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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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边草- 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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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不是说她口才有多好,林妙曾总结她的特点是,“脸皮够厚,就跟打不死的蟑螂一样,不说到对方点头决不罢休。”

    鲁西西是奇人,这样的考评她非但不生气,还握紧小拳头说:“我们就是要发挥蟑螂精神,生命不息,纠缠不止”。

    带着如此BH的说客上门,林妙倒好水摆好点心后,就准备袖手作壁上观了。鲁西西堆起一脸笑对林妈说:“阿姨,女孩子婚前应该在外面住一段时间,这样可以学着打理家务,免得出嫁后手忙脚乱。”

    “这些她在家也可以学啊,阿妙,以后家里的家务事,包括做饭洗衣扫地统统都交给你了,妈就在一旁指导你,发现做得不好的地方随时纠正。”

    林妙吓得面无人色,使劲给鲁西西打眼色。鲁西西临危不乱,依然笑眯眯地说:“理论上是这样没错。可是阿妙一直忙。以前是忙着读书考试,以后要忙着跑业务,每天回来地时候都那么累,你们肯定就不舍得让她做什么家务事了。”

    “对对对”,林妙猛点头:“我如果住在家里,每天6点就要起来,晚上6点还不见得能到家,家里要等着我做家务。那还不知道乱成什么样子了。”

    林妈不紧不慢地说:“如果工作很累,住在家里不是更好吗?家里有人照顾着,住在外面,累死了回来连喝杯开水都要自己烧才有得喝。”

    鲁西西马上抢过话头:“可是这些就是她将来要做的呀,结了婚,当了家庭主妇,哪个女人不是这样的?下班后要去接孩子,要去菜场买菜,回到家还要做饭拖地洗衣服。完了。还要辅导孩子做功课,不到晚上1点打点孩子睡下后别想闲下来。阿姨您自己不也是这样过来的?”

    “是,我当然是!可那是不得已啊,既然结婚了。要维持一个小家庭,就只能这样。现在阿妙明明还可以享几年父母的福,为什么非要搬出去吃苦呢?结婚以后要做的事留到结婚后再去做,何苦现在有福不享。”

    鲁西西反问:“现在享了福,结婚后什么都不会做。到时候怎么维持一个家?”

    林妈一笑:“结了婚。自然就会了。我是过来人难道我还不知道?”

    鲁西西提醒她:“阿姨,您是从农村出来的,我妈也是。我自己小时候也在农村的外婆住过,知道农村地孩子是怎么长大的。有一句话叫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农村的女孩,十岁就什么活儿都会了,城里的孩子,10岁的时候上学放学还要父母接呢。农村的女孩从小锻炼出来了,什么家务活都不在话下;城里的女孩不是,家务白痴占大多数。这样的女孩子,不让她独自生活一段时间,她永远没机会学着打点一个小家。等到嫁人后再去学,说实话,有点迟了。因为你一个住,你可以慢慢摸索,慢慢积累经验,闹出笑话来也没人会笑你。可是如果嫁人后在婆家开始学,就算老公可以容忍你笨手笨脚,肯和你一起学习,共同进步,婆婆可没那么好说话。圆滑一点地还只背后说你,有些厉害婆婆,当面就让你难堪了。”

    林妈态度强硬地表示:“要是这样的婆婆,我不会让阿妙嫁的。”

    林妙和鲁西西相对而叹,最后还是由鲁西西开口说:“这些事,没嫁之前怎么会知道呢?即使亲家见了面,大家也只是客客气气地坐在一起讨论婚礼事宜,至于日常生活中的细节方面,那是要在婚后地生活中才能显示出来的。”

    林妙坐在一旁始终没吭声,她怕自己也凑上去帮腔会引起妈妈的反感:怎么,找个外人回来一起对付妈妈是不?两个人嗓子大些,可以在气势上压住妈妈?

