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中学,就听说西洋人忌讳“十三”,视为不祥的数字,但未遇给讲解其文化原因者。在中国,没有这一观念,“大旱不过五月十三”,据说那天是“老爷磨刀日”(老爷,民间专指关公关帝也)。其来历是什么?我也没听人讲清楚。这都是民间之事。说到文人,只知清代一位名士,本来手笔很高,科考却落了第,只因作诗时用的是“十三元”的韵,不慎一个字押错,出了韵,竟尔蹉跎了半世,气得他发狠大骂“该死十三元”!给人留了个谈资话柄。
这“十三元”为何那么独它讨人嫌?因为这韵里的字不像别的韵全都“顺口合辙”,却分成两半——应说是按古音原是全谐的,而后世则念起来是两个韵“拼”成的:一半韵母是—uan,一半是—uen,所以一个记不准,就弄错了。
然而,《红楼梦》里,偏偏爱用这个“十三元”。
初起海棠社,丫鬟拈的韵就是此韵的门、盆、魂、痕、昏,属——uēn类。到后来中秋联句,黛、湘数栏杆多少个以为韵部之数,恰好十三根,“又是十三元了”!真巧!
这夜的大联句,韵多,就不只“—uen”类了。如元、繁、轩、暄、媛……属“—uan”了;而坤、吞、孙、痕、魂、根……,则属于“—uen”类。(作诗的,仍愿守律;作词的宋人,已将它们分押入两韵了,一半入“真、文”,一半入“寒、删”等等)。
回到本题,雪芹为何单单“爱”这个“十三元”?恐怕内中奥秘很多,后人难晓。依我一知半解而妄揣之,就不止一层微妙缘由了。“十三”对雪芹是个难忘的数目。例如,害得他幼时眼见家破人亡、六亲遭罪的那位“圣上”是十三年“驾崩”的。例如,他长到十三岁时,得蒙新皇“宽免”,家道小小“中兴”,他又能重享公子哥儿的福分了。这可非同小可——然而,就在同时,他就被家里嫉妒的人害得差点儿丧了性命——在书中是马道婆、赵姨娘的勾结谋算,而救命的和尚清楚地念诵的是“青埂峰一别,转眼十三载矣”!你看,何等惊心动魄!
在“书背”(书的背面或底层)即历史事实上,这是乾隆改元的大事。再到了乾隆十三年,就又一番光景了——那年,雪芹年方二十五岁,大约正在内务府当差,由“笔帖式”做到“堂主事”。这无疑是在大表兄平郡王福彭的庇荫之下,境况是“过得去”的。谁想,这年冬十一月,福彭忽然病逝,年方四十一岁。福彭既殁,曹家再无可予支援救济的至亲了,估量雪芹真正地告别亲友,走上更为艰辛的生涯之路,当从这个“十三年”开始。
再看看国是朝局的大势吧。这年,江苏民闹事,因米价太高;山东民抢劫,因岁凶灾荒。朝廷上大臣获谴。皇家内部,大阿哥、三阿哥不孝,气得乾隆要杀了这种亲生子,说的话竟明明白白指出了他们兄弟将会自封自号,争位残杀——(恰如雍正当年兄弟相残一样,只不便这么比照罢了)。乾隆甚至说:与其他们日后互斗相杀,不如我杀了你们!
这些事态,勾动了雪芹的多么大的震动、惊奇、沉思和叹慨!又是“大阿哥”,这不就太像太子胤那时候的故事再度显现了吗?
啊,这个是福是祸、是生是死的“十三元”又来了。刻骨铭心,作诗也忘不了这个“元”。让它永志在笔花墨彩中吧。
诗曰:
年华长记十三时,天壤风光梦自知。
才欲吟诗拈好韵,十三元总最相宜。
海棠启社兴犹浓,月满中秋续未终。
溪馆栏杆关气数,十三常与命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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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与朱门
“红楼梦”,不但“梦”是饰词,即“红楼”也是假名。
何以言此?理由简单清楚,无甚纠缠之处。因为宝玉入梦,是宁国府(即东府)的府主贾珍之子媳秦氏的卧室,这都是大四合院平房建筑,没有什么楼阁亭榭——那是后花园的格局,二者无相混之例。
那么为何又叫“红楼”之梦?
