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你一匹马(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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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你一匹马(完结)-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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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旧日的影子?

  当年的老师,是住在家里的,他的画室筑在与正屋分开的院子里。

  谁都知道顾家有几个漂亮的女儿,有时候,在寂静的午后,偶尔会有女孩子们
的笑声,滑落到我们的画室里来,那份小说作界里的流丽,跟我黯淡的生活是两岸
不同的灯火,遥不可及。

  有一个黄昏,我提了油污斑斓的画箱下课,就在同时,四个如花似玉、娇娇滴
滴的女孩儿也正好预备出门。我们碰上了。

  那一刹那,彼此都有惊异,彼此都曾打量,老师介绍说,都是他的姊妹。我们
含笑打了招呼,她们上车走了。

  在回家的三轮车上,我低头看著自己没有颜色的素淡衣服,想著刚刚使人目眩
神迷,惊鸿而去的那一群女孩,我方才醒觉,自己是一只什么样的丑小鸭。

  在那样的年纪里,怎么未曾想过外表的美丽?我的衣著和装扮,回忆起来只是
一片朦胧,鲜艳的颜色,好似只是画布上的点缀,是再不会沾到身上来的。

  在我们的家里,姊姊永远在用功读书,年年做班长━━她总是穿制服便很安然
了。

  惊觉自己也是女孩子,我羞怯的向母亲要打扮。母亲带著姊姊和我去定做皮鞋
,姊姊选了黑漆皮的,我摸著一张淡玫瑰红的软皮爱不释手。

  没有路走的人本来是不需鞋子的,穿上新鞋,每走一步都是疼痛,可是我近乎
欣悦的不肯脱下它。

  那时,国外的衣服对我们家来说仍是不给买的。

  有一日父母的朋友从国外回来,送了家中一些礼物,另外一个包裹,说是送给
邻近赵姊姊的一件衣服,请母亲转交。

  母亲当日忙碌,没有即刻送过去。

  我偷开了那个口袋,一件淡绿的长毛绒上衣躺在里面。

  这应该是我的,加上那双淡红的鞋,是野兽派画家马蒂斯最爱的配色。

  第二天下午,我偷穿了那件别人的新衣,跑到画室去了。

  没有再碰到顾家的女儿,在我自以为最美丽的那一刻,没有人来跟我比较。

  我当当心心的对待那件衣服,一不小心,前襟还是沾上了一块油彩。

  潜回家后,我急急的脱下了它,眼看母亲在找那件衣服要给人送去,而我,躲
在房中怎么样也擦不掉那块沾上的明黄。

  眼看是没有别的法子,我拿起剪刀来,像剪草坪似的将那一圈沾色的长毛给剪
掉了,然后摺好,偷偷放回口袋中。母亲拿起来便给赵姊姊送新衣去了。

  当年的那间画室,将一个不愿开口,不会走路,也不能握笔,更不关心自己是
否美丽的少年,滋润灌溉成了夏日第一朵玫瑰。

  《现代文学》作品的刊出,是顾福生和白先勇的帮助,不能算是投稿。

  我又幻想了一个爱情故事,一生中唯一不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悄悄试投《
中央日报》,过不久,也刊了出来。

  没敢拿给老师看,那么样的年纪居然去写了一场恋爱,总是使人羞涩。

  在家里,我跟大家一起吃饭,也会跟弟弟惊天动地的打架了。

  可是我仍很少出门,每周的外出,仍是去泰安街,在那儿,我也是安全的。

  老师自己是一个用功的画家,他不多说话,可是在他的画里,文学的语言表达
得那么有力而深厚,那时候他为自己的个展忙碌,而我并不知道,个展之后他会有
什么计划。

  他的画展,我一趟一趟的跑去看,其中有两张,都是男性人体的,我喜欢得不
得了,一张画名字已不记得了,可是至今它仍在我的脑海里。另一张,一个趴著的
人,题为《月梦》。

  没有能力买他的画,我心中想要的好似也是非卖品。

  在去了无数次画展会场之后,下楼梯时碰到了老师,我又跟他再一起去看了一
次,他以为我是第一次去,我也不讲。

  那时候,我学画第十个月了。

  顾福生的个展之后,我们又恢复了上课。

  我安然的跟著老师,以为这便是全部的生命了。

  有一日,在别的同学已经散了,我也在收拾画具的时候,老师突然说∶“再过
十天我有远行,以后不能教你了!”

