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归元-帝凰(沧海长歌)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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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归元-帝凰(沧海长歌) 出版-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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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说:“干皇帝的也多半不是人……”
  ……
  萧玦远去的身影,同时落在山顶上一坐一立的人眼中。
  山顶阳光稀薄,碎如掌心落花,四周静默无声,唯风声呼啸,良久,风声里传来淡淡一句低问。
  “你……看出来了吗?”
  沉默。
  风声愈卷愈烈,似欲将人语声横切,碎裂,抛散。
  很久很久以后,才有一丝语声,被风声卷起。
  “……没有。”
   
                  第四十四章 尸油
  上林山的秋色是很美的,枫红间疏黄,点染寒山苍翠,时有白鸟双飞,掠碧波而来,姿态飘扬如芦花,而双翅掠过的天空高远旷朗,深蓝如缎,云色轻盈,如雪似烟。
  秦长歌抱着儿子,坐在后院凉亭里一起观景,看了半晌之后,萧公子忽道:“难怪说云烟云烟,这云和烟真象。”
  秦长歌默然,半晌道:“溶溶,我发现人家说眼睛大未必有神是正确的。”
  “为什么?”萧公子立即转过他的大眼睛,努力展示他“美目盼兮”的风姿。
  “因为那根本不是云,就是烟。”
  “啊……真的吗?除了颜色黑点,我看也差不多啊……”
  叹口气,秦长歌懒得和萧小白说话,拉起儿子,“走,去看看。”
  …
  上林是皇家御苑,等闲人来不得,皇帝刚走,谁跑来生火?秦长歌心里思想着,走近那烟火时,看见那一角衣色,笑得越发温柔了。
  腾腾烟雾中,某奇异残忍的一幕正在上演。
  一群衣不蔽体瘦骨支离的乞丐正扑打纠缠混战在一起,尖声惨叫,撕头发掏下裆,抠眼睛抓耳朵,肉屑横飞中血淋淋的纠缠在一起,偶有落败的乞丐忍受不了惨呼着逃出来,立即几个军士抓住,三五下用破布条塞住嘴,用草绳牵在一起,栓在树下,而正中早已挖起石坑,架起火堆,火光熊熊毕剥作响中,士兵们恶狠狠轮流将逃出的乞丐往那火堆上推。
  乞丐们无声的挣扎,惊恐的眼神宛如落叶在风中飘摇,落到何处何处便惊起宿鸟,扑啦啦的遮蔽那一方晴空,那目光里一层层血色惶然,仿若滴落在地,便是一滩淋漓的鲜血。
  秦长歌的目光,向那群不顾一切残忍血腥相斗的乞丐一掠,目光突然一顿。
  人群正中,一个形销骨立的年轻瘦弱乞丐,满面泥泞青肿,稀脏变形得看不清颜容,好似双腿也不良于行,倚在一处山石上,利用山石护住了自己的后心,那群互相扑杀的乞丐也没有放过他,不住往他身上招呼,然而这年轻乞丐虽出手无力,守多攻少,却目光奇准,每攻定为对方必救之处,是以和众多四肢健全的乞丐相比,他虽然也难免伤痕处处,却比那血肉横飞的惨状好上许多,但不知为何,他明明有很多次可以下杀手或取胜的机会,都自己放弃了。
  秦长歌轻轻咦了一声,正要走上看清楚,却听人群之后,火坑之外,有鼓声缓急柔亮响起,声声奇韵,节奏琅然,秦长歌一听便知这是羯鼓,却非邻近几国的产物,而是草原大漠之外,高昌之国传来,鼓的两面蒙羊皮,中段腰细,号称八音领袖,前元元孝帝雅擅音律,尤长于击鼓,曾于明光殿前,见秋空迥彻,纤尘不起,遂作《秋风高》之曲,每奏之,则远风徐来,庭叶纷坠,其韵妙绝,名重一时,后前元亡国,会这羯鼓的人日渐稀少,不过对于号称西梁音律大家,诸般乐器无所不精的某人来说,实在不是问题。
  其时秋阳高照,碧空如洗,木叶纷飞而红衣烂漫,那男子轻执鼓槌,衣袖翻飞间露出雪白的手腕,黑发飘散,荡出优魅的弧度,他微微仰首,阳光映照下,扬起的下颌精致明洁,明媚双眼微阖,似为那激昂音律深深迷醉,而他击出鼓声明冽琅然,激越时如万军齐进,悠缓处似静水深流,如静夜中闻得圆荷泻露其音铿然,着实是一副很美很意境的场景--如果没有那群可怜乞丐和那烟熏火燎的石坑的话。
  为什么这个人每次出现,都要这般诡异呢?
  凝目向灰衣红甲的人群中一张望,秦长歌将儿子往身后推了推,问:“溶溶,你害怕看见死人么?”
