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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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的婚礼-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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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天被打,打得都没感觉了。
  后来去了少管所,也是被打,被当做皮球一样地被人踹来踹去。不过还好,没别人惨。因为表现好,还被减了半年。
  出来后就跟着我的姨夫在工地里打工,攒了点钱,又接了点小工程。也直到今年,把债都还了,感觉着有点出人头地了这才回来。
  事已至此,我从来没怪过任何人,即使我哥倒现在都还在骗我,我依然不怪他。或许,这是命中注定的,也算是我人生的一次历练。
  他是第一次跟人讲述这些。电话另一头的我已经是泪眼婆娑“你也不怪我是吗?”
  “我怪你干嘛?”姜涛淡淡地说着:“冥冥中自有天定,能在一起是缘分,不能在一起是注定。”
  当年从他家摘来的花种已经密布了我家院子的角角落落。可青苹果已落地,一切都已经回不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流浪汉和乞讨者

  正守着店,门口突然蹿进来一小伙子。
  说是蹿,那的确是因为他进店的举动来得太过突然。先只是路过,贼头贼脑地环顾了一下四周,看店里只有我一人,这又蹦跶着跳过门槛。
  细看那小伙,倒也有几分的帅气。二十来岁的光景,长头发,大眼睛,五官突出,棱角分明,加上那阳光般健康的肤色,应该是当地的少数民族。
  他径直地朝我走来,左手攥着几张一块钱,右手摊开伸到我的跟前。
  尼玛!什么时候古城里也有收保护费的了。赶紧抓起一旁丢着的包包藏在身后。
  小伙子看了我的反应,也不说话,而是伸直了胳膊,右手留食指握拳,反复又缓慢地旋转,示意我看他的手指。
  这才明了,原来是食指断了小半截儿。看他从始至终都是沉默着用肢体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意思,似乎又是个聋哑人。
  “就这样?”
  小伙儿使劲的点点头,又上下掂了掂拿着钱的左手,示意我多少打发一点。
  “你只是断了一根手指而已,你还有9根手指,你可以做任何正常人都能做的事情。”我说着:“用这点缺陷去博取别人的同情,不觉得很丢脸吗?”
  “但那他们也给我钱了啊,”小伙子突然开了腔,乐呵呵地说着:“你看嘛,这些钱真是他们给的。”
  看小伙子笑得一脸灿烂,我却是黑了脸:“出去。”
  我不是一个慈善家,但多多少少也有些爱心。但惟独对于这样的乞丐却是嗤之以鼻,一屑不顾。掉了的半截手指,竟成了他好逸恶劳的理由和工具。
  但还算好,毕竟还没轮到骗人这一步。
  其实在古城里,见得最多的乞丐不是身体有缺陷的,而是迷失的“驴友”。背一大旅行包,找个地方坐下,铺一张白纸,上书:“途径贵地,不慎丢失钱财。求80元路费”。还会在下面角落的地方留一排小字“转让全部装备”。
  那个天天傍晚守在关门口邮局台阶上的女孩还在,正如上述所说的那样“迷失的驴友”。
