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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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霸业-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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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一声声“呼”“呼”叫声。嘴中地口水还低落在叶晨脸颊处。

    在微弱地火光中。叶晨仔细一看。是狼。没错。是一头饥渴地狼。锋利地前爪撕碎了叶晨厚厚地衣服。叶晨双手抓住狼头颈。生怕狼地牙齿咬到自己。一人一狼在地上不停打滚。别看叶晨才17岁。从小就出来吃苦。什么苦力活没干过。力气肯定不小。

    一方面是吃掉对方。另一方面是保护自己。叶晨也知道要是这样下去自己肯定会没命。谁知道还会不会有狼过来。狼都是群居生活。要是再来地话。自己一定完蛋。看来不快点解决。自己不完蛋。也要被对方咬成重伤。

    看见不远处一块锥形的石块,叶晨一手支撑,另一手抓起锥形石块狠狠往狼脑袋敲过去,尖尖锥形的石块,重力的一击,直接把狼打得晕头转向,血液直接喷射出来,趁你病,要你命。

    叶晨一脚推翻还在挣扎的狼,见对方受伤,行动不便。直接脱下大衣,蒙住狼头,生怕被对方咬了。拿起石头再次狠狠砸去,连砸十几下,那头狼才停止了动静。“你爷爷的,敢偷袭我,这下你可栽倒我手中吧。”看着以断气的狼,叶晨又敲了几下,脑浆都爆裂出来。

    “啊,痛死我了。”虽然穿着衣服厚,可也抵不住狼的攻击,这不,身上被大伤口到是没有,小伤口无数,都是被狼的前腿和后退抓伤,麻辣辣的痛。

    “先离开这里,不然,又来一群什么猛兽自己就完玩了。”叶晨拿起一根火把,连夜赶路,准备快速离开此地。

    说起来,都亏是狼,要是什么熊虎豹之类,也许叶晨就以命丧于此。

    ……………………………………………………………

    “头好晕啊,全身无力。”叶晨连夜赶路,到天明时分,终于走出大山,可刚到山脚下,整个人天玄地晕,全身没力气,人难受起来。“出来了,终于出来了,还好我没有死在里面。我要快点去警局报案,我…我…………我看来是感冒了。”

    昨晚连夜的赶路,被寒风吹了一夜,早就疲惫不堪,也没吃过什么好东西,那还有力气。加上身上的伤口大概被感染,百分之百是伤风感冒。

    “不行,我不能倒在这里,好不容易走出大山,我要坚持,我要坚持住。”叶晨嘴中不停叫自己坚持,可是身体还是不听话,倒了下来。

    “王大叔,快来看啊,有人倒在这里啊。”一个穿着一身麻衣,古代装饰,看上去也就跟叶晨差不多的岁数,手拿柴刀和斧子,背着一箩筐,看样子上山去砍柴之类的事情吧。走起路来有点不方便,看来双脚有点异类。

    “慢点二娃子,等等我老人家。”在年轻人身后还跟着一位四十上下的中年人,中年人也是一样的打扮,一上来就看见倒在地上的叶晨,蹲了下来,听了听叶晨还有心跳,呼吸也正常“他还有气,快,快,把他带回村里,不然,就会有生命危险。”

    中年人说完话,把手上的东西交给身边的青年人,在把背上的筐子拿了下来,马上背起昏迷的叶晨往原路赶回去。那位年轻人,拿起东西跟在后面,至于上山的问题,就打消念头。
不要不要…不要…。山路文学昏迷的叶晨从睡梦中惊醒过来,整个人坐了起来。“原来是做梦,吓死我了。”梦中自己刚被一群野狼撕咬着就惊醒过来。

    叶晨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观看了四周,发现自己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四周是那种土墙建造,房顶是稻草铺盖,有点瓦块。屋内的家具都是那种不可思议,看上去有点古老。

    叶晨更是看了看自己的所睡之地,不是床,而是所谓的炕。“这是什么地方?我要先问清楚才行。”艰难从炕上爬了下来,还没站稳,整个人就虚脱,站不稳。

    “公子,公子你没是吧。”从门外忽然跑进一位青年,这位年轻看上去跟叶晨差不多大,不错就是救了叶晨一命的上山砍柴青年二娃子。“这位公子你昏迷了两天,烧刚退,现在身体还很虚脱,还是先躺下,躺下休息下吧。”二娃子扶着叶晨,倒在炕上盖着被子。

