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探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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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探千王- 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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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肯招供就好。”陈万仁笑道——他是陈家的家长,陈家出了人命案,虽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丫环,但也终究是一个事儿,现在凶手认罪,对内,可以安抚家人,不再人人自危,胡乱猜疑,对外,也算有个交待,给胖丫家人一个说法。

    “你真的是凶手?你为什么要杀害胖丫?”案子破得如此轻易,连李茹男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望着孙二柱那并不能称之为强壮的身体,还有被打得有些变形的脸,她甚至怀疑自已是不是听错了。

    “我,那天,我来到雾灵山庄,半夜失眠睡不着觉,就出来在村子里随便转转,想等转累了再回去睡觉。后来转着转着,就到了陈家后院院墙,那里长着一棵树,那棵树的树冠很大,其中一根树杈正好伸在墙头。鬼使神差,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心里突然冒出一股邪念,想翻进院去转转,万一运气好,能偷到什么价钱的东西,就有本钱在县城里租房开店做生意,再不用辛辛苦苦走乡串村的卖那些赚不了几个钱的便宜货了。

    于是,我爬上那棵树,顺着树杈攀上墙头,翻进院内,院子里很黑,我也分不清哪里是哪里,东一头西一头的乱找。正找着,忽然发现前边有人走过来,我就赶紧躲起来,想等那个人过去后再接着碰运气,谁想没有藏好,被那个人发现,还叫了起来。她一叫,我慌了神,怕招来别人就麻烦了,情急之下,就把她的脖子扭断了,当时太过紧张,等人断气了,我才认出她是胖丫。

    杀了人,我吓坏了,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不知道,过了半天才回过神来。想起刚才摸过来的路上有一个院子的门是开着的,里边有一间柴房,门也没有锁,我就把胖丫的尸体搬到那里藏了起来,再然后顺着原路从后墙翻出院外。离开陈家后,我不敢再乱转,直接回张家上床睡觉,那时张家的人都还在熟睡中,一点也没有察觉。江先生,我说的都是实话,真的,张家人和这件事半点关系都没有,他们一家都是本份的老实人,您可千万不要冤枉他们!”

    把案件的发生经过讲述一遍,孙二柱哀求道。

    临时起意,入院行窃,事情败露,杀人灭口,整个过程清晰合理,符合大多数案件的特点。

    “张家人的事,我们会去核实的,你可以放心,如果你说的是实话,我们不会为难他们的。不过有一点我有些奇怪,你半夜失眠睡不着在村子里乱逛,虽然少见,但也不是讲不通。可为什么你大半夜的闲逛,还把发簪带在身上?你不是一直把它放在货箱的暗格中仔细保存吗?”我问道。

    “这,”孙二柱一愣,是呀,发簪不是鞋子不是帽子,他也不是女人,大半夜的在村子里随意闲逛,为什么要从货箱里拿出来带在身上,这之间并没有必然的逻辑。

    “;噢,这是我的习惯,您也知道,这支发簪对我有特别的意义,并不是要卖的货物,放在货箱里,只是为了保藏安全。于我而言,什么东西都可以丢,但这支发簪绝不能丢。而那个时候,我不可能背着个沉甸甸的货箱到处乱转,所以,我就把发簪取出带在身上,随身保管。后来回到张家,发现发簪丢了,急得我差点儿没疯了。仔细一想,应该是丢在陈家了。想要去找,一是心虚不敢,二是陈家那么大,当时又是深更半夜,也不知丢在什么地方,想找也没办法找。”孙二柱答道。

    这个回答虽然有点牵强,倒也勉强可以自圆其说。

    我不置可否。

    “哼,一派胡言!”陈万仁冷哼一声。

    “什么半夜睡不着四处乱逛!黑灯下火,随便逛逛怎么那么巧就逛到我陈家的后院,又偏偏那么巧,又碰到一棵树枝探在院墙上的树?!一次叫巧合,两次还是巧合吗?你根本就是以货郎做伪装的惯盗,以做生意为由,走村串镇,到处踩点,一有机会,便入室行窃,盗取钱财。这一次是不小心被胖丫无意撞破,所以才狗急跳墙,杀人灭口,不然不知我陈家会遭到多大的损失。孙警长,这个人肯定是个惯窃,做过的肯定不只这一个案子,你一定要严查下去!”

