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庸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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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庸风雅- 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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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没看见韩公子告辞时公主的脸色……”

    “是不是她们家的人都喜欢痴心妄想……”

    “我要是能同两位公子同行,便是让我折寿也甘愿……”

    ……

    果然八卦是无处不在啊,这里的女孩子们还真是奔放,不过这也只能怪男色误人啊。

    午休时,沈欢找到正与安夏禾和宋晓婕在一起的陆珧。

    三位美人在一起是在是养眼,沈欢偷偷在心理流口水,表面一脸正经。

    三人见到沈欢也是一愣。天气渐热,爱美的女孩子们早已换下了春衫,唯有沈欢还是一身棉衣。但是她太瘦了,就算是穿上冬衣。也显得单薄异常。

    陆珧小时候见过沈欢,那时候沈欢长得非常漂亮可爱,现在这种模样让她心生怜惜,她对沈欢没有什么特别感情,只是看不惯沈延仗势欺人。

    沈欢略低头,递上手中拿的东西:“那天多谢陆姑娘仗义执言,一点小心意,希望陆姑娘不要嫌弃。”

    陆珧心中讶然。然后接过东西,展颜笑道:“你太客气了,是沈延那混蛋太过分。”

    陆珧笑起来十分炫目,明艳中带着娇俏,十分迷人。

    “只是一点小心意。”沈欢说道,然后觉得没什么可说的便告辞了:“那就不打扰三位了。”

    沈欢送过东西就离开,回去找苏碧儿了。

    没想到下午上课之前,陆珧走到沈欢面前笑道:“我很你喜欢你送的东西,多谢了。”

    沈欢反应了会儿,才在众目睽睽之下答道:“你喜欢就好。”

    陆珧当众表现出对她的友好。这下众人炸锅了,私下里纷纷讨论沈欢在讨好抱大腿。

    沈欢还真没想过在女学里抱大腿,安安静静是她的心愿。送陆珧东西是真心表示感谢,不过既然陆珧有意照顾,也没什么不好。

    她送给陆珧的不是什么他别的东西,是她前一段时间制作的台历,比较新巧实用,至于沈重那里,已经委托邓先生送过去了一批东西。

    放学的时候,沈婂卿走到她面前,十分瞧不起她的样子:“真是狗腿!”

    沈欢无辜的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有时候还真是多做多错,她的一举一动被别人解读出来都要变味儿。

    好在这些女学生都比较好面子。没有谁会跟沈欢过不去,更何况陆珧表示了对她的照顾。

    随着学习的深入。课业也越发繁重了,没想到这里的先生还真是认真,每次都要布置作业,第二天还要在课堂上讲评,礼仪课声乐课还要在众人面前演示,世家贵女们谁肯在众人面前丢人,全都卯足的劲儿学习,那股认真劲儿堪比高三毕业班。

    沈欢本来就够引人注目的了,自然不想更引人注目,每次都是中后等,既不会太靠前,也不会太靠后。可惜,总有那么几个人在学习上没什么天赋,每次都掉车尾,沈婂卿就是其中之一,沈欢注意到每次她看向沈欢的目光都是各种不忿,于是思考着要不要做几回倒数第一……不过她生气的样子还真是可爱。

    临近三月,长安越发热闹了。

    今年是大比之年,全国各地的有资格的学子们纷纷赶来参加会试,同时进行的还有武举会试。

    夏朝承袭唐制,有科举和武举,用以为国家招揽人才,只是将时间由二月改到了三月。

    在科举这方面,世家们占据着绝对优势,无论是学文还是习武都是要经济基础的,普通人家很难负担得起,小富之家哪怕能负担得起在底蕴上也要差很多,而最有钱的商贾子弟是没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的。

    近些年,不少寒门子弟凭借科举在朝堂上争得一席之地,渐成气候,但是与世家相比还是差了不少。

    由于紧邻着太学和国子学,沈欢每次在路上都能感受到浓郁的学习氛围,常有在路边论辩的学子,吟诗赋论侃侃而谈的更是不在少数,整个城市都沉浸在一种发酵中人文气息中,女学生们也没闲着,时时关注着有关春闱的一举一动。

    因为韩修竹宋祁熙等不少有名的公子都要参加今年的大比,哪个少女不怀春,那个少男不钟情,尤其在这春暖花开的时节,就连空气中都嗅得出那股萌动的气息。(未完待续)
第二十一章 时事
    沈欢和苏碧儿在一起吃饭,总觉得她有些心不在焉。

    “你怎么了?”

