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天上掉馅饼吗,只要吸纳了这些难民,部落的规模又会进一步扩大,而且还能借此传播美名。
林修马上找到林武,要求他带队去招抚那些难民,如果愿意过来成为龙的传人的,大大欢迎,即便不愿意来,也可以适当地分给他们一些食物。
交代了这事之后,林修便开始继续制作日常用品。
比如床。
昨晚和林妻办事的时候,是在硬硬的木地板上,非常不舒服,以至于很多从小电影中学来的姿势都无法施展。
床虽然简单,但要使它舒适可不简单。因为舒适的床必备厚厚的床垫,或者用兽皮等东西来代替。
兽皮确实是个好东西,能用来制作很多不起眼但很实用的物件。
例如,把大量的棉花作为底子,用兽皮缝合起来,这就成了很不错的床垫。
棉花这个玩意一般都生长在亚热带地区,在热带地区长得更好,所以林修早就在附近发现了不少,只是那会儿还没有想起拿过来利用。
将这个采集行动指定为临时工作后,部落里的妇女便很快弄来了大量的棉花,这种植物,只嫌少而不会显得多余。
棉花能制成各种规格的织物,棉织物坚牢耐磨,能洗涤并在高温下熨烫。棉布吸湿和脱湿快速而使穿着舒适。棉花的主副产品都有较高的利用价值,可谓全身都是宝。
为此,林修已经亲自在督促那些“铁匠”打造针了,用以缝制各种生活用品。
当然,用铁或铜来做出针,未免太过复杂,所以林修便使用了较为容易磨细磨尖的兽骨或竹子,它们照样能用于缝制,而且制作简单。
林修亲手缝制出了一张床垫,其实很简单,两张大概有两米长、一米宽的老虎皮被洗净晒干之后,用搓纺而成的棉线缝合起来。
虽然可能不太牢固,但用上十天半月是没有问题的,当林妻躺上去之后,连道很舒服,并亲自向妇女们推荐这个东西。
有了床,便可以玩很多姿势而不怕被磨伤。
这是继钻木取火之后,林修比较开心的日子,也好好地荒唐了几天,几乎除了吃东西,就没有离开屋子,一直在里面做些好玩的事情。
这会激发人类的惰性!最后林修得出了这么个结论,并不是每个人都像自己克制力那么强的,很多陷入爱河中的原始人,也许会因为这个不事生产,整天和妻子温存,或者单身的也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
但同时,舒适的床也能让部落的繁衍速度变得更快,还真是两难啊!
ps:建了个群,目前只有我一人,还真是孤独啊!群号是52895440,有小伙伴来聊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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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回家
当天晚上,林修在死亡森林的外围,吃上了恐龙肉。这一刻,林修觉得自己已经彻底变成了原始人,为了最基本的生存资格,不惜杀死自己的敌人,食其肉、饮其血。
肉的味道谈不上有多好,还不如上次吃的那头豹子,也许是因为它不爱运动,所以肉都是松垮垮的吧?
死亡森林之旅是不虚此行的,不但得知了很多信息,还找到了大海,更重要的是正面击败了恐龙。
林修不由回想起以前在网络上有句“名言”,那句话是这样的:你都没有周游过世界,和我谈什么世界观?
