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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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小故事-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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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第一反应是立刻转身离去,转念又想回到玛丽孚儿·博格斯古玩店去,最后他还是决定直面此人。洛克斯利的乔妆改扮已经骗过了许多人,其中不乏比布莱德威尔更为精明的人,尽管布莱德威尔还算了解他。洛克斯利已经剃去了小胡子,褐色的隐形眼镜改变了原本蓝色的眼睛,恍然变成了另一个人。稍作迟疑之后,他赶紧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雪茄。此刻,他已经意识到在安全度过三星期后,一场严峻的考验正等着他。 
  他试图点燃雪茄却没能点着,反复了好几次他们已经越来越走近对方了,像常人一样盯着对方,一场考验就这样结束了?但愿就此结束。布莱德威尔继续快步向电梯走去,而洛克斯利却慌张地走向书屋。 
  他敢回头看吗?亦或布莱德威尔正回头看他?他故作轻松地走着,却偷偷地瞟了一眼走廊,一点也没错,劳伦斯也正回头看呢。或许他仅仅是对这张相似的脸觉得好奇。 
  洛克斯利医生费了好大的劲才打开门,正要关上,他却看见布莱德威尔的办公室门上写着:杰克逊和福特沃斯律师事务所——这是他早就料到的,下面还有更为重要的一项:调查。 
  他努力使自己保持冷静,可恨的是他的手一直在发抖。他壮着胆子喝了一点酒,以缓解自己紧张的情绪。这酒的确帮了大忙。但整件事情让他极为不安,一夜都没睡好。然而,到了早晨,所有的恐惧都消失了。他又恢复了自信,不过,仅仅是几个小时后,他再次遭到打击。在大厅买完烟后,他像往常一样停留在走廊拐角处的“靓犬沙龙”,他喜欢看那些漂亮的小狗们理发的样子,非常有意思的一幕。正当他转身离开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一位穿着讲究的女人牵着一条法国长卷毛狗向沙龙走来。她看上去很面熟。上帝啊!他一定认识她和她的狗。蒙哥马莉·海德,一点也没错,他的一个老病号。他的心简直要停止跳动了,她能认出他来吗? 
  那狗倒是把他给认出来了。欢快地叫了一声,卷毛狗挣脱海德手中的皮带,狂喜地冲向洛克斯利。 
  洛克斯利好不容易才站稳脚,让身体保持平衡,显得非常难堪。他下意识地马上躲开了卷毛狗,拉了拉它那黑黑的耳朵。 
  “这,这小家伙,”他指着那兴奋的小狗,以一种异样的声音说道,“对不起,夫人。您的小宠物似乎认错人了。” 
  蒙哥马莉太太点了点头,这时洛克斯利才长长地松了口气。 
  “请原谅托多的冲动,”她抱歉道,拉紧皮带,“它谁都喜欢。” 
  洛克斯利医生慌慌张张地离开了。她没认出他来!这简直太神奇了,但令他恼火的是自己的手又在发抖。不过话又说回来,这难道不算吉兆吗?如果说连海德夫人和自己的姐夫都没能认出他来,那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他立刻就自我感觉良好起来。但是一回到办公室,他就又喝起烈酒来了。他突然警觉地意识到,这三个星期以来,他过得也太惬意了。与海德太太相遇应该提醒他些什么了,他几乎叫出了她的名字。那种紧张的样子,差点暴露了他的身份。要是他被别人认出来,就会很危险。而要是他一不小心认出了别人,也会同样危险。 
  洛克斯利医生很清楚这种猫捉老鼠的游戏不能无休止地进行下去。等到一切都比较安全了,他就会立刻离开这个国家。到那时,威廉·德雷汉姆就会神气十足地带着他的藏书,飞向纽约,那儿将会是海阔天空。 
  几天来,这位受到惊吓的医生小心翼翼地干每一件事,只是偶尔拜访玛丽孚儿·博格斯古玩店,喝喝咖啡,欣赏欣赏那一直吸引着他的盔甲和西班牙风格的箱子。他向博格斯保证过,在她外出期间,决不降低这两件商品的价格。 
  有两次从古玩店出来,他都看见劳伦斯走进杰克逊和福特沃斯律师事务所,每次他都急忙躲进房子里,免得劳伦斯出来的时候看见自己。这家伙究竟想在这儿调查什么? 