  去邮局寄包裹,柜台上的大姐告诉我说:就她吃顿晚饭的功夫,那人就连收了两张大红钞。每次别人给了她钱,她就会二话不说,拎着包跑开,连句谢谢都没有,等人走了,她又从别的地里钻出来,继续骗人。
  大姐:“像她这种人真不如那些小姐。那些小姐收了钱还会哦哦的叫两声。像他们,哼,连声谢谢都没有。”
  “可不是嘛,至少小姐还付出了体力劳动。可他们呢,只会让那些好心人对自己的好心产生怀疑。就是因为这样的人太多了,才会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我说着,又瞥了一眼门口的女孩。我们说话的声音很大声,摆明着指桑骂槐。可她却依旧坐在外面的台阶上,似乎我们的讨论与她无关,也直到我拿出了相机,这才仓皇而逃。
  记得小贱贱提起过一件事情。
  早前,论坛里有个叫小龙的孩子发帖求救。说自己没钱了,饿了好几天,准备着卖掉自己的手机和电脑。小贱贱看他可怜,请他吃了一顿便饭。
  饭间,小贱贱问他有没有计划找工作,又说自己或许可以帮到他。
  可小龙却是另一番话:朋友说,在丽江很容易蹭吃蹭喝的,根本就不需要找工作。
  这话着实气炸了小贱贱,又一次深深觉得自己被坑的感觉。原本还说要帮着小伙找一份工作,甚至还说要收小伙做粮油站的沙发客。这一会儿,便是彻彻底底断了念头。
  诸如此类,对于丽江而言太过平常;诸如此类,对于中国而言太过平常。
  托尼从门前路过,见我开了门便又折了回来。
  昨晚上他租住的小房间被盗了。虽没有什么东西可偷的,但也零零碎碎损失了一些。这已经是他回来后第二次被偷。托尼说:他想重新租房子,那地方太偏,房子太破,连同门锁都还是老式的挂锁。这也难怪总被小偷给盯上。
  问清了托尼的要求,我拍着胸脯说:“这事包在我身上。”
  “是不是因为我是老外,就注定我要被坑?”托尼比手画脚地说着:“像我现在租的地方,那么破那么旧都要800块钱一个月。但是你说的呢,是新修的房子,有厨房,有卫生间,还有电视和家具,却只要500块钱。”
  “也不能这样说吧,应该是我对丽江比较熟悉,而且善于沟通。”
  “很遗憾,我昨天还花20块钱买了一双袜子。”说着,托尼又撩起裤脚,露出里面的黑丝——没错,是长筒连体的黑丝袜,还带网纹的。丝袜下,还隐约可见托尼那又粗又长的腿毛,密密麻麻。
  “呃……”一种深深被震撼的感觉,我找不到任何的措辞可以委婉地向他解释:这是女人穿的丝袜,为什么你要买这种?
  “呃……”脑子里饶了半天,这才说道:“是比我们买的贵了一点。”
  “丽江太冷了,我想买里面穿的裤子,但是没有足够的钱。”托尼平静地说着,而我却是虎躯一震:谁他丫的说“只有中国人才穿秋裤”的。
  “但你穿丝袜也起不到保暖的作用啊,”我说:“要哪天,我带你去找新的房子,我带你去买保暖内衣吧。”
  托尼使劲地点着头。
  “不过,”想想,又善意的提醒到:“你还是找一份工作吧。你会弹吉他,会吹箫,你要找到一份做歌手的工作是很容易的。”
  托尼摇了摇头:“我爱音乐,我不会让我的兴趣变成我的工作。”
  低头想了一会儿,又不知道该如何劝说。
  看托尼从包里掏出一根白竹做的洞箫。又一会儿,低沉舒缓的音乐响起,悠远绵长,是《阳关三叠》。
  忍不住又想起萧萧,想起萧萧弹奏的那一曲《小夜曲》。
  几天不曾联系,他回来了吗?他还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  

