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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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范儿-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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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你打算囤点文物摆屋里装文化人?”赵文雯小胖手撸着木架子,都蹭上汗了,“嘛呀!我连房都买不起,买什么文物啊!我打算买一架子书!得老有所乐。”我见过农民企业家这么干过,但一挣工资的家庭妇女有这想法,境界太高了。我当时就同意了,赵文雯让我带她去书店。这年头儿,在咱这城市,超市走几个路口就是,找书店可费了劲了。
  我们直奔最有气派的大卖场,人家那儿的书,撕角的,卷边儿的都不给你便宜,不买拉倒,给人家放那,别耽误摆。里面的场面挺人声鼎沸的,卖文具的、卖学习机的、卖MP3的,再加上时不时冒出来个小屏幕自吹自擂自己品牌的产品,耳朵都快聋了,彼此对话基本靠吼。再上几层,还能看见游乐场和小饭馆儿。赵文雯跟我急了,质问我:“这是买书的地方吗?拎个塑料筐像进超市似的,往里扔书跟扔双拖鞋的感觉一样。我都二十多年没看过书了,买书还不得找个能静下心挑书的地方。”其实别说她,进来半个小时,我的脑袋都快炸了,想找的书找不到,服务员跟藏闷儿似的,问点什么事你得追他,慢一点儿人就丢了。
  我们悻悻而出,转悠到一条新兴的商业街上,赵文雯忽然发现这儿冒出来个图书城,拉着我就往里走。这地方我也没进去过,想像里全是租柜台瞎吆喝的,我对这种书店早死心了。推门进去跟进谁家了似的,我下意识往后看看,还有存包放衣服的柜子,门一关,里面的静谧立刻把嘈杂推出去了。那装修弄得特欧式,书架全是大厚木头,跟把欧式大床拆了打的似的。这哪是书店啊,如同进了一家人的书房,我都想踅摸个鞋套穿脚上。我站在满目畅销书面前没动地儿,赵文雯踩了我一脚:“你痴呆?这才叫书店!”其实我当时脑子里一闪而过了很多书店,比如小时候经常去的百货大楼对过的新华书店,那高高的台阶在我心里总那么向往;滨江道上的外文书店,我在里面买到第一盘原版小提琴协奏曲;还有滨江书城,叫了一个这么大的名字却没撑几年;南大对面的高教书店曾经是我每周都去的地方,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人再推那扇门。很多年了,我们在寻找书店,书店在寻找读者,很多年过去了,我们和书店却彼此失散。当我再次走进这样安静的地方,走进一个这么像书店的书店,确实有点痴呆。无论是放在书架上的台灯还是顶灯,无论是精心预留的藤椅还是让人惊羡的外版书,都让我喜悦不已,以前咱哪见过这个啊,连厕所都那么洋气。我从后面掐住赵文雯的肩膀使劲晃悠:“可算找到书店了!”赵文雯这个没文化的白了我一眼说:“神经!”接着往书店提供的橙色布袋里装书,跟老妈猴摘果子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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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里的符号
傍晚,在市场两次遇见楼里的李娘,大冷天跟丢了钱一样来回转悠,我这么热心肠当然得打听打听,结果李娘一把拉住我,上来就问:“正宗的老城里十三香崩豆你知道哪卖吗?”我看了看她的牙,没几个了,就问:“您吃得了那个吗?”她把我往边上拉拉,给后面的自行车让道儿,“我们老头子不知道想起什么了,非要吃十三香崩豆,跟害口了一样,脾气还上来了。刚在卖瓜子那儿买了点儿,他觉得味儿不对,说我穷对付。我刚给他又买了两块钱乌豆先嚼着,这不,赶紧出来踅摸。”大爷就剩八颗牙了,李娘说以前一颗豆子扔嘴里他能嘬一天,临睡前还能看见他在嘴里磨啊磨啊,立刻让我想起豆浆机。大爷口太刁,一般崩豆蒙不了他,那么大岁数肯定不会像小孩馋劲儿上来了,我想,他是想以前的老房子了,虽然搬进了新楼,但所有的记忆却深藏在一种味道里。
