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原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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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原始社会-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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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保护林妻安全的卫兵,也全是黄种人,他们都是自己亲自挑选出来的精英,在林妻还是首领的时候,便为部落出了不少力。他们对于林妻的尊重,甚至超过自己,万万也不可能做这种事。

    况且,就算林妻出轨,他们没有理由不禀告自己,总不可能一起被奸夫收买了。

    “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啊!”林修找到马丁,想从他这里得到什么线索。

    “是谁告诉你黄人和黄人就一定会生出黄人?”马丁对于林修的疑问,感到意外。

    拜托,这是生物学常识好吧!林修看见他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就更加郁闷了。

    奈何,和他解释这么高端的学识,他肯定是不懂的。

    林修只能说:“难道人和动物交配,会生出人?”

    刚说完,林修就发现了自己的无知,这说不定还真有可能,也许那样真的能出现个半人半兽的后代。

    “嗯,不完全是人,但也有一部分是人。”谁知马丁却立即肯定了林修的说法。

    这就让林修再次惊讶了,他居然懂得这方面的知识?那他也应该明白,黄种人和黄种人结合,就肯定不会出现白种后代。

    另外,他是怎么知道,人**配会产生半人半兽的后代?难道见过?

    “我是白人,可我的孩子,是黑人,但我只和一个黄人发生过关系,这么说你明白了吗?”马丁似乎是在安慰林修,可林修已经想到了更邪恶的可能。

    见四下无人,林修小声地询问:“会不会,那不是你的孩子?”

    “不可能!那段时间,我天天都和她在一起,所以她肯定没有和别的男人发生关系。林修,你到底想说什么?”马丁自信无比的神情,把林修也给搞蒙了。

    其实,林修也不相信,自己的老婆会做出什么乱来的事,因为她不是有那种勇气的人,否则当时就不会让位给自己了。

    而且在和她相处之时,也可以感觉到她对自己浓浓的爱意,以自己的经验来看,那绝对不是能装出来的。原始人也不会有这种演技,一切的迹象都在表明。

    这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也许,在这个世界,基因链的排序方式根本不同。

    即使是在地球上,基因也有两个特点,一是能忠实地复制自己,以保持生物的基本特征。也就是说,如果黄种人和黄种人结合,那么基本上不会繁殖出别的人种。

    不过在繁衍后代上,基因能够“突变”和变异,当受精卵或母体受到环境或遗传的影响,后代的基因组会发生有害缺陷或突变。

    林修认为,自己的孩子,正是基因突变的产物。但是看她健康的样子,这种突变应该没有什么坏处。

    不过,林修发现,自己并非唯一的“幸运儿”。

    在旁敲侧击地问了莫顿和亚瑟之后,他们也都对这个现象毫无兴趣,认为不过是再平常不过的小事而已。

    林妻醒来之后,她的话也让林修打消了一切疑虑。

    “果然是白人呢,看来龙神在保佑我!”林妻抱着自己的孩子,一脸慈母像。

    “你喜欢白人?”

    “我向龙神许愿,让它保佑我生个白人孩子,真的实现了!难道你不觉得,白人孩子比较好看吗?”

    林修答道:“我也觉得白人宝宝好看,可我们俩都是黄种人,生个白种人出来,感觉总是不太对。”

    “嘻嘻,你要谢谢龙神,没有让我生出黑人!”

    还黑人呢!林修顿时无语。

    没了这个烦心事,林修突然想起那个人兽的话题,重口味,不过自己很感兴趣。

    马丁见到林修又来了,不耐烦地说:“你还不相信自己的妻子吗?”

    “嘿嘿,不是,这次来纯属是想和你进行一下学术上的交流。”林修带来了马丁最喜欢的酒,作为谢礼。

    看到酒马丁立刻就两眼发光了,二话不说先灌了一大口。

    人兽杂交,其实在自己所生活的时代,也是处于科学顶端的话题。这并不是人与动物交配,便能生出半人半兽的后代,里面还需要很多的科学手段。

    这种原始的办法行不通,于是科学家便想出了一种办法,把人类胚胎细胞与动物胚胎细胞混合,共同促成一个完整的胚胎。两种细胞的dna不能混杂,理论上有可能诞生兽面人身的“怪物”。

    而这种怪物存在的意义,便是战争!

