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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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绳-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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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喜欢……也会娶回家么?”
  孟瑶没料到张子书会这样问,想来大概是小女孩心思细腻,头绪繁多,就多说了几句:“他们这些身份的人,婚姻跟爱情的关系没有那么大吧,商业联姻什么的也多了去了。其实现在很多人结婚也就是各取所需了,不然也不会有那么高的离婚率,不喜欢的硬凑在一起,生个孩子兴许还多熬两年,要没孩子,保不准吵两句就离了。”
  “秦总夫人……呃,孟老师的朋友有孩子了吗?”
  “她……啊?”孟瑶冷不丁想象了一下陈欢庆满脸母爱的神情,只觉得浑身一哆嗦,“怎么可能,她最讨厌小孩了,年纪轻轻的就生孩子,多催老。”
  张子书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欢庆从教学楼走下来,看着一对对恩爱的大学情侣从身边路过,感觉深秋的风冷得有点没人性。
  她上大学那会就被这种情景刺瞎过,但想想看,这些看起来恩爱黏糊的情侣,也不一定全是正正当当的情侣,就比如她大学里甩过的某学长。在她这个女友看不到的走廊和校园小径上,跟学妹亲亲我我……
  情话什么的,天知道被复制了多少次,粘贴给了多少人,打动了多少人的少女心,又撕裂多少人的鹣鲽梦。
  一路走着,她脑袋里浮现出张子书的脸来。
  那个初见时一身朴素的女孩,才过了多久就好像进了一个万花筒。一眼看过去是一个样子,转一转,又换了另个样子。
  实在对她难生出同情的心思来,只是觉得很可惜。
  有些梦,因为寄予的期望太厚重,一辈子大概只有一次吧。这种梦,因为稀有,所以做梦的力气也要珍惜,花光了,就再难聚了。把这样珍贵的梦寄托在那些虚无的浮世绘上,被繁华迷了眼,也太可惜了。
  张子书眼睛里的那点小东西,她一眼就看到了。有那么一些冲动的时候,她想同那女孩说一说关于“可惜”这个话题,又觉得实在太滥情了。人自己乐意,她一个局外人掺和什么劲。
  摔断腿,折了骨,那都是她自己选择的,该。
  就像多年前的陈欢庆,也是该。
  走出校门的时候,她深深吸了口气,被满鼻腔的冷意冻得神志不清,刺骨的寒意迎面扑来,顺着她光洁的脖子一路披荆斩棘杀到骨头缝里。
  她从很久以前开始就不爱戴围巾了。
  忘了那个具体的时间节点,刻骨铭心的是她那一双生满了冻疮的手,小心翼翼织了好久好久,把自己的心肝骨血都一丝不剩地织了进去,终于形成了一根长长的粗线围巾。她觉得那围巾可好看了,绕着脖子缠了几圈,真是暖心。
  可偏有人不稀罕,也是没办法。
  轻描淡写地收下了,却要一脸无谓地戳她几刀子:“我不围围巾啊,不过你这么辛苦织的话……那我收了好了。”
  假如是她现在,一定会当即抢过来,扔在地上踩两脚,结结实实回敬几刀子,不在对方身上捅出几个血窟窿子出来,誓不罢休。可那时年少的她却没有这样做,心里难受着,面上竟然忍了下来,期期艾艾的像个受气小媳妇似的说:“冬天冷,还是……围围巾好。”
  她那时竟然还是能觉出一丝礼物被收下了的甜蜜的。这种甜蜜跨越了好多个冬天,留到今天,只剩下冰渣子一样的雨水,冻得青紫的嘴唇和发颤的牙齿——南方的冬天永远都让人觉得阴湿不净。
  而现在的她,早养出了一副不怕冷耐挨冻的铁皮身骨。光着脖子站在冷风里,竟然还能觉得挺酸爽。就是空气质量实在有点差,放眼看出去,灰蒙蒙的。
  欢庆一个人在校门口站了好一会,茫茫然看着周围的人来人往,不知怎的就想起不久前在商场里遇到的那一对夫妇。男人那双看着妻子的眼睛,又澄澈又坚定,真是让人难忘。
  “杵在这做什么?这么喜欢吹冷风?”
  熟悉的声音在耳朵边响起来,欢庆有些愣怔。
  出差回来了?
