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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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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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长相都差之千里?
无论如何,自己现在已经成了通缉要犯。唐公真的肯担当,帮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脱罪么?李旭不敢肯定,也不敢奢求,一颗心“扑通”、“扑通”乱跳着,跳得头皮都隐隐发木。
注1:皮弁,武人常用的帽子,通常为鹿皮所坐。下文中李旭所带淄冠为文生常用帽子,不分等级。
注2:大揖,汉礼一种,为晚辈向长辈所行。长辈通常还一个平揖。文中老丈自认为等级比李旭低,所以只得还更高级的跪礼。汉、唐人的膝盖不常跪,朋友相见,亦用平揖。陌生生初见,拱手礼。只有拜祖宗牌位时,才三叩。
注3:怀远镇,《中国历史地图》隋唐卷中标志在今辽河边义县,有人认为距离边境太近,怀疑这种说法。
注4:李建成,589-626,历史上没有记录他的表字。子固为笔者杜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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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出仕 (二上)

       家园第二卷功名误第二章出仕(二上)酒徒
第二章出仕(二上)

李旭现在有求于人,未免存了患得患失之意,越是细想,心情越乱。一年来发生的诸多事情接踵在眼前浮现,却没一件能理清楚。在屋子中烦躁地兜了半个圈子,信手挥去,耳畔却传来一声“仙嗡”脆响,低头再看,发现自己的手又拂到了那具古琴上。

关于琴艺,李旭只是为了应付考试粗略学过几个谱子。当年在易县求学时,他家中没有余钱置办这高雅之物,而县学里的琴归刘夫子掌管。在刘夫子眼里,像李旭这种既不识时务,背后又没人撑腰的,早晚都是个回家种地的货,除了授艺时间不得不让他“玷污”高雅外,平素想摸一摸琴弦都是万无可能。

想起当年求学时的情景,李旭淡淡叹了一口气。当年事情烦恼也罢,快乐也好,都已经成为了一个隽永的回忆。市侩的刘夫子,博学的杨夫子,还有一群志向远大胸无沟壑的快乐少年,曾经是那样近,回忆起来又是那样远。