我于拙著中多次引来唐诗佳句,用以说“红楼”乃唐宋诗词中的特别雅名,专指富家妇女的精美住所,其词义相当于“琼闺绣户”而已,“红楼”不过是富家的妆楼、绣户,即妇女闺房的一个代词,可以是楼,也可以非楼而以“楼”称之而已。可是我又强调说这个“楼”不能译、无法译为英文,因为“红楼”这个整体词语是个“诗境”,不能一概坐实,以为它必定是两层(或多层)的楼房。如直译为storey…building,这对欧美读者来说是一丝毫都不会表达我们那“红楼”的楼宇境象的,反而成了十分可笑的“文词”。所以,我又总是称赞自昔英译《红楼梦》为Red Chamber Dream 是高明的译法,是真能体会原文的意境而不是死抠字眼儿。在雪芹笔下,“红楼梦”本是指宝玉在秦氏的闺房卧室所做之梦,而秦氏卧室只是宁府的儿媳的住房;都是平房大四合院,哪儿真有“楼”在?
若明此义,便知自清末以迄民初的各种英译本皆作Red Chamber Dream,是煞费苦心、推敲选定的,将“楼”译为Chamber,正合精美卧房之原义。那是真懂了“红楼”二字精神的佳译。所以,英译中的chamber 正是经过精思细解,方是真能传达一个精美居室的单词,似“不忠实”而实为“信、达、雅”也。
不料,后来忽然出来了一个Red Mansion,而且大行其道。世上怪事之多,于今为甚矣。Red Mansion已不再是“红楼”,而是“朱邸”,即“朱门”高官豪富大府第了——这个古词语特指的与女儿(雪芹之书的主题)早无干涉。这等于把人家的书名悍然篡改为“朱门梦”了!
朱门者何?高官显赫人家的大“官邸”是也,所以也叫“朱邸”。朱门、朱邸,表达的是男人们争权夺利、发财致富以后居住的豪华住宅,也能称之为“府”为“第”的一个专用词,它与雪芹小说的主题——“女儿”正相违反。这种译法,真可谓荒谬之至,不通之至!
“朱邸”是男性的占据地,里面纵然包括女子,只不过是“附属品”的地位与性质,绝非“主位”。这里是男性弄权倚势、积财进禄的巢穴,豪华是有的,于美好、于诗意是不相干连的。杜少陵句:“朱门酒肉臭”、“朝叩富儿门”,你能从那中间得到“红楼”的美学感受吗?
红楼梦不是朱门梦,不要给不懂中文的西方读者“灌输”如此错误的书名,完全改变了原著的旨义。
诗曰:
译界久传信达雅,于今胡乱可安排。
专家自有专家派,进士原来如此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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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四季
晋代陆机作《文赋》,开头就说“伫中区以玄览(谓心居身躯之中位,功用是精神活动),颐情志于《典》、《坟》。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四时者,时光节序之推迁,花木风霜之改换,最是诗客文家的敏锐感受的对象,起着非常重要的引发作用。说到《红楼》,正不例外,而且所起的作用,又不止是引发思绪,更是情节的“构件”。
开卷中秋,甄家祸变上元,此乃序幕。以下进入正文,节令总是随笔点明。秦可卿病忽转重,叙明前儿中秋还很好……她的由病重而丧殡,皆不出冬季。以前,姥姥一进荣国府,是为了预谋过冬的生计,而宝玉到梨香院看望宝钗,黛玉亦至,回来时已下雪珠儿,送手炉,晴雯登梯贴“绛芸轩”,说冻得手疼……
大观园盖了一年,贾政“验收”已是次年春日,故有杏花海棠景色。至省亲则又是第三年事矣——此皆虚写,从元宵省亲过后,这才真正展开了全年四季的正面细写。
葬花,首次三月,二次孟夏了。饯花会明文四月二十六芒种。然后,娘娘传令打醮,五月初一至初三,连上端午。撕扇,洗澡,夏日情事。而画蔷、雨淋……以至王夫人盛暑午憩宝玉与金钏戏语,直至交识琪官惹了事,环儿诬陷,大承笞挞……连那莲叶羹也点醒是夏日名色。
再后,秋海棠结社,探春为风露所侵,接上菊花结社,吃蟹,已是八月之末旬了。
自此以后,“风雨夕”为深秋之景,不久便接“白雪红梅”,接冬闺夜景,晴雯补裘,除夕祭祠……粲若列眉。然宝玉入园之初,即叙他作了“四时即事”诗,那时还未历四时,而是“后事预表”之特殊手法,但已可知这个“四时”确是书中的章法脉络,绝不马虎。
雪芹写四时,我以为以写夏为最精彩——因为夏最难写。春、秋皆较易从事,而雪芹于此却反较少用力,只是淡淡写来,不肯多多落墨。倒是寒冬又一难写之季节,他反又写得极为传神入境。总之,他处处不落前人“套”里。他的办法是:虚者实之,实者虚之;难者易之,易者难之。完全出人意表,翻新破腐,有意“革命”(革文章的命)!
