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尽笙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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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尽笙歌- 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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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太监必是废太子身边的近身太监无疑,现在太子彻底倒台,九阿哥又用了大把的票子收买他,他当然要紧着巴结了。只可惜,他这棵“良木”怕是找错了。太子倒了台,八阿哥离彻底失宠也不远了。
    一阵脚步声由近到远,十四阿哥道:“九哥,你说这万林子靠得住吗?”
    九阿哥沉默片刻,淡声道:“几张银票就能让他向我们靠拢,你说靠得住靠不住?”
    “既然靠不住,那你刚才为什么还把那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他?万一他到老爷子那里去乱说,我们岂不是会遭罪?”十四阿哥的声音有点疑惑。
    九阿哥不屑地哼了一声,自信满满道:“放心吧,这万林子虽然不可靠,但却是个孝子,他的瞎子娘还在我手里呢。再说,那信上可的的确确是老二的字迹,就算老爷子起了疑心,咱们到时候来个抵死不认他也没有办法。”
    “我倒是把这给忘了,九哥你可是会模仿好多人写字……”
    原来,废太子用明矾写了书信与外界通消息一事都是九阿哥一手操纵的。想必他们刚才给那太监的信就是他模仿废太子的字迹写的。
    我撇了撇嘴角,这人果然是阴狠歹毒。利用女人做了导火线让康熙废了太子,现在还想着怎么把太子给弄死,果真是无情!
    没过一会儿,那两兄弟离开的脚步声就响起来,我心下也长长松了口气。偷听真不是个好差事,才一会儿,我就觉得自己的全身上下都僵硬了。
    慢条斯理地动了动手脚,笼子里的比翼鸟竟在这个最不应该的时候再次开唱了。我被比翼鸟唱歌的声音吓得心惊肉跳,手一软,握着的鸟笼“哐当”一声落到地上,并且还很不配合地滚了两个圈。
    “有人!”十四阿哥一声大喝,紧接着便是一阵脚步声折了回来。
    我双手捂着胸口蹲到地上,大气都不敢出一声,直勾勾地盯着倒落在地上的鸟笼,那两头鸟不知危险地还在继续唱着。
    一个瘦高的黑影闪进山洞里来,我还来不及看清那双茶色眸子里面所包含的情绪,那人已经以极快的速度捡了地上的鸟笼子出去了。
    怔怔地沉默了片刻,十四阿哥的声音传来:“九哥,是什么人?”
    我心下一紧,无数的念头在脑海里面闪过。接着,便听见九阿哥大声说:“没人,是这鸟儿在唱歌。”所幸,那两头鸟此刻扯着嗓子唱得正欢。
    “九哥,这不是你那年下江南得的鹣鹣鸟吗?怎么会在山洞里……”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扶着石壁缓缓站起身。手酸脚软,竟是不能动弹。扶着石壁站了半天,终于得以恢复。为防止他们去而复返,我特地在山洞里多呆了一会儿。
    可惜,世事无常,我一只脚还没有踏出山洞,便看见一个人抱着双臂靠在大门上好整以暇地看着我。仅存的一丝侥幸彻底灭绝。看来,他是不打算如此轻易就放过我。
    他就站在门口一动不动地看着我,脸上的神色喜怒难料。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也不知道应该做什么,更不知道目光应该投向哪里。总之一句话,此时此刻,我不知道应该作何反应才好。
    心里不禁起了惶恐。我偷听了他和十四阿哥的谈话,而且还是机密谈话,他难道是特地折回来解决我的?不过,如果说他折回来是想要把我怎么样,刚才他又为什么要对十四阿哥说谎?
