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笛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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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笛剑锋-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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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诙畏⒓5幕幔矣只竦靡桓鲂帐稀杂盏那毓涂荚谥芡跏业奈鞅呓üα⒁担⒃诠770年周幽王被诸侯杀头后,在秦国的帮助下东迁至洛邑,保证了周王室的继承权。就在此时,秦国只是一个背靠着周王室经常与西边游牧民族打仗的诸侯,并且逐步把疆土扩张到现在的陕西中南部和甘肃中部地区,要想有作为,看样子很难。

  然而,机会只是给有准备的人,公元前362年,21岁的赢渠梁登上了秦国君主的宝座,这就是秦孝公。当时的秦国的国力和文化水平是不敢与中原齐、楚、魏、燕、韩、赵诸国相比的,并且中原诸国把它视为西戎,不与他来往。这种现实让秦孝公很生气,也深深刺痛他要兴起秦国的决心,于是他下了一道诏令,声称:只要宾客群臣中有能出奇计而使秦国强大的人,他就给他封官进爵。这时,一个有政治抱负干练机警的谋士从他的邻国来到秦孝公的面前,他就是被后世称为“商鞅”的政治家。这位当时还叫“公孙鞅”的读书人可不简单,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他在秦孝公面前不断转变口径,从流传中原的儒家的帝王之道、王道,以及各种称霸的诡异之术,转而为法家的刑名之学,直说得秦孝公坐立不安、心动不已,立即将公孙鞅奉为上宾。其实,公孙鞅的理论不外乎两个字——变法。公孙鞅从秦国的实际出发,制定出秦国要强盛必须重农重兵的强国之路,并且他还为秦国提出了推行法制强国之本。公元前356年,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商鞅变法”开始在秦孝公的强权政治的保证下开始了。因为有秦孝公的全力支持,而且公孙鞅也是有备而来,理论加上实践,这场改革进行得非常顺利,很快秦国就迈入了争霸的战果七雄当中。

  公孙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推行的改革对尚处于封建低级阶级的秦国各阶层,尤其是对长期享有特权的贵族阶层,终究冲击太大,损害了大多数上层人物的实际利益与文化尊严,因而,在秦孝公死后,公元前338年,以被赐姓为“商”的公孙鞅被秦惠文君处于车裂。虽然商鞅已死,但秦国的统治者看到了商鞅变法给秦国带来的巨大变化,阿门并没有因为商鞅的死而全部废除改革的核心内容,那就是:“坚持依法治国,重农重兵”的强国思想。商鞅思想的继承人——韩非在他的著作《韩非子》中这样描述这场改革:“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设告坐之过……明法令,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劳,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这些制度的推出极大地推动了封建制度的产生,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新兴的封建贵族的权利,保证了民众的生存自由权,打击了奴隶主的特权,把国家的以武力强国的思想用律法的形式合法化,在商鞅车裂一百年后,秦国的另一个有作为的君主——赢政在征讨四方时,中原的各位诸侯国君主才发现他们的社会制度已经落后了。秦赢政之所以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称霸中原,与另外一个法家人物密不可分,他就是李斯。李斯也是一个将法家理论紧密与实践结合的人物,他要比他的师兄韩非强的多,韩非作为韩国的公子,只有空头理论——《韩非子》,历史没有给他任何实践自己理论的机会他就随着六国的灭亡断送了自己。

  所以说,秦国的兴起是战国时期法家实践自己理论的结果,也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法家倡导的以君主为尊的思想,通过严格的律法维持社会秩序,既充分打击了当时的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又为一个新的秩序划上了深深烙印。法家思想同时也确保了秦统一六国后实行的文字、财政、度、量、衡的统一,也开创了秦帝国。