  记忆力是个挺抒情的东西。我的同事说他前几天经过和平路商业街,看见那里一个年代很长的书店没了,他在原址上凭吊了很久。其实这么多年里哪儿多个什么建筑哪儿少个什么店铺很平常,又不是咱自己的生意,记那干吗。可想当年那个新华书店几乎是这座城市的一个文化符号,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最早书都是放在柜台里的,你只能拿肚子顶着人家的玻璃柜台抻着脖子使劲往里看,充其量也就能看见封皮上那几个字,那会儿书不卖挑,你麻烦售货员次数多了人家就烦,你要是一男的,人家以为你想耍流氓呢。以前年画、贺年片什么的也在书店里卖,一样不能下手,你指,售货员给你拿,想看看买的到底嘛东西,得等交完钱。
  后来现代化了,书店把柜台拆了,弄一张大桌子,把书都摆那,让你自己选,其实模式已经跟现在差不多了。书店里那些人啊,待时间长了衣服能给你蹭破了,力气大的袖子能着了。那会儿人们的阅读情绪真高涨,书店门口一般坐着俩人,跟现在超市门口查小票的保安似的,他们查书上那个小戳,书上没盖戳的证明你是贼。
  我记得有一年冬天,一个女售货员长得跟螳螂精似的,细胳膊细腿,在门口查得那叫一个细,她看谁都像心怀鬼胎的,口袋、书包翻一遍,就差看手相了。有脾气暴的,就急眼了,硬往外闯,那女的挥着螳螂拳抓人家衣服,我都怕劲儿一大再把她细胳膊掰断了,归齐俩人厮巴起来,螳螂精简直就是花木兰,穿上军装绝对是一人物。男的没一分钟就服了,老老实实交出书,结果真有戳。螳螂精不依不饶:“你交完钱跑什么?装贼呀?”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书店秩序井然。
  刚有通俗歌曲那会儿,想听歌只能去书店买磁带。一盘五块八毛钱,清一水咱这儿的人翻唱港台歌,故意大着舌头唱齿音字。能在晚上偷偷摸摸拿录音机听邓丽君的,都得有点海外关系的。那年代有本很严肃的书叫《怎样鉴别黄色歌曲》,目录第一节就是“对黄色歌曲的认识”,分析了黄色歌曲的特点,比如“音乐上,大量采用软化、动荡,带有诱惑性的节奏;旋律多采用叙述性与歌唱性相结合的写法;配合比较细致的伴奏。演唱上,大量采用轻声,口白式唱法;以其裹声;吐字的扁处理;大量使用滑音与装饰音;演唱中出现歌腔延迟和重音倒置”。按这规定,现在除了部分军旅歌曲不犯歹,都得算黄色的。而我们则是听着黄色歌曲成长起来的一代人。
  书店搬出了商业街,就像我们楼下的大爷终于摆脱了平房,可享受新生活的同时,记忆还在,记忆还有温度,如同识途的老马,我们偶尔还会回去,这应该就叫怀旧吧。
  

规矩
我们配合应试教育从小把孩子往绝路上逼,就为以后能找个好工作。想当初我毕业那会儿好歹学校还管分配,不会看着你当社会闲散人员,家里有背景的就更仗着潜规则,人还没报到,几年后的去处都给找好了,所以没工作的人太少了。可如今,规则不规则的都得靠你自己蹚出条道儿,自己的事自己想辙。
  于是,我们耍着自己的小聪明在人满为患的职场卖力拼杀,只想争取个能挣到钱的体面地方。跟大草原上那些土狼似的,在地上留点记号,划分地盘,生怕有一天自己被驱逐出去,那就得给生生饿死。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冯冬笋大中午找我来了,这家伙还挺有心,还惦记着我前些日子替他交一百块钱话费的茬,在谁请谁吃饭的问题上争执一下后,这家伙问我能不能写写他。我一听就乐了,每次都是我支棱耳朵找别人打听蹊跷事,现在还有主动送上门来的,我当即拍了他胖脸蛋子一下:“仗义,这顿我请!”冯冬笋毛发很重的脸上立刻呈现出小悲戚小委屈,跟在动物园关了两年没管饱饭的大猩猩似的。席间,我特意点了他爱吃的扣肉、肘子之类的硬可菜,看出来这男人这几天够缺嘴的,不但吃肉,骨头都给嚼了,真对得起那猪。