节令中,上元、中秋最要紧。四月二十六是宝玉(雪芹)的生辰,出以特笔——试看第二十七、二十八回与六十二、六十三诸回的书文,写得真到了花团锦簇,令人眼花缭乱,如行山阴道上,无可形容,只好借旧日评点家的话:“真好看煞人!”
四时,天地之运会,日月之交辉,人在其间,在在受其感召推移,身心随之而不停地迁化,而“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正是“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孔仲尼与汤显祖,同其叹慨。陆士衡、曹雪芹又同其领悟——这能说成是“小事一段”吗?能批为“多愁善感”乃文家“病态”吗?
究天人之怀,通古今之变,太史公之志也。吾辈凡夫,又何以究雪芹之心,通红楼之字哉。思之思之,岂“一部小说”之识见可以了得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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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朱楼?绛楼
“红”有很多代字,如丹、赤、茜、绯、朱、绛、,皆是也。但亦不能胡乱替换,须知各有所宜。比如“红颜”之薄命,不可以换为“丹颜”;“绛河”岂容改作“茜河”?盖汉字组联之方,其理微妙精奇,此所以为人类之奇文,民族之灵慧也。
至于“红楼”,似乎可以变换成文而不害义者,只有“朱楼”与“绛楼”。“赤楼”就不成话了,难听了,可笑了。“茜楼”、“绯楼”,不可想象。
雪芹的书,“红楼”一词可以换为“朱楼”。然而,“朱门”、“朱邸”却绝不可以改换为“红门”、“红邸”。“丹门”、“丹邸”也没听说过。
“红尘”从未变为“朱尘”。“红妆”更无法易为“朱妆”“丹妆”“赤妆”……
“红楼”可易为“朱楼”,雪芹笔下已有三例:“红粉朱楼春色阑”,一例也。“卷朱楼罢晚妆”,二例也。“昨夜朱楼梦”,三例也。
至于“绛楼”,就是康熙太子的“绛楼十二不飞尘”之句。
绛色,实际是红深而透紫的颜色,“万紫千红”,“姹紫嫣红”是泛言对举、不必细分之词。紫者,红中夹黑而发暗之色也。是以“紫楼”亦无此语可入得诗词。
奇怪的是,“绛楼”却又可以用得。
“绛”有仙家气味,又显得庄严厚重多了些。是以“绛楼十二”,是指仙境神居而言——太子那一联原是“蓬海三千皆种玉,绛楼十二不飞尘”,咏雪景而以仙岛绛阙为喻,是其本义,与“红楼”不同。
但我以为,太子胤的诗,雪芹见过,“绛楼十二不飞尘”,启发了他写“幻境”的“飞尘不到”,也正是仙居;此仙居又是女儿之所专,别无夹杂,遂又与“红楼”之本义(美人所居)可以联通了。
诗曰:
绛楼十二绛河槎,绛袖垂栏烛照花。
谁把红楼译朱邸?将男混女乱喧哗。'注'
'注'
此谓有将“红楼”译为Red Mansions 者,以高官权贵之男性府邸之词取代了原著“红楼”为女儿之琼闺绣户之所。差以毫厘,失之千里矣。
《红楼》之情
要想读通了《红楼梦》,第一先得懂得作者雪芹心中目中、意下笔下的这个“情”字。
雪芹自云:他的书是“大旨谈情”。他自喻是“情僧”,书是《情僧录》,而这是因为他“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是以只有一个“情”,才是天地万物的“核心”——否定了虚假的“空观”,所以放弃了“空空道人”这个原名。然后,又借贾雨村之口,阐明天地生人,正邪两赋之气最为聪明灵秀,秉赋于人,便为“情痴情种”。又后,宝玉梦游,警幻待以各色奇珍异味,而聆曲的开头即是“开辟鸿谁为情种”。此清楚喻指:宝玉方是真情痴情种——天生的情到至极之地步,便如痴者,为一般常人所难理解,所嗤所谤。
在回目中,写出了“村姥姥是信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