    人类的高智商如果与恐龙的强悍**结合,那会是多么可怕的生物?

    确实有不少国家这么做了,打算培育出活的战争机器,同时又是役马,在采煤矿井、建设工地和人类不适应地区可以使用的廉价劳动力。

    林修可不相信这个世界,会有这么厉害的科学家,马丁那点水平,也不可能做到这一步。

    但是,他却能说出这个理念,这才是奇怪之处。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见过这种人,不对,应该叫它们半兽人!”马丁一如既往地淡定,却不知道自己的话给林修造成了多大的震撼。

    半兽人?你是在逗我吗?

    林修怀疑自己泡的酒是不是太高度,导致马丁只喝了几口便已经醉得不清醒,否则怎么会说出这个只在魔幻小说中存在的词语。

    “很久以前,我还小的时候,见到过两次半兽人。老虎的头,人的身子,全身都是毛,非常强壮,甚至比真正的老虎还厉害!”马丁仿佛没有注意到林修的惊讶,继续自言自语地在说自己的故事。

    “哦,对了,亚瑟应该也见过!”马丁补充了一句。

    我去你大爷的,你说自己见过就算了,还非得拉垫背的。

    林修就不信这个邪了,马上就找到了亚瑟,看他能说出什么,反正他也正好每天都无聊。

    既然如此,就让这个夜晚变得更加魔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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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风波又起
    “不,我没有见过。”亚瑟是这么回答的。

    但是他又接着说:“不过我听很多人说过,呃,半兽人。”

    看来这事真的不是空穴来风,林修的兴趣越来越浓了,这个惊喜不亚于发现了恐龙的存在。

    “部落里有一些老人,说海的那边,有这种半兽人,它们的速度比人类更快,力量比人类更大。但是样子却和人差不多,甚至只是多了一些毛发而已。”

    这果然和自己想象中的半兽人一模一样,只不过它们真的是因为人兽杂交产生的吗,这未免有些不可思议。又或者,它们只是一个特殊的种族,就像其他生物一样。

    世界上有很多事情存在着惊人的巧合,比如当一个寂寞难耐的原始人,遇上了一只温顺的动物,然后与之交配,由于某种不可知的因素,这只动物顺利地产下了半人半兽的后代。

    而这个后代不但顺利地成长,在某天又遇上了自己的同类,接着便慢慢地将自己血统延续,从而使基因链彻底地变化,只是依稀还残留着人类的特征。

    “它们会袭击人类吗?”林修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亚瑟摇摇头,答道:“这个就不清楚了,不过那些老人说,半兽人似乎也会和野兽战斗。想来,它们应该是更加亲近人类,而不是亲近野兽。”

    原来如此,那么自己就可以暂时放心了,即使有半兽人的存在,它们也未必会对人类有多大的敌意;它们和人类的关系应该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林修可不想除了对付恐龙之外,还要防范这种传说中的生物。

    因为自己的孩子肤色问题,居然还发现了这么惊人的秘密,看来这个世界远远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林修觉得,自己更加要加快统一这个岛屿的脚步,去到海那边的世界看看了。

    小赵同志那边的进度还不错,妇女们很快便学会了织布的技术,并且织出了第一匹布。

    林修检查了一下质量,很不错,可以量产。从此族人便可以不惧寒冷,遮羞以正衣冠。而衣服即将风靡整个世界这点,林修是丝毫不会怀疑的,所以又开设了裁缝这个职业,专门发给工资。