    手足无措之际,那人已行至我的跟前。白皙修长的手指抬起我的下巴,他居高临下地望着我,目光深沉而幽暗。这一刻,我居然忘记了害怕,就那样仰头直视着他的眼睛与他对视。
    过了许久,他微微勾动唇角:“怎么这么久才出来?山洞里面呆着好玩?”语气玩味至极。
    我顿时惊住了,他不问我偷听的事情,也不说要用什么法子对付我,披头盖脸居然来了这么一句,这人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我下巴被他捏得有点发疼,于是轻轻扭动了一下,他发觉,手上的力道松了松。
    “怎么不说话?”他终于放开了捏着我下巴的手。
    我获得自由,轻轻甩了甩头,并没有打算开口和他说话。他似乎也并不生气,踱步到我刚才坐过的那块石头上坐下。就在这时,不远处石桌上的鸟儿又叫了起来,那一声声“宝贝”真真是撕心裂肺,叫得人心都要碎了。
    那人忽然朝我看来,却又像是透过我看向不知名的某处,目光竟然带着丝丝哀伤,丝丝痛心。
    他这样看我,我顿觉心慌意乱,就好像是一阵狂风吹过,带走了我所有的力气一般。
    我觉得,那样的目光不应该出现在他这样一个心思歹毒的人身上,可偏偏就是出现了。
    我有片刻恍惚,不禁低头与他对视,心里面某些不知名的东西正在翻江倒海,我竟不知道是什么。
    他许是没想到我会毫不畏惧地与他对视,眼中闪过一丝惊异,然后眸光一暗,转头看了一眼石桌上的鸟笼,再然后,他双手掩着脸把头埋进自己的膝盖里面去了。
    我站在那里挪不动步子,是去是留早已经没有了概念,只能静静地看着那人发呆,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良久,他终于抬起头,目光恢复了平素的淡然,看的却不是我。
    “你为什么会这么无情无义?”上次利用郑春华,这次又设计陷害太子,他为什么会有这般的歹毒心思?
    他猛然间转过头入定似的看着我,脸上一时间神情变幻,眸子里有东西在急速涌动。他就这样,盯着我看了许久,一抹笑意最终浮上眼底:“这叫兵不厌诈,我本就无情无义,为了达到目的,我不在乎过程是怎样的卑鄙无耻。”
    “你们不会赢的”这句话差点脱口而出,但我终究是咽了回去。也许,这本不是我应该牵扯的事情。
    又是寂静漠然,我和他各自怀着心思静默对望。万事万物好像都已散尽,宇宙洪荒比起这腻死人不偿命的对视来说,简直是虚无缥缈,无影无形。
    “你如果是想要探究我的话,我劝你赶快收手。探究容易形成执念,说不定等你发现已经泥足深陷的时候,想回头都来不及了。”他偏头看着那早已经没有声音发出的鸟笼,声音冷冷淡淡,我觉得自己的心跳慢了半拍。
    人生在世如同处于荆棘之中,心不动,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人妄动,伤其身,痛其骨,于是体会到世间的诸般痛苦。
    他说得对,我就是在探究他。
    是从什么时候对他产生的好奇,已经无从查证。也许是周围人几次三番说漏口的时候;也许是蛮儿同我讲他可怜的时候;也许是那两次大着胆子偷听他和别的女人私会的时候……
    北风呼啸,吹得脸发疼,我踉跄着一步步朝宁寿宫跑,心里竟是从未有过的害怕,一种什么都知道却又不能掌控的害怕……
    回到宁寿宫已经是掌灯时分,我不顾书砚和雪砚的询问,只说累了便径直跑回自己的屋子。皇宫里各处都已经燃起了地龙,可我却还是觉得冷,心冷。
    一口气跑到梳妆台前坐下,揪着脸对镜子里的自己说:“笑,笑,笑。”然后我就真的挤出了一个笑容来,只是,笑比哭还难看。
    这样的夜,注定是不眠的。我打着赤脚在房间里面来来回回走了一晚上,直到天际泛起鱼肚白的时候才回到床上勉强眯了一会儿。短暂的梦里,竟出现了一双眼睛,一双茶色的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潜水的亲们,都出来冒个泡吧,最近天冷,水里呆着易感冒。。。
呵呵。。。最后,天气转冷,各位亲们赶紧加衣服吧,。。。。





    卷二:梦啼红妆泪阑干 第七十二章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1…9…20 17:08:12 本章字数:4756

    时间就像车轮,一天又一天,十月终于从岁月的年轮里滚动了过去。
    十月三十日,四阿哥胤禛的生辰。宴席设在晚上,太后老太太特别允许我可以留在四阿哥府上歇息一夜,我便不怎么着急着往宫外赶,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后宫里面闲来无事,为了防止去想那些不该想的事情,我便自己给自己找事情做来打发时间。一本经书才抄了两页,书砚就咋咋呼呼地跑进屋子里来,在门口还特地在地板上铺着的小红毯上使劲蹭了蹭鞋底子。
    “格格,下雪了……”书砚的声音难掩激动。
    站在我旁边帮着研墨的雪砚停下手上的事情,看着跑进来的书砚笑着打趣:“瞧你那高兴劲儿,跟没见过下雪似的。”
    书砚伸手摸摸脑门,傻笑道:“我这不是高兴吗!”
