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文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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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文胆-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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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的囚徒(1)
作者:说书老张
  这是二千六百多年前一个冬天的日子,太阳照旧升起。
  这天的太阳和往日的有所不同,一改冬天里的慵懒,照得分外起劲。仿佛是一贯的落后分子,忽然受到灵魂触动,心血来潮地傻干一番。人们也赶紧借着它这股子傻劲,收拾起瑟缩的心情,舒展一下身体,就像跑到半路的马拉松选手一样,喘一口气,准备继续挨冻。
  下午,鲁国都城曲阜的一条大街上,一群拿着家伙的士兵,正以抢劫的速度奔跑着,青铜质地的矛、戈,在夕阳余辉的映衬下,烁烁闪光。带头的一边跑还一边做着动员:“快点,跟上,国君等着要人呢!”
  这时候,虽然太阳已经显出了后谢劲,一些跃跃欲试的冷风裹挟着枯枝败柳,也在做热身;可仍不失一个好天气。
  虽然杀人、放火是黑夜和大风这类天气的专属,可是好天气里一样出事。这群士兵就是去办事的。
  办什么事情?抓人。抓什么人?召忽和管仲。
  管仲和召忽昂首,从被关的小黑屋里走了出来。领头的鲁国官员照例宣读了国君鲁庄公的遣送通知。通知的大意是,为了延续鲁、齐两国的传统友谊,特将齐君姜小白的仇人管仲和召忽转交给齐国使臣,带回国内给齐君消气。
  听完鲁国官员的传达,管仲心里很高兴,知道鲍叔牙很够朋友。假如周围空旷,他一定唱首古朴民歌,抒发一下喜悦之情;可条件不允许,只好先憋着。控制住情绪,管仲转而关心同伴。他了解身边的召忽,性子比较直,脾气不大好,受不得委屈;很担心他没有彻底领会遣送通知的精神,铤而走险,糊涂蛮干,急忙递话提醒他:“子惧乎?!”
  召忽哈哈一笑,气宇轩昂地说:“夷吾小看我了,在下何惧之有!”
  管仲放心了,说:“那就好好活着,有意义!”
  召忽接着说:“我明白,活着很好。但我活着到现在,不仅仅是为活着。我是想看到齐国的安定。感谢你,夷吾,你让我看到齐国安定的希望。加油干,为了齐国的明天。但我不能陪你走下去了。因为我相信,死也有意义!杀了我的君主还让我为他干活,这是对我人格的再一次侮辱,我不干!夷吾,我看咱俩还是分一下工,我死你活。我死,省心!有一个甘愿舍弃做万乘之国主政的臣子追随去死,公子纠有了死节的臣子。你活,多费心!如果使齐国称霸于诸侯,那公子纠也有了著名的在世之臣。死者走了,生者扬名。生死名声不两立,德行不虚得。挺好!我们各尽其份!”
  说到这里,召忽的眼前浮现出公子纠的音容笑貌,以及过去师徒恬嘻的幸福时光;泪水浸润了眼眶。
  于是,他横下一条心,一定要自杀。跟管仲打了个招呼:
  “夷吾,好好努力!”就拔剑自裁。
  逝离生命的身体仰天栽倒,杀身成仁的鲜血喷洒上了管仲的袍襟,还带着召忽的体温。管仲不为所恸。
  因为,除了性格坚韧以外;他对生死,有着不同的理解。
  要他死,有三个条件:国破,家亡,祖先香火绝种。要他大恸,只有一个条件:无法施展平生所能,为国效力。
  对于召忽的死,他认为死得其所。人能为自己所追求的目标去死,不能不说是另一种的幸福和快乐。
  所以,他没有趴在同事兼朋友的尸体上,婆婆妈妈的大哭特哭,涕泪交流,演出一番话剧式的生离死别。只是对着周围参观的士兵大喝一声: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唱歌的囚徒(2)
“快把我抓走!”
  或许有人认为管仲这人很冷血,亦或行为太现实。但我以为,抛却个人的悲悯,坚强地完成朋友,也是自己,改变社会的崇高目标,才是真正的悲天悯人。总比哭得要死要活,昏天黑地,甚至自残;之后啥也没做,要好得多!
  这件事情后来传到齐国,有识之士为此题词:
  “管仲生得伟大,召忽死得光荣!”
