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之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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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狂徒-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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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愚乔



第一章丛林求生

看着周围永远都是一个样子的参天巨树,秦霄终于忍不住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屁股下面是厚厚的枯枝落叶,软绵绵的倒也舒服,不过两只脚感觉像灌了铅一样沉重,只是动一动脚趾头,都感觉疼痛无比。

“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啊?我已经受够了!”秦霄揉着腿,一阵龇牙咧嘴的骂道,在这个抬头不见天日,低头不见大地的丛林中已经徒步晃荡了三四天的时间了,却完全没有一点走到尽头的感觉。

目所能及之处,完全是郁郁葱葱的青绿色,秦霄感觉自己要快患上色盲了。

“我草!”思前想后了半天,秦霄突然扯着嗓子一声大骂。除了惊起了一堆飞鸟之外,再也没有了什么其他反应。

不过秦霄却立马闭上了嘴,现在只要一看到会动的东西,都可以让秦霄心惊胆战好半天。这短短三四天时间,秦霄遇见了许多在小说中才会出现的古怪事物。

最多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动物,会喷水的兔子,会吐火的猪……每次遇见,差点都没要了秦霄的小命。

“我不是正在黄浦江边上潇洒的吹着风喝酒吗?怎么一醒来就到了这种鬼地方?”秦霄胆颤心惊的环视着周围幽深的丛林,深怕哪里再冒出一只什么古怪的动物。

脑海中也渐渐的在回忆那天自己喝的迷迷糊糊之后的事。秦霄今天十八岁,刚刚成年,正是青春洋溢的大好时候。不过秦霄却和很多的同龄人都不一样。

在秦霄十六岁的时候,父母就因为车祸双双身亡,唯一的一个爷爷也因为这次灾难的打击,在病床上躺了一个多月之后撒手而去。所幸当时秦霄也算是懂事了,靠着双亲留下来的一点小钱勉强的维持着生活。

那天在会到黄浦江边上去喝酒,也是因为去外面找工作结果碰壁了,有点憋闷。这是秦霄自从失去亲人之后养成的一个习惯,每次碰见什么郁闷的事,都会到江边上的一个僻静地方,喝上几瓶劣质的红星二锅头,好好的睡上一觉,然后第二天醒来拍拍屁股走人。

不过这次喝个二锅头的后果好像太严重了,一觉醒来竟然到了这片没有尽头的鬼丛林,简直没把秦霄吓个半死。

“不对!”秦霄突然低低的说了一声,脑中突然想起了当时半醒半醉的时候,突然天色大变,天空中还出现过一团雷云。

之所以还记得到这一幕,都是因为那团雷云相当的怪异,最后要快睡着的时候,仿佛还有一道几十丈粗细的雷电对着自己劈来。

“我该不会是被雷劈了吧?要是被那种程度的雷劈到,那我也早就该化成飞灰了才对啊!”

再联想到自己这几天遇见的古怪事物,秦霄脑中突然涌起一个不切实际的想法,难不成自己是穿越了?

穿越这种事情,秦霄以前也在一些小说中看到过,但是秦霄向来都是嗤之以鼻的,哪有那么多离奇的事?

“我肯定是在做梦,睡一觉应该就好了!”秦霄也算得上是乐观派的典型代表人物,竟然真就倒在地上沉沉的睡去。

在这片丛林中晃荡了三四天,遇上的那些古怪的动物,没有一次不让秦霄吃尽苦头,现在身上都还有许多的伤痕。别说是睡觉没有好好的睡过一次,就连东西都没有好好的吃过。

再次醒来,已经都是第二天早上了。挣扎着从一堆枯枝落叶中坐起身来,秦霄浑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是在隐隐作痛。浑身就像快要闪架了一样难受,但是心中的伤痛远比身上的痛楚还要来得难受。

放眼望去,依然还是如同睡前一样的环境,让秦霄心中涌上一阵强烈的失落感。就算再不愿意,秦霄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是到了一个以前从未到过的地方,起码秦霄以前所在的城市,绝对没有这么大的丛林。

“我草!我才不想死在这种地方,老子满腹的志向和才华都还没展现出来,要这样子默默无闻的死去,怎么会甘心?这么多困难,我都一个人坚强的挺过来了,不可能就这么简单的就结束掉自己的生命。”秦霄站起身,脸上骤然涌起一股坚毅,既然事情已成定局,那么过多的抱怨,也不是一个有志向的男儿所为。

“咕……”