    叶晨一听,虽然对方的说的话不是很清楚,也许是这里的方言,但自己还是能理解。可有一点不明白,对方为什么叫自己公子?还有穿的衣服和裤子也怪怪,就是乡下山沟中也不见得穿这样的布料啊,麻衣,麻裤。难道“这位小哥,你们是不是拍电影?对了,当地的公安局在那里。”叶晨用普通话清清楚楚向二娃子说道。

    二娃子愣住了,拍电影,公安局,都是些什么地方,自己呆在村中都二十年左右,都没有听过,就是有时进入县城中买卖东西的时候,也没听说过公安局,看叶晨身上衣服怪异,二娃子抓了抓脑袋“公子,你所说的什么拍电影和公安局是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们这村叫王安村。”

    叶晨呆住了,就算是山顶洞人,在现时代也知道,为什么他们会不知道,看对方一脸的坦诚,不象撒谎。叶晨三思一想,有点不对劲,把自己这几天发生的事情,连忙想了一想,眉毛皱起“小哥,现在是何年何月。”叶晨心想自己有可能跟小说中的一样,自己穿越了。

    二娃子不解,眼前这人问起这种问题,难道对方一直呆在山上,刚从山上下来不成,或者脑袋病坏了“光和六年一月。”

    光和六年,是什么年月,等等,光和六年,光和六年,感觉有点熟悉。叶晨左思又想。“什么,我到了东汉末年的三国时代。”叶晨呆住了,自己确定自己是穿越了,可穿越的是三国时代,兵荒马乱,群星汇聚的时代。

    光和六年,刚好是东汉末年183年,汉灵帝在位,明年就是大乱时期,也是最大的农民起义,黄巾之乱,各路群雄的开始。

    二娃子见叶晨傻呼呼,呆在那,自己叫了几声也没回应,掉了魂似的“公子你精神还是不太好,先休息下,我去杀只鸡给你补补身子。”

    叶晨回过神“哦。那有劳小哥你了。”叶晨不知道。这些靠山地村路。又朴实地乡村人。鸡是很宝贵得。特别是老母鸡。每天下地蛋不但可以自己吃。还可以拿到县城中换点小钱。杀一只鸡。都是什么大日子才见得到。或者逢年过节之类。

    “你先躺好。你也别叫我小哥。过了年。我也刚好二十。不见得比你大。别人都叫我二娃子。你也就这样叫吧。”二娃子开心说道。

    叶晨微笑下。得知眼前朴实地青年比自己大两岁“二娃哥。你也别叫我公子。本人姓叶名晨。就叫我叶晨好了。”叶晨向对方打招呼道。

    二娃子点了点头“那你先休息。别着凉。我出去杀好鸡。炖好鸡汤再来。”二娃子站起身来。帮叶晨拉了拉被子。盖好后。往屋外跑去。

    “完蛋了。我怎么会穿越到三国。老天啊。你这不是耍我吗?好好地让我中五百万彩票。最后弄得无福消受不说。还把我拉到兵荒马乱。尸体遍地地时代。”当二娃子出去后。叶晨一阵地无助感。一脸地郁闷。

    …………………………………………………

    夜幕慢慢降临,一下子整个村庄被黑夜覆盖,伸手不见五指,山林和村庄变得一片漆黑。这个时代是不可能出现灯,就连蜡烛也是不可能的事情。用的都是油灯,就算是油灯,在靠山又平穷的村落还是难以见到,大部分,都是那些达官贵人才所用。所以村民们都很早入睡。

    喝完二娃子亲手炖的鸡汤,吃完晚饭,叶晨是一晚没睡,在炕上转辗反侧。或许连续睡了两天,精神奕奕睡不着吧,或许来到陌生的三国还不习惯吧,或许考虑着今后的事情打算吧。都有可能。

    抓了抓散乱的头发,躺在炕上的叶晨,想了一晚上,既来之,则安之。反正现实也没什么亲人,要数牵挂之人除了把自己带大的院长外,就没其他人。

    或许自己来到三国也不是一件坏事,他们不知道的事情,自己就预先知道。自己比他们多了千年的知识,这些都是别人没有具备的。

    叶晨想了想,又想到一个问题,自己是投靠那一方诸侯,还是自己在这个时代开阔自己的世界。想想十八路诸侯,也就只有曹操,刘备,孙权,会成为最后的鼎力三国。

    要在这三人中选,叶晨还是觉得曹操比较合适,不是说刘备和孙权比不上曹操,而是,曹操发展要比他们两人快很多,加上智囊团和主将都要多很多,无疑不是最好的投靠着。可是叶晨还是放弃了打算,曹操的疑心病太重,加上那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不是叶晨喜欢的作风。

