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中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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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中的青春-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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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黑黑的一层,还冒着热气。尸体正往团部拉,棺材还没有准备齐。有人发现了我们,不让我们靠前。领导陪着我们,反复解释,给我们做工作,我的小孩都不用抱,有人替我抱着。
  国茹从没买过衣服,我给她做了个花布衬衣,就胳肢窝下面还有块衣服片,身下有串办公室抽屉的钥匙,根据这个把她给认了出来。
  她很惦念家,一个月最少要写两封信。她没事好写信,写日记。她来的家信都保留着,团部拿走了不少材料。她来信说攒了40块钱却怎么也没◆与尹国茹的母亲和弟弟找到,两件好衣服也没了。后来团部给我们补助了40块钱,立二等功又给了80元。
  她17岁走的,跟我说过不入党不回来。我是18岁入的党,她也要跟我比试比试。这孩子好强,因为我们长年挨整,孩子吃瓜劳儿,受连累。她就渴望着要在政治上翻身,把组织问题解决,体体面面回来。
  她父亲如不挨整,肯定给她在林西解决工作了。父亲不同意她去兵团,她非要去。这孩子太好强,谁也不服,兄妹几个顶数她要强。她从不跟别人比吃比穿。连队生活多艰苦也不怵。工作上特拼命,别看家里穷,穿得不好,工作上可决不让别人拉下。家里挨整挨饿受苦什么的她全在心里装着,外面一点不露。她不认命,就知道好好工作,干出点样子来。
  永远18岁
  尹国茹家境贫寒,临来兵团前还挨了一顿打。为她把同学带到家,丢了18块钱,直接影响到了全家人的生计,被父亲打得鼻青脸肿,龟缩在墙角又哭又喊。
  难怪父亲生气。父母挨整,双双被开除公职,家里几乎断了经济来源,就这么点钱,给丢了一多半,根本坚持不到月底,还得拉下脸皮,四处求人借钱,多让大人心烦啊!
  内蒙古兵团来林西招兵时,她特别卖力申请,决心混出个人样,为这个倒霉的家争口气。不信自己就总比别人差!
  到兵团后果然表现优秀。劳动时舍得卖力气;加班时不怕疲劳,能连续作战;学习时积极发言,亮私不怕丑;吃饭时不抢不争不挑肥拣瘦。
  连队会计本来可以不去救火,有很多业务还等着她干呢。可是,她好强,不肯放弃任何一次重大紧急任务,尤其是救火,在连部安全受威胁的时刻,根本无心再在办公室里做账。她果断地冲了上去,又果断地在火海中涅槃。身上还挂着办公室的钥匙,烧焦的空气里,残留着她18岁的青春气息。
  庆幸的是,35年过去,她尹国茹不用忍受衰老疾病的痛苦;不用担心物价涨和工资低;不用经历下岗待业的沉重,不用品尝当一个老妪所面对的种种艰辛。
  什么糖尿病,什么乳腺癌,什么高血压,什么心肌梗塞、老年痴呆……全与她无缘!她的生命永远年轻,永远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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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顺 儿子,你出来吧!
张国顺(1953—1972)
  1953年11月12日生于赤峰市,汉族,1969年初中毕业。1971年4月29日参加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五师四十三团,任四连战士、副班长,1972年5月5日为扑灭草原大火牺牲,享年18岁,被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授予三等功,追认为共青团员。
  ★采访记录
  张国顺的母亲李桂芬:
  国顺身高1米71左右,小名大顺,全家4个孩子,他是老大。父亲是工人,当过兵,党员,我是家庭妇女。
  他喜欢拉胡琴,不讲究吃,吃啥都行。学习刻苦努力,很想当兵,从不打架。他去了兵团后,我总闹病,病得很重,几乎要不行了,给国顺一连拍了5封电报,最后他才回来。关于那儿的情况,他只说挺好的,不用惦记。这次探亲总共住了8天就回去了,回去不几天就出了事。哎呀,若晚回去几天,可能就死不了了。他守纪律,只超了一天假,给7天假,他走了8天,回去还写了检查。结果还给烧死了。他去兵团1年零7天就牺牲了。
  我常想怎么没让孩子多呆两天呢。多呆两天,就躲开了救火,就死不了呀!我恨自己,恨自己啊!