腹中传来一声浅浅的声响,一天没有进食过的肠胃已经开始发起抗议了。饥肠辘辘的感觉是相当难受的,秦霄不得不把眼光放到了眼前的当务之急上面来。

虽然那些古怪的动物自己暂时还打不过,但是这么大一片丛林,秦霄也不怕自己会被饿死。

拖着疲惫的身体,秦霄一脚深一脚浅的迈开了步伐,既然有树丛,那么就有野果,就有无数可以吃的资源。

因为双亲的早逝,秦霄早就养成了相当独立的性格,以前看过的无数书籍,掌握的无数知识,让秦霄完全有自信,自己可以活得龙精虎猛的。

算起来,秦霄算是相当难能可贵的一个年轻人,因为以前那个社会发展得太过迅速,到处都显得一片物欲横流。而且,秦霄所在城市就业的难度相当大,可以说就连守门的保安都需要具备大学文凭。

对于秦霄这个早早就告别了校园和安定生活的青年来说,也自然就不具备这样一块敲门砖。只能一边自己学习,一边做一些体力活。多一分能力,才能多一丝生存下去的机率,秦霄比任何同龄人都更加清楚这个道理。

所以,就算到了这样一个陌生的环境之中,秦霄并没有过多的去抱怨什么,而是选择了接受现实。他不是温室的花朵,他是一个可以顶天立地的男人。

一阵流水的声音突兀的钻进了秦霄的耳朵,让秦霄的精神陡然一振,有水源的地方,那就绝对能够找到吃的!

稍微辨别了一下方向,秦霄便小心的靠近了有水声响起的地方。拨开一丛遮蔽眼睛的乱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进入了秦霄的视线范围。

不过秦霄没有马上就靠过去,在这种巨大的丛林之中,有水源的地方,一般都会引来不少的动物,这种粗浅的道理,秦霄还是知道的,所以他必须要仔细的观察一下周围的环境。

还好这种细心的性格,秦霄才没有遇见更多的问题。小溪的边上,现在正有一只又像是猫,但是却又不完全像猫的动物正在低头饮水。这只畜生比一般的猫要大几圈,足足有一米来长,光从那唇缝中探出的两根尖锐的獠牙,秦霄就敢肯定,这绝对是一只凶猛的肉食性动物。

秦霄以前也经常会看一下动物世界之类的节目,对于这些野生的动物都有一定的认识。一些野生的大型山猫,在饥饿的时候会毫不犹豫的对比自己大出几倍的人类发动攻击,相当的危险。

先不说那只凶猛野兽是不是也会喷水吐火的怪胎,就秦霄这一副遍体鳞伤的身体,上去绝对就是把这一百多斤肉无偿的捐献给那只畜生当午餐,最后变成粪便来灌溉这片丛林。

秦霄压低了身子,小心翼翼的把身形隐藏在低矮的灌木丛中,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猫科动物的感官都很敏锐的,一点风吹草动就会引起注意。虽然不确定那只畜生是不是猫科动物,但是小心一点总归是好的。

足足等了好半天,在秦霄心里疯狂的咒骂中,那只畜生终于喝够了。在阳光下舒服的伸了个懒腰,一闪身就钻入了另一侧的树林之中。速度快得只能看到一道黑影,不禁又让秦霄一阵骇然。

这种速度,要是被发现了,逃都逃不掉。没有急着靠近小溪,秦霄耐心的关注着周围的动静。在确定了除了自己,没有其他牲口之后,方才小心翼翼的靠了过去。

几天没有喝到水,秦霄的嘴唇都已经有些干裂了,此刻一碰到水,激动得秦霄直接把头都伸到了水里。大口大口贪婪的牛饮着这股清凉中带着丝丝甜味的溪水,连胸腹之间都传来一阵清爽的感觉。

刚刚准备起身走掉,不过溪水中的几只硕大的肥鱼让秦霄半天没能迈开腿。这几天受够了那些古怪畜生的欺负,终于能看见一种能让自己欺负的动物了,秦霄的嘴瞬间咧得能放进去一个拳头。

扫视了一下自己的全身上下,除了一件被那些畜生烧了几个小洞的针织衫和一条沾满了无数枯枝树叶的劣质牛仔裤,秦霄几乎没有什么可用的东西。

灵机一动,秦霄连忙跑到一边的灌木丛中去掰了不少的枝条,捕鱼最好就是用网,既然没有,那就做一个。三下两下将柔韧性还不错的枝条编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篓子,秦霄便开始了捕鱼大计。鱼可是肉啊,而且富含高蛋白,对于秦霄来说简直就是不可多得的补品。

