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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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的婚礼-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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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还真是没注意,”萧萧肯定地说着:“之前叫南雁,就觉得自己是迁徙的候鸟,到哪里都只是个过客。嗯,是时候换一个网名了。”萧萧说着,又在一旁的长椅扶手上坐下:“妹子,给个意见。”
  “就叫萧萧啊,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说着,我又挎上包:“该干嘛干嘛去!”
  “又赶我走?”
  “我老公破天荒地约我骑车去文笔海,不赶你干嘛?叫你一块去吗?”
  大国已经在古城外等着了,见着他的时候,他正啃着路边的烤鸡腿,还是一手一个。
  “听说某人要减肥的?”
  “减肥也需要能量的!”大国一脸严肃地说着:“吃饱了才有力气减肥的!”
  大国骑来的是一辆双人自行车,古城周边随处都可以租到。跨上车,大国回头问道:“坐稳了吗?”
  “嗯,”我点头应着。再一低头,发现鞋带开了:“等一下。”
  这脚□□自行车,蹲下身,把鞋带系好。可再等抬起头,木然发现大国已经蹬出了老远。
  “哎,哎,哎!”追着自行车跑了老远,可大国竟是浑然不知,依旧是卖力地蹬着脚垫。看这番狼狈,在路边一蹲,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捶着地,哈哈大笑着。又引得路人纷纷侧目,露出一脸的诡异。
  笑了好半天,这才缓过气,又在路边的便利店里买了一根雪糕,依着行道树,托着手,悠然自得地吃着。
  也确实是过了好一会儿,大国这才气喘吁吁地蹬着自行车赶回来:“你这是大变活人呢!”
  一听这话,我又禁不住浑身打颤,大笑了起来:“其实,其实我是穿越了。”
  从市里出来,沿着西山游路朝文笔峰方向骑去。
  文笔峰是丽江坝子除雪山外的最高峰,形如笔山,因而人称“文笔山”。与之相对的便是笔山下的砚台,既是为众人所熟知的丽江古城——大研(砚)古镇。
  纳西族同白族相仿,对汉文化的崇尚都远甚于其他民族。那木府牌坊上的“天雨流芳”便是“读书去”的含义。而对山峰和城镇的命名也正好体现了这一点。
  文笔海便在文笔峰下。
  云南人没见过海,但凡是稍大点的水域都称之为“海”。反之,那个“五百里滇池奔来眼底”的滇池却称之为“池”。
  一侧是山,另一侧便是田地。
  看山间,零零散散坐落着几户民居,多是独门独户的大宅院。看照壁上的山水风景,看翻过墙头的红梅,看门框左右已经泛青的对联,那一份美好的传统依旧保留着。
  白墙青瓦间,种着几株硕大的胡杨树。看胡杨的枝干,得是两个人才能抱拢。又如昨日的银杏,那金黄的树叶也依旧是绚烂夺目的。
  看田地,地里的农作物早已被收割殆尽,露出一陇一陇肥沃的黑土,又夹杂着少许干枯的玉米叶子。
  不远处,又是一条枯黄的芦苇带。那灰白色的芦花正在风中起舞,又带了春的希望,洋洋洒洒地从我们眼前飘过。
  也只有路基下的野燕麦依旧绿着,更是发了水灵灵的嫩叶,贪婪地捕食着和煦的阳光。
  丽江的冬天总会是暖洋洋的,阳光和煦,暖风和煦。再没有比丽江更舒服的夏天,任长城内外都在缅怀“热死了”的时候,丽江却是吃着西瓜烤着火炉;再没有比丽江更舒服的冬天,任大江南北都在悼念“冷死了”的时候,丽江却是吃着冰棒晒着太阳。
  抬头看天,竟是如此纯粹,纯粹地便连云朵都没了踪迹。湖蓝、湛蓝、蓝得发紫,任何与蓝色相关的词汇都无法准确表述眼前的这片蓝天。那一种纯粹,那一种心旷神怡。
  大国在一旁打着水漂。