  国顺探亲回家路上曾丢了一只黄胶鞋。他牺牲后,我把那剩下的一只鞋保存了下来,留个纪念。我琢磨,他不该丢这一只鞋,这是个坏兆头……我总不相信他真的没了,常去孩子走过的路,期望他能回来。还常去烧纸。这孩子特别懂事,孝敬父母,一个月津贴5元,去后10个月,就托人给家送了40元。
  有人传说,杜副指导员把国顺救出来,后又冲进去,国顺也跟着冲进去,再也没有出来。我们家属到救火现场时,那台烧毁的胶轮拖拉机还在,草里面还有残剩的鞋。
  死后遗物只剩下一件军大衣、一条被子、一条褥子。也不知怎么回事,衣服全没了,就剩下那只鞋。
  ◆与张国顺的母亲和弟弟赤峰市民政局挺不错的。在赤峰南山烈士塔上把7位赤峰的烈士名字都刻上了。我每年清明节都要上烈士塔祭祀,用手摸自己儿子的名字,止不住眼泪流下来。后来眼泪都哭干了。自从有了儿媳妇后,这心情才好了一点。
  张国顺的弟弟张国安:
  我还记得哥哥保护我的一件小事:那时我们家住在农村。有一年我得病了,哥哥领我去公社卫生院看病。路过大西牛村时,碰见一条狗要咬我。我赶紧跑,狗追着咬,哥哥上去踢了狗一脚,把狗踢跑了。
  我们家很困难,父亲50元工资,国顺哥哥后来不能上学,才十四五岁就担起了家庭的重担。脱坯、拉煤、拾柴火……
  我妈知道国顺哥牺牲后,从屋里滚到当街。满地乱滚,哭号着。我们家三个孩子全得护理母亲一个人。她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总感觉棒子叶一响,哥哥就回来了。那时候,我们家周围都是玉米地,国顺哥回家总喜欢趟玉米地。
  一开始烈士陵园还有个老喇嘛看护,后来没有了。
  儿子,你出来吧!
  死不是死者的不幸,而是生者的不幸。
  ——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
  2006年7月26日傍晚,张国顺烈士的母亲不顾颠簸了一天的劳累和辛苦,与我们一同参拜烈士陵园。
  暮色苍茫,老母蹒跚着,缓缓地走到儿子的墓前,嘶哑地呼喊:
  “儿子,你出来吧!妈给你带来好吃的了!你听见了吗?儿子,你出来吧!”
  四野寂静,草垂着头,风轻轻吹,宝日格斯台群山肃穆。
  “儿子啊,全家孩子就数你苦,妈走几百里来看你,跟你唠唠嗑儿。”
  黑暗降临,空旷的陵园中,69座墓碑静静倾听。空中飘来慈母一声一声撕心裂肺地呼喊:“儿呀,你出来吧!妈给你带来好吃的了!你在那边给馋坏了吧!”
  老母亲吐诉着没完没了的话,并还时不时地长声哀号,让人联想到母狼为早死的小崽悲嗥。
  “儿子,你出来吧!你咋不出来呢?出来吧!儿子,你别不听话啊!”
   。。

陈玉玲 用生命换来全家翻身(1)
陈玉玲(1951—1972)
  原名陈玲芝,1951年11月26日生于唐山赵各庄,汉族,原籍天津蓟县,唐山赵各庄第二小学毕业,唐山三十中学初中毕业。1971年7月28日参加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五师四十三团,任四连战士,1972年5月5日为扑灭草原大火牺牲,享年20岁,被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授予三等功,追认为共青团员。
  ★采访记录
  陈玉玲的弟弟陈志远:
  我二姐个子较高。全家共有7个孩子。陈玉玲是老二。父母都没正式工作,靠做临时工为生,干的大多是装卸、建筑等重体力活。父亲已于1998年去世,母亲比父亲早两年去世。家里生活非常困难。
  二姐右边的上牙是龅牙,她嫌不好看,走前给拔了。要不命苦,她不该拔这颗牙。
  因为经济困难,实在养活不起,二姐在四五岁时送给人了。她原来叫陈玲芝,送人后改名叫陈玉玲。但二姐脾气大,到人家后整天哭,只待了两年,人家又给送回来,不要了。那家的条件比我家好,说二姐不好带,整天闹着要回家。回来后还用人家起的名字。
  大地震之后,有人找上门来,才知道我另外还有两个姐姐也小小年纪就送了人。
  那时我们家非常穷。炕上连席子都没有,三个人合盖一床被子。没有枕头,晚上枕着砖头睡觉。冬天小屋里四处漏风。夏天把棉袄拆了,掏出棉花来,当单衣穿,冬天再把棉花填进去,变成棉袄。那时候没什么副食,孩子个个特能吃,现在人拉细屎,那时候拉粗屎,甚至拉不出来。
  全家就从来没照过一张全家照,哪照得起呀!