  冯冬笋的单位不错,人越养越胖。有一天,一女的靠他电脑桌旁没话瞎搭话说:“冯经理,就您这职位在南方得拿上万的薪金呢。”冯冬笋立刻就往心里去了,人开始膨胀,他还挺麻利,那女的刚走,他就把招聘网打开了,把自己的业绩无限夸大地往网上一扔。其实胖子本来也没在意,因为干得好好的,钱也不少拿,底下的供货商整天把他捧得跟大爷似的,吃喝不愁。结果,两天后有人在网上给他回了信息,让去广州应聘,如果条件可以,把他派回北京当中国的大区经理。好么,能掌管全中国,冯冬笋脖领子上的字母扣都快绷开了。他独自美了美也没往心里去,没想到,过了一天,人家那边电话打来了,求贤若渴的蹩脚普通话告诉胖子,去广州应聘的来回机票公司报销,底薪一万二。
  冯冬笋那个感动啊,这么多年可碰见一个懂他的。星期六一大早,去机场买票,打折的经济舱?不要,那能显咱身份吗?要商务头等舱,怎么也得把脚伸开吧,反正能报销怕嘛呢!以前坐飞机免费饮料都得“回碗”好几次,现在人家就喝咖啡,而且叮嘱空姐“半杯”。
  打了个盹到了广州,冯冬笋还挺紧张,但他在心里提醒自己,咱是从首都来的,还要回首都去领导全中国供货商,所以,步伐铿锵,给点音乐就能踢起正步。他的名字被另一个男人举着,迎接的队伍还算隆重,俩男人一左一右跟保镖似的,一个要为他拎包一个给他扒拉挡在前面的人,开道,拿冯冬笋当章子怡了。冯冬笋上了公务车坐在头排,把笔记本电脑包抱在怀里。后面的男人殷勤地要替他抱着,冯冬笋还扭了一下身子,表示不愿意。
  开车的男人忽然把车停在路边说给总部打个电话汇报接到人了,可他的电话没电了,要借冯冬笋的。俩人下了车,胖子也很警觉,一手抱着电脑,一手举着手机拨完号放在那人的耳朵边,自己跟公用电话亭子似的。忽然,那男的手里的东西掉到了地上,他顺势接过胖子的手机接着说话,没当过大官的胖子很自然地弯腰捡东西。再瞧那俩人,贴上毛就是猴子,开车跑了。
  冯冬笋跟傻子似的想,他们抢我手机干吗?
  冯冬笋坐着大公共汽车去报案。然后找住的地方,转天一早买了回北京的机票,里外里损失大了。他人还没到家,短信先到了。一个陌生号码群发信息:“我是冯冬笋,现在外面办事,手机话费不足,拜托帮忙给我买一张100元神州行充值卡,发密码到这个号码给我就行了,回头就还你,急用拜托。”三个小时,胖子手底下那些供货商跟赛跑似的,愣充了四千多块钱进去,他人缘还真好,赶上集资了。
  胖子老婆都急红眼了,可刚回家的冯冬笋跟没事人似的,还在那装,说应聘单位倍儿不着调他不想去了。上班也有同事问给他交的话费收没收到,也怪难为冯冬笋的,一不能让同事知道自己去面试,二不能让别人知道自己被骗,太丢人,所以他满嘴胡话在那给自己编,憋屈大了。这回你让他跳槽他都不跳了。
  

不走脑子的代价
我非常骄傲地说,我已经是个老司机了,只要手一抓方向盘,不用走脑子就能把车开到地儿。因为太熟练,我经常骑着我妈的自行车一偏腿儿就上了机动车道,下意识跟着前面的车,它停我也停并保持一定距离。到了路口,眼瞅着绿灯快完了,我很自觉地一捏把,将车稳稳地停在白线内。可这时,协勤急脾怪脸地冲我嚷,因为他站在自行车道前面,所以我也没听清他说的什么,我自己在那琢磨,我没闯红灯啊,指我干吗?我没戴安全带?我下意识用手往肩膀上拽了一把,吓了一跳,确实没系那东西。我瞬间刚想到是不是得让我停一边开罚单,忽然醒过味儿来,因为我看见自己俩脚丫子耷拉在地上,我居然把自行车给骑机动车道上了。
  阿绿跟我正相反,她开了几年车,不但不认路,出门溜边儿上便道的意识还在,总以为自己是自行车,还总跟着抢,就因为她这么不“机动”被罚了不少次。前几天阿绿狠了一把,买了一个带GPS卫星导航功能的手机,自打买完特别兴奋,到处炫耀,没事就坐车里看手机,跟算命大仙儿似的。以前从单位下班回家最多半小时就到了,现在她按电子导航走,没一个小时回不来,人没丢就算万幸。这倒没什么,人家电子眼也得先认认路。关键是阿绿,跟刚有车那会儿似的,看见谁都想送人家回家,态度特别贱。很多人不愿意,一来比自己坐公共汽车还慢,二来还欠份人情,但在她死磨硬泡后那些无辜的人还是被她送回家了。
  有一次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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