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古代做弃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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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古代做弃妇-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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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内女眷孩童,烦劳骁骑尉让她们出府,自生自灭罢。”
  
  “三王爷,属下是王爷的奴才,自然也是王妃侧妃们的奴才,理应保护周全。”曹适面转向木筠,一伸手,稍一用力,便扯断面条似的扯开檀夏身上的绳子,三王爷木筠目的不同,但俱是暗自松了口气。
  
  不想曹适解开檀夏,仍是冷脸道:“王爷放心,李侧妃,苏尔侧妃等妃,以及各位郡主世子都很安全,那么,请王爷,王妃,夏主子,安心呆着。还有这位苏珍姑娘,也还是跟着主子们一起罢!也好有个照应。”
  
  三王爷脸色一变,随即笑道:“一个笨手丫头而已,何需她来照应,骁骑尉不必放在心上。”
  
  木筠再恨他,这时也不得不佩服他在这种情况下,还能考虑周全,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若能保住最不被注意的丫头苏珍,就等于留了一条生路——
  
  谁知那曹适又打断他:“三王爷,不要弄得大家都麻烦,浪费时间……您说是么?”
  
  真的是要赶尽杀绝,一个都不放过么?
  
  木筠怎样也没料到,事情居然急转直下,本对立的四人,居然顷刻间便要沦为阶下之囚,简直难以置信,而其中竟然还包括那个暴戾的三王爷?
  
  该偷哭还是偷笑?
  
  还是哭吧,此刻自己和他成了拴在一根绳上的蚂蚱,五十步笑百步也实在没意思。
  
  她的手在下面寻到了鹤舞的手,捏了捏他的手掌。
  
  鹤舞微微用力反握,意在叫她安心。木筠牵着他,心还略有些慌,比起方才,已定下不少。余光瞄到檀夏,仍是惨白着脸,看着三王爷,一动不动,站在鹤舞身侧。
  
  三王爷却望着木筠,一丝焦虑终划破目中冷静:“不管是谁,他要的只是囚住我罢了,你们不会有事。”
  
  不经意向下看到与鹤舞纠缠在一起的手,三王爷避开目光,他转向檀夏,柔声道:“过来。”檀夏望了木筠一眼,低头慢慢走过去。
  
  他将她紧紧搂在怀中,仿若失而复得的珍宝。
  
  木筠无意看二人亲热,却好奇檀夏的反应,不由多看了两眼。感受到木筠无声的目光,三王爷的神色突然尴尬起来,他想到方才那一番话。
  
  “这时候跟我提疼爱?那好,我说我疼爱她,把她当作咱们的亲生女儿,你干她的时候,是不是更兴奋?”
  
  不由心一慌乱,将檀夏稍稍推离怀抱,三王爷走到桌边坐下,曹适见状,居然还提起桌上三镶白玉茶壶,恭恭敬敬为他倒茶。
  
  三王爷看也未看他一眼,仿佛只是普通稀松平常的伺候,喉头一动,将茶咽下。
  
  不是想这些事的时候……急也没用,此刻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静观不动。眼下情况实属危机,若是普通人还好对付,偏偏是曹适……
  
                  第二十二章
作者有话要说:……我废话又多了,但是还是要说……曹适这个人我真的很想写!面目可憎的刀疤男,太有爱了,而且碰巧他和海珠,三王爷都有莫大的关系……这章一分钟钱刚刚写好,没有修改,本来犹豫要不要发的,不过怕等得太急,还是先放上来,时间表不在手头,有些细节因为怕出现BUG没有写,明天再来加。
谢谢帮我打分的各位!谢谢谢谢~我继续码文,就不一一回复了,希望大家看得爽……晚上睡香香,哦呵呵呵呵呵
PS:内容提要我太RP了,大家WS就好
又PS:大家有没有看过《大奥》,王乳母的原型是里头那个谁~~~~  第二十二章
  
  木筠默默的看着面前这个刀疤男子曹适。
  
  这样高大的身躯,她来到这个时代后很少见到,即使是现代也不多。
  
  看年龄,这男人比三王爷大不少——若是勉强不看那道疤痕,能看得出应该是年近四十,若加上那道疤,便看不出年龄了——无论多大,面上有刀疤的男子,永远不会让人有想猜测他年龄的欲望。
  
  他阴森的“请”他们在此“避难”,她也担心随时会一剑毙命——虽然人家是强弩营的人,此刻离得这么近,毕竟还是用剑方便,不过曹适似乎只是看守他们而已,并无多做什么的意思,最多的动作便是替三王爷斟茶,并不多话。
  
  察觉到木筠的目光,曹适也抬眼直视她,目光居然非常复杂。
  
  木筠“呵呵”干笑了两声,尴尬的别开眼。
  
  要死,不会这个男人对海珠有意思吧?难道背叛三王爷就是为了抢他女人?!
  
