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塔系列之七:黑暗之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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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塔系列之七:黑暗之塔-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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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终于从那反复无穷的歌中跳脱出来,停下了,不再受呢呢喃喃咒语般的蛊惑。他也让奥伊停下来。“哥们儿,我得撒泡尿了。”



“奥伊!”他的耳朵支棱起来,眼睛炯炯有神。剩下的意思就不言而喻了:可别耽误太久!



杰克面朝瓷砖墙壁尿起来。黄绿色的脏东西从正方形的瓷砖缝里流淌下来。即便这时候他也留神聆听远处追兵的动静,一点儿都不失望。有多少人会追上来?追踪小分队的素质如何?要是罗兰在这儿,肯定早就知道了,但是杰克没法知道。从声音来判断。应该是有一大帮人。



尿完了、他习惯性地抖了抖,就在这个瞬间,杰克·钱伯斯突然意识到:神父再也不会做这样的动作了,也不再伸出手指点着他,再也不会微笑,更不会在吃饭前划着十字念祈祷文了。他们杀了他。夺走了他的性命。停止了他的呼吸和心脏的跳动。神父就此消失在这个故事里,除了,在梦中也许还会出现。杰克哭了起来。就和他的笑容一样,眼泪令那张脸孔再次变得像小孩。奥伊始终急迫地想去嗅气味,但现在却特意扭过头来,眼神里的关切毋庸置疑。



“没事儿。”杰克说着,扣好裤子,又用手背抹了抹脸颊。只不过,他不是像说的那样没事儿。对循着他的足迹追来的残忍怪物们,他感到更悲伤,更愤怒,也更害怕。他已经不像先前那般高度紧张了,于是,他感到饥饿像悲伤一样强烈地涌来。而且,很累。累?倒不如说快要精疲力竭了。他想不起来自己最后一觉是什么时候睡的了。被吸入通往纽约的那扇门时,这一点他还记得,奥伊差一点被一辆出租车撞死,那个传教士的名字让他想起小时候躲在自己房间里看的某部黑白老电影中由吉米·卡格内①『注:吉米·卡格内,美国著名演员(1899 1986),活跃于四五十年代的好莱坞电影界,曾以《胜利之歌》获得奥斯卡最佳男演员奖。』扮演的乔治·科汉。现在,他终于想起来了,电影里就有那首歌,歌词是关于一个叫哈里根的男人:“哈—阿—阿里;哈里根,就是我。”他能够记起那些遥远的往事了,却想不起来最后一次进食是在何时——



“阿克!”奥伊叫他,它就像命运本身那样不安分。杰克虚弱地想着,如果貉獭也会有耗尽精力的临界点,那么奥伊离崩溃还早着呢,远远比他强。“阿克!阿克!”



“是、是。”他对奥伊的催促表示赞同,便反推一把墙壁,挪动步子,“阿克阿克现在该是跑啊跑了。去吧。去找苏珊娜。”



他只想慢慢拖着沉重的脚步往前蹭,但那似乎太不够用。甚至以正常速度行走也跟不上奥伊的速度。他鞭策自己,命令自己的双腿慢慢跑起来,于是,又再次跟着喘息哼起歌来,这一次,还哼出了词儿:“在丛林里,苍莽无边的丛林里,狮子今晚要睡觉……在丛林里,万籁俱寂的丛林里,狮子今晚要睡觉……哦哦……”接着,又没词儿了,阿伊嗡未恩,阿伊嗡未恩,阿伊嗡未恩,变成了厨房收音机里的含糊哼唱,通常,那台收音机都被调在纽约WCBS频道……莫非有什么电影留存在他的记忆里,才带来这首特别的歌曲?难道不是《胜利之歌》中的插曲吗?是别的电影里的?电影里有没有吓人的大怪物?他还是个小屁孩时看过好多那种怪兽片,可能那时候他



(娃娃衣服)



还包着尿布?



“在村庄旁,安静祥和的小村庄,狮子今晚要睡觉……在村庄旁,安静祥和的小村庄,狮子今晚要睡觉……呼—噢,阿伊嗡未恩……”



他停下来,喘着粗气,揉了揉体侧的伤口,那里缝过一针,但情况不算太坏,至少还没恶化到太坏的程度,还没有疼到让他非得停下不可的地步。可是,那些黏糊糊的……顺着瓷砖缝流淌下来的黄绿色黏液……从远古泥浆和破裂的陶瓷中渗透出来,因为这就是



(丛林)



城市深深的地下世界,深得就像是墓穴



(嗡未恩)