  秦云彦挺想跟她解释一下自己只是碰巧路过才遇到的她,却在看到抬头的欢庆时愣了愣。
  她的鼻头和脸颊被冷风冻得红彤彤的,嘴唇有些发白,血气不足似的,一双眼睛还是跟平时一样淡然无波,无情无绪的脸上没什么表情。于是,横陈的两行泪水就显得有些突兀了,哭泣这种行为,总也该带点凄楚迷离的悲伤才和谐一些。
  欢庆就抬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了头静静站着。
  下巴有点痒,珠子一样的泪水挂在皮肤上将落未落,心里竟然有一些暗暗的庆幸。像她这样脾气的人,被人看到在哭,实在是很丢脸的。不过面前这个人是秦云彦的话,也就没什么大不了。
  她曾想过,自己一个人站在这人世的荒野里,总会有一个人来领她回去。那个人不需要有多少耀眼的光环,只需要有一双宽厚温暖的手掌,牵着她,把她的手放在他的掌心里,领她回去,哪里都不要紧,有他在的地方就是她的家乡。
  那个人始终没有来。无论是她的父亲还是她曾经差点想要托付一生的少年。
  秦云彦的手并没有多少温暖,触在她脸颊上,甚至带了点比风还凉薄的冰冷,轻轻擦去了她脸上的泪水,转而牵起她冻得没什么知觉的手。
  她抬头看他,那张刀刻般英俊的脸庞霸气依然,却不知为什么好像蒙了一层白雾,把冷峻的眉宇渲染得有些温和。
  欢庆张了张嘴,想刺他两句,没找到合适的词,于是作罢。
  “风大,糊眼睛了。”他牵着她的手,带她走向马路对面,语气十分自然。
  坐进车里,一阵暖气扑面而来,夹杂着淡淡的香水味。她看了眼车头的香水瓶,觉得这带着香味的暖气有点让人作呕,忍不住皱起眉。没一会,刚刚在寒风里冻得没知觉的双手和耳朵就热起来了,像小时候玩雪之后那样,带了点火烧火燎的热辣。
  欢庆轻轻叹了口气,“我想去看看我爷爷。”
作者有话要说:  

  ☆、爷爷

  【六】
  欢庆的爷爷算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至亲了。她父母早逝,姨妈和表姐什么的,也就是顶了个血缘的名头,没有多少感情。以前老爷子身体还强健的时候,爷孙俩过得挺开心,日子虽然简朴,但是起码快乐平静。
  后来老爷子年纪大了,得了老年痴呆。总是把欢庆看成别人,笑嘻嘻看着她喊一个陌生的名字,看她不应答,就又换个陌生的名字继续喊,喊得累了就不再理她。又爱拉着她看电视,指着屏幕上那些明星说,“那是我的小孙女,好看吗?”
  欢庆一度因为爷爷不认识她而哭得稀里哗啦,老爷子看到她眼泪一下子就慌了,哆嗦着双手,跟犯错的小孩一样挺直了背坐在那,时不时弱兮兮地拉扯一下欢庆的袖子。欢庆看着心一酸,泪更是断不了。
  后来欢庆去外地读大学,没办法只能把爷爷送到镇上一个小疗养院里,收费不高,环境一般,每个月打零工赚生活费和爷爷的疗养费,日子虽然挺辛苦,但也过得去。艰难的是刚毕业回家的那段时间,拮据得不行,学校不让住,在外面租房又很费钱,不得不舔着脸住到姨妈家里,每天和表姐大眼瞪小眼。
  好在这一段寄住没有延续太长时间,她就嫁给了秦云彦。
  她一直没有跟他说起家里的情况,他也几乎不问。不过看看对方家里这财力这身份,她觉着自己这点家底小事应该是早就被查得清清楚楚的。她父母死得早,一场车祸直接把两人一波带走,将她关于父母的记忆清洗得干干净净。
  她拥有的一切,爷爷给的有,她努力挣来的也有,唯有父母给的只是一条命。要说没有怨过那都是假的,平白无故把她带来这个世界,然后分分钟丢下她撒手人寰,太多时候她在梦里哭着问他们,为什么不带她一起走。醒来看到老爷子通红的双眼,她就心如刀割——这世界只剩下她和爷爷相依为命了,她怎么能走?
