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之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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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狂徒-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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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想退出内视状态,秦霄有突然感觉自己的记忆中多出了一点东西,这种感觉很奇妙。心中默默的去回忆那多出来的一部分东西,一篇闪烁着淡淡毫光的文字突兀的闪现在秦霄的脑中。

好在秦霄这厮也算是个书虫,从小便喜欢看书,对华夏的一些文字,基本上都算认得。这一篇文字,在秦霄的鉴定下,最终确定了,这些线条圆匀,字呈竖式的字体是小篆。

小篆,也称秦篆,是秦始皇嬴政一统六国之后指定书同文的字体,主要是由秦丞相李斯开体定制的写法。这种字体,绝对是最原始的小篆版本!

这个发现,顿时也让秦霄心中升起了无数的疑问,难道自己老爸真的没有逗自己玩,自己家还真的就是秦朝皇族留下的血脉?这块玉佩又到底是什么宝物?

第四章霸下之力

费尽周折,终于把脑海中那一篇晦涩的文字翻译了出来,秦霄感觉自己的脑细胞都快死了一半。

不过,翻译过来之后,秦霄却露出了一个心满意足的笑容。如果没有错误的话,这片小篆写成的文章,应该是一篇功法秘籍。

起身收拾了一下,秦霄的目光瞄向了那条野狗的遗产,这个放了自己这么多血的畜生,不取点利息过来,简直对不起自己。

俗话说,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狗肉不但味美,而且还是大补。经过一番争斗,虽然现在没什么伤势,但是腹中却已经有点空空如也了。将狗尸验明正身之后,发现这厮也是个爷们儿,秦霄率先下手的地方就是这厮的胯下要害。

简单的处理了一下,狗身上最精华的地方,全都被秦霄串到火堆上一股脑烤了。本来想把其余部分丢到一边去,却又被狗头中一点反光的东西吸引住了。

狗头先前被秦霄戳了不少窟窿眼,没费多大功夫,秦霄便从狗头之中抠出了一块亮晶晶的东西,抹去了血迹,秦霄发现这东西像是一块红宝石,其中还蕴含着一阵阵能量的波动。刚才秦霄的五感被强化了之后,对于这天地间的灵气波动和一些细微的能量波动都有了一些若有似无的感觉。

研究了半天没研究出来,秦霄兴致索然的将那块亮晶晶的东西放到了怀中,吹着口哨开始烧烤狗肉,那叫一个潇洒。

等到肚子都吃得有点涨了,秦霄方才一溜烟爬进了藏身的树洞之中,继续摆出了盘坐的姿势,开始研究起那片神秘的功法了。

功法的名称,四个字,霸下之力。这篇功法,据描述,如果练到一定的程度,自身的力量会大到惊人的地步,会大幅度的强化人的四肢肌体。

霸下,这个名字让秦霄瞬间燃起了无限兴趣。霸下这是一种华夏传说中的神兽,华夏人民的图腾是龙,自号为龙的传人。而霸下,这是传说中龙生九子其中之一,龙乘九子,子子不同,却又尽皆为龙,这是华夏人自古以来众所周知的一个传说。

对于九大龙子的传说,秦霄曾经也在书中看到过。相传,元末明初,饥荒遍地、战火不断、天下因此而大乱。天帝遂命身边的一位天神,刘伯温转投人间,辅佐明君,并赐刘伯温斩仙剑,可号令九大龙子,平定天下,造福苍生。

九大龙子个个神通广大,法力无边,各自有各自超凡的能力。他们跟随在名间博得“帝师”名号的刘伯温征战多年,为朱元璋打下了大明江山,有助朱棣夺得了皇位。

等到九子功德圆满即将要上返九天的时候,这个野心极大的帝王,明成祖朱棣却想把它们永远留在自己的身边,以安邦定国,求雄霸天下。

于是他便以修筑紫禁城为名,拿了刘伯温的斩仙剑,妄图号令九子。但九子乃神兽,顿时呼风唤雨,大发雷霆。朱棣眼见斩仙剑镇不住九子,心生一计,对九子的老大说:“素问霸下龙子乃是世间神力无双的神兽,能驮万物,倘若你能驮走这先祖的神功圣德碑,便放任你们离去。”

霸下一看,原来只是块小小的石碑,便毫不犹豫地驮在身上,尽施神力却寸步难行。原来这神功圣德碑记载了传承了一丝祖龙气息的真龙天子生前一世所做的功德善事,龙气滔天,又有两代帝王的玉玺印章,所以能镇四方神鬼,故而将霸下死死的压住。余子见大哥被压在碑下,不忍离去,便决定一起留在人间,但却发誓永远不现真身。

