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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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番外-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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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夏明朗坚定不移地认为那根本就是扯淡,他怎么不浪漫了,老子跟你枪林弹雨里来去,浴血惊魂的简直浪漫死了,可现实是,如果你找了个小资的老婆,哦不,就当是老公好了,那么在某些关键的时刻你也就只能顺着他哄,所以这一次夏队长豁出本儿去,为了验明一个浪漫的正身,他学习了一样乐器——
  口琴!
  陆臻张口结舌惊愕地看着他,先是说:啊啊啊,我要过生日了吗?哦哦,不对啊,今天是我生日啊!!
  然后更加激动地拉着夏明朗:什么礼物什么礼物,长什么样的,什么样的……
  陆臻私心希望那是一个可以长久留存下来的礼物,就算是一个子弹壳也好,让他可以时常拿出来看看。
  “你,咳,反正就这样吧,你就当是心意。”夏明朗咳了一声转过身去,陆臻惊奇地发现那三寸厚的脸皮居然都透出了一点血色。
  夏明朗从袖子里把装备抽出来,用一种慷慨就义一般的神情吹起了《祝你生日快乐》。
  不要嘲笑,请严肃,不要嘲笑,对于一个连简谱都不识的人,我们不应该要求更多。夏队长的本意其实并不是《生日快乐歌》这么简单,可无奈的是他没有办法用死记123、321的方法背下大段的谱子。所以,心意,就像是队长说的,大家都当是心意到了就好。比如说陆小臻同志,现在基本上已经感动得泪眼婆娑。
  夏明朗一曲尽,用一种我知道我自己死透了的表情豪迈地转过头,不期然对上陆臻眼泪汪汪的大眼睛。
  “你哭什么?”夏明朗吓一跳,心道也没这么难听吧?
  陆臻专心抹眼泪,眼眶儿揉得红红地冲着他笑:“我开心不行吗?”
  夏明朗放心了,拿口琴敲他脑袋:“行啊,怎么不行。”他的声音很宠溺,他的心中却在感慨,这把总算是押对了。
  “新买的?”陆臻心怀激荡地把口琴从夏明朗手里抽出来,看到上面贴着崭新的胶布,黑色墨水笔齐整地标着:1234567,那些字迹还很鲜润,不过写了三四天的样子。
  “哦。”夏明朗抓抓头发,“第一次碰这种玩意儿,走调了你多担待。”
  “没关系,”陆臻低头笑,声音温柔如水,“你把音全吹错了也没关系。”
  “也不至于会全错吧!”夏明朗嘀咕。
  “事实上,”陆臻忍不住大笑,“你还真的就是全错了。”他指着那层胶布递给夏明朗看,“你贴偏了一格,全部高了一个音。”
  夏明朗顿时傻眼。
  “没事。”陆臻美滋滋地蹭着夏明朗的肩膀,“我很喜欢。”
  夏明朗沮丧地叹气:“你喜欢就好。”
  他遥望金乌西去,感觉自己倍儿苍凉。
  “这口琴送我了哦?反正看这样子你也不会再碰它了。”陆臻把胶布撕下来,想了想,又按原样错一格贴了回去。
  夏明朗很不爽地“哦”了一声,虽然效果显著,他还是觉得今天真是丢人现眼。
  陆臻随手把琴甩了甩,贴到唇上吹了一段,夏明朗顿时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你会吹这个?”
  “好久没玩了,生疏了。”陆臻笑道。
  夏队长的不爽又加深了一层:“没听你说过。”
  “你没问嘛,我还会弹钢琴呢。”陆臻眨眨眼,夏明朗郁闷到了极处,于是释然。
  “想听什么?允许你点歌。”
  夏明朗想不到要点什么,或者说,他并不介意陆臻吹什么,反正什么都好。
  陆臻想了想,忧伤而和缓的调子在他的唇边流淌出来,伴着西沉的落日红光,将暮春染出了几分秋初的苍凉萧索,夏明朗熟悉这调子,转过头看他。是《白桦林》,风琴的音质听起来与口琴有几分相仿,很适合改编做口琴曲,陆臻似乎早年练过,自己重新编了曲,副歌的和弦里垫了音节进去,听起来更加寂寞哀凉。
  “怎么想起来吹这个?”夏明朗问道。
  “大学时候很喜欢这种歌,你也要允许我有……”陆臻飞快地抬头看了他一眼,明亮的眸子里有过分闪烁的光。
  “怎么了?”夏明朗温声道。
  “前一阵,就是你不在那会儿,我老是会想到这歌,就觉得……我连,我连刻着你名字的那棵树都没有,就算是你只是迷失在远方,我都不知道去哪里等你……”陆臻越说越低,渐渐不再出声,他不敢再动,生怕太多的面部表情会让眼泪流下来。
  “以后不会了。”夏明朗仔细分辨了一下风里的声音,确定四野无人之后终于大着胆子从背后抱住了他。
  “以后不会有这种事了,我死了也会回来,回到你这里。”
  风过林梢,唯有风,穿透荆棘,无可阻挡。
  陆臻听到沙沙的枝叶相碰声,他想起曾经喜欢的一本书,那里面说最美丽的爱情到最后,是两个老人老到再也动不了于是一起躺在床上,手握着手,说:好了,现在我们可以死了。(注1)
  在那一刻他忽然想对夏明朗说,让我们发誓相爱用尽这一生吧。
  可是故事的最后那两个人都没有活到老迈,一个消失在大海,一个自尽在人海。
  承诺是可怕的东西,人们总喜欢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其实那是最悲凉的心愿,大家都忘了上一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生死离散,这是最无奈的现实,要如何握你的手,直到白发苍苍?
