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探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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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探千王- 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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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贪财了。”周广甫脸上的皱纹都乐得展开了。

    二十年代的上海滩,一名巡警的月薪才十到十三元,巡长也不过十六到十八元,一千银元,相当于一名巡警和一名巡长加起来近两年半的薪金,市场上,一石米才一角四分,一石等于两百斤大米,一千银元如果全买成大米,只怕等自已伸腿咽气的那一天也吃不完。

    当然,他不可能真的只靠吃大米度过余生,钱这种东西是来的容易去的快,不是自已辛辛苦苦挣出来的,花的时候就不会心疼。但不管怎么样,有这一千银元垫底儿,自已至少可以舒舒服服地过上几年好日子了。

    “这回案子做的比较大,事主又是**中人,肯定不会善罢干休,这段时间您还有大力最好先回乡下避避,等过两三个月,风头过去了再回来。”江华天叮嘱道。

    所谓知已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设局做套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那也是一门学问,如果只是混口饭吃,去骗骗无知的市民旅客自然不必花太大工夫,但江华天是南千王杜一山的衣钵传人,怎可能屑于去做那种没有多少技术含量,专蒙无知百姓的事情。他的想法就是:不做是不做,做就要做大的。所以,他下手设计的目标不是巨富豪门便是显贵高官。而对付这些人,如果不是事先做好周密的计划,保证万无一失,一旦失手,那可就不是简简被人暴打一通送进警局那么简单,所以每一次设局,他都会事先将目标的底细了解清楚才动手。

    “呵呵,知道,知道。过两天我就回乡下,对了,你们俩怎么办?”笑呵呵地把支票收进怀里,周广甫问道。面前这位年轻人虽然出手次数不多,但正所谓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一年,一旦出手,必定是大买卖。

    “哦,我们也会先避避风头,看看情况再说。至于哪里,现在还没有定。如果您先回来的话,就在街门右上的角的砖缝里留张纸条,我会找您去了。”江华天答道。



………【第一百四十二章 女人】………

    钱分完了,周广甫心满意足地离开了这间民宅。wWw.23uS.coM晚色更暗,不知什么时候刮起了风,半张破旧的报纸被吹得在空中翻转飞过,宛似一只无声无息的巨大蝙蝠。

    “切记,尽快离开上海。碗是送给张源寿的贺礼,那是个懂行的人,这件事瞒不了多长时间,事非之地,不可久留。”送周广甫到了门口,江华天再次小声叮嘱着。

    “呵,谢了,别看这条老命不值钱,可是我比你更在意。”周广甫张开没剩两颗门牙的嘴轻声笑道——富贵险中求,想赚多少钱,就得冒多大险,张源寿向以心毒手狠称著,落在他的手里,轻则缺手断脚,重的话,搞不好小命就得交待,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小事儿。

    “祝您一路顺风。”微微一笑,江华天挥手送别,车夫抄起车把迈开大步,随着脚步声音渐行渐远,一人一车很快消失在浓重的夜色中。

    关上街门,江华天返回屋内,见到他进来,坐在桌旁的孙凤娇把身子扭了过去,脸沉沉的,好似腊月的寒冰。

    “呵呵,怎么了?还在生气吗?”江华天来到她的身后,两只手轻轻搭在对方的肩头笑着问道,指尖传来的弹性让人感到非常享受。

    “没有,谁说我生气了。”肩膀一抖,孙凤娇把江华天的手甩开,头却还是扭在一边。

    “呵,没生气怎么臭着一张脸?来笑一个,我最喜欢你笑时候的样子。”转到孙凤娇的对面,江华天弯下腰,侧着头,嘻皮笑脸地说道。

    “嘻嘻!这样行了吧?”皮笑肉不笑地摆了个表情,孙凤娇的脸色迅速又变回原来的样子。

    江华天哑然,看来,这位小姑奶奶的气很不小。

    拉过一把椅子在旁边坐下,江华天把对手的左手拉过来放在手心,孙凤娇想抽回去,但这一次江华天已有准备,手掌及时合上,孙凤娇连连用力,但终究没有挣开,于是也就不再白费力气,只是把脸又扭向一旁。

    心中好笑,江华天轻轻抚弄着滑腻温润的一只纤纤玉手,“干嘛生那么大的气呢?虽说人老了,功夫也不行了,但再怎么说也是师傅的朋友,让着一点儿,全当是发发善心吧。”江华天柔声说道。

