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剑客无情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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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剑客无情剑- 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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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说,这么样一来,非但性命能够保全,而上还令人党得他很有胆识很有孝心,因此更
看重他。”
她叹了口气,接着道:“他这么做,的确很聪明一也够狠了,但他本就是个又聪明,
又狠毒的孩子,所以我并不觉得奇怪。”
李寻欢道:“那么,你奇怪他的什么?”
孙小红道:“他武功已被你废了,体力本该比普通人还衰弱,是不是?”
李寻欢叹道:“这件事,我一直不知道做得对不对?”
孙小红道:“人的骨头很硬,纵然是很有腕力的人,也难一刀就将自己的手砍断,
除非他用的是削铁如泥的宝剑。”
李寻欢道:“不是宝剑?”
孙小红道:“绝不是!”
李寻欢道:“但龙小云随手一挥,就将自己的手削了下来。”
孙小红道:“他好像根本就没有用什么力。”
李寻欢沉吟着,道:“你的确比我细心,听你一说,我也觉得有些奇怪了。”
孙小红道:“还有,普通人的手若被砍断,一定不能再支持,立刻就要晕过去。”
李寻欢道:“不错,纵然是壮汉,也万万支持不住,除非他有深厚的武功底子。”
孙小红道:“但龙小云却只不过是个武功已被费,体力很衰弱的孩子,他为什么偏
偏能支持得住?”
李寻欢不说话了,目光闪动着,仿佛已猜出了什么。
孙小红道:“他非但能支持得住,而且还能侃侃而谈,还能将自己的断手捡起来,
一个没有武功的人,怎么能办得到?”
李寻欢道:“你的意思难道是说,他武功已恢复?他平时那种弱不禁风的样子,都
是故意装出来的?”
孙小红道:“我不知道。”
李寻欢道:“我废他武功的时候,用的手法很重,按理说他武功绝无恢复的可能,
除非……”
他盯着孙小红,缓缓道:“除非那传说并不假,兴云庄里的确藏有那本稀世的武功
秘笈,无意中被龙小云得到。”
孙小红道:“我不知道。”
李寻欢喃喃道:“孙二侠在那里守护了十几年,难道为的也是这本武功秘笈么?”
孙小红道:“我不知道。”
孙老先生忽然笑了,道:“你既然想告诉他,为什么不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呢?”
孙小红垂着头,用眼角偷偷瞟着他,道:“我怕挨骂。”
孙老先生大笑,道:“你若想女人替你保守秘密,只有一个法子,那就是永远莫要
跟她提起这件事,一个字都不能提。”
孙小红嘟着嘴,道:“我又没有说出去……”
孙老先生笑道:“你用的法子更高明,你自己不说,却要我替你说。”
孙小红抿嘴道:“就算我说了,我也只跟他说,他……他又不是别人。”
“他又不是别人?”
这句话李寻欢听在耳里,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他知道自己又已欠下了一笔债,这辈子只怕也休想还得了。
一个女人若不再将你当做“别人”,那就表示她已跟定了你,你就算像马一样长了
四条腿,也休想再能跑得了。
孙老先生的笑声突然顿住,一字字道:“兴云庄里的确藏着本武功秘笈,那并不是
谣言。”
李寻欢动容道:“是谁的武功秘笈?我怎会一点也不知道?”
孙老先生将烟斗重新燃着,望着袅娜四散的烟雾,缓缓道:“你可听说过王怜花这
个人么?”
李寻欢道:“这名字天下皆知,我当然不会没听说过。”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本是沈浪沈大使的死敌,后来却变成沈大侠的好朋友,因为
他这人本在正邪之间,虽然邪,却并不太恶毒,做事虽任性,但有时却也很讲义气,很
有骨气之所以,他虽然害过沈大侠很多次,沈大使还是原谅了他。”
沈浪和王怜花之间,当然也有段很曲折的故事,这故事我曾经在“武林外史”这本
书里很仔细的叙述过。
李寻欢道:“听说王怜花已与沈大侠伉俪结伴归隐,远游海外,那也是很多年以前
的事了。”
孙老先生道:“不错,他后来的确被沈大侠所感化。”
他长叹了一声,接着道:“要杀一个人很容易,要感化一个人却困难得多,沈大使
的确是人杰,你若早生几年,一定也是他的好朋友。”
李寻欢目中也不禁露出了向往之色,却不知千百年后,他侠名留传之广,受人崇敬
之深,绝不在他所向往的沈浪之下。
孙老先生道:“沈大侠虽是人杰,但王怜花却也不凡,否则又怎会成为沈大侠的死
敌?”
