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探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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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探千王- 第1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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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来头?为什么要见我们?”赵尚西问道。

    “这个人自称漕帮,到于为什么,可能和咱们刚刚绑票的那几个人有关。”宋连书答道。

    “漕帮?漕帮的人跑到这儿干嘛?”听到宋连书所说,赵尚西也是一惊,漕帮的大名他当然听过,不过兴隆县地处偏僻,并非是什么大地方,漕帮势力虽大,却也不可能把手伸到每个地方,至少,作为本地的坐山雕,地头蛇,他没听说过兴隆县有漕帮的人在活动。

    “不清楚,不过老汤头儿信上讲,这个人很强硬,说要是不见面,后果由咱们承担,老汤头儿已经跟对方说今天晚上之前给回信儿。”宋连书答道。



………【第三百一十六章 带路】………

    “后果由咱们承担?嘿,好大的口气!何着拿咱们赵家兄弟当回事儿!”一听这话,赵尚西的火爆脾气给点着了,人争一口气,佛为一柱香,他是个没有城府的粗人,性子直来直去,最受不了的就是别人看不起他。

    “是啊,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漕帮势力是大,但兴隆县地面,那是咱的天下,哪儿由得他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没有真本事想要在土匪窝里活的滋润,吹牛拍马,察言观色那是最起码的功夫,宋连书也是一样,见二当家不高兴了,他也一样义愤填膺,似乎比直接骂他老娘反应还大(问题是,他的老娘就是被他自已气死的)。

    人就是这样,气越憋越大,火越拱越高,赵尚西本就是个炮仗脾气,沾火就着,被宋连书这一扇风点火儿,更是气得两太阳冒火,七窍生烟。

    “娘的,军师,告诉老汤头儿,叫他把人带上山来,我倒要瞧瞧,到底是怎么个三头六臂了不起的主儿!”赵尚西哼道。

    “这”,宋连书到底是读过几天书,肚子里的弯弯肠子要多一些,听赵尚西下达了这样的命令,直觉感到有些不妥。

    “怎么了?”越是不喜欢动脑子的人越不想动脑子,总习惯于将分析判断这种事交给别人去做,赵尚西就是一个不喜欢动脑子的人,做事只凭自已的感觉好恶,所以才会把宋连书视为智囊,对他的话言听即从,很少有不听的。

    “嗯,咱们刚刚劫了陈家的人,整个兴隆县都轰动了,到处都在抓咱们,此时正是风口浪尖的时候,咱们可大意不得。这个人来路不明,如果真是漕帮的人,就肯定不会是一个人。在不明底细的情况下把人带到山寨,搞不好会被漕帮的人跟踪,咱们的山赛虽说够隐蔽,但万里有一,万一被人摸上了门,那咱的麻烦可就大了,这不能不防。”宋连书答道。

    “呃,倒也是不过咱也不能不见,不然,还不让漕帮以为我赵家兄弟胆小怕了他们不成!”赵尚西稍稍一愣,旋即摇摇脑袋大声说道,他是那种宁肯被打死,也绝不能被吓死的人。

    “见当然是一定要见,不过,咱不能在山寨见,依我之见,不如在山下找一个地方见面,咱们事先先在周围按排好人手,漕帮来的人要是多,咱们就脚底抹油,一走了之,对方如果来的只有一个,那见面就见面,不怕他耍花招,您看怎么样?”宋连书想了想后说道。

    “好,就照你说的办。”赵尚西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算是同意了宋连书的提议。

    约摸着下午两点,我再一次来到汤记老茶,这个时候茶摊的生意明显要比上午好的多,五六张桌子几乎全满了客人,老汤头儿忙里忙外,忙得是不亦乐乎,此外,他的老婆和儿子也来帮忙,端茶递水,烧火做点心,有说有笑,看来也是做惯了生茶水生意。

    远远听到马蹄声,老汤头儿的耳朵就竖了起来,见我来到茶摊前翻身下马,连忙乐呵着迎了上来,“呵,江老弟,你来啦,坐坐,顺子他妈,快给江老弟上茶。”

    抹桌子擦凳子,老汤头儿把我请到靠边上的一张桌子旁坐下,一边吩咐着老婆给端茶上点心,我微笑着点头回应,装成是真的茶客模样和老汤头儿闲扯着,旁边的茶客见我这种装束派头的人也来光顾路边的野茶摊儿刚开始也有些好奇,不时拿眼睛往这边看,但时间一长,新鲜劲儿过去了也就各聊个的,不再东张西望。

    见周围的人不再注意这里,我压低声音小声问道,“怎么样,有回信了吗?”