    到底是做过官的人,联想就是丰富,陈万仁义正辞严,虽然退隐多年,却还是官威森然。

    “是,陈老先生您放心,职责所在,我是不会放过一个坏人的!”孙福堂认真答道。



………【第二百七十二章 疑点】………

    孙二柱招了供,案件调查也就算告一段落,既然凶手有了下落,对上对下,对内对外都有了交待,也就没有必要废寝忘食的敬业了,来日方长,再急也不急在这一两天。

    虽然有了口供,但一些细节和证供还需要核实确认,这些都需要时间,所以,审讯结束后,警方并没有马上带孙二柱返回县城,而是暂时在陈家住下,这里的闲房很多,不要说五六个人,就算再多个五六十也不成问题。至于孙二柱,陈家有专门用来关人的房子,窗上安着铁条,门上挂着铁锁,此外还有一个家丁在门外看守,除非孙二柱象孙悟空那样会七十二变,化身为一只苍蝇,又或者如土行悄那样能钻地打洞,否则绝不可能逃出升天。

    晚餐只是应酬了事,家里出了这样的事,谁也不会有心情大吃大喝,陈家的女眷没有出面,陈万仁也只是出来应了个景,打个招呼后便托词离开,只有陈东华这个粗人没心没肺,依旧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和孙福堂等一班警察称兄道弟,聊得不亦乐乎。

    一班警察,而且还是小县城的警察,其素质文化能有多高,刚开始还有些分寸,三杯酒下肚,脑子一热,嘴上就没有把门的了,一群粗人凑在一起能聊些什么?一是女人二是耍钱,我倒不觉什么,李茹男就难以接受了。

    道不同,不同为谋,和这些粗人没有共同语言,坐在旁边听着也是生气,最好的办法就是眼不见,心不烦,一走了之,她离开了,我也不可能继续呆在,跟着她也离开了饭厅。

    李茹男似乎心事很重,路走得很慢,低着头,随脚踢着路边的小石子——真的有些心疼,十几块银洋一双的鞋这么毁,败家啊!

    “怎么?不开心吗?”紧赶两步追上李茹男,我关心的问道——不只为了了解她的心情,同时也是为了挽救那双价格不菲的鞋子。

    没有说话,李茹男只是默默点了点头。

    “为什么不开心?案子破了,不是应该高兴的吗?”我奇怪问道。

    李茹男轻轻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按理说,凶手落网,死者冤伸,我应该感到放松才对,但不知怎么回事儿,我心里总是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怪怪的,可让我说,我又说不上来。”

    女人的直觉啊!

    如果她的头脑也象她的直觉那么敏锐,跟她呆在一起还真是一件危险的事情。

    “你是不是在同情孙二柱?”我问道。

    “同情?有点吧。不过胖丫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儿,他竟然也下的去手,这么残忍的行为,无论如何我也不能原谅。”迟疑片刻,李茹男决然答道,她虽然同情心泛滥,但终究还是有底线的。

    “即然这样,那还有什么好烦心的?罪人伏法,开心虽不至于,至少用不着难过吧?”我笑笑问道。

    叹了口气,李茹男的心情并没有因此而变好,“看孙二柱的面相,多老实的一个人呀,居然是一个惯盗,想不到,真是想不到。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同样一个人,人前人后,怎么会有这么大的不同呢?”

    这是不是在影射我?孙二柱这样的人都能让她发出这样的感慨,如果知道了我的真面目,她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呵,你大可不必这样悲观。你不是常说,女人的第一感通常都是正确的。或许,这一次你的直感也没有错。”我笑道。一边认为自已的判断是正确的,一边又怀疑自已判断的基础是错误的,女人是不是很喜欢这样的思维方式,无端给自已制造感伤的理由?‘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如果现在天还没有全黑,光线还比较够用,我真怀疑是不是林妹妹附上了她的身。

    李茹男眼神突然一亮,转头望向我,旋即又迅速暗了下去,“算了,知道你是在哄我开心。不管怎么样,谢谢你了。”