    后来林爸回来了,林妈便去厨房做饭,林妙跟进父母的的卧室向老爸撒娇,让老爸替她美言,又把鲁西西地“婚前家务训练”理论简述了一遍也不知道林爸是怎么跟林妈说地,等鲁西西吃过饭走后,林妈便对林妙说:“你实在不肯住在家里我也没办法,儿大不由母,但你必须得答应我几个条件,我才准你住在外面。”

    “妈你说。”

    “第一,即使你和鲁西西一起住,晚上也不要带男人上去。白天带男人上去要鲁西西在家地时候才可以。”

    “好的。”

    “第二,你也不许随便上夏以南家去。你不带他去你那儿,估计他就要带你去他家了,这样也不好。除非两个人的关系到了谈婚论嫁地地步,他正式带你去他见家长,你才去。”

    林妈越说林妙越纳闷,因为林妈现在说的这些跟她平时的表现太不一致了,林妙忍不住提出质疑:“妈,你既然这么在乎女儿的名节,生怕女儿婚前吃亏,那上次夏以南来帮我拿东西的时候,你跟爸怎么又那么夸张,弄得好像准女婿上门一样。我跟他的关系到现在都还没确定,你们就一盘火似地上赶着,要遇到那种心理阴暗的,还会以为女方有什么问题。所以父母急不可耐,要赶紧找个男人把她处理掉呢。”

    林妈可能完全没想到女儿会说出这样地话,一时愣住了。人只凭着自己的本能做事,如果没出现什么后遗症,很少会在事后反省自己的行为。现在经林妙这么一说,林妈也意识到当时的态度确实操之过急,跟现在教育女儿的这套明显不符,有点自打嘴巴的意思。尴尬之下。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从来给别人订立条条框框的人,最怕的是别人揭发出他前后话语中地逻辑矛盾。

    本来坐在一边看报纸的林爸见老婆败下来,只好亲自披挂上阵:“妙妙,别这样跟你妈妈说话,她一切都是为了你好。”

    “爸,我从没否认这一点,我当然知道爸妈都是为了我好。”

    林妈经过老公的缓冲,已经想好了说辞:“那时候你在家里,咱们对他再好。他也不敢乱来对不对?但要是你一个人在家,你对他那么好,他就会有别的想法,男人在这方面最会见机行事、得寸进尺了。”

    林妙拼命忍住不笑:“会有什么别的想法?还有妈你别忘了爸也是男人。爸,你以前是如何见机行事,得寸进尺的?”

    “怎么又把火烧到我身上来了?我是无辜的听众,你们聊,你们聊。”林爸干脆举起白旗。继续看他的报纸。

    有林爸在。林妈也不好把话说得太露骨。只能笼统地说:“总之,一个女孩子单独在家接待男人是危险的。”

    “无辜地听众”也不失时机地插话道:“前面那栋楼里未婚先孕的女孩,就是因为在外面住才出问题的。”

    林妈立刻附和起来。随口引用了大量的例子。林妙看父母有翻案之势,忙抢过话题说:“要这样,我住在学校也是住在外面啊。我有很多同学,都是住集体宿舍地,有的还不是中了招,她们虽然晚上回来,白天还是可以跟男友幽会呀,有的甚至晚上都不回寝室睡,回来就说到某某朋友那里去了,谁知道呢?”

    林妈紧张地问:“鲁西西也这样吗?”

    “当然不是。别看鲁西西好像总是嘻嘻哈哈的,其实她骨子里是很精明、很理智的人,今天她跟妈妈说地那番话,妈也觉得有道理对不对?所以她怎么犯那种糊涂。”

    其实在这一点上,林妙很矛盾,她也专门就此和鲁西西讨论过。

    如果鲁西西肯糊涂一点、轻浮一点,很年轻地时候就开始交男朋友,跟男朋友同居,也许,会碰到一个讲良心地男人,现在已经修成正果了也说不定。她会成剩女,就因为她在这方面太精明理智了,一点不肯吃亏,这样固然不会犯错,但也失去了试错的机会。

    毕竟,天生就是滥情垃圾的男人并不多,尤其是年少地初恋,无论男女都是认真付出的。如果那时候肯“吃亏”,肯赌一把,肯顺着感情的自然发展让小男友“占便宜”,最后未必就会被抛弃。情感也好,婚姻也好,本来就是一场赌局,固然没人能保证一定会赢,但也没人能保证一定会输。不轻易参赌,看似谨慎理智,其实仍然是懦夫行为,因为怕输!却没想过,这样的赌局是有时间性的,青春是其中最重要的筹码,身为女人尤其如此。等你犹豫经年,筹码尽失,连参赌的资格都没有了。