  铺一层披肩,斜斜地躺在堤坝上,看芦苇映在湖水里,看雪山映在湖水里,看湖水映在蓝天里。                    
作者有话要说:  

  ☆、救命之恩

  大国提出说要请我的那帮兄弟吃顿饭,以此感谢他们对我的救命之恩。
  呆若木鸡,就像他从不带我参加他的朋友聚会一样,他也从不参与我的朋友聚会:不认识,谈不拢,最简单的理由。
  但提及“救命之恩”,这一顿饭,大国已经拖了太久太久。
  因为植树会场上的一鸣惊人,很快,我便被论坛上的网友所熟知。但即便如此,我却依旧是个潜水打酱油的。诸如小贱贱和壮壮,诸如荷花和阿慧,也依旧没有现实中的接触。更提不上交心。
  也直到四月的某一天,在我没完没了地吃下两斤草莓之后——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凌晨1点,还不及睡,就只是躺在床上、抱着台笔记本看人聊天。突然觉得体虚泛力,再是觉得恶心胸闷。这样的感觉来的太突然,甚至是找不出一个突变的过程。我在论坛的QQ群里提了一句:我好像农药中毒了。
  刚按了回车键,整个人竟是瞬间垮塌。
  意识还在,但从脚心开始,慢慢地,一种麻痹的感觉蔓延全身。整个人像是被灌了铅,或是被牢牢地钉在了木板上,四肢发麻、僵硬、动弹不得。连同脸上的皮肤也是麻酥酥的,口眼歪斜,竟连喊救命的力气都没有。
  万幸,壮壮打来了电话;万幸,手机就在枕边。
  但我却是什么都动不了。
  电话在刺啦刺啦地响着,他们还在打,他们应该是预感到了我的危险。
  静下心,模仿《杀死比尔》中的新娘,用最后的一丝意念告诉自己:深呼吸,手指头动起来,深呼吸,手指头动起来,深呼吸。
  如此反复。没曾想,这竟是真实有效的。
  几乎是一毫米一毫米地挪着,这短短的二十公分距离,竟像是走过了万里长征一般。万幸,他们还在坚持,电话依旧在一遍又一遍地响着。
  接通了电话,含糊不清地告诉他们:“我日……真中毒了……快救我……要女的……我L睡……”
  “我操,你他妈的终于接电话了!你他妈的赶紧告诉我你他妈的住在哪里!”电话那头的壮壮火急火燎地说着。
  说了地址,这又迷迷糊糊的强调说:“要女的……我L睡……我什么都没穿……”
  “我去你娘的!你他妈是要脸还是要命!”
  话是这样说,可就在他们踹开我房门的那一刻,竟还真的跟来了两个女人:荷花和阿慧。
  两个人也是刚从酒吧里喝了酒出来,被小贱贱跟壮壮给顺道拽上车的。小贱贱说:他能理解我的顾虑。也便是那一次的经历,让他更深刻地认识了我:看似放荡不羁,但那一条底线是任谁都无法撼动的。
  两个女人替我穿了衣服,又由小贱贱和壮壮扛着我上了车,风风火火地赶去医院。
  一伙人也是整整一夜不曾合眼,忙前跑后地照顾着命悬一线的我。
  也因为是这样的照顾,任他们有再多的毛病,再多的缺陷,于我而言,他们永远都是高大全的。
  一道吃饭的除了上述的四个人外还有高山。拍婚纱照的那次,大国和高山有过一段接触。尽管这样的接触留给高山最深刻的印象莫过于大国那张恒久不变的苦瓜脸:“你老公,呵呵。”
  吃饭间,又聊起我们的第一次见面。
  “哇,你都不知道芙蓉上台的时候,有多少个男人跑来跟我要她的电话号码!”壮壮兴奋地说着:“关键是我都没有哎!后面还是老莫脸皮子厚。”
  小贱贱:“谁说我脸皮厚,人家是小正太,会害羞的。那,是阿慧跟芙蓉要的电话号码。”
  “嗯嗯,”阿慧点头说着:“我还以为这些人都是想要我的电话号码呢,害我白高兴一场。”
  “你都不知道你多幸运的,能娶到芙蓉这样的女孩。”高山也跟着一道吹捧着:“又漂亮又聪明,还那么善良。你要不珍惜的话,那就白瞎了。”
  “就是!尤其是在那些男人知道芙蓉有男朋友的时候,哇,就听到噼噼啪啪地,那些颗心脏啊,全碎了!”荷花也夸张地用手势模仿着。
  “得了得了,知道你们这种瞎吹是为了让大国珍惜我,但要再这种吹的话,以后大国就不让我出门了,”我说着,又顿了顿:“或者是像阿拉伯的女人一样,用一块黑布从头到脚地蒙着,就露一双眼睛出来。”
  “有这么夸张吗?”大国喊着冤:“我没这么小肚鸡肠吧?”
  我:“这不叫小肚鸡肠,这叫占有欲强!”