一手提着篓子,一手拿着一个枯树枝,秦霄开始驱赶着这些浑然不觉大祸将至的肥鱼。没过一会,一只肥鱼便是成功的钻进篓子,被秦霄眼明手快的提了起来。

“我果然是个天才,今天算是有肉吃了。”秦霄脸上的灿烂笑容顿时盖过了天空中的耀眼太阳。

第二章勇斗野狗

因为不敢贸然的升起明火,秦霄只能将肥鱼刮鳞剖腹,就着嘴生吃。

虽然鱼腥味很重,但是对于一个饿了几天肚子的人来说,也是一种美味,鱼肉也有点出奇的鲜嫩,远远超过了秦霄的预期,三口两口就把一只足有两斤多重的肥鱼消灭得渣都不剩了。

这个地方,比秦霄以前到过的任何地方都要奇妙得多,空气相当纯净的,一点都不像大城市中被严重污染的空气。若是在这种环境下生活,估计寿命都要延长不少吧,秦霄暗自想到。其实是秦霄还不知道,这是因为这个世界充满了浓郁灵气的缘故。

简单的漱了漱口,洗掉了嘴里的鱼腥味,吃了这么大一坨高蛋白,身体也渐渐恢复了一点力气,秦霄一脸笑得跟个二五八万似的;开始盘算着自己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如果在转头回到那幽深的丛林中,秦霄想到都有点头皮发麻。略微计划了一下,秦霄准备先在这条小溪周围找个安全的所在,先静养一段时间,把身体调整好了之后再走。

有了定计,秦霄便展开了行动,开始寻觅一个安身的所在。其实这个事还算简单,一般的水源旁边,虽然会有动物的居地,但是也不会太多,根据那些畜生的粪便就能够看得出来。努力了一个下午,秦霄终于找到一个天然的所在。

一棵足有十多人合抱粗细的巨树,巨树离地五六米的位置有一个很大的树洞,秦霄藏身进去完全没有问题,爬起来也比较方便。

将树洞简单的收拾了一下,秦霄又拿过自己制作的捕鱼神器,开始继续的捕鱼。这一次,秦霄一连捉了七八条肥鱼方才收手,毕竟这个地方,只能短居,不可长住。要准备一下以后的口粮,免得到时候会为了寻找食物会花去不必要的时间。

用一块尖锐的片石麻利的将几条鱼处理了之后,秦霄只留下了一条,便将多余的几条抹了一层小溪中捞出的淤泥,免得血腥的味道会引来那些嗅觉灵敏的动物,然后用一根蔓藤穿起来,挂到了树梢上,让它自然的风干。

看似一个完美的计划,却也有一些意料之外的变化。一连过了三天,秦霄依然还是住在树洞中。原因无他,只因为这种茹毛饮血的生活方式让秦霄吃惯了熟食的身体接受不了。

每天吃进去的营养,还不如自己拉出来的多,联想到离藏身这个巨树不远处自己制造出的无数滩软黄金,秦霄郁闷了。每天吃得很多,身体上的伤也好了,但是却瘦弱了不少,以前辛辛苦苦锻炼出来的一身肌肉都有点缩水的趋势。看见溪水中,自己那张清瘦了不少的脸颊,秦霄心都要碎了。这个样子,别说出丛林,自己会不会因为营养失调而病死在这里都还难说。

怀着临死也要吃顿好东西的决定,秦霄终于摸出了打火机,在一个僻静的角落燃起了一堆篝火,将一条肥美的大鱼串到了一根树枝上开始烤起来,还特意抹上了一点自己蒸发了不少河水才辛苦晾出来的盐巴。

看着渐渐变得酥黄的鱼肉,闻着那股让人食指大动的香味,秦霄差点没有泪流满面,这才是肉啊,这才是营养啊!才七八分熟的时候,秦霄已经忍不住开始大口大口的啃了起来,反正这种鱼肉多刺少,也不怕被卡住。

美味是吃到了,不过,秦霄担心的事,的确也发生了。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骤然传来,吓得秦霄连滚带爬的从地上爬起来。一只如同是野狗一般的动物从一边低矮的灌木丛中爬了出来,它好像是来完成秦霄刚才那个决定的,吃了好东西然后就送秦霄上路。

野狗的鼻翼一阵抽动,两眼放光的盯住秦霄手中那一条被消灭了一大半的肥鱼,一股不加掩饰的渴望瞬间浮现在一双狗眼中。

“给老子滚远点,少来打老子鱼肉的主意,这几天被你们这些畜生欺负惨了,现在既然敢生火烤着吃,就不怕你们这些畜生来打扰!”也不管那条野狗听不听得懂,秦霄劈头盖脸就是一阵乱骂,这些天的抑郁也都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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