  一天早晨,杰克逊律师突然到访。这是洛克斯利医生始料不及的,否则他一定会把门锁上的。 
  “德雷汉姆先生,我早就想来拜访您了,”律师彬彬有礼地说,“我叫杰克逊,就住您对门。我对藏书有特别的兴趣。不介意我四处看看吧。” 
  洛克斯利立即从椅子上站起来,慌忙中蹭掉了桌上的书。恐惧就像冰一样刺进他的心。难道,就这么完蛋了,他心里想。 
  洛克斯利热情地握住律师的手:“很高兴认识您,杰克逊先生。当然欢迎参观。我能为您效劳吗?” 
  但杰克逊已经开始自行参观了。然后他走向窗口,“这河上的景色真美。”口气里充满了羡慕之情。“从我的窗口能看到的只是一个庭院。”接着,他便走向门口,“我只是想和您认识一下。等有空的时候,我会再来拜访您的。” 
  “随时恭候。”洛克斯利敷衍却不失礼地说。 
  洛克斯利在桌旁坐下,打开最下面的一个抽屉。再喝些酒也无妨,那家伙到底想要干什么?他想找什么呢?亦或他真是那种喜欢搜集书的傻瓜? 
  但有一件事是肯定的——他得尽快离开这座大厦和这个城市。一旦遭到怀疑,他将很快完蛋。门在任何时候都有可能再次打开,而杰克逊也许不再是一个人来。为什么不赶紧跳出这个陷阱呢?是什么让他还停留在这儿?危急时刻,他宁可放弃他的存货——在一间仓库买的三百多份海洛因。 
  阻止他离开的是马丽孚儿娅从巴黎寄来的电报:“有麻烦,周五晚电话。” 
  今天是周四,无论如何,洛克斯利都得等她的电话。他的手又伸向下边的抽屉,却又缩了回来。他应该喝咖啡,而不是威士忌。吃过午饭后,他整个下午都呆在博格斯太太的古玩店里。在那里,他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杰克逊先生的办公室,而他自己也不会受到怀疑。如果劳伦斯·布莱德威尔来访,洛克斯利却不一定能看见他。 
  洛克斯利在古玩店里转来转去,然后又像往常那样停留在那两件皇牌古董前。现在,这盔甲看起来有点让人觉得害怕;而那只西班牙箱子则显得巨大,在紧急的时候,如果时间允许的话,倒是个藏身的好地方。 
  傍晚,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的照片又被登在了报上。仍旧是拜·爱德华·洛克斯利医生那张熟悉的脸,留着漂亮的小胡子——谋杀案发生前,他就是这个样子。 
  这篇报道竟然说他已被西雅图的一个正在巡逻的警察给逮住了,并且矢口否认自己的身份。 
  洛克斯利长长地松了口气,虽然这很荒谬,但至少说明他或许是安全的。可马丽孚儿呆会从巴黎打来电话会说什么呢?一定不是什么好事。 
  尽管在这幢楼里,洛克斯利已经遇到了麻烦,可他还是不愿意离开这个避难所。他曾希望自己能平安无事地在这里无限期地呆下去,而不用到外边去冒险,最后洛克斯利医生就会被人们遗忘,就像克里平医生那样。 
  洛克斯利医生整个上午都在读书看报,把一切担心都抛到了脑后。他又开始觉得轻松自在了。但好景不长,那个让人讨厌的杰克逊又来了。门锁着,杰克逊一边敲门,一边热情地和他打招呼。从结了冰的窗户上,洛克斯利发现除杰克逊外,还有其他人。 
  “可以进来吗?”律师问道。“我带来一些想认识您的朋友。” 
  迟疑了好一会,洛克斯利才起身向门口走去。终于还是来了!他的预感是对的,该死的姐夫和律师就是冲着他来的。来吧!他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他打开门,无动于衷地说:“请进,先生们,有什么我可以效劳吗?” 
  杰克逊面带微笑:“这是库格林和里普金警官,他们都是我的朋友,从总部来的。希望您不会感到突然。”说罢,杰克逊就为自己的妙语连珠开怀大笑起来。 
  “进来吧,先生们。请坐!”洛克斯利勉强笑了笑。他自己坐在办公桌旁,顺手把桌上的一封信填上地址并贴上邮票,起身说:“我有一封重要的信要寄出去,去去就来!” 
  “请便,”两位警官礼貌地说,“我们等您回来。” 
  洛克斯利医生出去随手就把门给关上了,他几乎一路跑到了博格斯古玩店。直到他关上古玩店门,看到走廊里仍空无一人,这才松了口气,心想:他们一定会跟着来的,一定会搜寻这幢大楼的每一个房间,而博格斯古玩店或许就是他们的首选目标。 
  那只箱子是藏身的好地方! 
  这箱子总是敞开着,洛克斯利蜷着身子钻了进去。一个并不舒服的小阁子。他把沉沉的箱盖慢慢地放下来,只留了一条小小的缝隙透气。这个时候,他似乎隐隐约约地听到走廊里的脚步声。便深深地吸了口气,他关上了箱盖。 
  “喀嚓”一声,箱子里霎时一片漆黑,令人窒息的安静。 