或是像——



“奥伊,”声音从皴裂的双唇间传出来。基督啊,他太渴了!“奥伊,这不是黏液,这是草。或是说野草……或是……”



奥伊叫着好哥们的名字,可杰克几乎没听见。追杀者的回声还在继续(事实上,听起来更逼近了),但这个时刻,他连那些声音都不去管了。



绿草,从瓷砖墙壁生长出来。



遍布在整堵墙上。



他低头看,看到了更多的绿草,鲜明的草绿色在荧光灯下几乎像是紫色的,从地板缝里长出来、冒上来。一些瓷砖碎裂成残片和粉屑,仿佛老人的尸骸,那是在光束开始断裂、世界开始转换之前生活在此、建造城市的祖先们。



他蹲下来。伸手探入草间。在尖锐的瓷砖碎片间摸索,是的,但这也是大地,



(丛林)



深埋地下的墓穴或坟墓或甚而是——



就在他用手指挖掘的泥土里,一只甲虫缓慢地爬出来,背上有小红点的小甲虫,红得像是血淋淋的笑,杰克恶心地大叫一声,同时将小虫子狠狠地甩开。国王的标记!绝对是!他缓过神来,发现自己单腿跪在地上,像那些老电影中的英雄们一样模仿考古学家探索现场,他们的猎犬在一旁嗅这嗅那。可是奥伊此刻正看着他,眼里闪动着焦急难耐的热望。



“阿克!阿克—阿克!”



“好,”他应了一声,站起来,“我过来了。不过,奥伊……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呀?”



奥伊不明白,为什么从灵伴的言语中听得出焦虑;它看到的一切和刚才没任何两样,它闻到的气味也和刚才一模一样:她的气味,这个男孩让它去找、去跟踪的气味。现在这气味越发清晰可辨了。它一路沿着那鲜明的标志跑下去。



4



五分钟后,杰克又驻足不前了,大喊大叫着:“奥伊!等我一分钟!”



体侧的伤口缝线迸开了,伤口更深了,但让他停下脚步的仍然不是这道伤口。一切都变了。抑或应当说,正在变。上帝助他,他想他知道一切会变成什么样。



头顶上的荧光灯管依旧照亮着他,但瓷砖墙壁已变得绿茸茸的。空气也变得湿润,潮气袭入他的衬衫,黏上他的皮肤。一只美丽的橙色蝴蝶大得惊人,他目瞪口呆地看着它飞过眼前。杰克伸手去捉,蝴蝶轻盈地躲开了。他觉得,那甚至是可爱的嬉戏。



铺满瓷砖的走廊已经变成丛林秘径。尽头似有植物繁密,缓缓的斜坡导向一个粗糙的洞口,或许是一块森林空地。就在那之后,杰克可以看到极其伟岸古老的大树在浓雾中参天而起,树干上覆着厚厚的苔藓,枝干上藤蔓缭绕。他能看到向外扩延的巨型蕨类植物,透过树叶层层密密有如蕾丝的叠影,还有一片炽红色的丛林天空。他很清楚自己正站在纽约城的地下,只能是在纽约,但——



听起来像是猴子在吱吱叫,那声音离得那么近,杰克下意识地闪躲了一下,再抬头张望,显然他会在头顶看到一只猴子龇牙咧嘴地从灯光后跳出来。突然又传来一声狮子的吼叫,足以惊骇得他血液凝固。显然,那咆哮的狮子绝对不在沉睡中。



他想立刻拔腿就跑,全力全速地奔跑,但与此同时,他明白自己不可以那样做:低等人(领头的大概就是那个告诉他神父已经成了盘中餐的家伙)就在后面这条路上。而奥伊明亮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眼神越来越焦急,它显然急迫地想要前进。奥伊不傻,但它一点儿警觉的反应都没有,至少对于前面发生的这一切无动于衷。



奥伊始终不明白这男孩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它知道男孩极其乏累——它可以通过嗅觉确定这一点——所以它也知道阿克很害怕。害怕什么呢?这地方的确充溢着难闻的味道,似乎有很多人围绕着他们,但他们并没有把奥伊当作是敌人因而立刻发动攻击。更何况,她的气味就在这里。现在,非常明显。几乎可以说是簇新的痕迹。



“阿克!”它又叫唤了一声。



杰克多多少少缓过神来。“好吧。”他向四周张望着,说:“行。不过要慢一点。”