    “啊,没事儿啊。”苏碧儿笑着摇头。

    沈欢叹息道:“你没事儿我可有事儿,唉,秦大哥要备战春闱,这段时间不会来找我了,我好郁闷呢。”

    苏碧儿像是被说中了心事,有些心虚的提了些头然后才道:“毕竟春闱是大事儿,你也不用着急;统共也不过半月。”

    沈欢观察到苏碧儿的反映,心中了然,真是万万没想到啊。这段时间与秦家兄弟来往多了,苏碧儿与他们也渐渐熟悉起来,因为秦翊也学过医,所以两人常常相谈甚欢,到底还是青春少女,这么快就有了心思。

    不过沈欢不再逗她了,真要是恼羞成怒就不好了。

    “晚上清音阁有出戏,据说阁主颜哲玉要亲自上场,有没有兴趣。”

    苏碧儿咬唇:“怕是我母亲不会同意。”

    “看来你无福消受了。”沈欢惋惜道。

    大夏朝经过几年的修养生息,虽然还有些天灾战争,但整体上已经安定繁荣了,尤其是商业发展迅速,长安等一些大城市已经取消了宵禁,虽然大部分地方还是有宵禁的。

    下了学,沈欢一行直奔长安最大的夜市——朝华街。此时天色还未全黑,但街上行人摊贩已经陆陆续续多起来,见时间还早,沈欢就带着钟灵钟秀开始逛起街来。

    说来,她来到这里四年了,竟然没有上过几次街,买东西也就只有当时在苏州的那一次,所以此时心情非常好。

    朝华街上有几家比较有名的书画店和文房铺子,沈欢转悠了许久。艺术没办法闭门造车。被掳到南诏三年时间里,沈欢有将近一半时间没有接触字画,另一半时间全都用来练习基本功。自来到长安后。就开始着手整理学习青染衣留下的那些字画,可对沈欢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如今是她大幅度升华提炼自己的阶段。大量接触字画是十分必要的,而她本身眼界就比较开阔,眼光也高,能看得上的字画着实不多,看上的全都是价值连城买不起的,弄得心里痒痒的。

    于是便带着钟灵钟秀出来逛夜市,此时夜色降临,朝华街灯光升起。摊贩相连,十分热闹,空气中都透露着一种盛世的繁华慵懒,虽然街上的人见到沈欢都忍不住偷偷打量,然后与周围人切切私语,但这根本不影响沈欢的兴致,她流连在小吃摊手工艺小摊,乐不思蜀,不过时间不多,只能忍痛赶往硕人阁和赵玥相会了。

    夜市中最繁华的地方是一个丁字路口。也就是朝华街与朝轩街的交叉口,那里有四家享有盛名的店铺,分别是新生的硕人阁。百年老店六味居,天下宝物无所不有的珍宝阁和以朝华街命名的天下第一楼——朝华楼。

    硕人阁的店面非常显眼,风格独特,是沈欢设计的风格。看的出来生意很好,虽是晚上客人也络绎不绝,统一着装的清丽女孩儿在门外招待客人,看到沈欢,一位名叫雀儿的女孩儿带着沈欢直接来到了后门,赵玥已经在那里等她了。

    “这是做什么。神神秘秘的。”沈欢见到赵玥忍不住调侃道。

    “前门太堵了,从这里快一些。”

    沈欢点头道:“看完戏什么时候能结束。我可不能回去太晚,要不然冯嬷嬷会担心的。”

    “你放心好了。戍时一刻就能结束。”

    赵玥说着,两人已经上了马车,钟灵钟秀跟着赵玥身边的佳林坐在后一辆车上。

    赵玥在车上喝了杯差,拽过快把头伸到外面去的沈欢道:“你可知道前天沈延出事儿,被扣在大理寺了。”

    “出事儿?”沈欢惊讶,“什么事儿竟然被扣在了大理寺?”

