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骚客”一样。被称作“狐狸精”者,既可能意味着她有很大的魅力,风情万种;然而,又意味着她靠色媚人,无才无德不可取,甚至成了女人轻浮、放荡的代名词。女人骂女人,往往就喜欢使用“狐狸精”这个词,意指对方不要脸,勾引我男人,仿佛自己的男人没有一点错。“狐狸精”一词的背后,充满女人的醋意,因为这个词的背后,其实暗示着被称作“狐狸精”的女人要么漂亮,要么温柔,要么聪明,要么善于风情,更可怕的是可能四者集于一身。所以女人知道“狐狸精”能够抓住男人,捕获男人的心,她有她不同一般的武器,只要稍加运用,就是男人的必杀技。这样的女人当然是自己的天敌。在蒲松龄老夫子的眼里,“狐狸精”们哪一个不是水做的女儿?男人们一旦被“狐狸精”迷住,就好比温柔乡里的蜘蛛,绝对是无路可逃!而不幸自己的丈夫被“狐狸精”缠住的良家太太们,就面临一场保卫“太太位置”的争夺战。而这种女人与女人之间的战争,往往笑到最后的往往又是“狐狸精”们。那些良家太太除了大骂“狐狸精”之外,又能有什么办法?在现代婚姻中,“狐狸精”也成了“第三者”的别名,是现代婚姻的头号杀手。
狐狸之所以成为“狐狸精”,有着深厚的文化背景。作为生物学意义上的狐狸,是很聪明伶俐而且通人性的。在原始先民的眼里,狐狸是美好的象征。传说中禹的妻子涂山女即是一个九尾白狐,那可是圣人之妻啊,应该不会是淫媚的化身吧。《吕氏春秋》记载,大禹年至三十仍奔波于治水之路而未成婚,路过涂山时遇到了一只九尾白狐,并听到了一首歌谣:“绥绥白狐,九尾痝痝,成于家室,我都彼昌。”于是他停了下来,与涂山氏女结成夫妻,并生下了开创夏朝的儿子启。《吴越春秋》也说,涂山氏女本就是九尾狐的化身。
屈原的诗歌《哀郢》里这么唱,“狐死必首丘”,是说狐狸将死之时,头总朝向出生的小山头。这就赋予了狐狸那种中国人自古以来忠于故国的高贵品质。
《说文》释狐,说狐是妖兽,有三德,其色中和,小前大后,死则丘首。这说明到汉代,狐狸都还是主要被视为正面形象。《山海经》上说:“(青丘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又说:“青丘国在其北,其狐四足九尾。”然而,这种四足九尾且能吃人的怪兽却也代表着祥瑞。《白虎通·德论》中一篇《封禅篇》就载:“德至鸟兽则九尾狐见。”说是九尾狐现于人世,代表天下太平,更象征王者子孙繁盛。到了汉代,九尾狐的祥瑞身份更进一步得到确认,它甚至能够位列西王母座前了。
另外,狐狸的毛色确实十分漂亮,色彩缤纷,而且还有银狐、蓝狐、白狐、红狐等等不同颜色的种类。在民间故事里,狐的皮毛色泽也带着神秘的色彩,自古以来就有千年始见白狐,万金难求的说法。
战国时期,齐国的孟尝君,著名的四君子之一,向秦昭襄王献了一件毛长两寸的白狐裘,秦王非常高兴,回宫向宠爱的燕姬夸耀:“非千年狐狸毛色不白,这裘专取白狐腋下皮毛缀成,实是稀世之珍。”秦王原打算拜孟尝君为相,却因右相樗里子的劝说而改变了主意,以至于很快就对孟尝君起了杀心。孟尝君得知消息,非常惊慌,求人向燕姬献上两双白璧,请她向秦王代自己求情。燕姬却提出非白狐裘不收。然而这白狐裘整个齐国也只有一件,孟尝君哪里还献得出来?正在焦急之时,他的一个门客自告奋勇地站出来,连夜潜入秦宫内库,装成狗的声气将白狐裘偷了出来,让孟尝君去献给燕姬。果然换得燕姬的帮忙,得以离开秦国逃生。
有狐:狐仙来仪,请勿自摸(2)
同时,狐狸又是聪明伶俐的。只不过,在人的眼里,这种聪明伶俐被看成是多疑狡滑。读《战国策》之“楚策”,读到“狐假虎威”的故事,不能不让人佩服狐狸的聪明机智。自己的力量弱小,却善于借力。不过,作为万灵之长的人类,自然不希望有畜牲胜过自己,只好尽行贬低它的聪明才智。“狐疑”一词就出现在屈原的《离骚》里。更有意思的是,在国外对狐狸的机智也颇有认识。俄国思想家伊赛亚·柏林就把思想家分成刺猬与狐狸两种,前者偏重理性,存一大智;狐狸偏重经验,足智多谋。
