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姿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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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 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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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着这样的想法,七个骑士相互一瞄眼色,大喝一声,将李煜围在中央,共同出招,人人均提起了十成内力,横劈直砍,想说如此一来,双方无异比较内力高低、兵器优劣,又是七人同时出招,任这小子剑招再妙、出剑再快,了不起能伤个一两人,乱剑之下,也必给砍成了肉泥。

剑如暴雨骤下,这七人中,有两名内力甚佳,七人合力,更是势不可当,剑刃上甚至隐有风雷之声。

只一时之间,四方都是剑刃劈风之声,声势惊人。

却闻七声闷响,劈风声嗄然而止,骑士们着胸口,先后倒地,他们左胸心房,给一剑洞穿,位置竟是毫无二异,人人面上都是一副惊恐之色,彷似在刚刚的战斗里,见着了最难以置信的东西。

适才,当数柄光剑,或攻胸腹,或削足履,自七处先后攻来,便当剑刃将及身时,李煜抬起手来,递出七剑。

本来,七处攻击虽分先后,但及身时间却是相差无几,任你速度再快,连挡带闪,身上也难免被刺出三四个窟窿,就算是遇到绝顶高手,闪退格挡之际,也必然有迹可寻。

但李煜就这么举手发剑,去势不急不徐,却抢在所有光剑之前,刺穿了骑士们的胸膛,而且,每个人的剑伤落点,都是同样的位置,不失分毫。

更惊人的是,当其中两名骑士惊见如此神技,连忙撤招急掠,而李煜的剑长未满两尺,再加上手臂长度,也不及两丈,敌人退至丈余开外,又是分两个方向而退,照说,该是再也伤不着他们,哪知道脚方落实地,两名骑士胸口一凉,就此人事不知。

余下的十来名骑士,乍见此景,都惊的说不出话来。

他们都不是初出茅庐的生手,可却也从没见过这等剑法。

从倒地的尸体看来,每个人都是单纯的被剑刃穿心,并非是被内家高手震断经脉而亡,这人的剑上确实是没半点内力。

要说是剑招精妙,令人招架不住吗?

这也不对,他出的每一剑,平平无奇,全无半分奥秘之处;那么,是出剑太快,挡无可挡吗?

这更加荒谬了,刚刚他一剑毙七敌,速度虽不慢,可也绝对谈不上迅捷两字,一招一式,全给看的清清楚楚,何快之有?

从头到尾,这人的剑法,既非威猛绝伦,也非轻翔灵动,与一切上乘剑法的要诀大相迳庭,可偏生就无人能招架他一剑,这样的剑招,只能用神奇两字来形容。

不,他的剑,甚至连剑招都算不上,就只是重复提腕、递出的动作而已,这等三岁顽童也会的动作,怎能算是剑法?

这究竟是怎么样的一种剑法?

现场鸦雀无声,这诡异莫名的剑,让骑士们都傻眼了。

李煜闭目站定,轻轻抖去木剑上的血渍。

自他收剑的那一刻起,银发之下,脸色忽地恢复了光彩,身体的颤动也渐渐停止,整个人站的笔直挺拨,一扫适才奄奄病容,全身上下,竟尔散发出横扫千军、锐不可当的气势,神彩飞扬,完全是高手的姿态,他睁眼横视,迈开大步,昂然向前走去。

见到李煜前后判若两人,骑士们的心里凉了半截,估不到这人扮猪吃老虎,先示敌以弱,再暴起伤人,自己可上了大当啦!

这人用的不是剑法,世间哪有如此剑法?定是使了什么妖术,对,这人使的是妖法……

这人是魔导师!

一想到这个答案,骑士们纷纷点头称是,斗志全消。

败在这么厉害的妖法上,再怎么看都是理所当然的。

其实,以他们十位数的人数,全体再一次上前围攻,未尝没有一拼之力,但狼嚎骑士大多都是自私自利之人,只要想到有送命的可能,珍惜皮肉犹恐不及,哪里还敢上前硬拼。

再加上,只要一想到对手是魔导师,大陆上的骑士都会有一种几近是惧怕的厌恶感,那是对未知事物的正常反应,而现在,当骑士们把未知和魔导师划上等号,强烈的恐惧感立刻紧攫住他们,只见几个骑士脸色倏地变白,大叫一声,向后逃去。

“大敌当前,临阵退缩,该杀!”

后方大门传来一声暴喝,一柄两尺余长的厚背长刀,打横斩出,将正自奔逃的数名骑士,拦腰斩作两段。

“副……副团长!”