    裁缝不仅要参与织布,也得做好本职工作,就是衣服的设计,主管人便是林妻。她对于这个职业产生了异常浓厚的兴趣,可能是女人天性使然。

    有了布,下一步便是染料。没有颜色的衣服,肯定少了很多精彩。

    染料可以分为矿物染料和植物染料两种,现在最方便的当然是用植物染料,植物染料是指利用自然界之花、草、树木、茎、叶、果实、种子、皮、根提取色素作为染料。

    植物染料在染制时,其色素分子是通过与织物纤维亲合而改变纤维的色彩,所着之色虽经日晒水洗,均不易脱落或很少脱落。

    林修当然不太懂到底哪些植物可以提取出色素,不过有小弟使唤,这就完全不是个问题,派出一百个人,漫山遍野地采集各种植物,一种种地来试。

    其中红色,是最容易弄出来的,马丁便知道有一种无毒的花,甚至可以直接将其和布放在铁锅里煮几十分钟,布匹便成了红色。

    第二个弄出来的颜色,自然是青色。但这种青色却不是每种绿色的植物都能弄得出来,它来自一种长得还蛮漂亮的乔木,同样是通过高温提取色素。

    而林修想制作军服的颜色,便是黑色,这是基础五色之一,所需要的染料来源自己正好认识,这种树名叫橡树,也可以叫栎树。

    不过军服的样式却让林修有些迷茫,现在自己要的,不是好看,而是实用。真的上了战场,如果因为衣服不便活动而丧命,未免太搞笑了。

    幸亏,林修在思考地球历史历朝历代的著名军事大国的时候,无意中想到了一个经典的词语。

    胡服骑射!

    胡服,是指类似于西北戎狄之衣短袖窄的服装,同中原华夏族人的宽衣博带长袖大不相同,所以俗称胡服;骑射指周边游牧部族的马射,骑在马上射箭,有别于中原地区传统的步射,徒步射箭。

    战国时赵武灵王即位的时候,赵国正处在国势衰落时期,就连中山那样的邻界小国也经常来侵扰。而在和一些大国的战争中,赵国常吃败仗,大将被擒,城邑被占。赵国眼看着被别国兼并。

    特别是赵国在地理位置上,东北同东胡相接,北边与匈奴为邻,西北与林胡、楼烦为界。这些部落都是以游牧为生,长于骑马射箭,他们常以骑兵进犯赵国边境。

    赵武灵王赵雍看到胡人在军事服饰方面有一些特别的长处:穿窄袖短袄,生活起居和狩猎作战都比较方便;作战时用骑兵、弓箭,与中原的兵车、长矛相比,具有更大的灵活机动性。

    他对手下说:“北方游牧民族的骑兵来如飞鸟,去如绝弦,是当今之快速反应部队,带着这样的部队驰骋疆场哪有不取胜的道理。”

    胡服就是采用胡人的服装,即改穿短装,束皮带,用带钩,穿皮靴。

    这与林修的想法可谓不谋而合,本来自己所想重点发展的兵种便是骑兵,而胡服却是为骑兵量身定做的服饰,即使应用在步兵上,照样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就这么定了!

    不过,林修正兴致勃勃准备做沉醉在制衣的工作中时,林武那边却派人传回了消息,说是拉曼部落似乎蠢蠢欲动。

    “难道他敢攻打我们?”亚瑟一听到可能会有战事,便马上打起了精神,他对织布制衣可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很有可能!因为他应该知道自己的处境,现在汉克被消灭了,旁边只剩下自己一个小部落,换做是我,我也会很担心的。”莫顿在旁边分析着局势。

    莫顿说的确实不错,只要不是像汉克那样昏庸,看到邻居被消灭,都会有危机感。

    而现在对他有威胁的,还不止是自己,林修突然又想到了大胡子,这个家伙现在在做什么呢?

    上次被他侥幸逃脱,两家可以算是彻底翻脸了,不过他却没有任何动静,难道是在酝酿什么阴谋吗?

    突然,林修联想到了一个可能,而且这个可能性还真不小!

    拉曼和大胡子联手,才是破局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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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左右为难
    以拉曼和大胡子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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