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说》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戏说- 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好谢谢那些《红旗》,以及那个一直竖在我记忆中雄壮的大烟囱。

杂烩
又剩我和女儿在家了。快近中午,女儿捂着肚子走到我身后,很夸张很痛苦的样子:“爸爸,如果早上只吃两块饼干加小半碗辣汤,肚子就会很饿吗?” 

  “你以为你是小神仙啊?”我说,坐在电脑前继续敲打键盘。“再坚持一会,我去买菜,家里没菜了。” 

  “爸爸,不要去买了,你做杂烩吃吧!” 

  做杂烩是我的绝活,我巴不得女儿说这句话呢。但嘴上却还在卖关子撑劲:“你妈妈知道了会骂我的,说我太懒,瞎凑合不让你吃好。” 

  “爸爸,你做杂烩就是让我吃好呢,我不与妈妈说就是了,骗你小狗!” 

  于是,我不再撑劲,踌躇满志地走进厨房。而女儿,则尾巴似的跟在后面。 

  女儿熟门熟路,抢在我前面打开冰箱,向里扫了一眼便急切地向我报告,冰箱中有两样剩菜,豆粒烧子鸡和韭菜炒千张;又抢在我前面跑到锅台前,黑色大理石的台面上有剩面条半碗,剩米饭一碗。女儿趴上闻闻,一迭声地说“没馊没馊没馊”。 

  我不紧不慢,洗洗手,把撇锅用水荡一下。以大厨师派头叫女儿把所有的残菜剩饭端将过来,再转手倒进撇锅。端到笼头下加水,直至把小半锅的剩余价值漫了。这时,清水中洁白的饭、俳红的鸡块、碧绿的韭菜一如三色之花,拘谨、生分但美丽地挤在一起。盖上锅盖,点燃煤气,不一会便传来丝丝声,那是三色花暗中交流了。丝丝声越来越响,交流越发热切,不到三分钟便开了锅。左手拎下锅盖,右手持勺一搅,白雾升腾中,三色花幸福地溶为一体。 

  剩菜不多,估计味淡,准备加点佐料。眼睛刚往油盐酱醋的队列上一瞟,察言观色的女儿便心领神会:“爸爸爸爸,我床头有方便面佐料!”不等我回话,女儿便飞奔而去又飞奔而来。老练地将佐料袋咬去一角,抖啊抖地就倒进了锅中。再持勺一搅和,那奇妙的杂烩,便做成了。 

  一人一碗苦干起来。女儿一边吃,一边呵着烫,一边不住地夸“好吃好吃”。女儿吃什么都细嚼慢咽,但吃我做的杂烩时总保持不了个小淑女的形象,狼吞虎咽仿佛小野人。 

  “死丫头,你不能慢点吃吗,谁与你抢了不曾?!”我说她。 

  “爸爸,”她腾出嘴,“怪你呢!”她再腾出嘴,“为防止下一代撑出意外,你不该把杂烩做这般可口!” 

  手艺被女儿认同到这种程度,我当然心花怒放。我没有办法不十分得意,总想立起身来,一边端碗刨饭,一边舞动乐不可支的屁股。肚里的笑确是按不住了,一阵一阵要往外冒,我不得不一口口咽下杂烩,把冲击喉头的笑拦截回去。由于吃的太快,吃出了一头汗不说,还时常把嘴烫歪了,歪嘴半张着,倒吸凉气以使口中的美食尽快冷却。 

  信不信由你,这就是杂烩,这就是我做的杂烩!它不是饭,但有饭香;它不是菜,但比菜味浓冽;它不是汤,但顶饿又解渴。杂烩集饭、菜、汤之特长,在色香味上,全方位、多层次地满足了食客的感观,说他开辟了美食文化的新境界,我以为并不为过。 

  杂烩做法简单,不费脑子,不费功夫,是经济实惠的家庭快餐。主妇们没有不为吃发愁的,因为总要变着花样才有味口。先是想不到吃什么。终于想到五天没吃鱼该吃鱼了,又拿不定是红烧、白烧、清蒸还是做汤?终于定下来红烧了,又苦于众口难调:加粉丝烧吧,老的爱吃小的不爱吃;加白菜豆腐烧吧,小的爱吃老的不爱吃;单烧吧,老少均不爱吃,自己爱吃,真正是烦死人了!主妇额头上的皱纹,十根中总有九根半是愁吃愁的吧?主妇们要想走出这吃的苦海,我想也就做杂烩这华山一条路了。把家里的剩饭菜拿来,不分清红皂白往锅里一倒,加水浇开,这种事完全是傻瓜式的,只需化费比白痴略多一丁点的智力便足够了。杂烩配料丰富,口味的适应面宽,保管全家皆大欢喜。不用买菜、理菜、洗菜、切菜、配菜,省钱、省时、省事。这对于我,至少意味着有更多的时间抠脚丫,以享受那妙不可言的解痒;这对于主妇,至少意味着有更多的时间对镜自赏,以便把自己越看越美并陶醉得难以自制。 