见着长刀,骑士们均知来者身份,恭谨地弯腰行礼。

“平时只晓得吃喝玩乐,仗着光剑耀武扬威,全然没想过提升实力,哼!光一个来路不明的小子,就让你们屁滚尿流,真是一群饭桶。”

一个铁塔般的高壮汉子,从洞门大步走出,声若宏钟,又是蓄力喊出,只震得众人耳中嗡嗡作响。

这番话大有见地,狼嚎骑士团成员,虽是大多配戴光剑,但能发挥其真实威力者,十人也不见二三,换言之,光剑仅不过成了华美的装饰品,遇着大敌,非但无法克敌致胜,自身反遭其害。

李煜停下脚步,见着此人相貌,心下一凛,认得他是朱鸟骑士团的成员,名叫公孙雄,曾随王五学刀一年,算是武炼西南一霸,名头颇响,却不知怎么会到这里来当副团长。

骑士们见到副团长亲至,如吃了定心丸,知道这副团长武功甚高,有他压阵,管他是什么妖法,也只有碎尸万段的份。

公孙雄走至李煜跟前,见他手持木剑,登时面露不屑之色,对左右道:“你们拿把剑给他。”

跟着对李煜说道:“报上名来,本座刀下不杀无名之人。”

一面说,一面轻抚长刀,他这刀几乎有一个人高,若非他这样的巨汉,当真是谁也使不动。

刚才李煜连挫多人,公孙雄在旁看的清清楚楚,虽想不透其中奥妙何在,但他武功本强,又有独门绝技傍身,自也不将这小小战果放在眼里,认为最终理由,还是这班酒囊饭袋太过脓包所致,自己亲自出手,哪怕这银发小子不手到擒来。

拨开掷来的光剑,李煜微一扬眉,笑道:“真巧,敝人剑下却专杀无名之辈,像你这等货色,问来作啥?”

言下之意,自是认为阁下也是一招毙命的货色,问名字有何意义。

公孙雄差没给气的七窍生烟,过往对敌,敌人还不用见他出刀,单只是见到两方身形上的差距,便吓的魂不附体,那里见过这等倨傲角色。

以他身份,便是一刀将这小子毙了,也是颇不光彩的事,心下犹豫,只听得李煜笑道:“阁下来当这劳什子的副团长,给你们大统领知道了,只怕不会放过你吧!”

公孙雄登时一惊。

王五待人宽厚,不干涉骑士团加入别派组织,但狼嚎骑士团干的是盗贼买卖,伤天害理的事不少,传了出去,自己必大祸临头。

自己因为贪财,受聘加入狼嚎,为了隐密起见,近十年来已极少露面,哪想到会被这男子一眼便认出来。

这小子万万不能留着。

隐私给人一语道破,公孙雄心下不禁怯了几分,重新打量眼前敌手,惊疑不定。

朱鸟骑士团对当前大陆上的各个高手,都有长期集资料,可是公孙雄却从不记得,哪个势力门下有这样的一号人物,正自迟疑,却见旁边的手下,以狐疑的眼光望着自己。

公孙雄忙叫不好,狼嚎骑士团的维持,全凭实力,若是让手下怀疑自己实力,那往后可就麻烦了。

再转念一想,朱鸟骑士的身份,绝不能泄漏,否则让大统领知晓,纵然他不追究,其余的朱鸟骑士也计绝不会放过自己,不管这小子是什么人,眼下都非得杀了他灭口才行了。

主意拿定,公孙雄大喝一声,挥刀飞斩,他已拟好了战法,先以喝声令对方脑袋一昏,再趁机出刀,一举制敌死命。

他见过那神出鬼没的剑招,暗忖没有避开的把握,便不敢放手而为,刀招有七成是守势,又将护身气劲提至最高,暗自寻思:这人手中所持又非是神兵利器,自己偷师石家的大地金刚身已有相当火喉,就算给刺中,也足以震碎木剑,何来可惧之有。

“白鹿剑、朱鸟刀”之名,威震大陆,由他这样的好手施展,更非寻常,再加上巨刃助威,发出的威力较早先七人合击,有过之而无不及,只震得地上尘土飞扬,视线不清,李煜似毫无还手之力,给长刀逼得倒退连连,败象纷呈。

骑士们见到副团长虎威,纷纷张口叫好。

公孙雄也颇是得意,原先的料想果然不错,这小子的内力不继,不敢与自己兵刃相碰,倘若刚刚给他虚张声势吓倒,那这个人可就丢大了。

公孙雄手底加劲,要在下一招将李煜瞬间砍为四截,藉此在手下面前显威。

长刀快斩,公孙雄喝道:“报上名来,莫做无名之鬼。”

“无知蠢物,我瞧在王五面上,屡次相让,你竟连这也不知?”