  旁边负责抓人的鲁国士兵很够意思,不仅让召忽完成了这一段莎士比亚式的大段独白,还成全了他的自裁。等听到管仲的提醒,才想起此番来的职责。急忙上前把管仲捆成了几百年后才发明的节令食品——粽子。
  只有在被押走的那一刻,想到和召忽一起工作这么多年,管仲才有一番别样的悲伤滋味在心头。
  这里有一个重要问题需要解释一下,就是召忽自尽的短剑是怎么来的?答案很简单:随身携带。
  春秋时期,对待被俘人员的政策比较好,尤其是士大夫,因为有钱可拿。当然,没钱付的另当别论。宋国的统帅华元打了败仗,按照老规矩交赎金放人。宋国的赎金还没送去,华元自己先跑回来。因为对方看管不严,华元同志成功越狱。对统帅尚且如此,对士大夫们更没得说。除了那些兵车、战戟、长戈等粗笨家伙必须要没收以外,对于私人物品秋毫无犯。不像后来的丘八,打仗就为创收,把俘虏当做老财,搜光为止;甚至,因为看俘虏衣服的布料好,裤子都给扒下来做交换。
  不仅如此,胜利的一方还尊重被俘士大夫的人格尊严,不得侮辱。配剑,作为士大夫装束的最重要一项,代表了尊严。所以,即使被俘虏,也随身佩带。
  其时,当兵打仗都是有身份人做的事情,队伍比较纯洁, 还没混入流氓无产者,“杀一个够本,拼死俩赚一个”的亡命思想没有广泛普及。大家都珍惜生命,交赎金回家;不打算铤而走险,跟看守的小兵同归于尽。但被拉去会见国君等重要人物,还是要捆上,以防万一。因此,虽然俘虏没有完全缴械,也没闹出什么乱子。
  第二天,在鲁国通往齐国的大路上空,有一只苍鹰在飞翔。苍鹰的下面,有个人在大声地歌唱。曲调铿锵,声音激昂,节奏明快,风格类似于娘子军连歌《向前进》。
  两辆马拉的轻车,一前一后,在歌声的伴奏下,轻快地向前进。几个仆役或赶车,或走路随行。前面车上正襟危坐的是齐国使臣,后面那一辆囚车上,扯着脖子高唱进行曲的,正是管仲。
  出了鲁国都城,面对空旷闲迹的田野,自由竞翔的鸟儿,风中恣意的树梢,管仲压抑的情绪获得了释放,心情轻松很多。使臣又命令把捆绑他的绳索去掉,这简直是火上浇油,使得他心里的高兴,迅速膨胀成了极度兴奋。
  人在极度兴奋的状态下,有几种表现形式。奔跑大叫,逮住个人就狂聊,喝酒吟诗,唱歌跳舞。前面两种是一般人的表现,后面是有素质的人的表现。
  管仲的表现很有素质,他唱歌。
  跳车疯跑大叫,仆役们一定冲进野地里,在后面苦苦追赶,就像医护人员在帮助逃跑的精神病患者回病房。不仅难看,还给大家添麻烦。逮住个人聊天?不好逮,车夫们都忙着赶路,说话不方便,跟他也没有共同语言。这两个简单表达方式的条件都不具备,再想喝酒吟诗,只能是做梦。所以,管仲选择了唱歌跳舞。因为坐在囚车上跳舞施展不开,而且有生命危险,临时把这项目砍了,只唱歌。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唱歌的囚徒(3)
仆役们没有管仲那样的好兴致,因为要跑长途。只有赶车的有时候能和老爷一个待遇,坐车;其他人只能靠11路。所以大家根本兴奋不起来,只觉得这个囚犯老爷蛮有趣。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李白的这句诗,旨在感慨人生道路的艰难,难以寻找正确的前进方向。
  仆役们到不了那种境界,可也不必为此发愁,因为他们的人生不存在选择,就是走路。那时候出行不便,通讯只能靠吼,交通基本靠走。交通工具除了马车、牛车,其他啥也没有。仆役们下地干活得走,为老爷办事得走,老爷远程出差,更得走。不走老爷就不给饭吃,要挨饿,所以必须得走。简而言之,这是一个很能走的群体。
  虽然很能走,可也撑不了多久,毕竟路途远,人有生理极限。在经历了开始的体力充沛,精神饱满,管老爷快节奏歌曲的鞭策,一段衔枚疾走、轻松欢快的旅程过后;仆役们发现,路越走越长,脚下迈的步子,越来越短,管老爷的嗓子,也越来越破,只是歌唱的热情,依旧饱满。慢慢走,不着急,总会到家的,大家心里劝着自己。
  回国复命的使臣也不着急,这趟差事没办好,要俩活的仅带回一个,任务只完成了一半,担心回去受批评,对尽早回家有思想抵触。所以,他对行进速度的快慢漠不关心,啥时候到家都行。