  饭菜吃到今天,吃什么、怎样吃大体上已成定式。人的舌头也是有喜样厌旧劣根性的,吃来吃去就那么几样,吃多了难免麻木,倒了味口。所以,虽然东西多的吃不了,吃的难度却增加了:主妇们、饭店的老板们为做不出新味道发愁,众生们为下咽发愁。如果杂烩,将那残汤剩饭一锅煮了,由于残汤剩饭的组合品种不一,就是品种一样了比例也不会一致,这就形成了千变万化的味道。味道各各不同,食杂烩总有新鲜感刺激,喜新厌旧的口腔便能保持恒久的喜悦。咀嚼的过程,不再是嚼蜡的过程,而是舌头引领两列整齐的白牙,排演《小天鹅舞》的过程,轻快而优美。 

  饭菜下肚,没有不搅和在一起的。吞食前菜是菜饭是饭的讲究那么多,我想全是厨师为了显能捣的鬼。他们与许多精英分子一样得了不治之症,便是努力使简单问题复杂化、高深莫测化,达到吓唬众生、抬高自己的目的。我以为实在有点无聊。如果我们的肠胃设着包厢,十碗八碟的下了喉头便分道扬镳对号入座,比如红烧肉进3号包厢,龙虾进2号包厢,时蔬进6号包厢,等等,如果是这样该另当别论,可惜我没听说谁的腹腔构造如此新潮。我只是发现杂烩不做作,不娇情,不玄虚,拿掉了餐饮作业中的所有多余动作,完全合乎优化设计的理论和以效益为中心的思想,是还了饭菜管饱之本真了;食前和成一团是一步到位,实现饭菜形态在嗓子眼内外的无缝对接了。 

  看准目标,少走弯路,最好不走弯路,这,不正是我们在饭桌上下所应该追求的目标么?

驴歌嘹亮
那年的7日4日后半夜,万籁俱静。在那个遥远的土屋中,我以一声嘹亮的啼哭宣告自己的诞生,并且;拉开一生辉煌的歌唱生涯的序幕。提起这事,母亲至今仍仍充满自豪。母亲说她怎么也想不通,我为什么懂事得那么早,一落地就主动吊嗓子练歌,躺在摇篮里昼夜不歇?!真是玉琢成器,功到自成,坚守摇篮不出三年,我便能一嗓子从早喊过中午了。 

  *时做红小兵,语录歌是不能不唱的。是贫下中农的后代,胸腔中装着感激毛主席共产党的火山,不唱出来明摆着要憋出人命!况且,我五音不全困难之极,正宜于做劳苦大众的代言人。我一手捂着忠心,一手向马恩列思毛的画像敬礼。与此同时,以美声艺术家的执着和严谨,以民歌艺术家的朴实和嘹亮,一丝不苟,唱“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唱“*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啊就是好”,唱“我爱北京天安门天安门上太阳升”……不知是祸是福,这一唱加倍唱出了我鬼哭狼嚎的兴趣爱好,终身以扯亮破嗓子为乐事。 

  一天,我正勒紧裤带,站在窗前引亢高歌: 

  “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 

  地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 

  窗外是没有篱笆的菜地,平时只有几只鸡聚精会神找虫子吃。这时,却来了一头驴,接着又来了一头,他们掉了魂一般,在我的窗前焦燥不安地转悠,并不断地朝我张望,在我的歌声进入高潮的时候更是举头蹙额一片狐疑。开头我没在意,因为乡亲们有散放生口的爱好。后来又来了两三头,而且十分明显都是公驴,因为他们下腹部都有黑黑的劣根下垂。看到他们劣根爆涨,我才恍然大悟,感情这帮畜生是冲着我歌声来的,他们把我的歌声听成母驴*了!真是他妈名副其实的蠢驴,就算耳朵长在屁股上似乎也不该如此的!不过,这倒是一次成功的动物试验,验证了热恋中的情驴智商极低的理论。 

  当兵期间,晚饭后吊嗓子是我的必修课。那天我正在屋后很雄壮地“打靶归来”。自我感觉十分良好,便越发把声音放开,以确保方圆十里内的首长战友无不听得真真切切。正唱到兴头上,一战友冷不丁从身后把我拉转,把一柄闪着寒光的军用匕首严肃地捧给我。我倒吸一口凉气,惊吓得差点哭下声来:“你你你,你干什么你!” 