不过林修现在也没觉得自己真正了解了这个世界,比如这个星球到底有多大呢?为何天上会有两个太阳呢?以及,恐龙岛周围的船只。
回到亚瑟的部落之后,林修便把除了那些神秘船只之外的事情都汇报了,亚瑟本来是高兴地迎接的,闻言顿时拉下了脸。倒不是因为损失了那么多战士,而是听说那个部落准备登陆恐龙岛。
“林修,只要造出了船,便能打败恐龙吗?”亚瑟突然问了个不着边际的问题。
“怎么可能,我的朋友,难道你都没有在听我说话吗?光是一只霸王龙,便能硬生生地杀死几十个战士,那个岛屿上,起码有上百只这样的恐龙。你认为需要多少战士才够打败它们?”林修喝着酒,想也不想便回答道。
亚瑟的脸色终于好了点,举起酒杯喝了口:“是这样吗,原来恐龙岛真的存在啊!既然如此,他们急着造出了船,也只是去送死而已。”
“对。”
林修不忘了解这次兽潮的事情,原来根据亚瑟的记忆,这次的兽潮,来得确实有点早,以至于他们差点淬不及防,幸好旁边一个小部落的人正好在死亡森林附近捕猎,才及时地把这个消息传达给各个营地的领袖。
“怎么?难道你们结成同盟了吗?”林修顿时来了兴趣,已经有外交意识么。
“不是,兽潮是我们的大敌,所以这是他们应该做的事情。否则如果他们的营地被攻破,我就不会打开营寨门保护他们。”
“那和结盟也是一个意思,我看不如,就真的结盟吧!”
林修认为,以目前所得知的情况的来看,任何一个部落都无法保证能击退兽潮,那还不如联合在一起,给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野兽迎头一击!
它们不是有智商吗?就让它们知道,人类可不是好惹的,从今以后,它们要是还敢来骚扰,也得掂量掂量。或者是,以后只有人类去袭击它们的份,它们只能乖乖守好家。
“你的想法不错,但我担心其他部落的领袖,不愿意这样做。”
林修好奇了,问:“这是对所有人都有利的事情,为什么不同意呢?即便不结盟,他们也照样要和兽群战斗,损失战士,而且几乎没有胜利的希望。人类只有团结在一起,才能打败恐龙,夺回属于我们的生存空间!”
闻言,亚瑟眼睛一亮,似乎对这句话的后半段产生了兴趣,但随之又消失不见。这个家伙,城府也很深,但一般人看不出来而已。
“我的朋友,今天不说这些事情,尽情喝酒吧!”
见对方似乎有什么别的想法,林修也没有继续深究了,好吧,你不去做,大不了我自己做。
这次宴会又闹到很晚,不过林修就没有像上次一样喝醉了,因为心里有事,不知这次兽潮,自己的营地损失几何呢?要知道,自己的部落可是没有和周边部落有什么联系,所以也不会有人去报信。
第二天一早,林修便匆匆辞别了亚瑟,临走前没有忘记剥削了他一个发明,酿酒。
本来自己还在考虑要不要发明酒这个东西,既然都已经有人弄出来了,那么流行开来也是迟早的事情,就顺便改进一下吧。
亚瑟为人倒是大气得很,不仅如此还派了一百人的护卫队,陪着走了好远才离开。
推行了婚姻制度之后,营寨内登记的新人有那么几十对,而现在小队里也有几个结了婚的,所以营寨对于他们多了个家的含义,赶起路来也就没话说了,只用了一天多时间,林修便看到了熟悉的山水。
嗯?奇怪!
自己的营寨居然没有遭到攻击?这里的一切,和出来时全无二致,营寨的石墙也没有被破坏,按理说,即便是重新修复也没有这么快。
林修急忙找到林妻,问这是怎么回事,将近半月没见,她倒是更有风韵了。
“你走之后,附近都没有什么动静。但是前几天,有一群野兽从这里路过了。”林妻脸蛋红红地靠着林修,这样的小暧昧,她还是蛮享受的。
“只是路过?”林修彻底搞不懂这个状况了。
“对,还是那些出去卖东西的商人发现的,本来以为它们会袭击营寨,却只是路过,连一个陷阱都没有踩到。”
选择性攻击么?只有这个解释了,知道自己这个营寨不好打,所以选择了防御力量较弱的部落,林修认为以恐龙的智商,做到这点并不难。
算了,想那么多,不如明天派几个战士去附近部落看看,从他们的损失程度就能证实自己的猜测了。
看着身边的美人,林修有些按耐不住了,这已经是自己的妻子,就差仪式而已,如果办了她,也不会有任何人说闲话吧?
林妻也拿水盈盈的眸子看着林修,这对单身男女,终于突破了底线,忘情地吻在一起。
男人,说干就要干!