三国时陆玑作《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说,“狐,兽名,旧说以狐有媚珠,善变化,其为物妖淫,故诗以刺恶”。从此,狐的三德之性才被其妖淫之性掩没。晋时郭璞的《玄中记》就已经把狐狸修炼成精后的所作所为说得有声有色:“狐五十岁,能变化为妇人。百岁为美女,为神巫,或为丈夫与女人交接,能知千里外事,善盅魅,使人迷惑失智。千岁即与天通,为天狐。”
但唐朝的张凇冻百菰亍さ诹怼分芯陀姓庋哪谌荩骸疤瞥跻岳矗傩斩嗍潞瘢恐屑漓胍云蚨鳎骋肴送抡叻且恢鳌5笔庇醒柙唬骸藓龋怀纱濉!焙吹钩闪丝晒┘漓氲纳窳恕�
现代的男人读了这首《有狐》的诗,一定备感欣慰。特别是单身的、失业的、流浪的,梦中多少次希望遇到这样一位狐仙,给我爱情,给我温饱,给我慰藉。所以后世蒲松龄老夫子写《聊斋志异》,一口气写了那么多狐仙,其实都是一个落魄文人的自我安慰、自我抚摸。
“子不语怪力乱神”,孔老夫子在选《诗经》时显然是没有后世那种把狐狸看作“狐狸精”的观念的。所以《毛诗序》云:“《有狐》,刺时也。卫之男女失时,丧其妃耦焉。古者国有凶荒,则杀(减)礼而多婚,会男女之无夫家者,所以育人民也。”孔疏解曰:“以时君不教民随时杀礼为婚,而丧失其妃耦,不得早为室家,故刺之。以古者国有凶荒,则减杀其礼,随时而多婚,会男女之无夫家者,使为夫妇,所以蕃育人民,刺今不然。”毛说的根据是《周礼·地官·司徒》中的《大司徒》、《媒氏》。《大司徒》列有遇灾荒时的十二条政策,其中第十条便是“多婚”,也就是让失去配偶的男女结合,以增长人口。《毛诗序》认为此诗就是刺卫国君主没有实行这一政策,使无夫无妻的男女不能结合。
看来,狐狸与男女之情一开始就结下了很深的渊源。
然而,因为对诗中的一个词的不同理解,后世对《有狐》的诗旨也就发生了众多的分歧。
先是朱熹在《诗集传》中认为,此诗是言“有寡妇见鳏夫而欲嫁之”。继而闻一多在《风诗类钞》中则认为,是“未嫁女子思念情人”。金启华《国风今译》则说是“妻子忧念丈夫久役无衣(承方玉润之说)”。不过,此人又在《诗经全译》中说,是“女子看见狐狸求偶,单身汉缺衣少裳,心想嫁给他”。陆侃如、冯沅君的《中国诗史》又说是“不得志者的忧愁”。真可谓“见仁见智”。
而这个引起不同意见的词就是“有狐绥绥”中的“绥绥”。毛诗传认为是“匹行貌”,即雌雄并行貌。《诗集传》认为是“独行求匹貌”。二者恰恰相反。后人则以为是“安泰貌”。因为《诗经》中另有一诗《齐风·南山》有这样的句子,“南山崔崔,雄狐绥绥”在此诗中。由此可见,“绥绥”显然不能释为雌雄并行。
我认为,“绥绥”一词在此诗中还不至于决定全诗的诗旨。不管是哪一种理解,都不影响诗意,没必要在此一词中纠缠不清。
而这个词的理解还没有解决,后人又出新意。一般认为此诗是关涉男女之情的,作者是一女子的口气。但现代人却有说诗中之“狐”是指男人,甚至有人认为这是诗人的一种“黍离”之悲。这真是“诗无达诂”了。
其实,我们读《诗经》,始终不能离开当时产生《诗经》的那个时代的礼制。《诗经》是那一时代、那一观念、那一制度下的产物,正好比现代许多观念就完全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观念,要用市场经济的观念去考量一样。
有狐:狐仙来仪,请勿自摸(3)
《诗经》中涉及狐的诗有九首,其中六首都只涉及到以狐皮做成的服饰,其他几首都不涉及狐的具体形象,与这首《有狐》没有多少直接关联。相反,《有狐》中又涉及到了“裳、带、服”三种服饰,三种又都与狐没有关联。这三种都与涉水有关,“在彼淇梁”的“梁”为石不沾水之处,在梁则可以穿好下裳,“在彼其厉”的“厉”为深水可涉之处。《邶风·匏有苦叶》诗云,“深则厉,浅则揭”,涉过深水,需要有衣带束衣。
