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塔系列之七:黑暗之塔》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黑暗塔系列之七:黑暗之塔- 第6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这时候,趴在柜台上的女人发声了。她正仰起头看着罗兰和杰克,双手背在身后。“那是在洛弗尔,先生。距离这里大约五英里。”



一看到她的眼睛——褐色的大眼睛,虽害怕却不惊慌——罗兰就知道这才是他想要的人,不是店主。除非——



他转身对杰克说:“你可以开店主的卡车吗?开五英里?”



罗兰看到男孩很想说“是,”但又意识到他无法担负这种责任,因为他这辈子从未开过车,一旦失手就全完了。



“不,”杰克答,“我觉得不行。你呢?”



罗兰以前看过埃蒂开约翰·卡伦的车。看起来不太难……但那只是他屁股的感受。罗莎就曾经说过,灼拧痛扩散得很快——就像狂风纵野火——现在他明白了她的意思。在前往卡拉·布林·斯特吉斯的铁轨上,臀部抽搐般的疼痛只是偶发。可现在呢,就像是被灌进了烧红的铅块,再用倒刺铁丝里里外外裹了个严实。疼痛不断扩散,向下蔓延到他的腿,直至右脚踝。他见过埃蒂如何踩踏刹车和油门,一会儿踩这个让汽车加速,一会儿又踩那个减速,但总是使用右脚。这也就意味着右侧臀部始终在连动状态中。



他觉得自己干不了这活儿。根本不能保证安全。



“我不行,”他说。他从店主手上接下钥匙,又看了看趴在肉类柜台外的女人。“站起来,先生。”



苔瑟宝慕太太照做了,当她站起来后,罗兰把钥匙递给了她。我总能在这里遇到有用的人,他想,如果这一个也能像约翰·卡伦那样出色,我们就会一帆风顺。



“你要开车带我和我的年轻朋友去洛弗尔。”罗兰说。



“去龟背大道。”她说。



“您说得对,说谢啦。”



“你们到了那儿之后会杀了我吗?”



“不会,除非你磨磨蹭蹭。”罗兰说。



她想了想,然后点点头。“那么,我就不会磨磨蹭蹭了。我们走吧。”



“祝你好运,苔瑟宝慕太太,”店主看着她走向门口,送上了虚弱的祝福。



“要是我回不来,”她说,“你只要记住一件事情就行:是我丈夫发明了互联网——他和他的朋友们,有时候是在卡尔电子,有时候是在他们自己的车库里。绝不是阿尔伯特·戈尔。”



罗兰的胃疼再次袭来。他伸向柜台(店主怯怯地避开他,好像在怀疑罗兰是赤疫病毒携带者),抓起这女人买下的火鸡,并扯下三片肉放进嘴里。剩下的便递给杰克,他也吃了两口,又低头看看奥伊,貉獭正抬着头兴趣十足地盯着那肉。



“我们上了卡车再分给你。”杰克向它许诺。



“阿车!”奥伊应声;接着又以更强调的口吻吠出来:“分!”



“圣人耶稣基督啊!”店主说。



4



店主的美式方言可能听来有趣,但他的卡车就不好玩了。这车用的是标准变速装置,这还只是问题之一。从曼哈顿来的伊伦·苔瑟宝慕自打结婚后就没再开过标准变速的车,那时候她还是伊伦·康特拉,住在纽约史坦顿岛上。而且,这车还是手动挡,而她这辈子从来没开过手动挡。



杰克坐在她身边,脚边就是手动杆,腿上还坐着奥伊(还在嚼火鸡肉)。罗兰坐在杰克旁边的乘客座上,强忍住腿疼没有喊出来。伊伦把钥匙插上,点火,却忘了踩离合器。“国际丰收者”猛然向前一冲又停下了。幸运的是,自打六十年代中期之后它就在缅因州西部的大路小路上奔驰,因而这一下如同老马——而非精力过盛的烈性小马驹——镇静的一跳,要不然,齐普·麦卡佛伊至少又要损失一排玻璃橱窗。奥伊在杰克腿上抓来抓去,企图保持平衡,还喷了一口火鸡肉,顺便吐出一个从埃蒂那里学来的词儿。



伊伦惊得瞪大眼睛,盯着貉獭说:“这只生物刚才说了声操,是不是?年轻人?”