  木筠悄悄问鹤舞:“你认识这人么?”
  
  鹤舞点点头,开口道:“强弩营统领曹适。”
  
  “那……海珠以前认识他?”
  
  鹤舞摇摇头:“我来府是六年前,那时她也许知道这人,但从未听她提过,在那之前是否认识,我不清楚。”
  
  “你看他……盯着我的眼光……好奇怪。”
  
  鹤舞居然笑起来,对着她咬耳朵:“你少再乱想,上回你不也说檀夏盯你的目光奇怪,说……说那是爱你,现在呢?她若是爱,哪里还会帮着三王爷诱你出去当箭靶?”
  
  “……”木筠脸红,强辩道:“可是我确实感觉到——算了,不说了,对了,你说他为何要这样害我?千方百计要诱我出逃?难道他不怕戴绿帽子?!”
  
  鹤舞看着她,止住笑:“大概,他此刻需要的不是‘会杀人’的王妃,而是‘私奔出逃未遂’的王妃吧……”
  
  来不及细想,木筠突然右臂一麻,被一道力猛然一扯,脱离鹤舞身边,歪歪斜斜被拽出去,保持不住平衡,吓得她本能闭眼,一睁眼,居然满眼都是曹适那张狰狞恐怖的疤痕,他的眼珠居然还鼓出来?她一个战栗,吓得眼泪都要出来了。
  
  “曹适!!”三王爷和鹤舞同时站起。
  
  曹适一笑,疤痕牵扯上唇,露出牙肉:“放心,我不伤她,只不过,想让她看看我这张脸罢了。”
  
  “你的脸有什么好看的?”木筠颤声发问。
  
  “那就要问你了,不是你,给我这么一下的么?”
  
  海珠!!!你干的好事?
  木筠头脑出现一大片的空白。
  
  怪不得海珠要溜那么快……居然留了个这么大的黑锅给她……这回真的要死了……
  
  三王爷脸色比方才被禁时候还要难看,呼吸也急促起来,额角滴下汗水:“你……你怎么知道?”
  
  曹适转向三王爷,淡淡道:“我为何不能知道?”撇了撇嘴,又对鹤舞淡淡道:“那边那个丫头,你们无须担心,我都说了不会伤害她,不必着急。”
  
  “我只是想让你看看……我这张脸,好好看着。”
  
  他叫曹适,他的本事很多,但若问他最得意哪一样,那么他定会答力大无穷,双臂能举千斤,再者便是天生神武,一身武艺非凡。
  
  这两样,是他最最得意的本事。
  
  有本事的人在哪里都不会吃亏,尤其是他这样有本事的人——还比一般人善于利用自己的优点,那就更不得了。
  
  曹适是个不得了的人物,当他五岁那年,一次与邻人玩伴争执,随手两手举起两个同龄男孩时,他便深刻的认识到这点——他注定是个了不得的人物,他有本钱,他渴望受到世人瞩目敬仰。
  
  然而他很快发现,他的本钱,在他的出身下显得多么微不足道——他的父亲只是一个在宫门口卸货的卑贱搬夫,母亲更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
  
  这样的家庭,若想出头,只有参军——何况他一身气力,然而他却不能够,只因加上他,母亲共有三个儿子,还有两个嗷嗷待哺的双生小弟,当兵虽拿月钱,总也比不上在家门口做工,还能照看着弟弟。
  
  所以,他能做的也不过是帮助父亲卸货,顺便换来老丑宫婆几声惊讶的赞叹罢了——“曹适可是越长越壮士了,这样小的年纪怎么有这么大的个子哟?”“有你帮忙,你爹爹可是轻松多了。”
  
  运气好时,宫婆一边唠叨,一边给点赏钱,碰上运气不好,几个嘴贱的太监便能让他受一顿好打——例如那次,他本老老实实卸货,一个监视的深蓝衣太监无事可做,望着他汗流浃背,突然尖着嗓子笑道:“老曹好不得了,莫看身子板弱,人家有本事生出个这样壮实的儿子!”
  