  二十分钟后,里普金警官对同伴说:“那家伙在干嘛?知道吗,咱们还有六十张票要卖呢。” 
  “哦,把票交给我,”杰克逊说,“我保证你们能拿到钱,德雷汉姆可是个大好人,他一定会买的。” 
  这两位警官正急于脱手一场义赛的球票,听到这话,他们便满意地离开了。 
  威廉·德雷汉姆——商贸大厦里的那位藏书老板失踪了。这事没有引起人们太多的关注,但在最初的几天里,这的确引起了一点小小的骚动。 
  一个月以后,博格斯从欧洲回来了。她还惦记着德雷汉姆什么时候来喝杯咖啡,他不是说过他一定在这里等她回来的吗。 
  博格斯高兴地在自己的宝贝中间走来走去,她突然注意到某个笨蛋在关箱盖的时候,让箱子自动锁上了。过两天,她还得把箱子打开 

  
 

 
警察制服



作者:佚名

  电话那头的声音说:“我正在洛杉矶机场。”但是,约翰尼·诺顿却觉得好像不是那样的。那声音似乎来自6000英里之外,来自一个炎热的南太平洋小岛。他最后一次听到那声音是在大约6年前的一个晚上,那时是在散兵坑中。 
  电话里的声音现在又重复说道:“约翰尼,怎么啦?你怎么不说话了?” 
  约翰尼回过神来,他说:“你是德克斯·格拉姆!” 
  电话那头回答道:“我当然是德克斯!还会是谁啊?” 
  “嗨,老伙计,过了这么多年——” 
  “我不是答应过你,离开那个该死的岛后,我会去看你的吗?你怎么样,老伙计?”德克斯亲热地问道。 
  “我很好,德克斯。你怎么样?” 
  “很好。你结婚了吗?” 
  “结婚了。6个月前结的。我住在好莱坞。” 
  “我知道。我是在电话簿上查到你的名字的。你已经安居乐业了,嗯?你现在做什么工作?” 
  “我的工作非常不错。” 
  “太好了。我是凌晨两点的飞机。你有汽车吗?” 
  “算有吧。” 
  “开车过来吧,带上你老婆。我们可以在一起吃顿饭,聊聊天!你到这儿要多长时间?” 
  “大约40分钟吧。” 
  “我在美国航空公司大楼等你。哈哈,老伙计,我太高兴能见到你了,特别是没有日本鬼子在周围冲我们开枪。” 
  约翰尼·诺顿挂上电话。他是一位身材高大的金发男人,28岁,体重180磅。他背对着墙站着,凝视着他的妻子玛丽,后者的眼睛也像他一样是蓝色的。约翰尼说:“那是德克斯·格拉姆。” 
  “不!” 
  “是的。他在机场。他邀请我们吃饭,你和我一起。” 
  她走到他身边,握住他的手臂,说:“啊!我为你感到难过,约翰尼。” 
  他说:“我必须那么做,我是一个警察。” 
  是的,他是一个警察。她认为他是洛杉矶最英俊的警察。真有意思,她一看到他穿着警察制服的样子,就感到非常兴奋。她看着他问:“你的手枪在哪儿?” 
  “留在摩根那儿了,他要给我的手枪换新的把手。明天早晨才能修好。”他注意到她眼中的疑问,又说,“宝贝,别担心,用不着手枪的。德克斯不知道我是警察。我将换上便装。” 
  “这是一件很难办的事,对吗,约翰尼?” 
  “可以这么说。” 
  “你一定要去吗?” 
  “对。这事很早就已经决定了。我必须指认他,这样联邦调查局才能抓住他。” 
  “为什么?”她问,“他们没有他的照片?” 
  “因为当地联邦调查局的人不认识他。他可能故意把自己打扮得跟照片上的一点也不像。不过,不管他怎么变,我还是可以认出他的。” 
  她很为约翰尼担心。这是一次很艰巨的任务。对于战争中所发生的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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