  什么,什么,他在说什么?

  第一秒的反应就是闭住了自己,他再说什么要去巴黎的话,听上去好似遥远遥
远的声音,我听不见。

  我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对他笑了一笑。

  “将你介绍给韩湘宁去学,他画得非常好,也肯收学生,要听话,我走了你去
跟他,好吗?”

  “不好!”我轻轻的答。

  “先不要急,想一想,大后天你来最后一次,我给你韩湘宁的地址和电话━━
”那天老师破例陪我一直走到巷口,要给我找车,我跟他说,还不要回家,我想先
走一段路。

  这长长的路,终于是一个人走了。

  一盏盏亮起来的街灯的后面,什么都仍是朦胧,只有我自己的足音,单单调调
的回响在好似已经真空的宇宙里。

  那艘叫做什么“越南号”的大轮船,飘走了当年的我━━那个居住在一颗小小
的行星上的我,曾经视为珍宝的唯一的玫瑰。

  他是这样远走的,受恩的人,没有说匣一句感谢的话。

  十年后的芝加哥,在密西根湖畔厉裂如刀的冬风里,我手中握著一个地址,一
个电话号码,也有一个约定的时间,将去看一个当年改变了我生命的人。

  是下午从两百里路外赶去的,订了旅馆,预备见到了他,次日清晨再坐火车回
大学城去。

  我在密西根大道上看橱窗,卷在皮大衣里发抖,我来来回回的走,眼看约定的
时间一分一秒在自己冻僵的步子下踩掉。

  在那满城辉煌的灯火里,我知道,只要挥手叫一辆街车,必有一扇门为我打开


  见了面说些什么?我的语言、我的声音在那一刻都已丧失。那个自卑的少年如
旧,对她最看重的人,没有成绩可以交代,两手空空。

  约定的时间过了,我回到旅馆的房间里,黑暗的窗坍,“花花公子俱乐部”的
霓虹灯兀自闪烁著一个大都会寂寞冷淡的夜。

  那时候,在深夜里,雪,静静的飘落下来。

  第一次不敢去画室时被我撕碎的那一枕棉絮,是窗坍十年后无声的雪花。

  那个漫天飞雪的一九七一年啊!

  我们走出了房子,经过庭院,向大门外走去。

  一个大眼睛的小女孩穿著冰鞋跌跌撞撞的滑著。

  “这是八妹的孩子。”顾福生说。

  望著那双冰鞋,心中什么地方被一种温柔拂过,我向也在凝望我的孩子眨眨眼
睛,送给她一个微笑。

  “画展时再见!”我向顾福生说。

  “你的书━━”“没有写什么,还是不要看吧!”

  “我送你去喊车━━”“不用了,我想走一走━━”也是黄昏,我走在高楼大
厦车水马龙的街上,热热暖暖的风吹拂过我的旧长裙,我没有喊车,慢慢的走了下
去。

  这是一九八一年九月三日。

  注∶《蓦然回首》也是白先勇的一篇文章,此次借用题目,只因心情私是,特
此道谢!


               惊梦三十年

  那天,我坐在一个铁灰桌子前看稿,四周全是人,电话不停的闹,冷气不够让
人冻清醒,头顶上是一盏盏日光灯,一切如梦。

  电话响了,有人在接,听见对方的名字,我将手伸过去,等著双方讲话告一段
落时,便接过了话筒。

  “是谁?”那边问我。

  今生没有与他说过几句话,自是不识我的声音。

  “小时候,你的家,就在我家的转角,小学一年级的我,已经知道了你。”我
说,那边又要问,我仍霸住电话,慢慢的讲下去∶“有一回,你们的老家人,站在
我们的竹篱笆外面,呆看著满树盛开的芙蓉花。后来,他隔著门,要求进来砍一些
枝桠分去插技,说是老太爷喜欢这些花。”后来,两家的芙蓉都再开谢了好多年,
我们仍不说话。