    老汤头儿警惕地望了一眼四周,见确实没有人注意这边,于是借着递瓜子的功夫把头凑近小声答道,“往西两里,路东边有一片小树林,你过一盏茶的时间再走,我带你去见二当家。”

    不出所料,漕帮的旗号亮出来,就算是雾灵山上的土匪也得掂量掂量。

    我不动声色地轻轻点了点头,示意自已听到了。

    话已传到,老汤头儿又忙着招呼其他的客人去了,倒了一圈茶水后回到灶旁,伸手把系在腰间的围裙解下,“顺子他妈,瓜子花生快没了,我回去拿点来。”他对着老婆大声说道,与其是为了让他老婆后见,倒不如说是让喝茶的客人们听到。

    “快去快回呀。”两夫妻显然事先已经沟通过,老婆子也不多废话,随口叮嘱一句,让人只以为是很平常的存货不够,茶摊老板回去补货了。

    打过招呼,老汤头儿背起一个柳条筐,沿着道路西边走去。

    我悠闲地继续喝茶嗑着瓜子——既然已经接上了头,接下来就是随机应变,顺其自然的事了。

    一盏茶的功夫并不是很久,很快茶已喝干,盘子里的瓜子也嗑得七七八八,没剩几粒。掏出怀表看了一起,时间过去了大概一刻钟左右,算来老汤头儿已经做好了准备工作,于是我掏出两个铜板扣在桌上,向看摊儿的老太婆打了个招呼,牵马来到路上,翻身上马,向西边驰去。

    两里左右的路途,对马而言只是一撒欢儿的事,不大一会工夫,果然看到在路东边约三四十步外有一片树林,一个人站在树林边上向我挥手示意,让我过去。

    把马匹的速度放慢,我靠近树林,挥手的人正是老汤头儿,此时的他已经换了一身衣服,头上还戴着一顶快把脸遮住半个的大草帽,要不是我的眼力够好,很难想象到这个一身精明干练之气的人会是刚才在茶摊上总是笑呵呵的那小老头儿。



………【第三百一十七章 见面】………

    树林里还有两个人,一辆乌篷马车,两个人都是普通农民装束,一个人手里还攥着根长长的马鞭,似是专门负责赶车的。

    “呵,江老弟,山上传下话来,要我带您去见二当家的。您也知道,做我们这一行的规矩多,您是第一次来,有些事不能不讲在前边,还请不要见怪。”这里离大道距离不近,而且还有树木遮挡,不用担心被不相干的人听到,老汤头儿也就不再装什么茶老板,显出一身的草莽江湖气。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有什么,尽管说吧。”我无随谓地淡然答道。

    “是这样,一会儿您把马交给这小兄弟,他会妥善照顾。您受点儿委屈,咱们坐车进山,而且,您的眼睛得用布罩着,怎么样,可以吗?”老汤头儿用商量的语气笑着问道。

    不用问,这是怕我记住来回的路线,查到他们的巢穴,所以才要坐在车里,且把眼睛蒙上,如此一来,只要在去老巢的多绕几个弯儿,被蒙着的人也就难以记清道路了,至于把马交给别人,那是担心老马识途,这是土匪惯用的伎俩,并不稀奇。

    “呵,客随主便,请吧。”笑了笑,我把马缰交给了那个没拿鞭子的人。

    “呵呵,好,果然是英雄气概。”老汤头儿赞道。眼不能视物,对很多人而言会感到危险和恐惧,但我不以为意,谈笑风生,显见是不把这当成一回事儿,果然是江湖中人,对道上的规矩清楚得很。

    撩开马车的篷布,里边布置的很简单,只有两张小方凳摆在两旁,我跳上马车,在靠里边的方凳上坐下,腿伸开,后背靠在车篷的支架的立柱上,倒也还算舒服。

    老汤头儿叮嘱了那个看马的手下几句,随后也上到车上,在另一张方凳坐下,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块黑布,“呵,江兄弟,对不住了。”他满脸堆笑地问道。