所以朱棣虽然留住了九大龙子,但得到的却是九尊雕塑般的神兽。后来刘伯温得知此事,也弃朱棣,脱离了肉身返回天庭。朱棣后悔莫及,为了警示后人不要重蹈覆辙,便让九大龙子各司一职,流传千古。

霸下龙子这个冤大头,直至现在,华夏九州各处依然都还有许多雕塑,形似龟,龙头,背上总有一块石碑。

回顾了一下这些传说,秦霄心中都是一阵热血沸腾,怀揣着激动秦霄夹紧了有点微微发热的直肠。这篇功法,撰写人竟然在开篇中声称这是确实传承于霸下龙子的自体的神功路线,达到大成,可以具备霸下之力!

这一整篇功法,都是描述的如何聚纳天地灵气,锻体炼骨。但是隐隐间却不像是一套完整的功法,这就有点让秦霄百思不得其解了,难道说那块玉佩中,还有后续的功法?

略微一阵意淫之后,秦霄很知趣的打住了自己的心思,做人不能太贪婪,如今能有这种功法修炼,已经给自己指出了一条豁然的大道。不管到最后是不是能真正的达到那种传说中的龙子境界,就算只有百分之一,秦霄都觉得满足了。

微微吸了一口气,秦霄开始根据功法的描述进入了吐纳天地灵气的阶段。气是修炼的源泉,在迈入这个功法所谓的门槛之前,还有三个必经的奠基阶段,分别是聚气期,养气期和凝气期。

一股驳杂的天地灵气随着秦霄的呼吸被抽进了身体之中,但是流动起来的速度却显得相当的不顺畅。秦霄知道,这是因为自己接触修炼的时间太晚,错过了修炼的黄金阶段,要想掌握这种神奇的能力,就必须要比常人更加努力才行。

好不容易,终于到达了体内的第一个穴位所在,这一股灵气瞬间被穴道吸入其中,一点残留都没有。这部功法,在介绍中,就说明了,完全不同于其他的功法。其他的主流功法,都是依靠经脉之力来修炼。而这篇功法,则是另辟蹊径,依靠人体穴道之力来修炼。

人体,五脏六腑有十二条正经,连同身体正面中央的“任脉”,背面中央的“督脉”,奇经八脉,一共有二十二条主要经脉。靠筋脉来炼化天地灵气,是最为传统的修炼方式。

人体的穴道在十二正经连同任督二脉上的穴位一共就有三百六十五处,称为正穴,其他经外穴更是多达上千个。这种另辟蹊径的修炼方式,修炼的速度比起依靠那些经脉修炼的功法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察觉到体内的情况,秦霄的心潮都忍不住一阵澎湃,兴奋得几乎要嚎叫出声。曾几何时,自己也曾疯狂的羡慕着那些传说中能够具有超凡脱俗能力的强者,现在,自己竟然也有了这种际遇,怎么能不激动?于是乎,秦霄加大了吸入天地灵气的力度,贪婪的重复着这让人陶醉的过程。

这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修炼,整整持续了一天一夜方才在秦霄的一口长叹中缓缓结束,各个穴位中都是缓缓吐出一股股被炼化为己有的纯净能量,汇入到了经脉之中。

虽然这些能量从量的方面来看,只是淡淡的发丝粗细的一道。但是这一丝能量的精纯程度,却达到了一种恐怖的地步。当事人秦霄却不知道这种能量的可贵之处,单是这微小的一丝能量,早已经让这个没见过市面的热血青年激动不已了。

略微平复了一下跌宕起伏的心情,秦霄引导着这一丝能量缓缓的流入到了丹田之中,这是最后一部,只要被丹田吸收了,这一丝能量,才正式属于自己的。

除了郁积了不少杂质的经脉让能量的运行多少有点不顺畅之外,最后的一步顺理成章的就达到了。

徐徐睁开双眼,一丝淡淡的白芒从秦霄漆黑的眸子中闪现而出,过了片刻,方才渐渐的内敛而进。不知道自己的修炼经过了多长的时间,但是秦霄一丝疲惫的感觉都没有,反而是感觉一阵神清气爽。不知道是不是那条狗鞭的功效,秦霄的胯下还支着老高的一顶帐篷。看到兄弟这么精神,秦霄也露出一个傻笑。

突然,一阵恶臭涌入了秦霄的鼻翼之中,让秦霄不由得皱了皱眉,如果没感觉错,这股味道应该是自己身上传来的。

微微拉开了身上的衣衫,秦霄愕然发现自己身体的皮肤上多了一层浅浅的黑色角质物,这股难闻的恶臭应该就是这层角质物的杰作。思量了一下,秦霄也想明白了,这应该就是修炼的时候,体内这些年来郁结的杂质透过毛孔挤出来的。

