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动地回忆着得宠的岁月,他变得不同寻常地善良。
“你还爱她?”叶小歌问。
“不,”赵明明的太阳穴在跳,“我恨她。”
叶小歌笑笑。一个女人的魅力是不可能永恒的。赵明明之所以到今天念念不忘,那是因为他没有得到她。女人在失去肉体的同时,也就失去了让人回味的魅力。女人不过是女人。一层神秘的幔纱不过是人为的、一捅就破的屏障。
“你不信吗?”赵明明点上一支烟,“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么恨她。如果我还爱她,我完全可以再去找她,可我根本不想见到她。”
“是吗?我以为你一直想她。”叶小歌平静地说。
“也许刚才是这样,可是现在我恨上了她。”赵明明语调也很平静,“她是我一生中惟一任意蹂躏我的女人。她又是天使,又是魔鬼。她就是吗啡,我为什么还要注射?她又可爱,又可恨,真的,她更可恨。”
这种抛弃,在男子汉身上,只是难以忍受的快乐。赵明明情不自禁地用手托住下巴,他想把自己掏空,然后从中解脱出来。叶小歌看着窗外的雪花,一丝不苟地听着。
这是五年前的事了。翻旧账让人闻到尘土味。当时我大学刚毕业,分到研究院。我的志向是爱迪生,1000项发明。我的大学同学不知做了什么军火生意,成了富豪。他笑话我,你的发明比猴子变人还急人。搞发明还不如挖棺材,也许从死人身上还能捡个金块。到社会上看看吧,金钱是抢手货,商人是龙骑兵,舞场是女人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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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酒店顶层(2)
他说,他正在和省长的儿子抢夺一个美女。他用军事术语勾勒他的进展,哨所侦破、突击战、全线反击。他说,我就不信我拿不下她。男人是骗子。女人是娼妇。金钱是媒人。惟一交换的是肉体。
他除了有钱,什么也没有,可照他的话,他有钱什么都有。他个子将就着一米七,可他的腰围比裤子还长。他的脸让人想到一个鞠躬尽瘁的打手,眼睛向下眯着,汹涌着好色、贪婪的光。可是从他嘴里说出的美女都是一攻一准。只要是富豪,没有得不到的女人。
元旦,他约我在舞厅门口等他。我捂着军大衣,像个退役的老兵。这是我一时看到的漂亮的女人最多的一次。有人说过,舞会集中了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和最滥情的男人。
我站在最高的台阶上,为了让我的同学一眼就看到我。一个嘴上涂着人造血、脚蹬长靴、身披裘皮大衣的女孩子毫不胆怯地让我带她进场。我说我在等朋友。她并无憾意地挨近另一个男人。不多时,他们就大摇大摆地进了舞厅。
我焦急地等着,比约定的时间已经超过半小时。一辆长龙亮着车灯,鸣响着,扫着呵气的人群,停在台阶前。从汽车里跳出我的得意洋洋的同学。
从汽车的丝绸窗帘里,我隐约看见一张女孩子的脸,像花瓣一样探出来。我的同学为她打开门,她的修长的腿迈了出来。她还是个孩子,尽管她打扮得很隆重。她穿着一件白色裘皮大衣,这使她在寒冷的冬天依然飘逸。
她从车上下来,扫了我一眼。这一眼能让我记一辈子,她的眼睛里浸透着让人神伤的美丽。她的稚气里有着无可言传的忧郁。甜甜的脸上有着压抑不住的痛楚。我凭着我的幻觉的多年积累,感到我活着就是为了这个女人。
我们一起进了舞厅,我的同学骄傲地向我介绍,这就是他和省长儿子抢夺的海伦。他被手机叫走后,只剩我和她。她抖掉大衣,火红的落地裙让我兴奋。我紧张得不知道说什么,她说,“你第一次来舞会吗?”