    “请吧。”我淡淡一笑,把眼闭上,任由他用黑布把我的眼睛罩上。车篷里的光线本来就比外边暗很多,再蒙上一块黑布,再好的眼神也不可能看到车篷外的动静。

    做好了一切的准备工作,老汤头儿吩咐发车,但听得马鞭声响,车轮滚动,马车离开了树林上了大道。

    马车的速度不是很快,赶车的把式悠闲地甩着鞭子,偶尔还吆喝几声,单看表面,只会以为是哪个大户人家的人出远门儿回家。

    闲坐无事,老汤头儿没话找话,和我搭讪起来,必须得说,这是一个做情报工作的老手,不仅善谈,而且脑筋反应很快,话里话外,总在有意无意地探着我的底儿。不过,想从我眼里套出话来又岂是容易的事,交锋几次之后,彼此都知道想从对方嘴里得到自已想要的东西并不容易,于是也就不再做那种无用功,天南海北,有骆驼不吹牛地胡侃起来。

    拐过几次弯儿,马车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而车的颠簸程度也大了起来,估计应该是已进入山区,开始走山路了,山路崎岖,有些路段平稳,有些路段崎岖,平稳的地方和山下差不太多,崎岖的地方甚至要车把式跳下车在前边拉着马走过。就这样,停停走走,走走停停,也不知过了多久,马车终于停了下来。

    “汤爷,到了。”车把式在外边叫道。

    “噢。江兄弟,辛苦了,您在车上稍候,我先去通禀一下儿。”应了一声,老汤头把我头上绑着的黑布解下,随后跳下了车,向山上跑去,动作灵活,不大一会儿功夫便消失在树木草丛之中,单凭背影,很难相信这是一个五十多岁月的老头儿。

    坐在车帮上,我掏出怀表看了一眼,下午三点五十五分,路上花了近两个小时,看来这里应该是雾灵山的半山腰了。

    举目四下观看,这里是一个山谷的谷底,山谷不算很深,两边土坡高有七八丈的样子,坡上长满了野草灌木,有些已经枯黄,有些还是绿色,山谷里的风很大,吹得草叶倒伏,树叶摇曳。空旷,安静,远处的山峰,近处的山石,空荡荡的山谷中只有身后的马车和那个赶车的把式,此情此景,不能不让人生起人是如何渺小的感慨。

    等了大约十几分钟,老汤头儿回来了,跟在他后边有五六个人,为首的是一个黑脸汉子,矮壮而结实,背后背着一柄把上拴着红绸的单刀。紧跟在黑脸汉子身后是一个麻杆似的中年人,獐头鼠目,走起路来头总是向前一探一探,就象是京戏《十五贯》里的娄阿鼠似的。跟在这两个人后边的打扮各不相同,有肩上扛着红樱枪的,有手里拎着大片刀的,应该是喽啰跟班类的小角色。

    离开马车,我向前几步,来到一处相对比较平坦的地方站住。

    人越来越近,很快就来到七八步外,一行人停住了脚步,充满敌意的目光紧紧盯着我。

    我的目光毫不示弱地还了回去——跟这种草莽英雄打交道,首先在气势上绝不能输,一旦让对方有软弱可欺的感觉,就很难在随后的谈判中抬起头来。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我的目光所视,正是那个带头的黑脸汉子。

    俗话说,眼是心苗,一个人的眼神,往往能够反映出一个人的性格,这个人目光凶狠而暴戾,应该是一个性如烈火,脑筋简单的家伙。

    双方都不说话,只是彼此对视,每个人都知道,这是无声的较量,谁先把目光转开,甚至眼皮眨一下,那就等于是输了一阵。

    不过,比这个,对方显然是打错了算盘。赌术高手的手法快到可以在眼皮眨动的一瞬间将桌上的牌翻转三次,所以,眼皮不眨那是必须要练的赌术基本功之一,修为高者,可在烟熏火燎的房间内眼皮动也不动地呆上半个多小时,相比之下,和人对视那还不是小菜一碟?这个黑脸汉子虽然是个练家子,意志力要比一般人强很多,但跟我比这个,那就纯属是关公门前耍大刀了。



………【第三百一十八章 讲条件】………

    黑脸汉子快顶不住了,他的双眼发干发涩,还开始发起痒来,如果说发干发涩还可以用意志力来坚持,那痒起来的滋味儿就真的是难以抵抗了,那种感觉就象有人往眼睛里吹细面砂子,两只眼皮忍不住的要往一块儿凑,如果再用手揉一揉才更好。

    但是,再在可以那么做吗?对面的年轻人双眼正在盯视着自已,一双漆黑如星的眸子直直地正对对已的目光,这种情况下,不要说去揉眼睛,就是眨一下那也是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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