林修粗鲁地撕开了林妻遮羞的衣物,那原本也算不上什么衣物,而且在这个时代,也不需要那么繁琐的东西,真碍事啊!
以前林修就觉得,如果在原始社会大家什么都不穿,多美好!男男女女不就那点事么!
说正经点,这是为了人类的繁衍!
而自己作为部落的首领,更应该多找几个老婆,把这优良的基因给传下去,以保证部落永远不会衰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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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击败霸王龙!
今天,我们两百多人的队伍遭遇了最大危机,因为面前的敌人是陆地上最强的生物,霸王龙!
这种恐怖的生物,一度称霸着大陆,但它却必须死亡,因为历史的车轮已经开始转动了!
后面这句话,是无数贤者说过的!
-《自传·卷一》
霸王龙一定是对自己的实力有着绝对信心,所以才会等着我们消灭了那些虾兵蟹将之后,再来一决胜负。
林修虽然仍在害怕,但也觉得非常气氛,居然被如此藐视。
现在剩下的战士还有一百七八左右,而自己带出来的林武等人毫发未损,难道这么多人打不过一只霸王龙?
你太小看人类了!
“放箭!”林武果断地下达进攻命令,他可没有研究霸王龙是什么心思,只知道这场战斗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一百多支弓箭瞬间便射到了霸王龙身上,值得高兴的是,原来它的皮肉没有看起来那么厚实,竟然有七八支箭矢造成了伤害,虽然伤口很小,但却仍然有鲜红的血流了出来。
林修顿时心中大定,还以为你刀枪不入呢,敢这么嚣张!就算付出惨重的代价,老子今天也要吃上恐龙肉!
不过,霸王龙毕竟是陆地最强,也不是那么好惹的,在它眼里渺小的人类,竟然让自己受伤了!这让它异常愤怒,终于没再装b,咆哮着冲了过来,它奔跑的速度极快,加上体型巨大,几乎是两三秒就冲到了队伍面前。
这种冲刺速度让战士们来不及反应,本来他们还想再射一轮箭,所以都没有换上近战武器,此刻后悔已经晚了。
霸王龙就像一辆坦克!不,坦克也没有它这样的冲击力,只见它的大脚一踏,尾巴一扫,马上便有三四个战士失去了战斗能力。这还不算是惨的,它张开了自己的血盆巨口,准确地咬住了一名战士,将其嚼得血肉模糊。
果然强悍,看到这么暴力血腥的画面,林修不由又开始担心起来,真的能打赢吗?
好在,战士就是战士,他们在什么时候都不会退缩,除非是真正的绝境。但眼前,这头已经受伤的霸王龙,看起来也不是不能战胜的,刚才只是被突袭了而已。
人在什么位置,就会想什么事情。林修没有参与到战斗当中,想的当然不是如何击败霸王龙,而是想着怎么从这里逃生。而战士们直面敌人,所要做的事情就只有一件,杀死敌人!
换上了近战武器后的战士悍不畏死地冲了上去,对着霸王龙一切没有防备的地方发起攻击,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们也没有表现出犹豫之色。
这时,局势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林修观察到,由于霸王龙的体型过于庞大,虽然看起来恐怖,但其实到处都是弱点,它无法防御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攻击。蚁多咬死象这个道理,是经过了实验证明的。
霸王龙始终是孤军作战,而上百个同样有智慧的生物在围攻着它,只要一个不注意,它的身上便会留下伤口,虽然也能借此搞死几个战士,但代价与收获根本不成正比。
另外,霸王龙还有个致命的短处,这是林修之前完全没有想到的。
霸王龙的前肢非常短,几乎不能用来攻击,这个号称陆地最强的生物,所借助的攻击手段,不过是那长长的尾巴,和咬合力惊人的巨口。
被尾巴扫到,虽然也会吃痛,但绝对不会受多大的伤,这点痛对于这些原始人战士来说,完全不用放在眼里。而那巨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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