上衣下裳是商周时期男子的常服。用以系裳的带有两种,一在裳下衣内,用以悬佩,一是丝制的束外衣的大带,围于腰间,结在前面,两头垂下,称绅,为古代大夫以上官员的饰物。悬佩者亦定非平民布衣之属。《诗经》中多处提到带,都不是一般平民,带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可见,诗中的“之子”无疑是个贵族男子。那么诗中的“狐”当然也是指一女子。联系到《诗经》中女思男的模式,以及先秦时狐的德性,那么此狐还不是普通的平民女子,当也是一贵族女子。
后人说诗,都过分就文字来解诗。他们以为诗中的“之子无裳”、“之子无带”、“之子无服”就一定是说男子穷得衣不蔽体,没有裳、带、服。我以为,这只不过是诗人的三种意象而已。那些丧偶了的贵族,由于没有女人的打理,裳、带、服也就显得旧而脏。一如今天我们所见到的单身汉之家,由于缺少女子的照料而格外零乱,或者我们常常从一个男人身上的穿着打扮即可看出此人的妻子是不是能干一样。诗中的女子显然也和我们今天的情形一样,是从男子的穿着而看出此人没有妻子,故而显然很落魄,心里产生同情,便想着如果能嫁给他,不就有人给他做新裳、新带和新服了么?
这首诗翻译过来还颇有意思:
一只狐狸悠悠走,风姿绰约求配偶。在那淇水石梁上,见那男人我心忧,没人给他做衣裳。
一只狐狸悠悠走,风姿绰约求配偶。在那淇水渡口处,见那男人我心忧,没人给他做新带。
一只狐狸悠悠走,风姿绰约求配偶。在那淇水岸边上,见那男人我心忧,没人给他做新服。
“有狐绥绥”,我认为仍是兴,来比有德之丧偶的女性。无疑这是一只高贵的狐狸,“绥绥”二字把她的怀春心态惟妙惟肖地展现出来。但由于她的身份是一个深受礼制教养的贵族女子,只好把自己渴望求偶的迫切心情通过对男子的同情掩饰过来。但是她的魅力仍然通过一句“有狐绥绥”呈现在我们面前。这是一个守礼而又充满同情爱怜的高贵女子。如果此诗仅仅是要传达一个女子的求偶心情的话,显然是合于礼制,但不合周代礼教的,诗人没必要拿来歌唱啊,歌唱的背后显然有更深的含意。到底是什么含意,我认为,毛诗所说的刺时,是比较合乎历史情境的。
现代的谦谦君子们注意了,有狐来仪的时候,请勿自摸啊。
木瓜:小心别人的重谢(1)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卫风·木瓜
现代人一提到送礼,可能就要头痛。首先是要不要送,如果不送行不行呢?倒不一定是人家非得要你送,你不送人家照样活得好滋润的;而是不送你可能觉得心里过意不去,人家会不会说我不懂礼节呢?至于有些事非送不可,那是另一回事了。虽然中国是礼仪之邦,但送一次两次倒还好说,可送多了,麻烦事就在后面,总不可能老是送同样东西吧。世上只有一样东西可以重复地送,那就是钞票。连美女都不能老是送同样的啊,更何况别的。那么到底送什么好呢?送吃的,要是人家有忌口呢?送用的,要是人家已经有了呢?送化妆品,要是人家皮肤过敏呢?送轻了,人家不会说礼轻情意重,送了白送,达不到目的;送重了,自己负担不起。送礼送到这个份上,累不累?送礼可真是一门学问,现代人称之为公关学。
这门公关学,我们古人也懂。三千年前先民就知道如何送礼了,送什么象征什么,古人一套一套的。孔老夫子就是这样,他招学生的时候,不收学费,实行真正的义务教育。但这样也不行啊,体现不出尊师重道,怎么办?好说,孔老夫子真是个天才,他发明了一种好办法,那就是送“束脩”。“束脩”据说就是一条干肉,相当于我们今天的腊肉。新鲜肉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