不知不觉中,他信手调正的琴弦,双手轻轻地在弦上拨动起来。蔡邕的《秋思》是有心功名的学子必修之曲,模模糊糊地,李旭感觉自己还记得谱子的大概。一时想不起来的,就随意弹去,虽然曲不对谱,一颗烦乱的心却随着琴声慢慢停止了躁动。
他想起了自己在月牙湖畔和甘罗、陶阔脱丝共同渡过的美好时光,曲声明快欢畅。想起几个人在奚族斥候的围追堵截中患难与共,曲声又变得慷慨激扬。待想起击败索头奚部后,霫人部落对俘虏的野蛮杀戮,一股郁郁之气又从指尖流出,带着琴声也铿锵起来。
转眼,一曲《秋思》已近结尾,瑟瑟秋风夹杂着鼓角声鸣穿窗而出,令整个院落都显得萧瑟起来,无数片秋叶从天空飘落,一时缤纷如雨。
“好一首《秋思》!”有人在窗外轻轻地鼓起了掌。李旭一愣,曲意便再不能顺畅,手指快速从琴弦上滑过,“轰”地一下,琴声嘎然而止。
“李公子,我家大公子和刘公子回来了!”门外,李府仆人的通报声随之响起,刚好接上琴声的袅袅余韵。
“啊,噢,快请!”李旭楞了楞,木呐地回答。他没想到自己弹琴弹了这么久,更没想到的是此地礼仪这么繁杂,主人家进客人的房间,还要经过仆人通禀。
“走,进去,我这兄弟是洒脱之人,咱就别跟他讲这俗礼!”刘弘基的声音恰到好处地响起来,替李旭化解了眼前的尴尬。随着爽朗的笑声,李建成、刘弘基先后走进屋子。
“仲坚拂得好琴,整个院子都沉醉在无边秋意中!”李建成快走几步,笑着称赞。
“只是在县学里跟着夫子学过几天!”李旭知道自己有何斤两,谦虚地说道回答。
“几天就达到此番境界,像我这苦学数年未窥门径的,岂不成了木头脑袋!”李建成笑着反驳,虽然贵为唐公长子,他倒不像李旭在县学里见过的一些地方官吏子弟那般狂傲,反而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谦和之气。
“子固若是木头脑袋,我就成了那头笨牛。非但不会弹,连听的资质都没有!”刘弘基笑着替李旭解围。相处了这么久,他还不知道自己的小兄弟居然还会这一手。
“弘基兄没习过琴么?”李建成回头看了一眼刘弘基,满脸惊诧。自魏晋以来,琴、棋、书、画就是豪门子弟必修之业,江南的世家子弟把马当作老虎不会有人见怪,不粗通琴、棋,却难免被人当作笑柄。北方豪门虽然没有江南那些传统世家般讲究,也仅仅是在精通程度要求上降了降,除琴、棋、书、画之外,却又增加了骑、射二项。刘弘基的父亲刘升曾官居大隋刺史,他本人也曾世袭了右勋侍的虚职,可算是货真价实的世家子弟,若是一点琴谱都不曾识,则的确可称得上是豪门子弟中的另类了。
“自从家父亡故后,我这双手握刀的时候比握笔时候多得多,哪还有功夫弄琴!”刘弘基看了看自己满是老茧的手,淡淡地道。
李建成闻此,赶紧上前躬身赔罪,一边作揖,一边解释:“小弟见了大兄心中高兴,一时忘形,竟触了弘基兄心头之痛,真是该罚!”
刘弘基还了一礼,轻轻摇头,“又算得什么痛处,事实罢了。况且此刻正是国家用人之际,身上有些武艺也容易重振门楣!只要子固不因愚兄是粗人的缘故敬而远之就好!”
“小弟怎是那等俗胚!”李建成大笑着保证。“实不相瞒,我对弹琴弄墨也不感兴趣得很,只是身为李家长子,不得不弄些出来装点门面。二弟有一句话说得好,那东西怡情尚可,真要取功名,还是马背上来得迅捷。”
三人相视而笑,诸般尴尬一揭而过。刘弘基见李建成提起其弟,笑着问道:“世民最近如何,还是那般嗜武么?”
“岂止是嗜武,简直就是武痴。才来怀远几天,他和婉儿两个便把好端端的一个后花园给平了,硬是开成了一个演武场!”提起自己得弟弟,李建成连连摇头。话语里虽然充满了责备之意,爱怜的表情却不由自主地在脸上流露出来。
“婉儿,她也习武?我记得上次拜见世伯的时候,婉儿正在学班氏的《女诫》!”这回轮到刘弘基惊诧了,在他印象中,李建成的妹妹李婉儿是个非常文静的小女孩,见人从来都是笑不露齿。
“那是多少年前的事情,自从世民开始习武起,婉儿就陪着一起学,到了现在,甭说同龄女子,一般少年都不是她的对手!”李建成笑着摇头,语气听起来却带着几分自豪。
一切话题都是家事,李旭虽然在一旁插不上话,但也能看出来李建成和弟弟、妹妹之间的感情非常好。在李旭很小的时候,他哥哥李亮就战死在辽东,所以他心中对兄弟之情甚为渴望。见了李建成脸上真挚的表情,心里对此人的好感不觉又多了几分。
“天色尚早,不如我们去花园看看世民,他也很想念弘基兄呢!”聊了一会儿家事后,李建成笑着提议。
“也好,多年不见了,不知道小家伙长高没有?”刘弘基笑着答应。
这回见的不是女眷,李旭自然在被邀之列。三人谈谈说说,且聊且走,不一会儿来到后花园外。隔着照壁,就听见了里边的萧萧风声。
“这就是了,除了他,谁也不好拉弓拉得这么上瘾!”李建成摇头,笑叹。命令仆人不要通禀,径自带了两个朋友闯了进去。
李旭急行数步,从建成身后向前观望,只见一个尚未束发的少年正在弯弓射靶,不知道准头如何,靶子的位置却放在七十步之外。少年旁边,是个年龄和自己相仿的妙龄少女,手里不像传说中大户人家女子般拿着一柄团扇,而是握了双鼓锤,正随时准备为少年擂鼓助威。
听门口有脚步声响,正在射箭的少年没有抬头,先将手中羽箭放出去,然后看都不看地问道:“大哥怎么有空来了,难道你今天肯跟我比武了么?”
“大哥怎么来了,今天不忙么?”少女注意到了自家兄长旁边还有外人,放下鼓锤,上前问候。