    放下手里的毛笔,我踩着步子慢条斯理地朝门口走。外面到处是白晃晃的一片,果真是下雪了!康熙五十一年的第一场雪,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落下来了。
    北方的冬天,风吹得不刺骨,但却来得异常猛烈。我在屋外没呆一会儿便冷得不行。雪砚见状,赶紧回屋里拿了狐裘披风给我披上,顿觉暖和许多。
    伸手接了一片雪花,看着它在手里面慢慢融化成水,心情漠然就沉重了起来。
    他说,探究容易形成执念,叫我赶快收手。可他不知道,有一种结局叫做命中注定。我内心的执念已经形成,这股执念在不知不觉中早把我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而这个人,或许就是真正的乌雅笙歌。
    我知道,这具身体的前一个主人在我来之前和他必定有着某种剪不断的关系,只是,他也同这皇宫里面所有的人一样,选择了隐瞒。
    我控制不了我自己。即使知道他的生命正在一点一滴的慢慢流失掉,即使知道前方的路是一条走不通的黑巷,可我却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背起行囊准备出发了。
    我已经踏出了第一步,以后又该怎么办呢?逆流而上,道阻且长,我不怕前方有千万人阻挡,只怕我自己先投降。在好奇心杀死我之前,我是不是应该先杀死好奇心?
    半下午的时候,德妃派吟画送来了一个半大不小的盒子,说是叫我顺道带给四阿哥。也对,毕竟德妃说过要我帮她去给四阿哥送礼,样子还是要装像的。
    因为不是特地去给四阿哥过生辰的,我没有专门去准备礼物,揣了本自己随手抄写的《心经》就领着书砚出了宫。
    马车一路跑得飞快,驾车的是四阿哥府上的小秦子。我和书砚一出宫门小秦子就迎了上来,说是他家王爷叫他来接我的,我想着怕是没人有胆子敢跑到皇宫门口来骗人,便领着书砚上了车。
    “格格,为什么不送雍王爷名贵点的礼物呢?”书砚看着我手里被卷成筒握着的《心经》问。
    我笑而不语。我是去看蛮儿的,贺寿不是重点。再说,看这马车就知道四阿哥是个节俭的人,不会看重礼物的名贵度的。要是我真挑件名贵点的送他,指不定还会被他说成是奢侈浪费呢。
    冬天虽然冷,可冬天的空气却是比哪个季节都要新鲜。虽然我很怕冷,可我却喜欢冬天,也喜欢雪。
    撩开马车的窗帘,顿时一阵凉风袭来,书砚焦急道:“我的好格格,这天儿这么冷,冻坏了可怎生得了啊!”说着就要拉下帘子。
    “我有点困,吹吹风更有精神。”我挡开书砚去拉车帘的手,她这次倒是没有反对,却从随身携带的包裹里拿出一件雪白的披风给我披到肩上。
    三百年前的老北京很热闹,叫卖声连成片,有叫卖糖葫芦的,有叫卖胭脂水粉的,有叫捏糖人的,总之一句话,那是应有尽有。如果不是要赶去四阿哥那里,我还真想拉着书砚一起去疯狂购物。要知道,买东西,永远都是女人最大的爱好。
    才下了一场大雪,街边那些早已经落光了叶子的枯树枝上满是积雪,就像是雪白的圣诞树,甚是可爱。
    虽然四阿哥家的马车并不是很豪华,可好歹他还混了个王爷来当,马车比一般的平头百姓还是要好许多的。这不,我才探出个脑袋就已经有人指着我议论纷纷了。书砚见状,再次果断并且坚决地拉下了帘子。
    “格格,你可是金枝玉叶,怎能让普通百姓对着你指指点点的。”书砚望着我苦口婆心。
    我弯起嘴角苦涩地笑,没打算再次撩开帘子往外看。
    金枝玉叶?或许吧!
    一路顺畅,终是到达了目的地。马车一停,小秦子便朝马车里恭敬道:“格格,书砚姑娘,到了。”
    书砚拉开车帘先下了车,然后伸出一只手来要接我下车。在那么多人面前,我自是要装作古代小姐矜持一下的,便拉着书砚的手,踩着小秦子早就放到地上的小凳子下了马车。
    脚才刚落地,一个不明物体便飞过来抱住我,低头一看,不是我的小蛮儿是谁。这丫头,见了我什么也不说,只是抱着我的腿一个劲儿地扑簌簌掉金豆子。这大冷的天,虽然她穿着厚厚的冬衣,可那小脸仍是冷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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