  公元前221年,秦赢政创造了一个新的时代——统一六国,实现中民族第一次统一。统一六国后,秦赢政首先想到的是继承帝位,东周其实早就灭亡了,在齐、燕、赵、楚、魏、韩的威逼下,周王室名存实亡,只不过其他六国不愿意承认而已,原因有二:一是谁承认周王室灭亡,谁就要承担悖逆的罪名,在有严格的贵族等级制度当中,悖逆无疑就是与中原其他国家发生战争,虽然大家的战争经常发生,但都是小战役,因为在那是其中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抗衡其他国家形成的联盟,就在秦国统一六国的战争中,开始秦国也遭受到苏秦、张仪的纵横连仪,战局非常不佳,直到张仪死于魏国,韩、魏相攻,战局才略有好转。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从法家思想出发,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维持帝国的强大,因为在统一六国的时间他消灭各个诸侯王国的君主,但没有进行对逃往贵族的追杀。周王朝软弱的统治让诸侯王国都拥有独立的文字、财政和管理诸侯王国的思想,并且各个诸侯王国发展程度也不统一,在城邦制度下生存的奴隶们采用的度、量、衡等基本交流、交换的标准也不一样。所以,秦在统一六国后,加强了中央集权,在国内建立了郡县制,把全国的土地分为三十六个郡,为发展农业生产,并实行了中华民族历史上第一次大迁移,迁移全国富豪十二万户到咸阳,把咸阳打造成经济、政治、文化全国的中心;为加强全国财政,便于交流,实行全国统一的货币制度和度、量、衡,收回中央铸币权,由中央统一发行用于交换中介商品;为加强皇权的权威,实行全国统一的吏制朝服,收回全国兵器,在咸阳铸成金属人十二个。

  这些措施的实行肯定会遭受到六国未受刑的贵族的极力反对,他只有在法家思想的指导下实行强有力行动,实行军队维护制度,而儒家的徒子徒孙惇于越在公元前213年却跳出来引据论典,指责秦始皇没有根据儒家经典的封分子弟思想进行管理国家,还颇为自负的称为:不师法古人而能保持国家长久,这样的事我从来没听说过!这可是一件大事,秦始皇立即召集群臣进行讨论,最后还是丞相李斯的一番长篇大论导致了“焚书坑儒”。其实,面对当时社会情况,李斯的逻辑很简单:掌握了统一帝国作搞权力的皇帝理应保持独尊的地位,而时下出自最高统治者的法令一颁布,个人便用自己的观点去妄加评议,久而久之,君主的独尊的威信必然会降低,而拉帮结派的党阀之争便会蔓延开来,这无疑是对帝国统治的威胁。既然如此,应该怎样办?头等大事便是禁书。这便产生了在中华民族历史上213年的“焚书”事件。公元前212年,道家传人徐罘受秦始皇委托前区东瀛寻找长生不老的药方没有结果,并且发生咸阳方士逃跑的事件,秦始皇迁怒儒生,下令“为妖言以乱黔首”掘坑处死461人儒生。这两起事件便是史家常说的“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的起因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法家与儒家争斗那种学说更有利于长治久安,如何维持皇家权威?同时也是“法治”与“礼治”之争。在城邦制度下刚刚走出来秦帝国,在“法治”思想的影响下和希望皇权长治久安的愿望当中作了一件让后世儒生都代代不愿原谅的事情。其实,法家提出的“法治”代替“礼治”的思想从理论上讲是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因为它与春秋战国的奴隶制土崩瓦解,新的生产关系的建立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可惜,那是在中华民族的春秋战国末期,生产力不会要求公平、合理的民主制度,否则,在法家思想的引导下,中华民族可能在公元前221年就建立了民主制国家。因为生产力的原因,法家思想只能服务于新的统治阶级,只能创造出更加强大的专制制度。

  因为秦始皇生前没有明确皇权的传承制度,引发了扶苏和胡亥的帝位争夺,害死了皇长子扶苏和大将蒙恬,公元前209年秦始皇在视察平津的时间得病,7月病死于沙丘,胡亥继位,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皇帝——秦二世,可惜。秦二世就没有父亲的气魄,他以赵高为宠臣,还留下“无粟何不食麋乎”的笑话,同时赵高为了剪除对自己不利的势力,导演了一场“指鹿为马”的闹剧。公元前209年7月,陈涉、吴广率领前往渔阳服劳役的百姓起义,很快,陈胜在潼关以西自立为“楚王”,武臣自立为赵王,魏咎为魏王,田儋为齐王。刘邦在沛县造反,项梁在会稽造反,拥立楚怀王。同年冬天,赵高设计邝杀了为秦帝国出了汗马功劳的丞相李斯。秦帝国人心背向,大势已去。公元前207年8月,汉高祖刘邦攻进咸阳,一个月后,项羽在咸阳屠城,杀死赢婴,宣告秦帝国彻底灭亡。自秦襄公建立秦国到胡亥死亡(史学界一般不承认赢婴47天的统治),秦国存在的历史是610年,从秦始皇赢政统一六国算起到秦帝国灭亡一共15年。