  而秦云彦的从天而降,让她觉得父母好像还是留了点什么的。她早逝的母亲跟秦母是儿时的好友,同一条裤子穿了好多年,各自嫁为人妇,一个随着丈夫漂泊海外,白手起家;一个留在故土,柴米油盐,奈何红颜薄命。
  秦母见到她的第一天就哭得肝肠寸断,回忆起当年和她母亲的儿时趣事,伤感得不能自己。往事不可追,秦母拉着她伤感了老半天后,毅然决定让自己的下一代延续当年“绾角姐妹”的情谊。
  那一桶狗血就是这样泼到了秦云彦和陈欢庆身上的,连带染红了一本结婚证。
  她觉得自己在秦云彦的心里怎么着也该有点主角光环,就比如是一个坚强生活、心怀感恩,无论被如何对待都能眼里常含泪水,微笑地对这片土地和人间爱得深沉,浑身上下时不时还能扑棱扑棱地闪两下圣光的女主。
  可惜她想得太多了,人压根就懒得理她。
  但也好,乐得自在。
  嫁给他之后,总归是生活条件好了很多。但关于老爷子的事情,她还是没提起,秦母有跟她说过,把老爷子接到家里来照顾,被欢庆拒绝了。秦云彦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在他小时候都相继去世了,要是把欢庆爷爷接到家里,为老独尊,她觉得心头不舒服。
  那是她的爷爷,不是别人家里生活条件优渥的老人。
  欢庆平时爱宅在家里,但每周都要抽出时间去疗养院看爷爷。有些难受的心事,憋屈的苦水,她只爱跟爷爷说。想想幸好现在老爷子老年痴呆,要真神智清明,听她倒这些破烂豆子事儿,不得糟心死。
  欢庆每次去看他都要带上老爷子最爱吃的柿饼,趴在他腿上,或者推着他的轮椅在林荫道上慢慢走一段,细细碎碎地说一些这样那样的小事情。基本老爷子的耳朵是自动屏蔽她的,就连她在说自己结婚了的时候,他也只是指着不远处一个走路的陌生人说那是他可爱的小孙女。
  她轻轻应下来,看着那陌生人柔和的侧脸,轻轻说:“嗯,你的小孙女现在过得很好。”
  壁立千仞,再坚韧的石壁总也要立在土地上。
  欢庆的爷爷就是她的土地,是她在这人世里漂浮,唯一觉得自己还有地方可回的那一块故土。
  所以,当结婚一段时间,欢庆照例在周末去看爷爷却被疗养院的工作人员告知她爷爷已经转院的时候,心头像是被挖了一个巨大的洞,那种铺天盖地的恐慌现在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
  那也是她第一次跌跌撞撞,神色慌张地冲到宜丰大厦,瞪圆了眼睛吼那个前台妹子,“秦云彦呢!让他给我下来!”
  当时大厦里的人都被她吓了一跳,但很快就把欢庆列入“不知天高地厚来闹事的煞笔姑娘”行列。却没料到他们那位一向高冷的总裁竟然步履匆匆地从楼梯里走出来,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一把就拥住了那个发抖的姑娘。
  他轻轻拍着她的背,声音温柔得能滴水:“怎么回事?”
  “我爷爷呢?”她大口喘着气,双手把他的西装外套揪得紧紧的,“我爷爷在哪!”
  那是秦云彦第一次看到崩开了淡然表情的欢庆。
  他一直以为这女人无坚不摧,不管是心还是人。她没有底线,原则也十分弹性,任何事情到了她那里,只能跟心情挂钩似的,完全无法让人预料发展和结局,全凭她一颗心。
  一个人,总要有个弱点才显得活生生。
  他从前一直都摸不到欢庆的弱点,直到他看到那女人抖着肩膀趴在老爷子的双腿上,凄凄地哭。
  她什么话都没说,就只是一声一声地喊爷爷,像小女孩似的,一脸惊慌的泪水。而那老人眼睛里全然没情绪,默默又漠漠,有那么一会抬起手摸了摸她的头,喊了个他从没听过的名字,不知道是谁,反正不是陈欢庆。喊了几遍没人应他,他就忧伤地眨眨眼睛,换了个名字,继续喊。
  他在看到这一幕的时候,莫名觉得胸口有种钝钝的疼。
  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公子哥,向来不识愁滋味,人间疾苦什么的,跟他能有五毛钱关系。欢庆和她爷爷,让他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了“心酸”这个词。跟钱太少,情太薄没多大关系,而是那种生来孤独的人与这个世界唯一的维系。
  心肺没长全的秦某人第一次见到这种维系具象化在他面前,化作欢庆的眼泪,化作老人轻声的呢喃。大概是那个时候开始,秦云彦对秦父秦母孝敬了许多,秦母乐得笑不拢嘴,把这功劳归给了欢庆,于是秦家二老对欢庆这个儿媳更满意了。
  那一天的欢庆,让秦云彦切切实实觉得,她是活生生的。热烈的喜怒哀乐在她身上跳跃起舞,每一处落脚都扎开一个血口,从血口里开出一朵朵如火如荼的红山茶来。
  从那以后,他偶尔也会去看一眼欢庆的爷爷,但基本上是碰不上欢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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