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道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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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道轮回-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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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称之为黑森林;而黑森林之外的地方被划做人类的活动地,在这边区域进行着生产生活。

    人类就一直延续着这个传统,野兽们也在长久的生长中,潜意识的也养成了这类习惯,不轻易离开黑森林,当然凡事没有绝对,有时候人类为了采到更好更多的药草,或者为了有更好的打猎收获,也会铤而走险去黑森林寻找资源,但是几乎很难全身而退,毕竟那是凶兽们的地盘,人类尚且如此,兽类没有人类的这般智慧,不懂得避开危险,就更不会完全遵守这没有规定的规定了,所以偶尔也会有猛兽窜到人类的活动地来,不过由于猎户们的存在,几乎讨不到好,甚至丢掉xìng命。就这样双方维持着一种动态的平衡,山民们虽然rì子过得辛苦,但也算衣食无忧。

    明轩没有去过黑森林,最多也就去过几次它的边缘地带,还是因为采药没有什么收成,才铤而走险的;即便如此,在感受着从黑森林的散发的yīn森之气以及那隐隐约约传来的凶兽的叫声时,不禁的让明轩毛骨悚然,打心底的发冷。

    随着突破到了武者,能力大幅度的飞升后,采药就变得简单了,明轩就再也没有去过黑森林的边沿了,算来都有两年多了,后来进入森林历练,到现在能得心应手的穿梭于森林之中,明轩也没有再涉足过,那个地方的恐惧已经深深烙印在明轩的脑海中了,。

    森林中也有凶兽,明轩也碰到过,虽然也很危险,但是不足惧,明轩保命还是没有问题,但是据说现在林子里的那些凶兽都是在黑森林镇中被淘汰出来的,要不就是搏斗失败了,要不就是失去了自己的地盘,不得已才流落到黑森林之外的,可想而知黑森林中的凶兽是多么的强大,这还不是重点,主要还是数量,那你的凶兽可是数不胜数的,明轩可不认为自己能够全身而退。

    “爷爷……你是认真的吗?……”明轩声音微微颤抖着,咽了咽口水,不安的说到。

    “你认为我在开玩笑吗?我会开玩笑吗?!”爷爷对明轩的这种态度很不满。

    “可……可是……爷爷,我……我觉得自己还不够强大,先不去黑森林成不成?”明轩不敢再沿着之前的说下去,不过却并不能彻底排除内心的恐惧。

    “修炼者在修炼的道路上往往会订立一些远大的目标和赶超的对象,或是自己的师长,或是声名远播的侠之大者,或是一方巨擎,用以作为自己的假想敌来激发自己的斗志,刺激自己加倍的努力,其实人最大的对手并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只有不断地超越自己,战胜自己,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功,就拿你来说,一年前让你进森林历练,你不是也是惴惴不安吗,你当时能能想象今天你的样子吗,为什么这次却这么彻底的畏首畏尾了?”爷爷对于明轩的这种妄自菲薄有点生气了。

    “以前是这样的没胆……但是……但是这次是黑森林啊……”明轩承认爷爷说得有道理,不过这次历练的可是黑森林啊,在这火云山可是最恐怖的地方,不由得他不感到害怕。

    “没有什么可是不可是的!无法战胜自己,战胜心中的恐惧,你就无法取得更大的进步,突破极限,因为你已经无法直视自己,没有了一往无前的勇气,再这样的畏畏缩缩,你还不如不要修炼了!现在停下来还来得及!”爷爷说完直接甩袖而去,看来是十分生气了。

    明轩没有去过黑森林,但不代表别人也没去过,恰恰相反,去的人其实还不少,当药草匮乏或野兽稀缺的时候,当人们的生活窘迫的时候,就会有人铤而走险到黑森林中去以期有好的收获,可是十个采药人进去,有四个能活着出来的就很不错了;猎户们因为是集体行动,伤亡会少一点,但是伤亡也是免不了的,而且都是一些经验丰富的人们,懂得如何规避危险,但是还是免不了在黑森林中失手,明轩亲眼见过的都不在少数,上次一个十二个猎户组成队进入黑森林,不到一天的功夫,出来的时候就只有八个人了,而且没有一个是不带伤的,其中还残了两个,除了牛村的张大哥在野兽口中抢回了半个身子的尸骨,其他的人连尸骨都没有留下,明轩至今也无法忘记那血淋淋的场面,无法忘记他们亲人那呼天抢地,痛彻心扉的哭声。