“第一次。”
“不来是对的。这里让男人心猿意马。”她说,“不过我喜欢第一次的感觉,我能成为你的第一个舞伴吗?”她若无其事地笑笑,她看我一眼,我全身通电,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看她一眼,我就会时而满脸通红,时而满脸苍白,浑身发胀,心跳到嗓子上。有人说,一个让你看了第一眼就随时都会摔倒,杯子随时会掉在地上的女人就是你命中注定爱上的女人。我看见她的眼睛,就不知自己是不是云游在空气里,我随时都有一头栽在地上的倾向。
她没有用手拉我。她的电眼微微一眯,就把我的魂勾到她的身边。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晶亮的眼睛,这样疯狂的钻石。我跟着她,像一个木偶。
当音乐响起来时,她自然地把手放在我的手上,放在我的肩膀上。她带着我,我却寸步难行。这是我一生最珍爱的曲子,尽管当时我是在晕厥中走过这个曲子。曲子终结时,我感到梦是多么温柔,现实又多么残酷,可是丧钟并没有为我敲响,她又邀请我跳下一支曲子。我想到了我的朋友,她笑笑,他介绍每个女孩都是他的海伦,男人中像你心地这样好的可不多。
她邀请我跳了一个曲子又一个曲子。我像拥有了世界一样自豪。可一想到这是我朋友的女友,每个曲子终结时,我都耳鸣,满场都是送终的声音。
我们又融化到舞曲里。她是一个精灵。她快活得像个孩子,她本来就是孩子,她不再装成一个精于世故、见多识广的女人。突然,她问,“你能送我回学校吗?”
“我?”
“对,就是你。”
我不知把手推回去,还是把手伸给她。这一瞬间足够我终生忏悔的。我竟然不顾朋友,和她迈出了一步。我为了女人,抛却了四年大学的朋友。男人之间本来是有友谊的,如果没有女人的考验。
她拉着我溜出了舞厅。夜色多么温柔。尽管冬天的风把星星吹得一个不剩,我仍然发现天空清醇得像一坛酒。我总算尝到了一醉方休的味道。
我们沿着长安大街漫无目的地走。走了整整一夜,凌晨我们看着天安门前升旗仪式。我低头看着她,她仰头看着我,我的眼里一定涌出蜜汁,滴到她的脸上。初恋使人成了诗人。
我急切地问她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她说,“我喜欢男人聪明但不油滑,风流但不玩弄,温柔但不软弱,有才但不自傲,沉默但不呆板,英俊但不自以为是,庄重但不失去活泼。这才是一个有生命力的男人。”
我问,“如果他是乞丐呢?”
她不以为然地说,“穷困会使男人的美德黯然失色。”
“你现在一定是个富翁吧。”
“你以为我有钞票印刷机吗?”
“男人是靠不住的。”
她笑笑,“如果都像你一样。”
“我和别的男人不一样。”
“大海又不能为你作证。”
一直走到圆明园,我一把搂住她,她挣脱着。我吻着她的脖子、脸蛋,我听见自己沉重的喘气。一切也阻止不了我,我吻得急促、猛烈。
我拧过她的身子,让她看着我。我紧紧地搂着她,让这股电流浇灌我,麻醉我。
她没有挣脱,我终于听到她的心跳。我的嘴唇终于触到她的柔软的嘴唇上。我知道,我的脸上沾满了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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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酒店顶层(3)
我吻得这样用力,像要揉碎一片丝绸。我吻得这样伤心,惟恐刚刚得到就失去,惟恐刚刚相识就别离。
她的胳膊像围巾围在我的脖子上,声音娇滴滴的让人陶醉,她问,“亲爱的,你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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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心情狂躁(1)
心情狂躁只能逛店。在试衣镜前,萧小红试着超短白皮夹克,上面镶满金色花环和拉锁,三尺三长的白色皮裤,白色高跟皮靴。披肩发上飘满了蝴蝶钻石的凤钗,头上晶莹闪烁,像一顶王冠。只有酷她才能呼吸。标新立异不是故意的,而是她骨子里的,酷比华丽重要。如果不酷,比不洗澡还难受。酷是她的标志,是她的力量,是她的灵感,是她独树一帜与世俗势不两立与芸芸众生横眉冷对的宣言,是她永远十七岁的秘方。
她珍爱镜子,像爱一潭清水。她常常自恋地对着镜子笑,眼睛都在笑,只有酷只有美只有超前只有领袖群伦才能使她高兴。镜子给她自信心。只要在镜子面前,她的步伐就会轻盈。
可是现在,在镜子前,她的脸苍黄。她好像入狱三千天,恨不能往脸上抹石灰粉。即使押送到绞刑架上也要美丽。即使脸悬在断头台上的那个刹那也要美丽。
她的头是裂的,裂成摔裂的南瓜。她喘气费力,心跳得厉害。听中医讲,手指上也有脉。如果跳得厉害,那就可怕了。她把一个指尖按在另一个指尖上。她一阵阵恶心。肚子里翻卷着乌云。她对着镜子,一口酸水涌到喉咙,她险些呕吐,她捂住了嘴。
难怪会有红色的奔流之歌。如果她突然流下几滴冰冷的血,她不敢想像自己会怎样狂喜地奔跑。现在,胃里像滚开的酸水。镜子里,她的脸比这身白皮还惨白。
从霓虹灯下的人群里穿过时,她机械地算着日子,就好像在电脑里寻找一个永远丢失的文件。如果有一本日记,她会减少多少烦躁。可她厌恶日记,这就使她对过去模糊健忘。几个小时以前的事,就成了往事。历史学家对历史还支支吾吾,自己对自己的历史也不过寥寥数语。谁记得过去,如果过去总是在重复?那是哪一天?哪一个时辰?