“别去管他说什么,”杰克答。他的声音都打颤了。窗户上的公猪头钟显示着距离四点只有五分钟了。和罗兰一样,男孩从未感到时间是如此不受他们掌控。“用用离合器,把我们带出这地方。”



很幸运,换挡的标志浮凸于手排挡杆的顶端,仍隐约可见。苔瑟宝慕太太用穿着运动鞋的脚踩下了离合器,感觉到齿轮可怕地转动起来,并最终找到了倒退挡。卡车向后冲上了七号街,一路上急冲急刹好几次,半路在白线上停下不动了。她转动钥匙,心想自己又犯了一次错误,离合器踩得稍微慢了一点,因而又导致了另一串抽筋般的急冲急刹。罗兰和杰克都撑着积灰厚厚的金属仪表板,上面还粘着一张退了色的贴画,红白蓝相间地写着:美国!爱上它或是离开它!这一连串停停冲冲倒也是好事情,因为刚好有一辆载满原木的大卡车——罗兰不可能不想到上一次他们在这里时发生的车祸——一路开过店门口,朝北而去。要不是他们的皮卡半路熄火,停在杂货店的停车场里(急刹车时还撞到了另一辆车的前挡板),就很可能被大卡车拦腰撞上,他们很可能就死了。装着木头的大卡车猛地一转向,狠狠地摁响喇叭,后轮胎在扭转中扬起一阵路尘。



男孩腿上的小生物——在苔瑟宝慕太太看来如同狗和浣熊的混合形态——又吠叫起来。



操。她基本上可以肯定了。



店主和其他顾客们在另一侧的落地窗玻璃前站成一排,她突然明白了鱼缸里的鱼会有什么感觉。



“女士,你到底能不能开这辆车?”男孩忍不住叫起来。他的肩上挂着什么袋子。这让她想起报童的背包,只不过那是帆布的,而这男孩的包是皮质的,显出里面圆盘子似的东西。



“我可以开,年轻人,你别担心。”她很害怕,但同时又……她难道不是在享受此事吗?她几乎认定自己是在享受。在过去整整十八年中她只不过是伟大的戴维·苔瑟宝慕身边的花瓶,在他声名鹊起的生涯中只是个微不足道的配角,是在晚会上传递开胃菜时念诵“试试这个”的女配角。可现在呢,突然之间,她处在某件事情的中心位置,而且她有种感觉:这事情异乎寻常地重要。



“深呼吸,”脸上有深重晒斑的男子说道。他灼人的冰蓝眼睛紧紧盯着她的双眼,这时候,几乎很难再去想别的事情。同样,这感觉妙极了。她想,如果这就是催眠,他们真该去公立学校教书。“屏住呼吸,然后吐气。再帮我们开车,看在你父亲的分儿上。”



她深深吸足一口气,正如教导所言,陡然之间仿佛天光也明亮了几分——几近辉煌。她还能听见隐约歌唱的声音。可爱之极的声音。是不是卡车里的收音机在响,转到了什么歌剧节目?没时间去探究这个了。但这真美妙,不管是什么歌声。深呼吸带来了平静。



苔瑟宝慕太太踩下了离合器,重新点火。这一次她控制好了后退,几乎平顺无阻地倒入了主路。一开始,她转向前进时扳上了二挡、而不是一挡,放松离合器的时候皮卡几乎再次急顿而停。随着松弛活塞的吃力响动,车盖下传来一声狂躁的声响,他们这才朝北驶上了斯通翰姆—洛弗尔公路。



“你知道龟背大道在哪里吗?”罗兰问她。在他们前头,竖着一块“百万美元野营基地”的标志牌,就从那旁边开出来一辆蓝色的小型货车,车身磨损得很厉害。



“是的。”她说。



“你肯定吗?”枪侠当然最不想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找路上。



“是的。我们有朋友住在那里。贝克哈特一家。”



一时间罗兰只觉得这名字很耳熟,但想不起来在哪里听到过。但很快,他就明白了。贝克哈特,他跟埃蒂最后一次和约翰·卡伦会谈时就是在他家的别墅小屋里。一想到埃蒂,罗兰心中一阵刺痛,在那个雷声翻滚的下午他还是那么强壮,那么生机勃勃。



“好的,”他说,“我相信你。”



她隔着坐在中间的男孩瞄了罗兰一眼。“先生,您着急得很吧——像是《爱丽思漫游奇境》里的白兔子。你们这么火急火燎究竟是要赶什么样的重要约会?”