    主动道谢?自认识她以来,这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看来,她的心情真的是很低落。

    “你真的以为我只是在哄你开心吗?”迈前一步,我站在她的对面,非常认真地盯着她的眼睛问道。

    刚刚还象是在开玩笑,突然变得这么认真,李茹男被吓了一跳,不解地抬头望着我,眼睛眨也不眨,里边写满了疑惑。

    伸出双手按在李茹男的双肩,相比于语言,这种直接的肢体动作更容易传递一个人的信心。

    “孙二柱的确招认是他杀害了胖丫,但他说的就是事实吗?”我问道,表情严肃,没有半点儿开玩笑的意思。

    “呃”李茹男一时不能理解我话中的含义,怔怔的望着我,等着我接下来的解释。

    “以现有的证据,我不能肯定孙二柱是否杀害胖丫的真凶,不过我可以肯定的是,他讲的并不全是实话。”

    “那支凤头发簪对他非常重要,所以他才会特意锁在货箱的暗格在小心保管。半夜失眠外出散步是一时兴起,为什么特意把发簪取出带在身上?常理而言,深更半夜,发簪放在货箱里要比带在身上安全的多,除非他信不过张家一家人,怕他们会趁自已不再,偷拿自已的东西。但若真是这样,他又为什么非到村子里散步?你我虽没去过张家,但这儿是农村,家家户户都有院落,想必张家也是如此,散心的话,只在院子里转转、坐坐不行吗?孙二柱是走村串镇的小货郎,借宿农家的经历肯定不少,以他的精细,既然信不过张家人,又怎么可能丢下货物不管?再说,农村不比城市,后半夜熄灯后到处都是黑漆漆的一片,如果没有明确的目标,谁会闲得没事乱转?至于说他是惯盗,那就更是个笑话,有哪个贼会在作案的时候特意带上自已最重要的东西?此外,若真是惯盗,开门撬锁,攀高爬低的工具就一定有准备,但他身上没有,货箱里也没有,那些是盗贼吃饭的家伙,他不可能随便乱放的。还有,杀人大案,做了这样的案子,他为什么不马上离开?就算怕走得太急会被人怀疑,第一天不走,第二天还不走吗?怀疑说到底也只是怀疑,他并不知道你我是私家侦探,也不可能事先估计到咱们会插手调查,就算警方找到了那支发簪,也无法肯定和他有关,只要他离开了,这很可能就会成为一桩无头公案,最终不了了之。”

    “所以,无论是半夜进入陈家的借口,还是案发后的反应,孙二柱的口供都有很多疑点,难以自圆其说。”



………【第二百七十三章 无中生有】………

    一叶遮目,不见泰山,太过执着于某个方面,就很容易被自已脑中已形成的观点所左右,而看不到那些显而易见的不同。

    起先,李茹男因自已发现关键性的证物而欣喜若狂,再其后,因孙二柱的花言狡辩而气恼,再其后,又为案情落实,证明孙二柱真是没有人性的残忍杀人犯而感伤,自始至终,都在带着强烈的个人情感面对这个案件,对有些情况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并不奇怪,不过这并不表示她的脑筋不够用,当案件调查告一段落,当神经放松下来的时候,她也开始在反思。

    “你说的是很有道理,可刚才审问孙二柱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讲出来;把他的谎话揭穿呢?”李茹男对我的疑问表示赞同,不过这又引出了她另一个疑问。

    引火上身?我在做的是不是就是这种事儿?难道告诉她,从始至终,我都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心态面对这个案子吗?实话实说,那不等于告诉她我是一个冷血无情的人吗?无数事实证明,和女人说实话,没有什么比那更愚蠢了。

    “呵,当时揭穿他有用吗?你也看到了,我揭穿他否认发簪是他的谎言,他就马上把矛头指向你,企图混淆视听,反咬一口,当我指出,只要找到张老汉对质,马上真相就会大白时,他又大包大揽,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在自已身上,由此可见,他肯定是在想保护着什么,在他看来,他要保护的东西比他本人更重要。所在,他宁肯自已把杀人的罪名揽过来,也不愿意这件案子继续深查下去。在这种情况下,我即使戳穿他的谎话又能怎样?还不是逼着他再编另外一个谎话来骗人?——一个人,连死都可以坦然接受,试问还有什么可以逼他说出实话呢?”

    我反问道。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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