当时,她停在电影院门前,风沙太大,她蒙了一条白色纱巾。一身白色天鹅绒裙在成吨的黄色风沙里,不失洁白。从白色迷雾里,她看见一双眼睛跟踪着她,那张年轻教父的脸在电影里见过。
他的迷惑人的脸上有着欧化的风度,他的眼睛是蓝色的,和天空一个颜色。凡是向往大海的女人一定想纵跳进去。他能把身边的女人,衬托成一个妖娆、妩媚的女人。
她走进电影院,坐在最后一排。黑暗的电影院里,没有几只猫。奇遇总比空白让人内心踏实。她浑身发电,当她感觉那双追踪她的眼睛坐到她的身边。他的身子凑向她,热乎乎的呼吸吹到她的耳朵里。
银幕上响起怀春的音乐,她感觉那双手轻轻地落在她的腿上,轻轻地滑动,像丝绸一样在她的腿上滑动。她没有阻拦,她太孤独,她陶醉于在黑暗中被一个陌生的英俊男人抚摸的感觉。
他的手在她的腿上移动着,她看着银幕,她惟恐看他一眼,破坏这种幻觉。
银幕上的言情片瞬间就散场。她晕陶陶地醒来,他拉着她的手,走出电影院。依然黄沙满天,可是天已经黑了。
她永远游离在诱惑与被诱惑的关口。这有什么界限呢,没有人能审判清楚。
她不知道谁是下一个人把她拉进怀里,为她挡住世界。揭幕时就听到了谢幕的声音。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即使堕落也是万有引力。
他向出租车招手,她和他上了车。他告诉司机到乐团。车子刚刚启动,他就把她抱在膝盖上,她喜欢这种和陌生的美男在一起的感觉,比和他在床上十天十夜还让她兴奋。
她不由地坐在他的腿上。她只有一个欲望,就是一丝不挂地坐在他的膝盖上。她迫不及待这种被他胸上的肌肉挤压的快感。她紧紧搂着他的头,她被挤压得好像已经折了几根肋骨。
下了车,他揽着她的腰,进了他的公寓楼。光线太暗,她在台阶上险些绊倒。他一把抱起她,毫不吃力地抱到六楼。
他放下她,在兜里找出一串钥匙。他打开门的瞬间,她不知道来到一个什么世界。
他打开壁灯,房间里只有一架三角钢琴,墙上并列挂着贝多芬、李斯特、肖邦和他的肖像。
从他在台上演奏的照片里,她认出了他,她看过他的钢琴独奏会。可是,她宁愿让这种不明身份的关系延续下去。有人曾经问她,为什么她常常有这种艳遇,她也不知道。当年十五岁,她在路上等车,勇敢地上了一辆招她上车的汽车,探出的头竟然是震耳欲聋的摇滚天王。她不是追星族,不在意谁坐甲一方,没有刻意追求过人气指数冲天的巨星,反而和他们在街上不期而遇。
他坐在钢琴前,她伏在他的肩上,屏息等待着琴键一瞬的音响。他的手指,激出白色的花瓣,那是海的泡沫。他的头微微前倾,偶尔仰起来凝神。他们看不见任何人,只见大海,只见大海。
突然,他抱起她,把她放在榻榻米上。她闻到床单上一股女人的香水味。他像一头雄狮,扑在她的身上。她闭上眼睛,她常常这样闭着眼睛,想像一个艺术家,一个根本不认识她的英俊的艺术家仅仅凭着她身上的气味,就跟踪着她,把她诱奸到家。想像比真正发生还美,每当想像到这个人赤裸裸地剥光她,她总是把持不住。
在吱嘎作响的床上,她被压在他的身下,像干柴里偷情的人,他大汗如雨。
他在她身上奋战了一夜。12个小时好像12分钟。他赤裸裸地走到钢琴边,弹起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