    再说现在的叶晨,可是三无青年,无官,无钱,无名份,拿什么本钱投靠对方,要智慧不行,要武力不行,指挥能力和管理城镇,更是不行。要说难听点,现在的叶晨自己要是在不了解情况下,进入县城,是死是活都成问题。

    最后,叶晨作出了改变历史的举动,既然老天让自己来到这个时代,让自己留有上千年的知识,何不闯一闯,自己本来就是已死之人,何不闯一番事业。

    搏一搏,打定注意的叶晨,为自己做好来到三国的目标,叶晨才放心下来,沉沉入睡。心中的不安也放下来。
   第二天,太阳升起,耀眼的光芒照进屋中,叶晨沉沉苏醒过来,梳洗一下,从茅屋中出来,伸下懒腰,呼吸了新鲜空气“古代的空气就是好,天空也特别的明亮。山路文学要是没有战争的话,古代的每一个人活得一定比现代人长。”想了一夜的叶晨,已经想通了,既然自己被车没有撞死,捡回一条老命,就要在这个世界拼搏一番,既来之,则安之。

    “起来了,叶晨。”二娃子背一筐的东西从田园中回来了,对着从屋中出来的叶晨打着招呼。

    不远处的叶晨高兴说道“是啊二娃哥,你这是哪里来。”对这位有救命之恩的年轻人,叶晨是不比得感激。

    “先进屋吃点东西,外面太凉,还是回屋吧。”二娃子带着叶晨进入屋中,刚坐下没多久,所谓的早餐上来了,在这个时代,米饭是有,是那种带点米粒和稻谷似的,就算馒头也是那种硬邦邦,难以下咽。

    眼前的东西黑糊糊,跟黑芝麻一样,看样子就是难以下咽的东西。叶晨也不含糊,自己从小可是吃苦长大,别人能吃,那自己为什么不能吃,拿起桌上长短不一的筷子,稀里哗啦一下子就吃光。还真别说,这东西也不是怎么难吃。

    叶晨吃完早餐的时候,向二娃子这位救命恩人谢了谢,并且差点叩拜,还好二娃子手快,扶起叶晨,嘴中说个不停‘使不得’,还说当时还有一位王大叔救了自己,叶晨想也没想就叫二娃子带自己去拜访下那位王大叔。

    王安村不是很大,也就百来人口,几十间房屋,占地在山脚之下,大部分都姓王。来到那位王大叔家,二娃子敲了敲门,当木门打开之后,出来一位四十出头的中年人“王大叔,我带叶晨来向你道谢来了。”

    那王大叔还没反应过来谁是叶晨,在一边的叶晨知道眼前这人就是救命恩人,感激向这位中年人道谢道。

    “别,别,别,孩子快快进来,外面天冷,先进屋中慢慢聊。”中年人把二娃子和叶晨带进屋中,坐在火堆旁,闲聊起来,为了避免一些事情,叶晨把自己的身世含糊说过,说自己的父母都被山贼所杀,自己不小心逃亡于此,对方也没什么怀疑,现在的世道山贼可是到处可见,而且还猖狂无道,这个时代最挣钱的职业就是强盗和山贼。

    王大叔握紧叶晨的手,说什么以后就留在王安村。二娃子更是邀请叶晨跟他一起住。二娃子算起来跟叶晨一样算是孤儿,也是一个人居住,要不然,叶晨也不会居住在二娃子家。

    “爷爷,陪我玩。”一个三四岁的小娃儿走到王大叔身边,趴在王大叔的大腿边腼腆说道。王大叔抱起小娃儿拿着木头做的玩具不停逗着小娃儿。

    看着和和睦睦。朴实地家庭。叶晨很是羡慕。在古代四十岁当爷爷没什么大惊小怪。这个年代十四五岁就可以结婚生子。向二娃子都二十了没结婚。算是晚婚。

    走出王大叔家。二娃子带着叶晨挨家挨户拜访了村里地村民。来到村长家。更是跟村长说了下。帮叶晨安置下。大家也高兴叶晨居住在王安村。这不。叶晨被落定在王安村和二娃子居住在一起。

    过了五六天。叶晨每天闲无事事。不是叶晨懒。而是二娃子说病刚好在休息一段时间。二娃子把叶晨完全当亲弟弟看待。无微不至照顾着叶晨。让叶晨很是感动。当然。叶晨也把二娃子当做亲哥一样。都直接以叫哥称呼。也许是两个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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