  “咦?怎么这是老曹的儿子,我一直以为他是后门儿李家的孩子呢!啧啧,瞧这脸!”另一道尖嗓子响起,一只比他母亲还细白的手捏起他的下巴,力道不答,却迫使他抬头。
  
  那深蓝衣太监还当真眯缝着眼对着他看了一会儿,才对着父亲大声笑道:“哈哈哈哈,老曹呀,你可真是神了!你老曹的儿子,居然能生出李家的样貌——”
  
  “老曹,是你本事,还是你老婆有本事呀?”一群人开始起哄。
  
  他装作没听道,身后的父亲闷不吭声的吸烟,脸涨得通红。
  
  一个高大,一个矮小,曹适跟他的父亲,外表上看起来完全不同,小小年纪,居然长得比父亲老曹还高,明显壮出一块。
  
  然而他确实是父亲亲生的孩子,他母亲完全确定这一点——曹适长得其实与老曹很像,都是浓眉大眼,耳朵上都长着肉柱,只不过老曹常年操劳,身子过于瘦弱,看上去整个人皱成一团,那张脸自然来得没有壮实得如小牛一般的曹适来的饱满。
  
  偏巧老曹宁可听信那帮太监的风言风语,也不信自己的眼睛,每每听到那样的话,便要气得浑身发抖,又不敢得罪那帮公公,只拿他们母子出气。
  
  小时候还只是顺手拿烟管,竹篾,戒尺,长大了一些,他越发的壮实,更加不像父母中的任何一方。父亲的怒火更大,烛台,鞭子,马刺,有什么都往他身上招呼。
  
  好在他强壮,不是很在乎,反倒是看着瘦小的父亲挥舞拳头,看上去无比可笑。
  
  然而他的母亲就不同了,终日的劳作,让她本就瘦小的身子愈发的弱,即使有他挡下大半的击打,仍受不住。
  
  终于有天,在柔弱得称不上反抗的反抗中,她被一把长长尖尖的锥子,直刺中左臂,破碎的伤口,若连同心中伤痕,那便是深不可测——老曹在扎伤她的同时,吼着叫她贱妇,叫她滚出曹家。
  
  于是那个总搂着他哭的母亲,吭都未敢吭一声,便丢下他和弟弟们离开了,自谋生路,一个有些年纪的女人,能做什么?妓女?还是下人?了不起是个乳娘罢了——他不知道,也来不及想,他只知母亲就这样哭着把两个弟弟抛给他和那个只会抽烟的父亲,那年,他不过八岁。
  
  曹适没有哭,他下定了决心,要让那个可笑的父亲付出惨痛的代价。
  但是首先,他要帮着父亲养活两个弟弟。
  
  日夜搬运劳作,让他练就了一身结实的肌肉,他有意锻炼自己的臂力,目的简单,不过是为了多搬运些东西——钱,是按照搬运的多少来算的。老曹不中用,那么更需要他赚钱,养活弟弟们。
  
  他没命的干活,那千斤之力的手臂成了他的招牌,他逐渐包揽了宫门卸货的所有工作,其他工人看不惯他抢了他们的工作,他毫不在意,他需要钱。
  
  日子本可以平静过下去,然而该平静的时候总有不平静。
  
  二十二岁那天生辰,他静静的坐在破旧不堪却仍要每月二钱银子租金的茅草屋里,想他的母亲。父亲抽着长烟管,对着两个已满十四,却瘦骨伶仃如十岁男童的弟弟们大发雷霆。
  
  满屋子都是烟,他讨厌烟味。
  
  于是他伸手夺过了父亲手中烟管,父亲老曹下意识伸手要夺,曹适又去抢,一来一去,老曹越打越来劲,居然抄起了刀子!
  曹适急红了眼,稍一施力,把老曹的命抢到手了——当他狠狠一拳砸中父亲头颅,碰巧房东老太前来要租,见到这血腥一幕,尖叫着跑出去——
  
  他终于达成了心愿,这下成了世人瞩目之人——他成了大盛立国以来最令人憎恶的杀人犯,而且还是大逆不道的弑父之罪,正值盛夏,他被要求扣上枷锁,在京城门前跪三日,然后斩首示众。
  
  所有人都要围着他转一圈,鄙视的看着他,小孩子都要对他吐口吐沫再走。
  
  就这样跪在囚车中度过两日,他想,已经不用斩首了,就这样死吧——只两日,他已被烤得快要干裂,奄奄一息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肮脏的脸上满是平静,成为世人瞩目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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