  关于秦国能消灭其他六国的评论,最有代表性的算是汉初政治家贾谊的《六国论》;关于秦国走向灭亡的评论,最具代表性的要数唐代诗人杜牧写的《阿旁宫赋》。无论怎样数落秦始皇的功过,我认为不外乎是代表儒家“礼治”的思想表露。以我不成熟的个人观点,秦始皇缔造的秦帝国不过是殉道十五年,我以为秦帝国走向灭亡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秦帝国实现了全国统一,符合劳动人民的愿望,但是它北拒游牧民族七百里,南方打开南越之地,东面实现辽宁纳入统治,西面到临洮。这样宽阔的疆土,在刚脱离分裂割据苦海实现第一次民族大团圆的情况下,是很难做到平安无事的;秦初的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刚解放出来的奴隶们还是利用青铜器进行生产,南越、北戎尚处在刀耕火种的民族演进中,突然就被秦帝国的军队征服,并编入秦帝国较先进的文化、经济、政治之中,很难实现生产技术的改良和发展。这样,在六国贵族尚未清除的社会矛盾中必然还伴随着地域间的经济矛盾。

  二、独尊法家思想而罢黜百家思想。秦帝国兴起的管理思想是战国末期才形成法家思想,以“法治”取代“礼治”,在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还不适合建立适应生产力要求生产关系。卫鞅推出的法家思想在创造秦帝国战胜其它诸侯的力量上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是“重农重兵”思想更是让秦国尽快赶上中原其他诸侯各国,同时也是保证实现度量衡统一的基础,肯定也是统一文字经济的基础,在这一点上,我窃以为:商鞅以及他的继承者李斯的法家思想给中华民族的政治文化生活和经济生活实现统一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是,独尊法家思想对于刚从活跃的思想状态下突然进入禁锢的思想境地,必然会带来其他思想的突围,尤其是在后来突发的“焚书坑儒”时间更让其他学说的继承人感到不安和恐慌。毕竟政治文化生活与经济秩序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它有着强大的作用力,当他的作用力发挥出来,是任何人、任何势力都无法阻挡的,除非代替他们的思想有了坚实经济基础和人文基础。

  三、新兴的封建主还处在襁褓之中,他们只是一种势力,但还无法与奴隶主贵族进行强有力的斗争。迁移全国富豪进入咸阳,无疑为秦帝国创造了一种新兴势力,但富豪存在的基础在当时的条件下还是与土地分不开的,失去土地无疑是打击了这种新兴的势力,这与秦帝国要建立的封建专制不相符。秦之后的汉也是封建专制的国家,它对富豪的态度是虽然也进行迁移,但让其并不失去土地。秦帝国施行的是郡县制,汉帝国也是实行郡县制,但汉帝国的方法要缓和的多,在汉初,刘邦实行的实际上一种极为缓和的诸侯割据制,让诸侯先进行地域的统治,然后在消除诸侯的势力,成功地过渡到中央集权封建制。

  四、灭诸侯各国,但又不消灭诸侯各国的贵族(主要指奴隶主柜组),这无疑为这些诸侯起来闹事提供了条件,尤其是在灭掉诸侯各国后把他们的祠堂也拆除了,这样就会引起原有农民的反对。一个以封建专制为管理思想的国家,一旦被农民起来造反,肯定就存在一定管理问题。我们中华民族本来就有祭祀祖宗的传统,在任何时候,一旦涉及宗祠问题发生,群起而攻之的事时常发生。秦国灭六国后,为了加强统治居然把老百姓祭祀祖宗的祠堂给毁了,其实就是犯了大忌,并且秦实行的是“存周祀而汇诸侯”的做法,这样无疑给六国原有的贵族起来闹事的理由,因为他们在这时可能已经不顾及国家统一后带来的好处,而是只看到自己宗祠被毁的现实,而且这些诸侯在战国后期之所以能存在,并且能统治着各自的国家本身就有一定的基础。

  五、帝国的传承制度不明。一个刚建立不久的帝国马上面临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那就是帝位传承。其实,在秦王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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