两个聪明才智相差很远的人,也许可以结成朋友,却绝不会成为敌人,所以只有上
官金虹才有资格做李寻欢的仇敌,别的人简直不配。
李寻欢道:“听说这人乃是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文武双全,惊才绝艳,所学之
杂,涉猎之广,武林中还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
孙老先生道:“不错,此人不但星卜星相,琴棋书画都来得,而且医道也很精,易
容术也很精,十个人都学不全的,他一个人就学全了。”
他叹了口气,道:“就因为他见猎心喜,什么都要学一点,所以武功才不能登峰造
极,否则以他的聪明才智,又怎会屡次败于沈大侠手下。”
李寻欢忽然想起了阿飞。
阿飞的聪明才智是不是比王怜花更高,因为他只学了一样事,只练一剑,他这一剑
本可练到空前绝后,无人能抵挡的地步。
“只可惜聪明人偏偏时常要做傻事。”
李寻欢叹了口气,不愿再想下去。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改邪归正后,已知道他以前所学不但太杂,也太邪,本想将
那本‘怜花宝鉴’付之一炬。”
李寻欢道:“什么,‘怜花宝鉴’?”
孙老先生道:“伶花宝鉴就是将他自己一生所学全记载在上面的一本书。”
李寻欢道:“他为什么想烧了它?”


 第七十八章 恐怖的决斗

 

孙老先生谈到王怜花想将自己所著“怜花宝鉴”烧了的事,李寻欢不由问道:“他
为什么想烧了它?”
孙老先生道:“因为那上面不但有他的武功心法,也记载着他的下毒术,易容术,
苗人放虫,波斯传来的摄心术……”
他叹息着接道:“这么样一本书若是落在不肖之徒的手里,后果岂非不堪设想?”
李寻欢也叹道:“那的确是后患无穷?”
孙老先生道:“但这是他一生心血所聚,他也不舍得将之毁于一旦,所以他远赴海
外之前,就将这本书交给了一个他认为最为可靠的人。”
听到这话,李寻欢对这件事的来龙去脉都已了解,也已猜到藏在兴云庄里的那本武
功秘瘦,就是“怜花宝鉴”。
但还有几件事他想不通,试探着闪场、腰将这本秘发交给谁了?”
孙老先生道:“交给了你!”
李寻欢怔了怔,道:“我?”
孙老先生笑了笑,道:“普天之下,除了小李探花外,还有谁是最可靠的人呢?”
他接着又道:“他将这本‘怜花宝鉴’交托给你,不但要你替他保存,还想要你替
他找个天资高,心术好的弟子,作为他的衣钵传人。”
李寻欢苦笑道:“但这件事我却连一点都不知道。”
孙老先生道:“因为你那时恰巧出去了。”
李寻欢沉思道:“十二年前……不错,那时我到关外去了一趟,回来时又遇伏受了
重伤,若不是龙啸云仗义相救,我……”
说到这里,他咽喉头似已被塞住,再也说不下去。
这本是他这一生中最难忘怀的一件事。
就因为这件事,他的一生才会改变——由幸福变为不幸!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虽未见着你,却见到了林姑娘,那时他远游在即,沈大侠已
在海口等着他,他自己不能停留,所以就将那‘怜花宝鉴’交给了林姑娘。”
男女之间的事,世上只怕很少人能比王怜花了解得更多了,他自己已看出林诗音和
李寻欢之间的情感非比寻常。
但林诗音为何从未将这件事向李寻欢提起?
李寻欢迟疑着道:“这件事不知前辈是从哪里听到的?是不是很可靠?”
孙老先生道:“绝对可靠。”
孙小红忍不住插嘴道:“这件事就是我二叔说的,王老前辈到兴云庄……不,到李
园去见林姑娘的时候,我二叔就在外面等着。”
她叹息了一声,幽幽道:“自从那天之后,一直到现在,我二叔就从未离开过那地
方一步!”