“噢。”奥伊答应了。但是,即使是杰克也感觉得到:貉獭嘴上答应了,却一肚子不满意。



杰克继续往前走,那只是因为别无选择。他走上了斜坡,钢轨上遍布繁盛的绿草(在奥伊看来,这条路笔笔直直,一点儿倾斜都没有,事实上,从他们下完楼梯之后,路一直很平坦),并且朝着蕨类藤蔓纠缠的洞口走去,同时也在走向疯狂嘶叫的猴子,以及狩猎中的狮子,每一声咆哮都把人吓得两腿发软。那首歌还在他脑海中反反复复地唱个没完



(在村庄里……在丛林里……嘘!我亲爱的,别吵醒我亲爱的宝贝……)



现在,他完全想起这首歌的名字了,甚至演唱团的名字



(以下是护身符乐队的《狮子今晚要安睡》,来自本周排行榜,可不是发自我们的内心)



杰克爬到了斜坡的顶端,也就是丛林空地的边缘。他从浓密交叠的鲜绿阔叶和亮紫花朵间看过去(一条小青虫悠闲地在一朵花心游荡),就在他张望出去的那个瞬间,电影的名字突然冒出来了,全都想起来了,他浑身战栗着,从后脖颈一路凉到脚底心。片刻之后,第一只恐龙从密林里(苍茫无边的古树林)走了出来,走到了这片空地上。



5



很久很久以前



(小得咪咪点儿)



当他还是个小小孩儿;



(给你一点再给我一点)



很久很久以前,母亲跟她的艺术俱乐部去了蒙特利尔,父亲去了维加斯参加年度秋季演出展;



(黑莓酱和黑莓茶)



很久很久以前,巴玛只有四岁——



6



只有巴玛是个好名字



(肖太太,格丽塔·肖太太)



她切下三明治的硬面包皮,她把他在幼儿园画的画用塑料小水果形的磁铁吸在冰箱门上,她叫他“巴玛”,这是对他意义非凡的昵称



(对他们)



因为他父亲在某个醉醺醺的周六下午教他唱歌,“野一点,野一点,摇动你的红潮旗,我们不跑,我们不藏,我们是巴玛红潮队①『注:指的是美国著名的“阿拉巴玛红潮”橄榄球队。』!”所以她就叫他“巴玛”,这是个秘密的名字,他们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也没有别人知道那是什么意思,这感觉就像是有一栋小屋可以让你钻进去,在吓人的树林里有一间安全舒服的小屋子,屋子外面阴影密布,看起来都像是怪物和食人大魔鬼和老虎。



(“老虎,老虎,太聪明,真聪明,”母亲唱给他听,因为她觉得编点儿歌挺不错,还有就是“我听到一只苍蝇嗡嗡飞……就是我死的时候,”这首儿歌让巴玛·钱伯斯害怕得浑身发抖,但他从来没有跟她说过;有时在夜里、有时候也会是午睡时,他躺在床上想:我会听到一只苍蝇飞来飞去的,那就会是我的死神苍蝇,我的心跳会停止、舌头会耷拉下来堵在嗓子眼,就好像石头压在了井里,这些就是他拒绝承认的回忆。)



有一个秘密的名字感觉很好,当得知母亲要为了艺术去蒙特利尔、父亲要去维加斯出席有线新闻网的新节目时,他就让母亲要求格丽塔·肖太太留下来照看他,他母亲最终让了步、同意了。小杰克知道肖太太不是妈妈,而且格丽塔·肖太太不止一次地对他讲过:她不是妈妈



(“我希望你能明白我不是你妈妈,巴玛。”说着,她给他一个盘子,上面有花生酱、培根和香蕉三明治,硬边都切去了,好像世界上只有格丽塔·肖才知道怎么切硬面包皮似的,“因为那超出了我的工作范围。”



(而杰克——在这里他只是巴玛,他在他们中间就是巴玛——不知道如何能准确地告诉她他很清楚,很明白,很知道,但是他要和她待在一起,直到真妈妈出现、或是等到他长大、直到不再害怕死神苍蝇的时候)



杰克说别担心,我很好,可是他还是很高兴是肖太太留下来、而不是那些看孩子打工的外国留学生,她们穿着短短的小裙子,总是玩她们的头发和口红,可对他小杰克却一点不在意,也不知道在他那隐秘的心中他叫巴玛,那些小雏菊梅



(他父亲把所有靠看孩子赚零花钱的女孩们叫作“雏菊梅”)



都愚蠢愚蠢愚蠢。肖太太不蠢。肖太太给他吃小点心,有时候她说那是下午茶,有时候甚至说:高级茶,不去管那到底是什么吧——乡村奶酪和水果,还有一块切去了硬边的三明治,奶油冻和蛋糕,前夜鸡尾酒会上剩下的鱼子面包——她把这些小点心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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