  陆臻抬手把夏明朗的手指握在掌心里,远处的夕阳已经与地面接在一线,再近一些,是基地浅白色的楼房,这是他们的土地,生活与战斗的地方。
  所以,陆臻心想,暂且先忘了未来吧,我只要现在。
  “想听我唱歌吗,我唱歌可不好听。”陆臻忽然说道。
  “嗯!”夏明朗毫不迟疑。
  其实何止是被迫听点歌,就算是陆臻现在想割他一块肉,夏明朗大概也会说好。
  陆臻的歌声并没有他形容的那么不好听,那是干净清爽的很年轻的声音,温和而柔软却不单薄,像厚实的白棉布,安静地包裹,温暖的光滑的质感。低低的吟唱,青涩的,好像试探一般的歌声,从《召唤》到《旅途》、《那些花儿》,夏明朗听到陆臻的心情慢慢好起来,扣在他胸口的手臂加了一些力道,笑道:“你有很多花儿吗?”
  陆臻无声笑得很灿烂:“那是,很多很多。”
  夏明朗把他的脸扳过来,问道:“那我是什么品种?”
  “你是我的树,而我,是你身边的另一棵树。”陆臻专注地看着他,那是一个安静而平和的微笑,眼睛很亮,黑白分明,而嘴角微微翘起,仍然是那个看习惯了的,永远自信干净的模样,可是眼底却凝了深黑的底色,明润而哀伤的。
  他说:“所以,我希望,我们不会被风带走,散落在天涯。”
  语言的魔力在于它可以描绘心灵的悸动,构建魔幻一般的气氛,而有些时刻,当心灵自己就可以相互碰撞,当眼神代替了文字的交流,而心情再也无法找到适合的词语来形容,无声的沉默中所有的情感奔流交错在一起,那样的激烈,火热。
  无声地激吻,舌尖在彼此的口腔中辗转,坚定地几乎是执拗地试图用这样赤/裸裸的厮磨来表达情绪。
  快乐与惶恐,坚定与不安,我的忐忑你在给我安慰,你的疑虑我试图为你抚平,种种微妙的难言的矛盾的情绪全部融化在一个吻中。
  想要进入,用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进入到另一个身体里面去,而同时,也期待着那个人同样地进入自己,这仿佛是人类来自亘古的习性,或者说,最原始的**。
  想要交换一些东西。
  情绪,悲伤的,快乐的。
  信任,我的,你的。
  唾液甚至,血液!
  如此沉醉,忘乎所以,直到彼此的肺部再也不能供给足够的氧气,他们在分开时急促地呼吸,带着窒息似的轻飘飘地眩晕。
  夏明朗留恋地轻轻碰触着陆臻的嘴唇,单纯地,满怀喜悦地。陆臻睁开眼睛,看到地平线吞灭了最后一道日光,暗金色的余辉勾勒出夏明朗的轮廓,如此熟悉,一分不差。
  在那一瞬间,他忽然渴望天长地久,于是偷偷咬紧了牙。
  “天黑了。”陆臻低声道,声音软腻。
  夏明朗转了转眼珠,忽然眼前一亮,失声道:“完了,一个食堂的人都在堵你。”
  陆臻迅速地醒过神:“那怎么办?这回要玩什么?”