“我得帮爹处理一大堆事,哪有功夫陪你练武。有人来看你了,不知道你们两个是否还记得!”李建成笑了笑,向弟弟和妹妹提醒。
“有人来看我?”持弓的少年抬起头,明亮的眼睛流星般在刘、李二人身上打了个转,随即扔下角弓,大笑着跑上前来。
“原来是弘基兄,多年不见,大兄可是黑了!”少年一边施礼,一边喊道。
“见过世民贤弟,见过婉儿妹妹!”刘弘基赶紧上前半步,向正在以平揖相拜的李氏姐弟还以平揖。
“他们说有贵客登门,我还惊诧是哪个胆大的贵客,居然敢到边塞之地来看爹爹,原来是弘基兄。这帮愚蠢的家伙,弘基兄是自家人,又怎能算客!”李世民年高兴地叫道,稚嫩的面孔因为过度兴奋而变成了粉红色。
“我还带了个兄弟,是你的同族,年龄好像比你大两岁!”刘弘基笑着把李旭扯过来,介绍。
李世民和李婉儿听了,立刻笑着上前问候。李旭岂敢让两个国公的子女给自己行礼,赶紧抢前半步,拱手道:“上谷李仲坚见过二公子,见过大小姐!”
从服色上,李家姐弟已经看出对方没有功名在身,所以也只能虚拢双手,以半礼相还。三人刚刚互相见礼完毕,世民立刻上前拉住刘弘基的胳膊,大叫着请求:“弘基兄走南闯北,武艺肯定又精进了。不如下场指点小弟几招,以慰小弟思兄之苦,如何?”
注1:李婉儿,即平阳公主,李渊的十九个女儿之一,与建成,世民,元吉三人为同母所生。宋代后修史,女子不记录名字,因此史上仅留其名。清末演义中称其为李婉儿,黄易先生杜撰其为李秀宁。李渊起兵时,李世民十九岁,而平阳公主已经出嫁多年。所以,应为世民之姐而非其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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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出仕(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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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出仕(二下)
刘弘基已经年近而立,自然不肯与李世民这个才十四岁的孩子动手。情急之下,眼角余光扫到了李旭,心中顿时有了计较。
拍了拍李世民的肩膀,他笑着将祸水东引:“二郎想找人讨教武艺,何不寻一个年龄和自己相仿之人。他春天时在塞上曾阵斩索头奚部可汗俟力弗,古之秦舞阳之勇,亦不过如此”(注1)
“当真!”建成、婉儿、世民兄妹三人同声惊叫,再度打量李旭,才发现对方虽然穿了一身书生衣冠,腰上别了一把连母鸡都杀不起的饰剑,那幅骨架和身高却绝不是一个书生所有。不由的,三人对刘弘基的话信了几分,目光中也随即露出些佩服之色来。
“你们可以问问他自己可有此事!”刘弘基微微一笑,趁热打铁。李旭出身寒微,这是他与建成、世民等世家子弟交往时的一个大短项。但是,听了他才草原上所作所为之人,绝不敢再以常人眼光看他。所以刘弘基认为,于其让自己的好兄弟欠了人情去求唐公,不如反过头来让唐公的几个子弟主动与李旭交往。如此,对好兄弟目前的处境和将来发展,都有莫大的好处。
李旭从来没跟官场上人打过交道,怎么会理解刘弘基的良苦用心,见李氏兄妹以目光询来,立刻红了脸,吞吞吐吐地解释道:“那是,那是在两军阵前,奚人败局已,已定。我无意出刀,没想到还是杀了他!”
“无意出刀都能刀劈可汗头,若是有心出刀,岂不是整个草原都给你翻过来!”李建成拍掌赞叹,脸上充满了欣赏之意。
“来人,把我的皮甲给仲坚兄拿来!”李世民高兴地大叫。恨不得马上下场与对方走上几圈。他自幼习武,天分奇佳,十岁后已窥门径。如今技艺已经高出同龄少年甚多,平素根本找不到对手。去找唐公的侍卫们比武,那些侍卫又不敢伤了二公子,三招之后便弃械投降。长此以往,李世民心里难免有了寂寞之意。今天终于有个现成的陪炼送上门来,当然没有轻易放过之理。
旁边伺候的家仆答应一声,立刻跑下去拿皮甲。李旭再三推脱不过,只好到树后将外套解了,挂在树枝之上。
演武场外,本来设有专门更衣的房间。李旭没在豪门中生活过,怎知道国公家的讲究。按照乡下孩子玩打架的规矩,转身到树后即脱。待把身上身下都变成了短打,才猛然想起来,还有一个千金小姐站在演武场上。
登时,他脸色更红,活脱一个煮熟了的螃蟹。那李婉儿却不着恼,忍着笑意打量李旭的身材,只见他肩宽背阔,猿臂狼腰,看起来比穿书生袍时不知道顺眼了多少倍。
“二公子的皮甲,恐怕不合李公子的身!”李世民的贴身伴当捧着一身练武时穿的鹿皮软甲跑来,看了看李旭的骨架,低声劝道。
“那是,我今日唐突了!”李世民再度打量李旭,惋惜地叹。他方才听闻对方曾在塞外阵斩一名可汗,心里未免存了争胜之心。作为唐公的儿子,这么小的年纪出门打仗,显然不能被允许。但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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