  “怎么个死法?”萧公子眨眨眼睛,“祁繁叔叔家里开善堂,有时候有些乞丐死了,叔叔会派人去收尸,有次也带我去看了,那是个饿死的,很瘦,骨头可以直接拿来做棒槌,叔叔叫我记着,说百姓流离,饿死于道是为人君者之过……奇怪,别人的过错,为什么要我来记着?”
  棒槌……秦长歌默默了半晌,放弃此刻对儿子实施再教育的想法,叹气道:“我也不知道怎么个死法,我只是知道某个人很喜欢杀人,经常搞出古怪的名目来杀,我怕你会被吓着。”
  “某个人?”萧公子张望了一下,手指一指,道:“你不会说的是那个娘娘腔吧?”
  秦长歌顺着他手指看去,“娘娘腔”正微笑着向她看来,双目流彩如烟波荡漾,每一道涟漪都风情无限。
  “几天不见,你孩子都这么大了?恭喜恭喜。”
  秦长歌微笑,“几天不见,您看起来又年轻了许多,上次八十四这次四十八,恭喜恭喜。”
  玉自熙抚抚脸庞,哀怨道:“啊,我有这么老吗?难道我如此费尽心思保养容颜,依旧没有用吗?”
  “保养容颜?”秦长歌目光掠过那石坑,“不会是用这个吧?”
  “对啊,”玉自熙喜滋滋站起来,丢掉羯鼓,道:“有个方士告诉我,用尸油敷脸,可青春常驻。”
  “尸油?”
  
   
                  第四十五章 竞杀
  “尸油?”
  玉自熙笑容尤物,姿态宛如在谈论德州府的名花牡丹,娟娟静好,“将尸体架到石坑上焚烧,烧至半焦烂,用水浇灭火,将尸体扔到坑内水中,尸体内的油慢慢渗出,溶入水中,那油养颜是极好的。”
  “呕……”萧包子做呕吐状,大怒:“还我早上的翡翠包!”
  “人肉包吧,如何?”玉自熙微笑,“风味很独特的。”
  秦长歌微笑,玉自熙还是这样啊,要多美有多美,说话要多恶心有多恶心,可是你真要他抹尸油,吃人肉,他一定立即把你杀了。
  “阁下就在这里练尸油?”秦长歌环顾四周,“在我西梁皇室御苑别业,佛门清净地上林庵脚下,以活人搏杀炼油?”
  “怎么?”玉自熙妩媚的笑,“这里风水很好啊,练出的油一定是绝品。”
  “阁下一定在西梁官高爵显,”秦长歌微笑,“只是我记得西梁律法,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谁说我犯法了?”玉自熙眼角斜斜逸飞,肤色水光脂艳,红衣一拂,一张纸笺平平飞出,缓慢的逆风飞行,有如无形之人在纸下托举,将将停在秦长歌眼下三分处,供她观看。
  包子见状不满,努力踮起短腿,又伸手去够,玉自熙眼波流转的看着他,衣袖一拂,不远处一方青石无声移近来,包子爬上去,正好。
  眉开眼笑的道:“你不错,我现在看你不娘娘腔了。”
  玉自熙莞尔,“多谢多谢。”
  秦长歌盯着那纸笺。
  “生死书”。
  生死书是元朝留下来的规矩,前元一朝,起于草莽,早先是青玛山下西苍高原的游牧民族哈桑族,逐水草而居,沐天风而长,民风彪悍,骁勇善战,于先齐王朝式微之时,起兵横贯高原,带着高原牛羊膻味的雪亮弯刀,划裂暖风熏醉的长空,眨眼间便劈裂了歌舞升平早已不识兵马为何物的久安王朝,占据内川花花江山后,哈桑族人剥去厚重油腻的羊皮袍,换上轻薄柔软的丝缎,撤去案上滴着血水的肥羊肉,换上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南人美食,休掉丰乳肥臀被草原四季长风吹得脸庞黑红,行止粗俗的妻子,纳进娇弱如柳颜如春花雅擅曲艺的亡国官宦的千金小姐,严禁治下百姓称其哈桑族,自称是出身于青玛神山下的天之神族,应约天命,拯救众生。
  而生死书便是哈桑的久远风俗,是身为奴隶或地位低下人等者求进于高门的阶梯,哈桑约书上记载:“卑贱的奴隶之子,如果你们拥有无伦的勇力,欲成为老爷们麾下的勇士,终身甩脱奴隶的枷锁,那么来签订下生死书,生死不计,胜者荣光。”
  生死书,便是欲图摆脱自身卑贱地位的人,不计生死进行的赌命搏杀,只要在书上签字,便代表死活与他人无干,元王朝建立后,因为此举的血腥残忍,渐渐少有此书出现,西梁王朝新建,在对前朝体制的动改当中,秦长歌曾经发现过这东西,本想下令废止,后来听闻国内几乎已无此类事端,便也罢了,不想如今这个妖美的玉自熙,竟钻了律法的空子,拣起前朝旧规矩,玩起杀人游戏来了。
  玉自熙犹自不罢休,笑吟吟招手唤过一个灰衣甲士,道:“金梧,说说你是如何到我身边的?”