    她自己也一样。她在鲁西西面前从不承认自己是**,鲁西西也一再“露出”好色的嘴脸,好像早就经过了千锤百炼,其实她怀疑,鲁西西也跟她一样是**。但一个女人,20岁是**,那是纯洁的象征,随着年龄一年年增长,**身份越来越成为负担,慢慢变成了失败和尴尬的标志。

    **本是个很美好的词,但前面加个老字,就是笑话了。再在前面加个“高学历的”,就更是不堪,马上让人跟变态、心理障碍等联系起来。

    也许正因为这份失落和不平衡,鲁西西才想跟她住在一起,因为怕自己一个人会守不住。当**越来越失去意义,当坚持的最初动机逐渐丧失,人也许会变得随波逐流,自暴自弃。

    想通了这一点,林妙更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因为现在不只是她想过独立生活那么简单了,鲁西西需要她的陪伴,她们彼此需要。就像鲁西西说的,如果一个人坚守太难,那就互相监督吧。

    她们已经坚持到这个时候了,应该坚持到最后。

    坚持不是为了狗屁的贞操观,那只是男权社会加在女人身上的枷锁。她们守住自己,只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份美好。

    不遇真情,不付真心。而女人,向来因爱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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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那在低谷里等着你的美人(一)】………

    林妈最后倒是没有强迫林妙搬回家,但提出了一系列交换条件,包括每天晚上9点之前必须回锦绣园的家,到时候林妈会亲自打电话确认。

    当然其中最BH的一条还是,直接要她承诺:不在婚前跟夏以南发生实质性的关系。

    林妙当时皮皮地问:“妈,实质性的关系是啥?请准确说明,最好是具体描述。”吃了老妈一颗爆炒栗子,但她心里想的其实是:要是发生了,咋样呢?

    她本没想过要那啥的,可是老妈这样挑明,反而激起了她的一点逆发之心。守不守纯粹是个人行为,不是为了某个男人,更不是为了老妈。如果有人强迫她守,可能她就偏不守了。无他,只是不喜欢那种身体被别人控制的感觉,自己的身体只有自己能做主。

    夏以南对这些浑然不觉。直到有一个晚上,当两个人在一起吃过晚饭,林妙婉拒了他送她上楼的要求后,他才郁闷起来,猛抽了两口烟道:“我是给你一个人住的,你非要把你同学弄进来。”

    对鲁西西中途加入,夏以南是持保留意见的。他为林妙提供这套房子,原就是为了自己约会方便,甚至他当初定下这个小户型的初衷就是如此,买楼增值还在其次。就连他的朋友都知道,他买的这个叫“泡妞房”,嘴贱一点的,直接叫“炮房”。

    按夏以南地恋爱理念。两个都是成年人了,不可能像小孩子那样压马路吃路边摊,更不可能只是拉拉小手说说甜言蜜语,两个人必须很快进入实质阶段那才叫男女朋友。要是交往超过三个月还停留在精神恋爱阶段,呜呜,说出去他都没脸见人了

    可是,当林妙拿出一千块房租给他的时候,他又不能拒绝。房子是他的没错。但已经租给林妙了,她搬进去之前就说以后要找个人合租的,他自己还热心地给她参考过找什么样的合租对象最好。那时候他不过想说服她接受这房子而已,没料到会真的出现“第三者”。

    但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现在他有什么理由反对呢?人家当二房东很尽责地,自动给他涨了房租,纯粹站在房东房客关系上,她无懈可击。付了房租,这房子就是她的了。只要不违法乱纪,他就无权干涉。她爱跟谁合租就跟谁合租,就算那人是男的……他也只能以男朋友身份干涉,房东是不具备这个资格的。

    林妙知道夏以南对此有意见。但鲁西西已经搬进来了,她也不想再为此事跟房东兼老板把关系搞僵,故而只是笑了笑,随他抱怨去。他有抱怨的自由,她也有左耳进右耳出的自由夏以南一通牢骚发过。人家女孩子的房间愣是不让进。他也没办法。何况她还始终保持着很优雅的微笑呢。他知道自己遇到克星了,叹了一口气提议:“那我带你去兜兜风吧。”

    “好啊,去哪里兜风呢?”

    “江边怎样?”

    “远了点。我9点之前必须回家,不然接不到我妈的电话她要发飙地。”

    林妙趁机把妈妈的约法三章讲了一遍,当然没提不准跟他OO的话。夏以南听了哭笑不得:“那次我去你家,你妈明明很热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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