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路迷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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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路迷途-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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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衡。



值得一提的是,二百年前,傅老鬼所在的“铿金宗”,不知什么原因得罪了“天一教”,“天一教”派出大批高手血洗了“铿金宗”。



只是,有些门派和个人不愿看到“天一教”一宗独大,事先通知了“铿金宗”并派高手暗中助阵。估料不足,失策之下,“天一教”还是消灭“铿金宗”,但也损失大批高手,元气大伤。当然,也明白其中的玄机,从此收敛了许多,大6的许多事情就此不再插手。



如此一来,大6各门各派又有喘息的空间,重新活络起来,大肆拉拢高手,抢夺修真资源,重新陷入门派磨擦不断,纷乱复杂的怪圈。



……



“出世三十九年,完全脱离凡世间的困扰和诱惑,静心修行,已然修炼到炼气十层的顶峰境界。可如今《寂籁诀》失效,心中已存杂念,强烈想去看看外面的花花世界。如再不出山,对心境的影响肯定非常不利,更重要的是,不经过入世历炼,又怎能体会出世的真谛。”



想到这里,凌云更加坚定出去闯荡的念头,同时,明白世间的险恶,走错一步,就有可能万劫不复。所以,在出山之前一定要仔细的考虑清楚。



回过神来,再次瞅着水塘里的鱼儿,凌云会心一笑。当年,担心水果吃完没有吃的,闲暇时,就拔一些青草喂养它们。几十年下来,与它们多少有了一些情感,当然也断了吃它们的念头。



刚要转身而走,却又猛地回过头来,凌云心中担忧道:“如此多的大鱼挤在一个小水塘里,仅凭塘边,岩石壁上的一些青苔根本无法养活它们,自己出山后,它们一定会被活活饿死的。”



“这么多年,它们安逸于生活在一个小水塘里,从没少过一只。其实,只要轻轻一跃,就能跳出这个水塘,游到小溪里,到一个更广阔的天地间去,可惜,竟然没有一只鱼这样做过。”凌云脸上嘲弄之色一闪而过。



“其实,自己又何尝不像塘中的鱼儿呢,如果不跳出这座山,到外面的世界历炼一番,也是一只坐井观天的青蛙。”想到这里,凌云又是唏嘘不已。



凌云根本不想吃它们,于是走上前去,想把水塘的鱼儿放生到小溪。可是,手指尖刚触水面,一凉,转念道:“它们从小就被圈养,有能力独自在恶劣的环境下存活下来吗?自己仍旧像从前一样仁慈、怯懦,又怎能在狡诈、残酷的修仙世界生存下来呢?”



“吃掉它们,使自己变得冷酷些,是出山前必须做的第一步,是给自己的一个投名状,从此与仁慈和怯懦绝缘,这样才能适应外面的世界。”凌云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几乎不是他的声音,吓得他一惊一乍的。



第三十九章 凡夫俗子



凌云星眸目光闪烁,脸上阴晴不定。[]忽然,像换了一个人似的,脸上堆起不自然的笑容,很生疏,很做作,一个丑陋得令人起鸡皮疙瘩的伪装。



“叮叮当当”,一堆金属掉了一地。接着,它们仿佛被十几只手摆弄着,很快,搭成一个简易的烧烤架。为了在出山后,享受到山珍野味,几年前,在学习炼器基本知识时顺带制造。



凌云闭目凝神,仿佛站在虚空,除了他、烧烤架和那个小水塘,其它的一切都消失了,放出神识。



水面微微泛起涟漪,而后,开始旋转起来,越来越急,越扩越大,形成一个漏斗形的旋涡。鱼儿们仿佛感到了危险,惊惶失措,四处游窜。



威力变强的旋涡开始移动了,向那些受惊的鱼儿追逐而去,水塘就那么丁点大,鱼儿们早已失去昔日的灵活,你拥我挤下,很快,一只鱼儿被入其中,顿时被甩出水面,飞向凌云。



一会儿,两只清理干净的鱼儿呈放在架子铁板上,凌云把冒着火焰的手指往铁板下一靠。“滋滋”作响,白烟袅袅升起,同时散出缕缕鱼肉的清香。引得几十年不知肉味的凌云食指大动,垂涎欲滴。