  “灌酒,灌到醉为止,”夏明朗拉着他转身就跑,“完了完了,他们找不到人,等会能拆了你。”
  陆臻惨叫:“我不能喝醉啊!你一定得帮我想办法。”
  “难得醉一次,没什么大不了。”夏明朗安慰道,他也不敢犯众怒。
  “我喝醉了非礼你怎么办?”陆臻快哭了。
  夏明朗听得脚下一软,差点跌个跟头,他想了想:“装醉,到时候我掩护你。”
  夜风轻盈地从发间穿过去,好像飞翔。
  陆臻看着夏明朗在黑暗中背影模糊的轮廓,动作流畅得像是在滑行,豹子一般的姿态。他的手一直握在他的手腕上,忘记放开,就这样拉着他穿过树丛,飞快地奔跑,带起飞扬的尘土。放肆的奔跑让人心胸开阔,陆臻忽然觉得他可以一直这样跑下去,他的体力没有止尽,快乐也是。
  然而,在他们身后,遥远的灌木丛中慢慢站起来一个人,月光下面目模糊的脸上只看到一双明亮的眼睛,闪着幽亮的光。
  夏明朗以一种“看,我帮你们把逃犯给捉回来了”的英雄姿态把陆臻扔进了人群里,陆臻的咬牙切齿还没有来得及磨出声响,愤怒的人群已经把他吞得一个渣都不剩。
  迟到的先罚酒,少啰嗦,白的红的黄的一起,三杯又三杯,陆臻稍一反抗,什么擒拿格斗都上了,捏着下巴往下灌,陆臻呛得七晕八素。眼看着夏明朗站在外围,再看看徐知着也站在外围,一副袖手旁观你自求多福的样子。
  陆臻醉到三分,豪气就上来了,他桌子一拍,挥斥方遒,吼道:他妈的有种一个一个上,老子今天放倒多少是多少!
  众人顿时哄然,推杯换盏,拗劲儿上来,每一杯酒都用尺子量好,你一杯我一杯,陆臻拉着没酒量的先磕,转眼就放倒了几个,有些人瞧着厚实没想到比夏明朗还不如,二两酒一口就闷倒。陆臻一想到夏明朗就是心头火起,拎着酒瓶,手里捏了一把花生去找夏明朗死磕,夏队长手里握着两杯酒,笑眯眯地塞给他:“我敬你。”
  陆臻也不推辞,酒到杯干,入口才发现不对,酒味寡淡,不知道里面加了多少水,夏明朗狡猾地冲他眨一下眼睛。陆臻是聪明人,聪明人只有不为,没有不会,所以要说这喝酒的猫腻儿他知道的也不少,转头看今天整个中队都土HIGH土HIGH地闹得翻天,心知今天拼真本事是过不了关了,私底下悄没声地把小半瓶白酒塞给夏明朗,夏明朗会意,半晌,换给他一瓶满的。
  陆臻尝了一口,太上道儿了,这酒水比配得刚刚好,又有酒气,又没味儿,陆臻大喜,利器在手,江湖我有!
  
  **
  注:本文所指的“一个消失在大海,一个自尽在人海”的那两个人为三毛与荷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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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章3。
  3。
  不过这以一敌八十的战况就算是有夏明朗在一边拆墙打诨,陆臻还是毫无悬念地醉了下去,虽然他的战损比已经创造了一中队有史以来的最高峰。
  有人喝醉了喜欢哭,有人喝醉了喜欢笑,据说方进喝醉了甚至会去操场上踢正步,不过那天方进酒喝得极少,一直蔫巴巴地呆在陈默旁边,让陈默也觉得莫名其妙得很。
  可是陆臻发酒疯的方式另类得让人想哭,他醉了不折腾自己,光折腾别人,把酒倒在别人脖子里啦,划着火柴往人身上扔啦,他像个幼稚的小孩那样恶劣顽皮又兴致勃勃乐此不疲,谁都拿他没办法,一个不小心,一块蛋糕已经呼在你脑门上,还要磨两下。夏明朗大乐,坐得远远地看着陆臻借酒装疯,报仇雪恨。
  这俗话说跟什么人学什么样,这狐狸家养着的兔子你能指望他纯良到哪里去?夏明朗三分得意,心道,这小子果然随我。
  到后来徐小花终于瞧不下去,蹿过去拽他,陆臻睁着一双星光大眼睛冲他眨巴眨巴地傻笑,忽然“吧唧”一口啃在他脸上,大呼:小花,我最喜欢你了!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徐知着当场石化,僵硬着一寸一寸地移过脸,看到夏明朗正绿幽幽地瞧着他。夏队长终于意识到,那小子,他是真的醉了,随即,夏队长极具危机感地意识到,得尽快把这小子弄回屋里去,丢人得丢在家里。
  夏明朗以领导的姿态插手乱局,大家毕竟也算尽兴了,现在有人收拾祸害他们也是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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