猫着腰钻出树洞,秦霄走向了那一泓清澈的溪水,修炼这个功法,让秦霄顿时信心大涨。那些有点古怪能力的畜生,秦霄有信心,如果现在遇见,绝对不会像上次一样麻烦了。

飞快的脱下了身上的衣衫,胡乱的在水边搓了几把,瞬间水中就荡起一层层黑色的涟漪,几条肥大的鱼顿时肚子朝上的漂了起来,看得秦霄一阵脸红,没想到自己身体内污垢的威力竟然如此恐怖。

晃荡着胯下的一只巨鸟,秦霄一头扎进了清凉透心的溪水中,一边淫荡的哼着“十八摸”,一边卖力的搓着身上的黑色角质。露出来的皮肤竟然有种莹白如玉的感觉,秦霄瞬间发现,原来自己还具备给护肤品打广告的潜质。

第五章英雄救“美”

洗完澡,考虑到以后的修炼可能还会继续弄脏衣衫,秦霄干脆什么东西都不穿的,裸着个屁股满树林晃荡,如今看来,可以暂时先不用急着出去,先等自己的修为提升到了养气期再谋出路也不迟。毕竟出了这个丛林,还不知道是不是能回到自己之前的地方。

每天饿了就捉两条鱼上来填填肚子,渴了就喝两口溪水,其余的时间,秦霄全都花到了修炼上,实力不说一日千里,好歹也是在稳步的提升。

在溪边的草地上,秦霄正在卖力的坚持着单臂倒立,因为要掌握这霸下之力的狂暴力量,强横的身体是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每天例行的锤炼身体就会花去秦霄大半天的时间。不过秦霄没有丝毫的抱怨,世间任何事,都必须一步一个脚印的去做。基础的东西都是最为重要的,它会决定这件事的最终走向,就如同金字塔一般,能修多高,关键要看它的根基有多厚,有多大。

修炼的基础也是如此,即便锤炼身体的过程枯燥得泛不起一丝新意,也必须要天天坚持下去,聚沙成塔,万张高搂平地起。山不厌寸土,故而成其雄伟;海不拒细流,故而成其广大。嘴里喃喃的念叨着这些大道理,秦霄任由汗水从身上滴落到下方的草丛里。如果细心,都能看见,在秦霄头顶的下方,竟然都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水洼,可见秦霄坚持了多久。

“嗷!”

一声熟悉的狗叫隐隐从林中传来,秦霄无力的翻了翻白眼,这些畜生还真是学不乖,这已经不知道是这段时间的第几次了。这个地方说起来,倒有点像是狗窝,隔三差五的就会来一只野狗光顾。最后都是留下一锅香肉和一条狗鞭,让秦霄感叹自己真的是没有女人缘,连灭几只畜生都找不出一只雌的。

“西西!”

一声尖叫,一道白乎乎的影子从低矮的草丛中飞快的跑了出来,后面紧跟着就是一条野狗蹿出来。

隔着老大一段距离,秦霄就看清楚了,那道被野狗撵得鸡飞狗跳的白影是一只娇小可爱的动物,长得如同一只狐狸一般,不过浑身的皮毛连一丝杂色都没有。

看到秦霄的身影,那小东西竟然双眼一阵放光,四只小短腿瞬间跑动得更加卖力了。看到这副情形,秦霄不禁从心里升起了一点同病相怜的味道,想当初,刚到这个丛林的时候,自己也被一些猪啊,狗啊撵得撒着脚丫子乱跑。

沉浸在回忆之中,秦霄并没有做出什么动作,那只小东西瞬间就冲到了秦霄面前,两只后腿猛地一蹬,一团白影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准得不能再准的扑到了秦霄晃荡在风中招摇不已的命根子上,小东西爪子使劲的抓着这根“救命的稻草”,一阵刺痛差点没把秦霄的眼泪给疼出来。这段时间是在锤炼身体没错,但是这个部位它是没有筋骨滴……

“哦,我的女神!”秦霄一声肉疼的惨叫,微微一弯腰,小东西立马蹿到了秦霄的肩头上,紧紧的揪住秦霄一缕长长的黑发,完全没有害怕这个比野狗还大了几倍的古怪生物。

一只手在胯下温柔的搓了一会,那疼痛的感觉方才缓缓淡去。秦霄一转头,就看见这只小东西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自己,眼底那丝惊恐和可怜显而易见。这种眼神,让秦霄想起了自己曾经收养的一只流浪狗,当时秦霄就是被这种眼神刺激到了,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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