没有作料,味道不是特别鲜美,许久没碰一点荤食,触动了遥远的记忆,不禁怀念起在地球吃的美味。



凌云志不在此,匆匆吃完,就向外走去。



刚做一件并不想做的事,凌云心情并不舒畅,漫不经心,向果园走去。



明媚的阳光洒在身上,微风轻轻拂过,走在用鹅卵石铺的幽静小路上,看着熟悉的风景,心情重归平静,蓦地,凌云生出不去外面陌生世界闯荡的念头,只是它一闪而逝,瞬间抛在脑后。



“如果能在这里一直修炼成神仙,然后飞升到地球,那该多好呀!”看着曾经硕果累累的果林,凌云感叹道。



不再多想,放出神识,把剩余的果实用神识采下,层层包裹,像一条五彩的玛瑙串,耀出光泽,一颗颗,整齐地列着队,卷入玉盒里,存放起来。



整个过程行如流水,一气呵成,浑然天成。



心怀留念,仿佛每走一步就少一步,凌云慢腾腾地走到荒芜的药园。怜惜地看着亲手造就的这株奇葩,就象看着自己的孩子,虽心存不忍,可是又怎舍得让它在此自生自灭。



绿光一闪,取出一个较大的长方玉盒和一把玉铲,玉盒精美,六面都雕刻着古怪的图案,凌云小心翼翼地用玉铲把这株奇葩,连根带土从地里挖起。



打开玉盒,只见玉盒的内部还刻画了一个阵法,可以保证植物离开大地和空气不会死去。



凌云小心把它放好,仔细整理每一片叶子,生怕它在里面有一丝不适。



收好玉盒和玉铲,凌云想了想,十分不放心那个残缺的“黄沙迷天大阵”。空中不能御敌,对修真者来说,就是敞开门户,任其自由进出。



不自不觉,凌云早把这里当成家了,自然不希望走后,有人贸然闯入,来个鹊占鸠巢。



站在葱葱茏茏的树林前,看着树影婆娑,凌云百感交集,曾几何时险些丧命于此。黄光一闪,阵法的控制玉盘出现在手中,上面密密麻麻,闪烁着许多光点,只是中心一点已经黯淡无光。



放出神识,只见玉盘光点大闪一下,紧接着黯淡下来,树林里的阵法器皿暂时停止运转。



信步走进树林,潇洒地漫步在幽静的林子,故地重游,心情却截然不同。



来到树林中央,把“小五行须弥阵”主阵器皿埋在那里。而后,又在山峰其它地方埋下阵法器皿,形成一个完整的大阵,把整个山峰笼罩其中。这样,就弥补了残缺“黄沙迷天大阵”空中防御的不足。



一切布置结束,凌云微露喜色,放出神识,把两个阵盘一齐动。



顷刻间,玉盘上面的光点全都亮起,远处的云雾快向山峰聚拢。不多时,山峰就披上了一条薄薄的白纱,掩得山峰若隐若现。



……



轻轻抚摸着古典的书桌,触物伤情。山峰上的一草一木,在几十年的朝夕相伴下,与凌云都有了感情,毕竟来至地球,骨子里还是一个凡夫俗子,并不是一个纯粹的修真者。



下一刻,前面空空如也,也被收入储物戒中。



离别的伤感之情还没细细体会,立刻又被外出远行的急切心情打断。



“还有什么没有准备好?”凌云暗问自己,“对了,出门的一身行头必须认真研究一番,咱可是代表了6o亿地球人来到这个星球,形象非常重要,坚决不能掉了地球人的身份。”



心念一动,神识化成*人形来到储物戒,架子上品种齐全、琳琅满目的法宝又一次令凌云眼花缭乱。



最上层的法宝要结丹期的修为才能使用,凌云有自知之明,所以只能望洋兴叹,转而把心思放在第二层的法宝上。



踏剑飞行,仗剑行侠于天下,一直就是凌云心中的梦想,为了实现这个梦想,当其冲是飞剑。



第二层架子上的法宝很多,仅飞剑就有八把,而且每一把都异常精美,令他爱不释手,难以取舍。



至于飞刀、玉印之类,稀奇古怪的法宝,暂时被凌云抛在脑后。面对如此多新奇的法宝,对于仓促出行的决定,凌云不禁有了一丝怀疑。



这些年,凌云一直对炼丹术和阵法符术偏爱有加,大把时间花在上面。炼器术只用可怜的时间,学习基础知识,水平之低,哪能分清它们之间的优劣和独特之处。



第四十章 火灵晶剑



虽然对炼器材料不甚了解,但是,经过这些年来,对阵法符术的苦心钻研,凌云对阵法和晶石的研究有一定的造诣,而法器级的飞剑在体表皆刻有阵法,并镶嵌有晶石作为它的能量来源。