    “哼,他是你师傅的朋友,和我有什么关系?为了他就和我耍脸色,我问你,到底是他重要还是我重要?”孙凤娇不满地哼道。

    “呵,那还用问,当然是你重要啦。这个世界,除了已经过世的师傅,还有谁比你更重要的?”江化天笑着说道,右手得寸进尺,又搂住了对方的右臂。

    “哼,说的好听,还不是嘴上一套,背后一套。谁要是信了你,那才是晕了头呢。”

    谁不喜欢听爱听的,孙凤娇虽然还扭着头故做生气,但语气却缓和下来,其中更带着几分撒娇。

    “呵呵。”江华天笑而不答,只是右臂收回,把孙凤娇搂在怀里,而孙凤娇也是顺从的把头靠在他的肩头不再说话。

    是呀,老千的话可以相信,这不是比相信狼不会吃羊更好笑的笑话吗?

    人在江湖,身不由已,生活在这个尔虞我诈的世界中,试问谁又能对他人真正的坦荡以待,没有半点儿提防之心吗?天天想着怎么样去算计别人,反过来,也同样总会觉得别人会算计自已,表面上合作无间,实际上却是互相利用,一旦沾上利益二字,父子反目,兄弟结仇,什么样的事情不可能发生?类似的故事在学艺的时候,师傅不知和自已讲过多少次了。而师傅离开,自已开始独闯上海滩后,更是亲身体验到人性的贪婪和自私,什么纯朴善良,什么友情关爱,也许有吧,不过也只是那些处在社会最低层,每日为柴米油盐忙碌的贫苦人身上才能找到,一旦有了钱,发了财,还不是一样为富不仁,巧取豪夺!早先,自已还曾经有过靠千术骗取别人的钱财是不是有违天理,不是正人君子所为,但是,自从发现一位道貌岸然,常常在众人面前教导世人应克勤克俭,温良恭谦的中学校长却在背地里玩弄女学生的事后,他就彻底对这个社会失望了。人,其实不过就是穿着衣服的野兽,除了会给自已的所做所为找一些冠冕堂皇的借口外,和野兽有什么不同?还不是同样的弱肉强食,噢,还有一点不同,野兽的捕食只是为了生存,只要吃饭了,即使眼前有再多的猎物经过也不会瞟上一眼,而人呢?即使拥有再多,只要有可能,还是会想方设法去占有更多,如果算上这个‘贪’字,甚至连野兽都比不上。

    所以,除了他的师傅,他谁都不信,他知道,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各怀目的,相互利用,对你好,是因为你能帮我,把你甩开,是因为你失去了利用价值,要想过的好,就得如狐狸一般狡猾,野狼一般无情,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而不是被其他猛兽所吞食。

    “现在气消了吧?”轻轻在孙凤娇的额头上亲了一下,江华天在对方耳边轻声问道。

    “哼,不消怎么办?难道还把你打出去?”耳根后痒痒的,孙凤娇轻轻耸了一下修长白皙的脖颈,幽幽答道,三分不满,倒有七分嗔怪。

    “呵呵,凤娇,已经十点了,是不是该”,搂着孙凤娇的右手加大的力度,江华天说话的语气也变得暧昧了许多。

    “讨厌,色狼!”孙凤娇轻声骂道。

    “呵呵,是讨厌色狼呢还是因为色狼讨厌?”江华天笑着问道,左手也开始不老实起来。

    “去,都讨厌!一身汗味儿,难闻死啦。”挣开江华天的搂抱跳到一旁,孙凤娇皱着眉头叫道。

    “汗味儿?怎么会呢?”江华天抬起胳膊闻闻,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味道。

    “我说有就有!快洗去!”孙凤娇催道。

    和女人讲道理通常没什么用,况且这种事儿也没什么道理可讲,江华天无奈地摇摇头,只得先去浴室洗澡。

    洗澡用不了多长时间,很快,江华天便围着浴巾从浴室走了出来,客厅里没有人,卧室的灯却已经亮了,同时从里边还传出留声机的唱片声,播得是西洋乐曲,曲调轻缓悠扬,令人浮想联篇。

    江华天心中暗笑,这个女人,表面上推三阻四,其实心里比自已还急,趁着自已洗澡,原来是先布置战场去了。

    “宝贝儿”轻声叫着,江华天走进卧室,灯虽然亮着,但光线却调的很暗,床上,身穿薄纱睡衣的孙凤娇斜靠在床头,身体半曲,一手支腮,一手扶在腰侧,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胸前的钮袢有一个没有扣上,露出下边一片雪白还有一道深深的山谷。