  “白先勇━━”我大喊起他的名字。

  这里不是松江路,也不是当年我们生长的地方。在惨白的日光灯下,过去的洪
荒,只不过化为一声呼唤。

  小时候,白家的孩子,是我悄悄注意的几个邻居,他们家人多,进进出出,热
闹非凡。而我,只觉得,我们的距离长到一个小孩子孱弱的脚步,走不到那扇门口


  十年过去了,我们慢慢的长大。当时建国北路,没有拓宽,长春路的漫漫荒草
,对一个自闭的少年而言,已是天涯海角,再远便不能了。

  就是那个年纪,我念到了《玉卿嫂》。

  黄昏,是我今生里最爱的时刻,饭后的夏日,便只是在家的附近散步,那儿住
往不见人迹,这使我的心,比较安然。

  那时候,在这片衰草斜阳的寂静里,总有另一个人,偶尔从远远的地方悠然的
晃过来━━那必是白先勇。又写了《谪仙记》的他。

  我怕他,怕一个自小便眼熟的人。看到这人迎面来了,一转身,跑几步,便藏
进了大水泥筒里去。不然,根本是拔脚便逃,绕了一个大圈子,跑回家去。

  散步的人,不只是白先勇,也有我最爱的二堂哥懋良,他学的是作曲,也常在
那片荒草地上闲闲的走。堂哥和我,是谁也不约谁的,偶尔遇见了,就笑笑。

  过不久,恩师顾福生将我的文章转到白先勇那儿去,平平淡淡的交给了他,说
是∶“有一个怪怪的学生,在跟我学画,你看看她的文字。”这经过,是上星期白
先勇才对我说的。

  我的文章,上了《现代文学》。

  对别人,这是一件小事,对当年的我,却无意间种下了一生执著写作的那颗种
子。

  刊了文章,并没有去认白先勇,那时候,比邻却天涯,我不敢自动找他说话,
告诉他,写那篇《惑》的人,就是黄昏里的我。

  恩师离开台湾的时候,我去送,因为情怯,去时顾福生老师已经走了,留下的
白先勇,终于面对面的打了一个招呼。

  正是最艰难的那一刹,他来了。

  再来就是跳舞了,《现代文学》的那批作家们说要开舞会,又加了一群画家们
。白先勇特别跑到我们家来叫我参加。又因心里实在是太怕了,鼓足勇气进去的时
候,已近曲终人散,不知有谁在嚷∶“跳舞不好玩,我们来打桥牌!”

  我默立在一角,心里很慌张,不知所措。

  那群好朋友们便围起来各成几组去分牌,叫的全是英文,也听不懂。过了一会
儿,我便回家去了。

  那一别,各自天涯,没有再见面。这一别,也是二十年了。

  跟白先勇讲完电话的第二天,终于又碰到了。要再看到他,使我心里慌张,恨
不能从此不要见面,只在书本上彼此知道就好。一个这么内向的人,别人总当我是
说说来已。

  跳舞那次,白先勇回忆起来,说我穿的是一件秋香绿的衣裙,缎子的腰带上,
居然还别了一大朵绒做的兰花。

  他穿的是什么,他没有说。

  那件衣服的颜色,正是一枚青涩的果子。而当年的白先勇,在我记忆中,却是
那么的鲜明。

  那时候的我,爱的是《红楼梦》里的黛玉,而今的我,爱看的却是现实、明亮
、泼辣,一个真真实实现世里的王熙凤。

  我也跟著白先勇的文章长大,爱他文字中每一个、每一种梦境下活彤生的人物
,爱那一场场繁华落尽之后的曲终人散,更迷惑他文字里那份超越了一般时空的极
致的艳美。

  这半生,承恩的人很多,顾福生是一个转折点,改变了我的少年时代。白先勇
,又无意间拉了我很重要的一把。直到现在,对每一位受恩的人,都记在心中,默
默祝福。

  又得走了,走的时候,台北的剧场,正在热闹《游园》,而下面两个字,请先
勇留给我,海的那边空了一年多的房子,开锁进去的一刹那,是逃不掉的“惊梦”


  三十年前与白先勇结缘,三十年后的今天,多少沧海桑田都成了过去,回想起
来,怎么就只那一树盛开的芙蓉花,明亮亮的开在一个七岁小孩子的眼前。


               回 娘 家

  每当我初识一个已婚的女友,总是自然而然的会问她∶“娘家哪里?”

  要是对方告诉我娘家在某个大城市或就在当时住的地方时,我总有些替她惋惜
,忍不住就会笑著叹口气,嗳一声拖得长长的。

  别人听了总是反问我∶“叹什么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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