  金梧立即上前一步,指了指那群混战的乞丐,大声道:“卑下原先就和他们一样,泥坑里寻食,万人欺千人唾的一个乞儿!卑下现在是六品武略骑尉,掌王府武器弓兵事!若非王爷给了卑下机会,卑下怎会有今天?卑下谢王爷恩德!”
  “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说话不要这么大声,”玉自熙盈盈浅笑,“有理不在声高,杀人最宜无形,你什么都好,就这点悟性不够。”
  “是!”金梧一个躬身甲胄乱响,“卑下一定好好学着如何杀人无形!”
  秦长歌面上笑容满满,心里早已懒得和这对变态主仆搭话,自顾自行至那群犹自扑杀不已的乞丐身边,看了半晌,忽道:“生死书虽然残忍,但向来公正,王爷,你的生死书,却有些不公呢。”
  玉自熙眼光一掠,看着那个残疾青年,媚然笑道:“唯血火泥泞中挣扎出来的最为悍勇的生命,方有资格成为我麾下勇士,我选人,不论出身门第,不论心地行事,只论成败,越是于劣境困苦中脱出的胜者,在我麾下出头的机会越大,甚至一开始授职也是因此判定,你觉得对他不公,我却觉得我对他十足公平,换了别人,谁会给一个残废机会?”
  “我的规矩,能杀人的人,才配做我的属下,”玉自熙笑得婉娈,“他们当中,无论谁,只要能保护自己不被杀,并能杀掉一个人,就算输了,我也会照顾。”
  “他们,原本都是在一起的朋友吧?”秦长歌注目半晌,微微一笑,“只有杀掉朋友,才有活命的机会,才有进身之阶?”
  “生死荣辱之前,没有朋友。”玉自熙微笑,“为了所谓交情放弃这个机会的傻瓜,我不要。”
  两人对谈之间,场中情势忽变!
   
                  第四十六章 穿喉
  一个黑胖乞丐,因为身高体壮最具有威胁,被几个乞丐目标一致的合力围攻,一个年轻乞丐趁他不注意,咬咬牙,突然搬起一块石头,狠狠砸向他的后脑。
  胖子听到风声,本想让开,不知怎的脚步一浮,那石块便狠狠砸了下来。
  狂吼一声,那黑胖子一个踉跄,所幸他个子高大,那乞丐却不及他身高,兼之下狠手终究心虚,微微偏了准头,砸在他后脑下方,立时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那黑胖子立即晕头晕脑的栽了出去,栽在地下伸手一摸,摸到满手的鲜血,顿时急了眼,大叫一声便要爬起来,然而那几个乞丐见终于打倒了一个,一不做二不休狠下心来,抓了趁手的东西纷纷砸下,血光飞溅里,那胖子痛叫连连,虽然皮粗肉厚,终究也经不起这般连连殴击,但身体疼痛,一时也无法爬起,捂着脑袋,于石块棍影中突然觑见前方一双腿。
  那个残废的青年,正坐在他前方,抵挡着另几个人的进攻。
  人被逼急了,是什么都能做出来的。
  求生,在最危急的时刻,几乎是本能。
  “杀一个人就能活是不是!”一声狂吼,那胖子也不起身,就地滚了出去,抓起一块尖锐的石头,就去砸那残废青年的眉心。
  秦长歌的目光跳了跳。
  一伸手拉住了欲待奔前的儿子。
  石块尖锐,隐约粘着鲜血和尘埃,于纷扰嚣乱,惨呼与怒骂同响乱石与棍棒齐飞的混战群中,无声无息而又杀气凛然的袭向要害。
  霍然抬头!
  那青年脏污的乱发中,掩映的目光忽若冷电一闪。
  那目光寒锐似剑,雪亮胜刀。
  又似大片冰雪,呼剌剌的一捧,于寒冬最萧瑟的风里,毫不容情的泼了出去。
  冷至骨髓。
  如此近的距离,残疾的躯体,围攻的人群,无法避让的空间。
  看来,必死无疑。
  那目光匹练般一掠,却瞬间平静。
  他忽然一翻身,从石旁翻开。
  极其敏捷,宛如一只水鸟,在猎人弓矢飞临前跃入水中,在空中划出流畅的弧线,一种决绝而凌厉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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