    “你可真是个尤物。”咽了一口口水,江华天由衷地赞道,虽然这个身体他并不是第一次看到,但每一次看到,却总是感到充满了诱惑。

    “真的吗?”孙凤娇问道,朱唇轻启,贝齿如玉,柳眉微挑,媚眼含笑,当真是风情万种,能令柳下失神。

    “当然啦!”扑上床去,江华天便想动手动脚。

    “哎呀,猴急什么,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按住对方的毛手毛脚,孙凤娇嗔道。

    “呵,那谁在做那事儿的时候一个劲儿叫‘用力的’”手还在动,江华天笑着问道,心里想的则是:都到床上了还装什么蒜,把屋里的气氛搞成这样,难道是为了并坐床头谈心吗?

    “哎啊,停,停,有点情调好不好!”拼命地挣扎,将江华天伸进睡衣底下的手按住,孙凤娇可怜惜惜地央求道。

    美人哀怜,娇喘嘘嘘,江华天心中只觉痒痒,很想不管不顾,来个霸王硬上弓,不过他不是那种喜欢强买强卖的人,否则以他的身手大可以不作老千而去劫道了。

    “好,那怎么个有情调呢?”收回手来,暂时压住心猿意马,江华天问道。

    从床上跳下,孙凤娇来到床头柜前,那上面摆着两只酒杯和一杯红酒,打开瓶塞,将两只酒杯斟上,再将其中一杯递到江华天面前,“先喝一杯红酒,然后再跳一支舞。”

    “跳舞?,这个时候跳舞?”江华天一愣,喝酒他能理解,因为酒能助兴,但跳舞呢?一个穿着睡衣,一个只在腰上围着条浴巾,这画面也太不协调了吧?

    “好不好嘛!”孙凤娇撒娇叫道,身体同时扭动,舌尖轻舔上唇,真是迷死人不偿命。

    “好!就依你的。”喝就喝,跳就跳吧,反正又不是什么麻烦事儿,江华天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孙凤娇脸上狡黠的笑容一闪即过,随后也把自已杯中的红酒喝下。



………【第一百四十三章 被阴】………

    天亮了,惨白的日光透过窗帘的缝隙进到屋里,街上行人的脚步还有小贩的声音传来,听在耳中,遥远的就象是在天边。23Us.com

    “天亮了吗?头怎么这么疼?”江华天从睡梦中醒来,只觉脑袋里似乎被人在用根细小的钢针在扎,抬起右手想要去捏,却感到四肢无力,手臂就好象不是自已的似的。

    “怎么回事?!”心里打了个机灵,江华天倏地睁开了双眼——直觉告诉他肯定出了问题,否则,以他的身体素质断不可能出现这样的反应!

    旁边的被子掀开着,露出下边粉红色的床单,孙凤娇并不在那里,而且床边放衣服的小凳上也没有昨晚穿的那件紫色旗袍,侧耳细听,屋里静悄悄的,除了摆着的挂钟摆单调而又机械的嘀嗒外便再没有半点声音。

    “凤娇,凤娇?”心中不祥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他试着轻声叫了两下,但是没有人回应。

    “可恶!这个婊子!”江华天心中骂道。

    头痛,四肢无力,若非生病,必定是吃过迷药一类东西之后的后遗症,怪不得这一觉睡得那么沉,直到天已大亮才醒过来,不用问,肯定是昨天晚上的那杯红酒有问题!

    强撑着,江华天从床上坐起,一路踉踉跄跄来到浴室,拧开自来水龙头,然后将头扎了下去,冰凉的水柱冲击着他的额头面颊,同时也刺激着他的神经。

    猛地扬起头来,洗手池上方挂着的镜子里是一张英挺的面孔,因冷水的刺激而显得有些发红,水滴从发际鬓角顺着面颊流下,就象是一条条小溪。

    “呵呵,哈哈,哈哈哈哈。”江华天笑了起来。难为自已自诩聪明过人,机灵百变,却终究栽在一个女人的手下,想想也真是可笑。师父他老人家曾经说过,‘女人都是天生的骗子,相信她们,总有一天会吃亏’,看来果然是至理名言啊!

    取过毛巾,把脸上,头上的水珠擦干,经过冷水的洗礼,他的神智已经恢复了正常,头也没那么痛了。

    来到外间客厅,还是空荡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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