李寻欢苦笑道:“难道他就是受了王怜花的托付,在那里监视着我?”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既然肯将那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你,就绝不会对你不放心,只
不过,他对你的武功还不大信任,生怕有人听到消息,会去夺书,所以才会要老二留在
那里,到了必要时,也好助你一臂之力。”
孙小红道:“我二叔当年游侠江湖间,曾经被王老前辈救过一命,他这人最是恩怨
分明,王老前辈要他做的事,他的确可说是万死不辞。”
孙老先生道:“但后来却在无意中听到林姑娘并没有将那‘怜花宝鉴’转交给你,
所以你出关之后,他更不放心,更不肯离开一步了。”
李寻欢叹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孙二侠的确不愧为王老前辈的好朋友,只不
过……”
他盯着孙老先生,一字字道:“孙二侠又怎会知道林姑娘未曾将‘怜花宝鉴’转交
给我?这件事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孙老先生长长吸了口烟,缓缓道:“连你都不知道,我又怎么会知道?”
李寻欢说不出活来了。
他从来也未想到林诗音对他也有隐瞒着的事。
孙老先生又道:“王怜花不但有杀人的本事,也有救人的手段,中年后医道更精,
的确可说已有生死人,肉自骨的功力。”
孙小红道:“龙小云是林姑娘的亲生儿子,一个做母亲的,确是不借做任何事的,
所以,我想……”
她没有再说下去。
她的意思李寻欢却已听懂——无论谁都应该听得懂的。
林诗音一定已将那本“怜花宝鉴”传给了她的儿子,她一定将这本神奇的书保存了
很多年,而且保存得很秘密。
问题是,她为什么始终没有将这件事告诉池呢?
李寻欢第一次看到林诗音的时候,他也还是个孩子。
那天正是下雪。
庭园中的梅花开得正好,梅树下的雪也仿佛分外洁白。
那天李寻欢正在梅树下堆雪人,他找了两块最黑最亮的煤,正准备为这雪人嵌上一
双明亮的眼睛。
这是他最愉快的时候。
他并不十分喜欢堆雪人,他堆雪人,只不过是为了要享受这一刹那间的愉快——每
当他将“眼睛“嵌上去的时候,这臃肿的而愚蠢的雪人就像是忽然变得有了生命。每当
这一刹那问,他总会感觉到说不出的满足和愉快。
他一向喜欢建设,僧恶破坏。
他热爱着生命。
他总是一个人偷偷的跑来堆雪人,因为他不愿任何人来分享他这种秘密的欢偷,那
时他还不知道欢愉是绝不会因为分给别人而减少的。
后来他才懂得,欢乐就像是个聚宝盆,你分给别人的越多,自己所得的也越多。
痛苦也一样。
你若想要别人来分担你的痛苦,反而会痛苦得更深。
雪人的脸是圆的。
他正考虑着该在什么地方嵌上这双眼睛,他多病的母亲忽然破例走入了庭园,身旁
还带着个披着红擎的女孩子。
猩红的风蓬,比梅花还鲜艳。
但这女孩子的脸却是苍白的,比雪更白。
红和自永远是他最喜爱的颜色,因为“白”象征纯洁,“红”象征热情。
他第一次看到她,就对她生出了一种说不出的同情和怜惜,几乎忍不住要去拉住她
的手,免得她被寒风吹倒。
他母亲告诉他:“这是你姨妈的女儿,你姨妈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所以她从今
天开始,就要住在我们家里。”
“你总是埋怨自己没有妹妹,现在我替你找了个妹妹来了,你一定要对她好些,绝
不能让她生气。”
可是他几乎没有听到他母亲在说些什么。
因为这小女孩已走了过来,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的雪人。
“他为什么没有眼睛?”她忽然问。
“你喜不喜欢替它装上对眼睛?”
她喜欢,她点头。
他将手里那双黑亮的“眼睛”送了过去。
他第一次让别人分享了他的欢偷。
自从这一次后,他无论有什么,都要和她一齐分享,甚至连别人给他一块小小的金
橘饼,他也会藏起来,等到见着她时,分给她一半。
只要看到她眼睛里露出一丝光亮,他就会觉得前所未有的愉快,永远没有任何能代
替的愉快。
他甚至不惜和她分享自己的生命,
“她也一样。”他知道,他确信。
甚至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在他心底深处,他还是认为只有他才能分享她的痛苦,她
的欢乐,她的秘密,她的一切。
他确信如此,直到现在……
陋巷,昨夜积雪。
积雪已溶,地上泥泞没足。墙角边当然也有些比较干燥的路,但李寻欢却情愿走在
泥泞中,他喜欢一脚踏入泥泞中时那种软软的,暖暖的感觉。
这往往能令他心情松弛。
以前,他最憎恶泥泞,他情愿多绕个圈子也不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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