  为养家糊口,父母起早贪黑去干活儿,无暇顾及家。没人管我,是二姐
  把我拉扯大的。大姐结婚早,19岁就走了,二姐变成了老大,很小就当家,最苦最累。她在家里,不止带我,所有弟妹她都带。早晨一起床,她招呼弟弟妹妹洗脸梳头,弟弟妹妹的衣服破了,她给缝。衣服脏了,她给洗。她整个像一个母亲。父母把全家孩子都交给她管了。
  天天她要给大家做饭,先尽着弟弟妹妹吃,如果没剩饭,她就饿着。爸妈每天从早到晚在外面卖苦力,干装卸工,回家筋疲力尽,全靠14岁的二姐操持家务。粮食她要计划着吃。每顿饭做几个馒头、几个饼子,她都要精心算计。为了让大家吃饱,她常常用白面换人家的玉米面,一斤白面可以换2斤半玉米面。家里该买什么,该修什么,该准备什么过冬,她都要管。
  我记得她曾挖了一夜煤泥,晒干了烧火用。那年大冬天吃不饱,我第三节课就饿得不行。回家吃饭,她总让我们先吃。等我们把饭吃完,她才吃,有时候,我们没给她剩多少,她就忍着,一句埋怨话不说。
  她个性开朗,有点像男性。如果我们淘气,她也打。你要是在外面打架或老师找到家门上来,她真打你。
  那时候我们住平房,街上出了个小流氓,老去女厕所偷看,闹得人心惶惶。有一天,正赶上二姐去厕所,发现个黑影,她上去就追,并高声大喊,最后愣是把那个小流氓给抓住了。这件事,轰动了街道,都说我二姐胆子大。
  我们有个邻居打架,双方横眉怒目,杀气腾腾,大老爷儿都不敢管。二姐却敢上去劝。结果真给劝住了,避免了一场流血冲突。
  二姐有一点胆子,否则她不敢追流氓,不敢劝架。
  回忆是一种享受,对吧?
  有一年,我爸在林西区干活儿,过年也没休息。二姐早上步行十多里地,给我爸送饺子。当时下着鹅毛大雪。二姐把饺子放在胸口,一步步走着去送饭。送到之后,她自己一口也没吃,又饿着肚子走回家。脸冻得都变紫色了。等回来时,已经下午一点。

陈玉玲 用生命换来全家翻身(2)
家里最穷的时候,没粮食吃,眼看着要断顿了。我二姐卖过三次血。她是背着父母卖血的。回来后小脸惨白。那么一个小女孩为全家不饿肚子,能有这种勇气,是比较少见的。
  有人给二姐介绍了个对象,男方手指头有点残疾。二姐表示,我现在不想找。
  介绍人说:你们家那么穷,人家能看上你就不错了。
  二姐说:家里穷就非要跟他呀。算了吧,我不同意,穷死也不同意。
  二姐就这么有骨气。小时候给她送去的那家,生活很好,二姐却不稀罕。
  放暑假,她领着我上山割草。矿上有个奶牛场,收购草,3分钱一斤干草。记得有一次割了半天,挣个几毛钱,姐姐买了一斤豆皮。我很想吃,她不让吃,非要等父母回来一块吃。
  我和二姐差6岁,中间还有两个姐姐送了人。但我敬佩二姐,我成了二姐的小尾巴。
  二姐走的时候,在照相馆里照了一张一寸头像。是她一辈子唯一的一张相片,花了一毛四分钱。那时候,猪肉最便宜的五毛五一斤。一毛四分钱可以买点肉馅,全家吃顿饺子了。
  二姐照相时穿着那件格格衣服是新的。她离家的那天是1971年7月20日晚8点,从古冶上的火车。
  到了那儿后,隔长不短来信。
  家里每次给她去信,都要寄去几张信纸和一张邮票,让她回信时用。
  二姐跟力丁是一个班的。力丁是我姐姐最好的朋友。二姐每次来信,都夸力丁总帮助她,让家里给力丁写信,向她表示感谢。
  我妈曾花20块钱给二姐买了个旧手表,因为她来信说要站岗,要掌握时间。到出事前这段时间,她每个月5元钱,还往家寄了20元钱。给我邮过一个军帽、一双白塑料底布鞋。
  出事后,头一次是我和父母一起去的。死后遗物有个军大衣。当我扫墓时,特意给力丁烧了纸,因为她对我二姐特别好。
  第二次去,在林西买了两份纸,给力丁也买了一份。
  可以说,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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