    说起消息,沈欢真是不够灵通,先不说郡主府低调与外来往少,就是在女学,沈欢也听不到多少消息,谁让她人缘不好,没人愿意和她来往,而唯一比较熟悉的苏碧儿也是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主儿。所以长安发生什么事情,沈欢都是后知后觉的。

    “那日他在街上纵马,遇到一个醉鬼不小心冲撞了他,可能那日他心情恶劣,便不管不顾当街教训起来,之后扔下伤痕累累的醉鬼就走了,好心人将醉鬼抬去医治,却因伤势太重,没有救过来就去世了。”

    沈欢吃惊:“竟然将人打死了?我看他虽然嚣张,人比较小心眼儿,但也不是个狠毒的人啊,怎么会这样?”

    “他为对付你放狗行凶,还不够狠毒吗!”赵玥反问。

    “他不过是想戏弄我,看我出丑,以报当日被我羞辱之仇,那只狗被训练的并不咬人。”这是沈欢后来才得知的。

    赵玥一副拿你没办法的表情:“你倒是豁达,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他这次可是倒霉了。”

    “毕竟人命关天,就算是皇子王孙,也不能逍遥法外。”沈欢点头。

    “你以为只有他倒霉,关键是他爹——恭亲王,恭亲王前些日子刚接了犒军燕北军的差事,这下可砸了,不但丢了差事,还太后训斥教子无妨,回家闭门思过去了。”

    赵玥喝口茶继续道:“犒劳军队可是风光的差事,尤其是这次,自新年以来,燕北军打了几场漂亮的胜仗,这可是皇上登任以来的最大的胜利。而燕北军作为大夏最精锐的边防军,其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所以皇上非常重视此次犒军,特意让他最亲近的弟弟恭亲王代替他前去边关犒劳军队……”

    沈欢认真听着赵玥为她分析此次犒军,虽然不明白赵玥为什么要说这些,但她身份复杂偏政治还不敏感,为了让赵玥少操些心,自己还是要用心的,边听边想,沈欢又点儿意识到重点了:“如今恭亲王去不成了,谁会顶替他?”

    赵玥有些欣慰道:“朝堂上正争论不下呢,不过呼声最高的有两个人,一个是中书令安彦楮安大人,另一个是定国公陆睿。”

    “为什么是他们两个?”

    “安大人虽是寒门出身,但他才智过人,少年时就已闻名,这么多年来兢兢业业,政绩斐然,尤其是西域政策,为大夏的安定做出了多少贡献,就更不用说了,最重要的是他简在帝心。”

    “至于定国公陆睿,世家出身,家世显赫,少年探花郎,惊艳才绝,虽然在功绩上差安彦楮一节,但是声望却不比他差,两人差不多起鼓相当,不过……”赵玥说着语气一转,向沈欢问道:“你可知陆家为何能分封两公吗?”

    “功勋显赫呗。”沈欢答道。

    “岂止是显赫,大夏朝的半壁江山都是陆家打下来的!”

    原来,当年先帝家世没落,少年时便前往边关,想要建功立业,并发誓不立功业不娶妻。后来机缘巧合在二十五岁的时候遇到了年方十三的陆家姑娘,也就是当今太后,一见倾心,于是努力求娶。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当年太后的父亲非常欣赏先帝,不在乎身世差别,便把爱女嫁给了先帝。

    时值天下大乱,烽烟四起,先帝保卫边疆立下了威望,野心也膨胀起来,想要角逐天下。

    先帝不管是保卫边疆还是争夺天下,陆家都在背后一直鼎力相助,先帝登顶时不过三十七岁,短短的九年时间就赢得了天下,陆家可是为此立下了汗马功劳。

    所以先帝与陆家的关系十分亲密,大夏朝初立时,先帝分封陆太后的哥哥陆帧为世袭罔替的定国公,而且保留了陆家的军权,后来委以还不是平国公的陆逊重任,让他建立的显赫功绩,被加封为平国公。

    当年国家初定,人心不稳,连百姓还没有从李唐王朝走出来,先帝虽赢得了大致上的胜局,可李唐王朝的势力还是很大,叛乱此起彼伏,甚至边疆也不安定。

    那些归附的世家也还没有全心全意辅佐先帝,在一旁冷眼旁观,先帝手底下的能臣悍将虽不少,但却没有一个能主持大局的。还是当年才十六岁的陆逊出头,先后征战,用尽各种办法,几年时间平定了国内乱局,大夏朝的统治才稳定下来。

    后来陆逊被派到燕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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