  阿慧:“这至少说明大国他在乎你呢,是真的在乎呢!”
  荷花:“这得是多深刻的爱啊!”
  小贱贱:“真爱,没得说的!”
  “哇,”我张大了嘴,露出惊讶的神色,又跟着顶了顶大国的胳膊肘:“那那那,你看你看,这一帮人都在说:你应该珍惜我,我应该珍惜你。你这下子放心了吧?”
  大国呵呵地乐着,一脸的憨厚:“放心啊,有什么不放心的。要不是有你们帮着,我可能都没机会见我老婆最后一面了。”说着,大国又倒了满满一杯酒,敬向众人。
  等大国仰着脖子喝了酒,这又问道:“那如果你真放心的话,就让我去西藏呗?”
  大国:“去西藏干嘛?”
  “我们过了年去西藏玩啊,”荷花抢先说着:“阿慧也去的。”
  阿慧使劲地点着头:“是的是的,还有几个小伙子,他们会保护好我们的。”
  “呃,”大国迟疑了片刻,又说道:“不用了吧,等我这边学了车,有空的时候我们开车去。”
  “等你有空那是猴年马月啊,”我说着,又深叹了一口气,絮絮叨叨地抱怨起来:“在丽江都呆了这些年了,就你昨天跟我一块去了趟文笔海。还说去西藏呢,连香格里拉这么近的地方都没让我去过。”
  “去什么西藏啊,”小贱贱岔了话题:“要我去的话,就去越南。”
  高山:“去越南?”
  “去买越南新娘啊,”小贱贱说着:“又漂亮又贤惠,价格还便宜!”
  壮壮:“我比较喜欢朝鲜的。”
  大国:“朝鲜的也可以,还比越南的白点。”
  小贱贱:“恩恩,我听一个朋友说,去越南四五千就可以买一个不错的。如果是处女的话,也就要万把块钱。”
  高山:“有没有团购价?”
  小贱贱:“还可以有批发价。”
  壮壮:“那必须得算我一个,大国,你呢?”
  大国:“算啊,这么便宜!”
  “要不多买几个吧,”我也说着:“要凑上一桌麻将才行。”
  荷花:“哇,你是不是女人,居然还同意老公买小的。”
  “开玩笑的,开玩笑的”大国赶忙解释着。
  “开什么玩笑啊,我说认真的!他老说:找个小的,找个小的;那就找呗。我告诉你哦,我是个女人,而且,我是个很传统的女人。男人要想找小三,那就找呗。最好是越南朝鲜的。找到了带回家。自己不想干那啥的时候,就让小三去陪床。那些擦擦洗洗的家务事都交给小三。没事的时候,给我捏个脚垂个腿什么的。家里还得多备些绣花针、狼牙棒什么的。心情不好的时候,还能拿来当出气筒,可以又打又掐。谁叫我是正室呢,这些事啊,都该是正室的权利和义务。看吧,我就是这么一个传统的女人。”
  “老婆,你还是放过她吧,”搁了筷子,大国伏在我的肩膀上哭笑着说道:“太狠了你。”
  回到家,端了一盆热水两个人一起泡着脚。他把脚板盖在我的脚板上,又轻轻地揉搓着。或许等我们白发苍苍的那一天,也依旧是这样泡着脚,也依旧是这样相互之间用脚丫搓着脚丫,那便是最浪漫的事,最幸福的事。
  擦了脚,大国又努力地抬起大腿:“老婆,帮忙剪个脚趾甲呗。”
  “自己不会剪啊?”
  “肚子太大,弯不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生活没有如果

  大国又走了,这一走又不知道是多少天。
  习惯了聚少离多的日子,更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
  叶子也要走了。三个月前,这个可爱的叛逆女孩从家里都偷跑着出来。叶子告诉我说:从小到大,她的大事小事都是父母安排好的。吃什么样的东西,穿什么样的衣服,讲什么样的话,做什么样的事情,上什么样的高中,上什么样的大学,甚至是不等毕业,都已经为她预定好了工作岗位。
  她借口学校安排了外地的实习单位,这又偷跑着来到丽江。
  第一次挣脱了父母的约束,没规没据、肆无忌惮地在丽江疯闹了三个月,直到前不久的某一天,父母们老师那得知:学校的实习根本就还没开始。
  “我爸都威胁我,说再不回去的就要报警了,”叶子嘟着嘴,委屈地说着:“唉,学校那边都没说什么呢。看把那老头子急的。”
  “下药下得太猛,”荷花说着:“以后你要离家出走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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