李煜怒斥一句,对着敌招,还是一模一样的姿势递出剑去。

乍闻此语,公孙雄心惊肉跳,忙把全身功力运至臂上,大地金刚身威力发挥至最强,使劲斩出,要恃强破去这一剑。

虎啸似的刀风,瞬息间充满整个天地,震的众人头昏脑胀。

旁观骑士忽觉得几滴热热的液体,溅在脸上,沾来一看,竟是鲜血。

只见李煜、公孙雄对视而立,一道丈许长的刀痕,在地上劈出深坑,直至李煜脚底。

过一会儿,李煜身体颤动,连退数步,似乎正在忍受着极大的痛楚。

狼嚎骑士大喜,以为副团长将这会妖法的小子杀毙,连忙开口欢呼赞扬,趁这机会大拍马屁。

“锵当!”

欢呼之声刚出口,只听得公孙雄虎吼一声,仰天便倒,手中长刀,连带他那壮硕身子,一齐断成两截。

骑士们腿都软了,他们知道副统领的武功极高,刀法威猛不说,单是那一身硬功,水火不侵,便是他们以光剑一齐斩下,也是毫发无伤,而今居然给人用木剑拦腰斩作两截,这银发小子的妖法,可实在是太恐怖了。

会硬功的尚且如此,那不会的岂非死的更难看!

也不知是谁先喊了声,骑士们拨腿便往洞里跑,就恨爹娘没再给自己生两条腿,人人争先恐后,丢下犹自呻吟的副团长,一溜烟地跑进洞里去了。

公孙雄滚地痛呼,他内力深湛,一时间不得断气,给折磨得鬼嚎似也。

只见他两眼暴瞪,似乎不能接受这样的战败,适才对招,他的刀足可将上好花岗岩劈成碎粉,本来以为猛招之下,那小子必死无疑,哪想到李煜反手一剑,木剑笨钝,剑上又是半分内力也无,但这滞拙的一剑,却切菜切瓜般地,断了他的刀,还将他的人也砍做两段,可真是奇哉怪也。

这是什么剑法?

公孙雄身为朱鸟骑士,见识过各类神剑,可世间哪有如此剑法,无视强弱、快慢、软硬、巧拙、多寡,甚至连距离也不管,一剑递出,定教人亡命其下。

蓦地,公孙雄想起一事,大统领曾提过,世间有这样的剑,那是在极远的大海彼岸,另个大陆,有一名无双的剑豪……

他瞪大了眼睛,呻吟声中,惨呼道:“不动真剑!你这是不动真剑……”

话说到一半,已给李煜刺穿咽喉,就此气绝。

“答对了,你还挺聪明的嘛!”

公孙雄的武功,在江湖上本已算是不弱,只是倒了八辈子霉,撞着这个大煞星,这才死的如此狼狈。

轻轻抖去剑上血迹,李煜冷笑道:“不过,该聪明的地方不聪明,死不足惜!”

清除了门口的障碍,李煜深深吸了口气,迈步走入大门内。

爱菱篇 第十七章 同门一场

展开轻功,李煜在地道中飞驰,朝爱菱气息所在之处,快速逼近,他脚底如飞,手上更是不慢,路上被他遇到的狼嚎骑士,顺手一人一剑,全数给宰掉。

所有的骑士,都存着同样的念头,他们丝毫不能理解,为何自己会死在这等剑招之下。

而李煜此战之所以能无物不克,其中的奥秘,便在于体内的一道剑气,不动真剑。

不动真剑!

风之大陆上的剑客,大概没有什么人,会知道这路剑法,但是,像陆游、山中老人、天草四郎、忽必烈……这类的绝顶高手,都曾听过这样的一个神话。

在遥远的大海彼方,异国的大陆之上,曾有个人,靠这样的一路平凡之剑,打遍天下无敌手,在他的剑锋之前,一切的内力、招数、神兵、魔力……皆等于无,不管是多么厉害的高手,都只能在这平凡一剑下,俯首称臣。

人们对这样的剑法,感到无比敬畏,将之尊称为“不动真剑”。

当日这绝世剑神过世后,这莫可抵御的剑,成了最美的神话,未再一现于江湖。

可谁也想不到,数十年后,这套幻影神技居然远渡重洋,在李煜的手中重现。

当李煜奄奄一息,将绝命于金陵城时,为一老者所救。而这老者,便是当日的剑神,在炎之大陆亲手创立自在门的一代奇人,萧寒山。

萧寒山少年时,为绯樱帝国王家图书馆杂役,藉着职务之便,饱览各家经典,他天资本高,又是终日钻研,短短十年,居然成为一位上通天文、下知地理的大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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