  ☆、来自远山的脑残

  正抹着灰,一双手悄悄地从身后蒙住我的双眼,又嗲嗲地说道:“猜猜我是谁。”
  身边能说出这么一口地道娃娃音的不多,却又故弄玄虚:“呃,林志玲?”
  “再猜猜!”
  “嗯,那一定就是比卡丘了。”
  埃米咯咯地笑着,那笑声如银铃一般清脆。
  扒开手,转身拥抱。看跟前的姑娘,头发已经长出了一寸多长,像个男孩子一般。穿着一身长到脚腕的灰黑色粗麻布衣,围着一条鲜红的毛线围巾,围巾很长,在脖子上饶了两圈,又垂到膝盖上下。
  “怎么回来也不跟我们说一声?”我说着,又从水壶里到了一杯热水递给埃米。
  埃米捧着杯子,凑近了鼻子,像个瘾君子一般贪婪地吸食着热水里冒出的蒸汽,跟着又说道:“这是惊喜吧?”坦白说,我总是跟不上埃米那跳跃的思维。
  “小贱贱知道了不,那你现在还住在小贱贱那吗?”
  埃米魂不守舍地摇了摇头:“没有,在朋友那呢。”
  埃米说起一些在西藏的故事:
  说在德钦遇到一对新人。新人们旅行结婚,两个人相依相偎,用徒步的方式记录下人生最关键的一刻。
  说在芒康遇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爷爷。老人大半辈子都坐在办公室里,一杯茶,一张报纸地混着过日子。也直到某一天,发现自己时日不多了,竟是独自一人蹬了一辆自行车游历了大江南北。
  说在林芝遇到一个大叔。见着他的时候,他正沿着公路向拉萨方向叩拜。三叩九拜,那是藏传佛教中的至尊叩拜礼。相处了一个多星期,也直到最后才知道大叔是个身负2条人命的杀人犯——因为妻子的出轨而杀了人。已经是东躲西藏了整整五年,每一天都是备受煎熬。听大叔说,等完成了所有的朝圣仪式,他就回去自首。
  又拿出随身带的画册,上面用简约的笔触、明快的色调记录着她在西藏的生活:朝圣的老奶奶、背着孩子的喇嘛、墙角的一丛野花、山顶的天葬台。
  埃米神神叨叨地说着,说西藏的山是有灵魂的,说西藏的水是有灵魂的,说西藏的石头是有灵魂的,说西藏的小花小草都是有灵魂的。
  还记得老君山的那次,外面正下着雨,山间浓雾弥漫。便是在这样恶劣危险的环境中,埃米竟擅自离队,一声不肯地跑出了门。任大伙儿怎么呼喊也愣是不现身。隔了半个下午,这才抱着一束鸢尾花,湿哒哒地从灌木丛里钻出来,又告诉我们说:她听到了羊妈妈的召唤。羊妈妈还带她去了另一个世界,一个无与伦比的奇幻世界。
  记得那个时候,小贱贱怒火中烧,指着埃米大骂:你他妈个脑残,给我死远一点,老子再也不想看到你!
  刚想起了小贱贱,小贱贱的QQ头像便闪烁起来:是不是明天搬东西?
  早前托了小贱贱一件事情,说:家里的杂物太多,乱哄哄的。过不久,准婆婆就要来丽江了。这要是被他们看到的话,印象肯定不好。所以,要劳烦他和壮壮帮个忙,把我家里暂时用不着的东西搬去店里。腾出了足够的空间,家里也看着整洁一些。
  我:是的。先说一声谢谢喽,O(∩_∩)O哈哈~
  我:对了,埃米回来了,你知道不?
  小贱贱:别提了,我正在为这事烦着呢。
  我:烦什么?
  小贱贱:那个小脑残居然说喜欢我!
  我:……
  小贱贱:我都受不了她了!!!
  小贱贱:我的第一个孩子要没死的话,就跟她一个年纪啊!
  小贱贱:深深有种乱仑的感觉啊!!!
  小贱贱:我就从来没见过这么脑残的孩子啊!
  小贱贱:她肯定是观音菩萨派来折磨我的!
  小贱贱:还是她脑子的构造跟我们的不一样!火星来的吧,地球太危险了!
  我:她就在我身后
  小贱贱:……
  看小贱贱火速下线闪人,回过头,埃米果然是看见了,却又是甜美的笑着:“我就是喜欢他啊!”                    
作者有话要说:  

  ☆、五行相克

  把被子抱到一边,找了几个纸箱,又把衣柜里、抽屉里的东西一股脑地丢在床上。要用的抛到一边,闲置的收进箱子,再把零零碎碎现在用不着以后也不想用的东西丢到地板上。把所有的物件做重新的归类,不一会儿的功夫,便收拾出了满满的四大箱。
  又找了个大黑塑料袋,把地板上的那些垃圾扒拉进袋子里。
  正扒着,听见有人在敲门。
  “这么快?”刚拉开门,又重重地顺手摔上门:“等我五分钟!”
  门外站着的不是小贱贱也不是壮壮,而是萧萧。
  这着实让我慌了手脚:床上是堆积如山的衣服,地上是让人寸步难行的垃圾。如果来的是小贱贱和壮壮,那我肯定是不管不顾的,反正他俩见过我最糟糕的状态:蓬头垢面或者是口眼歪斜。但来人是萧萧,一个有些洁癖,总是把自己和房间收拾得有条不紊的男人。
  那丢在床上的衣服原本是要叠的,这会儿也管不了太多。我像是一台清理河道淤泥的挖掘机,张大了胳膊把衣服吞进怀里。转个身,又使劲地往衣柜里塞。
  扯了一个大塑料袋,反扣在手上,又撅着屁股趴在地板上,来回跑了两圈,就像街道上的清扫车一样迅速地把地上的大件垃圾全部拨拢进来。
  又以十万火急的速度扫了地。收拾停当,这才又开了门。
  门外的萧萧正用手指摁着一侧的鼻翼,指间隐约可见一丝嫣红的鲜血,更有三两滴染到了衣领。
  “天哪,不是,你怎么,你流鼻血啦?”我语无伦次地说着。
  萧萧皱紧了眉头,看了看指尖上的鲜血,又颇感无奈地摇了摇头:“还不是你刚刚关门撞的。”萧萧说着,又微微侧过头,目光停留在我身后的地方。
  一阵刺骨的寒风掠过,扭过头,竟还有一条破了洞的黑丝袜挂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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