    明轩有点迷茫了,自己最初选择这条道路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想能向李大哥那般可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行侠仗义,而且可以去看看外面那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可以拥有高强的本领。可是到目前来说自己出了艰苦的修炼就是艰苦的修炼,虽说自己也真切感受到了自己提高的快乐,但是却是付出了成倍的汗水和心血。

    特别是近一年,不仅仅是汗水的洗礼,更是经历着生死的考验,有好几次明轩都伸手重伤,休养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复原过来,铁剑也已经卷刃了好几柄,废掉的铁剑那浓烈的血腥味让明轩很不是滋味,虽说只是一些山中的野兽,而且很多都是血腥的侩子手,但是毕竟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明轩突然很怀念以前的生活,那段没有开始修炼时的生活,虽然清苦,但是却是无忧无虑,快快乐乐的,戏耍在山林之中,感受着鸟语花香,而不像现在般一进树林便神情专注,小心翼翼不放过任何的一举一动,满带杀机的行走着。

    何况这次还要去黑森林,对于明轩来说,那几乎是一个有死无生的地方。

    这一切究竟是不是自己想要的呢?

    明轩不怕苦,其实他也早已不知苦是什么滋味,他也不怕累,因为他不知道什么叫累,这已经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每天的时间都是排的满满的,没有那么多时间让他去思考修炼以外的事情,而这一次明轩确实需要彻底的反思一下。

    天上的繁星点点,很是美丽,看得明轩都痴了,他已经很久没有注意过这些了,以前一上床就呼呼大睡了,从没有像现在这般倚着窗,吹着暖风,静静的享受这一切。

    突然明轩看到了一个窗外不远处有一个身影,是爷爷,原来爷爷也没睡,明轩轻轻的走到了爷爷身旁,依着爷爷做了下来,却没有说话。

    “是不是觉得爷爷对你很严厉,很不好?”爷爷打破了这份恬静。

    “不是的!爷爷,我都知道你是为我好的,是我自己的问题。”明轩赶紧辩解着。

    “那你自己有什么想法呢?”爷爷很平静,不像是在教导明轩,更不是训斥,反而像是在与朋友般在交谈。

    明轩有点意外,不过也将心中的所思所想都说了出来,对于爷爷,明轩向来不会隐瞒自己的什么想法。

    “你很不错,真的很不错,很多人在修炼的过程中,都会带着一种狂热,过分去追求极致,强大自身,往往就会迷失本xìng,虽然你现在经历的还少,受到的诱惑也不多,但是能对自己进行反省就很好。”爷爷出人意料的夸奖起明轩,反而让明轩有点不知所措。

    “其实在内心中,爷爷也不是很想让你修道,因为这是一条不归路,其实只要一辈子过得快快乐乐的,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懂得越多,烦恼就会越多,简单未免不是一种快乐,谁说出世必先得入世,一生就生活在世外,虽然单调,但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快乐。”爷爷的话让明轩一头雾水,不过似乎也并不是完全对明轩说的,更像是对自己说的。

    “小轩,不管你的决定是什么,爷爷都是支持你的,记住,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什么事情都要依着自己本心去做,即使错了、失败了也不要后悔。”爷爷说完就进屋了,留下一个苍老的身影。

    “爷爷……”看着爷爷离去的背影,明轩的视野渐渐的模糊起来。



………【第十四卷 思考】………

    因为还没有想清楚,明轩已经几天没有修炼了,时间一空下来,明轩反而有点不知所措了,当一件事情成为了一种习惯,突然被打破,任谁也没办法立马适应过来,明轩也没有呆在家里,来到森林中,随便找了一个寂静的地方,爬到一颗大树丫子上躺着,感受着透过树叶漫shè过来的点点阳光,以及那伴着阵阵花香的徐徐清风。说不出的自在与爽快。

