒10支。而叶开渠对护理工说,这是针剂。与黄远林同时在这家戒毒所戒毒的一位戒毒者承认,自己一边接受治疗,一边吃海洛因。
  ――瘾君子争进戒毒所
  最近,在灵宝市出现了一个稀罕事。在几天之内,40多个吸毒者纷纷争相走进灵宝市强制戒毒所,这一从未出现过的奇特景象让民警心生疑团,经逐个讯问,原来是给他们供应毒品的毒贩被抓获后,这些瘾君子难熬毒瘾,只得到戒毒所戒毒,而原本想避重就轻的毒贩也不得不承认其贩毒事实。
  这个被抓的毒贩杨某灵宝市焦村镇人,外号“老虎”。“老虎”是在进行毒品交易时被警方当场抓获的。在审问他时,他自以为警方不会掌握他太多东西,因而故意民与警方兜弯子。但他万万没想到,靠他供应毒品的40多个瘾君子不争气,不几天就熬不过毒瘾折磨,自动走进戒毒所,从而使他的防线不攻自破。
  ――戒毒所的“见面费”
  西安新城戒毒所强收“见面费”,不交钱不让探视。凡是要到新城区戒毒所看望戒毒人员者,必须在门卫处交100元钱,还不给开票据。据戒毒所工作人员解释说,这些费用是给戒毒人员买牙膏、牙刷等生活用品的,但戒毒人员则称根本没有领到此类生活用品。
  ――戒毒所卖吸毒女
  更有甚者,戒毒所为“创收”不仅卖毒品,还卖吸毒女。这件事发生在2002年春天的广州。一天,一位女子来到广州市公安局报案,声称自己是长洲被戒毒所的管教卖给“鸡头”接客时逃脱出来的。经警方介入,一桩桩发生在长洲戒毒所里的肮脏交易终于暴露在阳光之下。
  这位女子叫李文,今年才刚满30岁,像许多欲罢不能的吸毒者一样,深陷毒海已有13年的李文被送进了长洲戒毒所。正当以为自己又迎来希望曙光的时候,她却不知道这又是一段更为悲惨经历的开始。
  在进入长洲戒毒所后的10多天里,她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许多戒毒女被长洲戒毒所的管教带出去,回来后就收拾东西离开了,她心里闪过了一丝不祥的预感。这天早晨,李文和另外两个戒毒女陈某、顾某被戒毒所中队长陈太中带到了探视室。在被一个陌生男子评头论足一番后,她们被告知已让“鸡头”毛祖富选中,要卖淫以“还债”。李文无论如何也不相信眼前的事实,她哭着跪着恳求陈太中:“我不想走!”
  “你不走不行,在这里四五个月了,连伙食费都没交!”陈太中的话让她最后一丝挣扎的力气也消失了。当天下午,精神恍惚的李文就被毛祖富带到了海珠区康乐村。在卖淫前,毛祖富对她说:“我为你向戒毒所交纳了500元赎金,还给管教红包、请他们吃饭,共计花了1500元在你身上,你要好好做‘鸡’,还我12000元。”
  在经过了4天生不如死的卖淫生活后,她终于忍受不住嫖客的百般折磨,趁着“鸡头”松懈,逃离了魔窑,并报了案。经审讯,长洲戒毒所管教陈太中、邵丽爱和简维珍与“鸡头”毛祖富、彭安乐、老王和王先珍等人内外勾结,以“鸡头”代交戒毒费500元至1500元,戒毒女偿还3000元至5000元为条件,把戒毒女子董、冉、李、陈、顾、谢、方、杨、曹等人卖出戒毒所,戒毒女出所后,便被“鸡头”们强迫卖淫。
  在这些案犯人员中,单是经邵丽爱手卖出戒毒所的戒毒女子就有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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