  “亲爱的战友,看在我们同生死共患难的份上,行行好把我捅了吧!”战友万分恳切,“我已经想清楚了,与其有劳你那迷人的歌声日日剐我的耳朵,还不如主动受你一刀速速入了黄泉来得痛快!”你看这狗屁战友,把我的歌声说成什么了!我的唱腔也许比不上李双江郭兰英,但至于难听到这种地步吗?哼!你们这帮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该不是我的歌唱艺术太阳春白雪太曲高和寡了吧,我越是唱的好,便越是对牛弹琴? 

  婚后把录音机搬回家,第一件事便是自唱自录。我要以第三者的身份,听一听自己的歌声,鉴定一下它到底处在怎样高的水平,以便有理有节地痛击那帮狗屁战士,并进一步巩固我军营歌王般的信心和自尊。我唱了七八首,录了七八首,都是平时唱得最投入最拿手的,包括《学习雷锋好榜样》、《北国之春》、《战友之歌》、《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等。录好后,泡好一杯花茶,托起下巴开始放听。听着听着,先是面皮发烧,继而手脚发冷,马上又忍不住哭笑。他妈的,我简直不敢相信,世界上会有那么难听、那么折磨人的声音!第三首还没放完,便不再放,平静地把磁带取出来,找了锤子,坐在水泥地上慢慢地敲着玩,只到磁带变为粉齑。 

  此后绝唱。为防止嘴巴漏声,备粗壮胡萝卜数根,每遇歌喉发痒带动嘴巴习惯性地张合,便用胡萝卜及时堵塞。

有笑不在年高
老太足不出户,一生平平常常,没想到九十了,居然大器晚成,成了我们的家庭笑星! 

  我们姊妹几个带着一群小不点相约去看她,她便起身,坐到床边,一边高兴地看我们进屋,一边拿脚在床前的水泥地上摸鞋子。 

  床前是一双黑面绣花布鞋,是老太唯一喜欢的单鞋。老太做姑娘时就穿这种绣花布鞋,只是鞋面颜色不同罢了。古老的传统一双双绣下来,一直绣到了今天的这双,但那一小匾七彩线和绣花针早已转到了我三姑的手上。 

  绣花鞋本来一顺着放,双脚对应着伸进去就成,老太却故意把右脚伸进左边的那只,剩下的左脚就只好交差过来,把右边的那只勾过去了。 

  左鞋右穿,右鞋左穿,老太以新奇的方式趿着她的花鞋,走去摸重孙子的头,走去亲重外孙女的脸。走了几趟并没有引起一屋老小的注意,便越发把鞋趿的哒哒响。我的小侄子发现了这个滑稽的小秘密,满眼是惊异的光,悄悄喊我并指着老太的鞋让我看,又迫不及待地指给他二姑看,指给他三爷看,指给他堂哥看,指给他表妹看……刹那间,这一惊人的发现便传遍全屋。这时的老太心满意足,明显是意识到效果出来了,便亮相般立在屋子中间,一任我们窍窍地笑,并把目光聚焦于她尖头朝外的花鞋。 

  我的女儿最搁不住话,快嘴丫头边笑边大喊:“老太,鞋子倒啦--!” 

  老太平静地反问:“什么,孩子到啦?” 

  哄堂大笑。 

  我的女儿笑弯了腰,把双手卷成喇叭,套着她的耳朵纠正:“不是什么孩子,是你脚上的花鞋倒--啦--!” 

  老太似乎真的听清楚了,在重外孙把一条小板凳端到身后之后,缓缓地坐下来,笑眯眯地纠正错误。“倒了倒了,”她叽咕着,“倒了就正过去呗!”边说边把鞋脱了,把两只鞋的鞋跟转到前面,鞋脸转到后面,再把脚伸进去,脚指在鞋跟处乱拱。 

  再一次哄堂大笑。 

  “哈哈哈哈,老太,你好笨叶!”她的六岁的重孙子开心得象一朵花,着急地蹬下来,抱起老太的左脚套上左鞋,抱起老太的右脚套上右鞋,并耐心施教:“记着,要这样穿才对啊!” 

  老太回她房间,我跟进来。老太平时孤嘴孤舌,我想陪她说说话。老太的肩上有一块白灰,明显是墙上蹭的,我轻轻帮她掸了。老太坐到她的板床上,我坐对面的旧沙发上。 

  老太说了许多过去的事情,说我的曾祖父如何不学好抽大烟,说我们家如何穷如何受人欺,说没想到我们家的人丁会这般兴旺起来。还讲了许多老家的人和事,我熟悉的和不熟悉的。我主要是听,偶尔插话,追问一下我感兴趣的细节。 

  陪老太聊了个把小时吧,天中了,我的女儿进来喊�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