  着急的只有一个,管仲。原因众所周知,预防情况有变。
  古希腊一个后半生吃草根、啃树皮生活的哲学家说过:“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这句话说的是,我们处在一个不断变换的世界,不仅变化,还发展。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类思维都包含在内。前两项的变化比较明显,瓜熟蒂落,大河奔流,生老病死,改朝换代。人类思维的变化可是看得见,摸不着。看得见是因为思想可以写在纸上,摸不着是因为很不具体。而具体到个人的想法,那变化很大,更不好摸。
  鲁庄公的想法有什么变化,管仲摸不着;但他找到了解决摸不着的办法。这个办法是:尽快离开鲁国地面,回到齐国内。这样,就算是鲁庄公的想法推陈出新,也没用。
  可这个办法施行起来,比较有难度。想尽快回到国内,自己是马拉松选手也不行,毕竟马车不仅比人跑得快,而且耐力足。管仲也没老孙那本事,翻个跟头就到家。所以必须指望仆役们的两条大腿,只要督促仆役们加紧赶路,积极遛哒;提前脱险,不是问题。可是他说话在这里不算数,暂时的政治面貌还是囚犯。如果站出来吆五喝六地指使民夫,带队齐国使臣不给你两巴掌,就算你有面子。
  有劲使不上,或许危险就像债主一样很快不期而遇,管仲心急如焚。只恨仆役们个个不是神行太保,自己有土行孙的本领——地遁。
  车轮向前滚动得愈渐缓慢,仆役的脚步愈发沉重,管仲心里的急火几乎要冒烟。随着一声吆喝,车轮停止,管仲心底的火到了燃点,对仆役光火道:“为何停车?”
  赶车的仆役非常理直气壮,说:“休息,吃饭。不然,下午咋赶路?”
  不能再这么等着迎接危险了!管仲鼓足勇气,趁着大家忙活吃饭休息,向使臣提出了要求:要抓紧时间,加快速度,假如鲁庄公反悔,派人追上来,不仅杀我,恐怕还要连累大家。
  话说完了,管仲做好了遭白眼的心理准备。没想到,使臣一口答应,并立即把加快行进速度的精神,向仆役们做了传达。然后告诉管仲,咱们就这条件,要想走得更快,不被追上,你还得想办法,我的脑子不够用。把话撂这,他就吃饭去了。
  使臣明白,这趟差事不好办,搞不好会很麻烦。就剩一个鲜活的管仲,如果站着出来,躺着回家,自己轻则饭碗砸破(采邑减少或收回),重则性命堪忧。再者,万一鲁君反悔,派兵追上,那自己为了不辱使命,定要与之死战;结果不难预料,自己受管仲连累,为国捐躯。为了保险起见,还是早到家的好。
  仆役招呼管仲吃饭,管仲说:“我不饿!”
  生命有可能随时失去,坚持的理想也将随之飘散。哪有闲心吃饭?
  如何提高速度,尽早到家?这个问题难住了管仲。要提高速度,只能靠仆役的两条腿,别的条件根本不具备,想都甭想。而要仆役们的这两条腿持续有力地迈下去,有两个办法,一个蠢办法,一个巧办法。蠢办法是拿鞭子赶,巧办法是让大家自觉。
  拿鞭子赶比较省事,让带队的使臣吆喝吆喝,挥挥胳膊就行了,可效果不见得好。被人像赶牲口一样的赶着,属于受迫性行走,虽然仆役们就是牲口,可他们比牛马有思想。你挥动鞭子,他走快点,你胳膊刚放下来,他立刻放慢脚步。不像牛、马似的,只要有人赶,有多大劲使多大劲。
  强制赶路,如果运气好,再赶上这帮仆役中有几个自尊心强一点,逆反心理重一点的;给打急了,成心拖延时间,就盼鲁国军队追上,立刻就地投降。反正在哪儿都是当奴隶,爱咋咋地!所以,这个方法只能短时间有效,解决不了长期问题。是个蠢办法。
  大家自觉加快步伐,团结、紧张、严肃,而不失活泼;既轻松又省体力,真是个好方法。但是思想工作不好做,大家都是第一次见面,自己的身份又是被遣送人员,没有威信,谁会听你的?
  管仲看着吃饭很香的仆役们,正在胡思乱想;忽然注意到,在一片嘈杂的咀嚼吧唧嘴声中,有个年轻的仆役,一边大口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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