罗兰摇摇头。“别问了,开车。”他看了一眼仪表盘上的时钟,但那已经不走了,也不知停了多久,指针指向(毋庸置疑)九点十九分。“也许还不算太晚,”他说着这话,而前面那辆天蓝色小货车不知不觉地开远了。那辆车摇摇晃晃地过了白线,已经开到了朝南去的对向车道,苔瑟宝慕太太几乎又要忍不住大放厥词了——关于某些人下午五点前就开始喝酒——但天蓝色货车又被拉回了车道,向下一个山头开去,也就是奔着洛弗尔而去。



苔瑟宝慕太太不去管那辆车了。眼下的她有更有趣的事情要想。比方说——



“如果你们不愿意回答,就可以不回答我接下去要问的事情,”她说,“但我不得不承认我很好奇:你们俩,是不是时空闯客?”



5



前几个晚上,布赖恩·史密斯——带着他的两条同胞罗特韦尔犬,他给它们取名为子弹和手枪——都待在百万美元野营地,就在洛弗尔—斯通翰姆公路旁边。那里很不错,傍着河(当地人还把河上那座老木头搭起来的摇摇欲坠的桥叫做“百万美元桥”,在布赖恩看来显然是个玩笑,上帝作证,真是很搞笑)。还有很多人——从瑞典丛林、哈里森,当然主要是沃特福特来的嬉皮士们——有时候也会在那里,兜售毒品。布赖恩偏爱醇货,喜欢飘飘欲仙,不用太亢奋,而这个星期六下午他已经成仙了,不亢奋……但并不算很舒服,不是他想要的那种感觉,但也不错,让他想去找盒小点心品品滋味。洛弗尔中央商店里的“老爷酒吧”里就有。没什么比那里的小点心更棒的啦。



他把车开出了野营基地,两边车辆都没瞥上一眼就开上了七号街,然后才咕哝一句“糟糕呀,又忘了!”不过,好在没什么车。再过一阵子——尤其是七月四日国庆节之后、劳动节①『注:美国劳动节是每年九月六日。』之前——这条路上就会有很多车来来往往,别说这儿了,就连郊区都挤满了度假车,那时候他大概就只会在自家附近转转了。他知道自己不算个好司机;只要再有一次超速记录,或是撞弯前挡板,他的驾照就会被吊销六个月。再次。



不过,这次没问题;没什么车过来,只有一辆老爷皮卡,还在他后面一英里之外呢。



“吃我的灰吧,牛仔!”他说着,一个人咯咯笑起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说“牛仔”,脑子里明明想说的是“操你妈的,吃我的灰吧”,不过现在这样听起来也不错。听起来相当正确。他眼见自己偏离了方向,跑上了对向车道,接着又更正了路线。“又回到正路上咯!”他大喊大叫之后,又尖声大笑起来。“又回到正道上了”也是句好话,他经常对着女孩们这么说。还有一句妙言,当你把轮子来回扭,让你的车前后摇摆的时候,就可以说“啊呀呀!一定是喝了太多止咳糖浆”。他还有很多这类台词,甚至有一次还想过要汇总成书,书名就叫《疯路笑话集》,那可不是说着玩的了,布赖恩·史密斯和洛弗尔小镇的大作家金先生一样写书啦!



他扭开了广播(卡车顺势歪向了柏油马路左侧路沿,搅起一番路尘,但不太会翻进沟里去),听到史提利丹的歌,“嗨,十九岁”。这歌忒不错。啊呀呀,忒他妈的好听了!跟着音乐,他的车开得更快了。他从后视镜里看到自己的两只狗,子弹和手枪,瞪着明亮的眼睛看着前面。刹那间,布赖恩认为它们是在看他自己,也许还在心里想着:这是个多好的人呀,可接着,转念就觉得自己怎能如此愚蠢。驾驶座后面有一个保丽龙保温冰格,里面放着一磅新鲜汉堡肉。那是他打算晚一点再回百万美元野营地做饭用的。是的,还有一些“老爷酒吧”的点心当饭后甜点,看在长毛的老耶稣的面子上这多好啊!老爷酒吧忒他妈的好了!



“你们知道那是我的冰箱,”布赖恩·史密斯是在对两只狗说话,他能从后视镜里看着它们。这一次,迷你卡车并不是开上了人行土道,而是在一段上坡路上越了白线,开到了反向车道,车速不知不觉就到了五十英里。幸运的是——也可以说是不幸,看你站在什么角度说了——那边车道上空空如也,什么车也没有;没有人能让布赖恩·史密斯停止北上的征途。



“你们知道那里面是汉堡,那是我的晚饭。”他将“晚饭”念成“晚房”,和约翰·卡伦一个样儿,但是从后视镜里看着亮眼睛小狗的这个人却长着一张锡弥·鲁伊兹的脸孔。几乎一模一样。



锡弥可能就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