从玉简上得知,两极星上,用于购买物品的货币就是修真者必用的晶石,分初级晶石、中级晶石和高级晶石。初级晶石完全是消耗品,为日常洞府的照明、初级的阵法、简陋法器提供能量支持,能量耗尽后就是废石一块。



星球最主要的流通货币还是中级晶石,一块中级晶石等于1oo块初级晶石,大小刚好一只手就能握全,比初级晶石小得多,必要时可以为修真者补充灵力。它可以重复使用,就是说,修真者也可以把自身的灵力充入灵石。



星球的修真者皆是追求与天地共存之士,绞尽脑汁也要想出办法,甚至不惜走上邪道提升实力,争取让修为尽早更上一层楼。在正常情况下,当然不会让辛苦修炼的灵力白白浪费。



只有那些寿元将尽,筑基期以上修为的修士,才会在坐化前,将毕生修炼的灵力输入空白的中级晶石,为子孙后代留下最后的财富。



所以,即使是一个空白的中级晶石也值1o块初级晶石,而一个位筑基后期的修士把全部的灵力转化为晶石,要分三次,每次大约可以充1oo多枚中级晶石。每充一次,修为掉一等级,三次共可给后人留下3oo5oo块中级晶石,当然具体数量,因人而异。



高级晶石又称灵晶,一般不流通,也没有固定的大小,只根据它的体积大小确定它的价值,一块三分之一大的灵晶可以换得1oo块中级晶石,主要用于高级法器、高级阵法和大门派的财富收藏。



……



八把剑并排摆在一起,长短不一,大小各异,颜色和纹饰更是五花八门,但唯一相通之处,就是剑柄的上下两端都镶嵌有不同颜色的灵晶。



金灵晶剑的手握把柄雕着一只长着翅膀的白虎,属金;蓝灵晶剑的手握把柄雕着踏着巨浪的玄武,属水;绿灵晶剑的手握把柄雕着一只张牙舞爪的青龙,属木;红灵晶剑的手握把柄雕着一只浑身火焰的凤凰,属火;黄灵晶剑的手握把柄雕着一只脚踏巨山的麒麟,属土。



乳白灵晶剑的手握把柄雕着一只目光锐利,巨大喙的雷鸟,属雷;半透明灵晶剑的手握把柄雕着一只鹿身雀头,蛇尾豹文的飞廉,属风;墨黑灵晶剑的手握把柄雕着一只黑雾缠绕浑身鳞甲,头长巨角的魔兽,属暗。



每把剑上还刻有好几个阵法,最基本的护身阵都有,前五把灵晶剑的五行功击阵法凌云还较为精通,后三把稀有灵晶剑上的功击阵法就一知半解了。



凌云想了想,取了暗红色的火灵晶剑,向衣帽间走去,路过杂物间时,随手取了一个最普通的储物袋和一根透明的丝线。



财不外露,在外面闯荡江湖,自然要不显山不露水的,让别人相信自己是个穷光蛋最好。如此一来,就不会引来无耻之徒的窥视之心,从而惹来杀身之祸,所以,凌云要把珍贵的储物戒藏起来,改用普通的储物袋。



最近几年,凌云一得闲暇,就琢磨出山后可能遇到的种种情况,应当如何应对,当然明白这个粗浅的道理。



有时,凌云甚至想,出山后,干脆扮成一位不值一文的流浪汉,但是很快被否定了,因为实在放不下面子,打心眼里鄙视。



站在巨大的铜镜前,凌云使出吃奶的气力,用力拉了拉丝线,纹丝不动。这才恍然,现在是元神的化身,没有多大气力,不禁莞尔。



傅老鬼收集了许多冠,有紫金冠、莲花冠等,精美绝伦。可是,凌云完全没那个**,太累赘了,脑袋是最聪明的地方,怎能给它压上一座大山呢。



于是,找了根白玉簪和一条白丝带,学着古人,盘了个髪髻圈,把簪子插入孔中,用余髪盘上几圈,再用白丝带把头髪束紧。



身着一袭浅蓝衫,腰间挂着一个储物袋,清秀俊朗,对着镜子拨弄着垂落的两条丝带,颇有几分古人的气质。只是双目之间多了一丝流子气,还不停地左顾右盼,略显古怪。



“噗嗤”一声,凌云忍俊不禁,呵呵地傻笑。



笑毕,想起了一件事,笑容立敛,对着镜子不停地呲牙咧嘴。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自然要学学如何笑脸迎人。凌云对着镜子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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