    每天能过着这样的生活其实也挺不错的,这几天明轩也想了很多很多,心中还是犹豫着,拿不定主意。

    如果放弃学武修道,就在这火云山中采药为生,那么每天就可以采采药,打打猎,吹吹风什么的,说不出的自在和写意,但是这样明轩会觉得缺了点什么,没有了那种说书先生口中那种行侠仗义的豪迈,失去了见识外面大千世界的机会。少年都是热血,明轩也心有不甘。

    如果选择继续修炼,可以满足自己成为自己一个强者的心,但迎接自己的不仅仅是每天刻苦的修炼,还时刻面临着生死的挑战,也许说不定自己一进黑森林就一切都玩完了,什么行侠仗义,什么英雄侠士都变成了空谈。

    “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xìng,曾益其所不能。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明轩想了想,越想就越头痛。

    明轩躺的这颗树有着至少有着百年的历史了,生出来的树丫也是异常的粗壮,完全可以当床了,明轩轻轻的抚摸着粗糙的树皮,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来,以前他问刘伯为什么山上的树比山下的树长得高大,刘伯说那是因为山上树多,而且茂密,所以每棵树得到的阳光就不会很多,为了更好的存活,只有拼命的向上长,希望能得到更多得阳光,而山下的树很少,随时可以获得大量的阳光了,就不需要奋力向上长了;所以山上的树比山下的要高!

    明轩突然觉得这句话用在自己身上也很是贴切,如果自己一直待在火云山,简单的做一个采药人,那么的自己也就会和火云山的其他人一样,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山民,如果自己待在这个森林里,与小鸡小兔打交道,那么自己的本领也就限于此了,可是如果我去黑森林呢?也许危险会有很多,但是如果我坚持下来,那我岂不是拥有至少可以与虎豹这些凶兽匹敌的本领吗?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原来就是这个道理。

    明轩有点明白爷爷的意思了,一个人长久待在一个固定的环境中,特别没有压力相对安逸时,就会变得懈怠,变得懒散,那么自然就会缺乏上进的决心与信心,甚至会沉沦,如同那山下长不高的树一般,就止于此了,只有不断地拼搏,不断地抗争才能寻求到更强的突破。

    明轩总算有点头绪了,心中稍定,可也不能立马拿定注意,决定去镇上走走,将刚刚捕获的两只山鸡拿到镇上去卖掉。

    “呦!这不是明轩小友吗?好久不见,有什么好药草没啊,放心!这次我一定给你最好的价格,买药我也给你最优惠的价格,怎么样?”说巧不巧,明轩一下山就在山口碰到了药堂的掌柜。

    火云山产的多是一些常见的药草,根本卖不起价,远不如打猎来得利润高,所以只从明轩开始捕猎后,就很少卖药草了,采的药草也都是爷爷泡澡用得上的,只是偶尔有点药草缺少,才会到药堂买点,与掌柜的打交道并不多。但并不会阻碍掌柜的那满脸的热情,生意人这点本领还是有的。

    可是明轩知道,这掌柜的打心底就瞧不起他们这些采药人,何况掌柜的还坑过明轩,所以明轩十分的厌恶他,稍稍点点头示意一下便目无表情的走过去了。

    “什么玩意,死穷崽!”掌柜的轻蔑的看了一眼明轩离去的背影,重重的吐了一口唾沫。

    其实以明轩的耳力要听到掌柜的这些话语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不过他懒得和他计较,心中一想可能得和这种人打上一辈子的交道,明轩就觉得痛苦。

    在镇上明轩没有什么朋友,或者说明轩根本就没有朋友,因为他很早就承担起家里的重担,为了生计忙碌着,和同龄的小孩根本就玩不到一起去,认识的也就是在山中采药和打猎的那些叔叔伯伯们,都比他大得多,是不可能成为朋友的。

    因为打猎的人较多,野味也就不少,于是镇上也有了专门收购野味的店铺,价格公道,所以猎户们直接将野味送到店铺就行了,省得自己去叫卖,很快明轩就处理好了,掂了掂手里重了不少的的钱袋,满意的出了店铺。

    反正左右无事,明轩就在集镇上逛了起来,火云镇不大,但是周围的十几个村落就这么一个集镇,人气还是挺旺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吃的喝的玩的用的样样都有,各种吆喝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不过明轩虽在闹市中,但是却有着难以言语的孤独感,显得与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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